1.一種收水式路緣石,其特征在于:包括整體基礎、平緣石和立緣石,所述的整體基礎內設置有內嵌管道,整體基礎垂直于內嵌管道軸線方向的一側為行車路面,整體基礎垂直于內嵌管道軸線方向的另一側為行人路面,所述的平緣石插接在整體基礎的上表面上,所述的平緣石的上表面為傾斜平面且靠近人行路面的一側高于遠離人行路面的一側,平緣石的上表面的低側與行車路面平齊,平緣石采用透水材料,所述的立緣石也插接在整體基礎的上表面上,立緣石位于平緣石靠近人行路面的一側,立緣石的上表面高于平緣石的高側,立緣石在遠離行人路面的一側設置有沿立緣石高度方向的溝槽,所述的平緣石高側插在所述的立緣石的溝槽內,平緣石的上表面和靠近立緣石的側面均與立緣石的溝槽之間留有縫隙,所述的整體基礎上位于平緣石的下側設置有集水溝,所述的集水溝與立緣石上的溝槽通過匯水口連通,集水溝下側通過落水口與內嵌管道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收水式路緣石,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整體基礎上在靠近行車路面的一側設置有便于與行車路面連接的搭接臺階。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收水式路緣石,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整體基礎的下側設置有基礎防滑坎。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收水式路緣石,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整體基礎上設置有與立緣石安裝槽,所述的立緣石安裝槽與集水溝之間設置有固定坎,所述的平緣石搭接在固定坎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收水式路緣石,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立緣石的溝槽內設置有沿立緣石高度方向的凸臺,所述的凸臺一側固定在立緣石上,凸臺的另一側頂在所述的固定坎上,凸臺的高度與固定坎平齊,所述的平緣石也搭接在凸臺上。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何一項所述的收水式路緣石,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立緣石上的溝槽直通立緣石的底面,所述的匯水口位于固定坎的底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收水式路緣石,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內嵌管道的兩端設置有便于連接的管口企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