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路軌兩用消防車用消防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消防裝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鐵路、公路都能行駛的路軌兩用消防車用消防系統。
背景技術:
隨著城市軌道交通的迅猛發展,地下空間交通火災成為突出難題。為使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至最低的水平,消防部門應能及時和有效地深入地鐵內部開展滅火與搶險救援工作,迫切需要能夠進入軌道實施救援作業的消防車。目前,普通消防車只能在地面道路上進行作業,一旦城市軌道交通發生火災事故,普通消防車便束手無策,這將給國家以及人民帶來巨大的人員以及財產損失。因此,有必要開發專門適應地下空間火災的路軌兩用消防車,拓展其功能和應用技術戰術,以滿足消防救援部門裝備路軌兩用消防車的要求。目前,隨消防裝備技術的發展,滅火、救援、排煙、破拆、偵檢、照明、自救自衛設備的裝車及使用,已有了很多的進步,但如何專門適應地下空間尤其是地下交通工具災害,還存在著產品拓展不夠及綜合運用戰術欠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路軌兩用消防車用消防系統要克服上述缺點,提高工作效率,拓展消防功能。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路軌兩用消防車用消防系統,拓展路軌兩用消防車的地下空間滅火救援功能。本實用新型提出的路軌兩用消防車用消防系統,由水一泡沫滅火系統I、照明系統2、破拆器材3、偵檢器材4、排煙器材5、自保護系統6、牽引絞盤組件7、發電機組8、器材推車9和消防車組成,其中水一泡沫滅火系統I、破拆器材3、偵檢器材4、排煙器材5、發電機組8和器材推車9分別放置于消防車車體上;照明系統2分別設有消防車車頭的頂部和消防車車體尾部上方;消防車上設有牽引絞盤組件7 ;發電機組8連接照明系統2 ;所述的水一泡沫滅火系統I由離合器10、發動機11、車前遙控炮12、夾心式取力器13、水槍14、高壓卷盤15、高壓水槍16、高低壓水泵17、泡沫罐18、水罐19、泡沫泵20、泡沫控制模塊21、壓縮空氣A類泡沫槍22、移動消防炮23、水驅動排煙機24和螺桿式壓縮機25組成,發動機11通過離合器10連接夾心式取力器13,夾心式取力器13連接高低壓水泵17,高低壓水泵17的傳動軸與螺桿式壓縮機17通過皮帶連接;高低壓水泵17的高壓出水口通過水帶和高壓 卷盤15連接高壓水槍16,高低壓水泵17的高壓出水口接有自保護系統6 ;高低壓水泵17的常壓出水口分別通過水帶連接水槍14、移動消防炮23和車前搖控炮12 ;高低壓水泵17連接水罐19 ;泡沫罐18連接泡沫泵20,泡沫泵20連接泡沫控制模塊21,螺桿式壓縮機17連接泡沫泵20,泡沫泵20和螺桿式壓縮機17連接后的混合管路上連接有壓縮空氣A類泡沫槍22。高低壓水泵17的常壓出水口通過水帶連接水驅動排煙機24。本實用新型中,所述泡沫泵20連接電動機,通過電動機驅動。[0007]本實用新型中,所述高壓卷盤15為兩套,相應的,高壓水槍16為兩套。本實用新型中,所述自保護系統6采用噴頭或硬管,位于車頂及車底,所述噴頭通過管道與高低壓水泵17的出水管連接。本實用新型中,所述水槍14為兩套。本實用新型工作過程如下發動機動力通過離合器、夾入式取力器、萬向傳動軸傳給高低壓水泵及螺桿式壓縮機;蓄電池供電使泡沫泵、軟管卷盤、前置小型電動炮得到動力,水一泡沫消防系統可展開工作。同時,發動機動力通過離合器、變速器、兩只尾端取力器及兩套萬向傳動軸,分別傳給兩套串列的壓力泵組的輸入軸端。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專為地下空間特別是地鐵火災的撲救,配備了適用的滅火系統及滅火裝備。可以用壓縮空氣A類泡沫對著火車輛實施滅火、冷卻、覆蓋窒息火焰及保護車廂;可以用高壓軟管卷盤噴霧排煙、滅火、保護及冷卻;可以用水力排煙機排煙,用破拆工具破拆救援,用偵檢工具偵檢指導消防活動。在自衛條件下可用前置炮邊行駛 邊噴水滅火。用照明設備及熒光繩組織疏散。
圖I是本實用新型消防系統的組成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水一泡沫滅火系統示意圖。圖中標號1為水一泡沫滅火系統;2為照明系統;3為破拆器材;4為偵檢器材;5為排煙器材;6為自保護系統;7為牽引絞盤組件;8為發電機組;9為器材推車,10為離合器;11為發動機;12為車前遙控炮;13為夾心式取力器;14為水槍;15為高壓卷盤;16為高壓水槍;17為高低壓水泵;18為泡沫罐;19為水罐;20為泡沫泵;21為泡沫控制模塊;22為壓縮空氣A類泡沫槍;23為移動消防炮;24為水驅動排煙機;25為螺桿式壓縮機。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I :參看圖1,本實用新型提出的路軌兩用消防車用消防系統由水一泡沫滅火系統I、照明系統2、破拆器材3、偵檢器材4、排煙器材5、自保護系統6、牽引絞盤組件7、發電機組8、器材推車9組成,具備高低壓、A類泡沫滅火功能;具備牽引、排煙、照明、偵檢、破拆、救生、人員疏散誘導、自保護等功能;具有邊行駛便噴射功能。水一泡沫滅火系統I、破拆器材3、偵檢器材4、排煙器材5、發電機組8和器材推車9分別放置于消防車車體上;照明系統2分別設有消防車車頭的頂部和消防車車體尾部上方;消防車上設有牽引絞盤組件7。所述的自保護系統2的數量大于等于2,所述排煙器材5的數量大于等于2,所述破拆器材3可手采用手動或液壓驅動多種方式。所述偵檢器材4的數量大于等于2。發電機組8發電,提供照明或電動工具。偵檢器材4用于偵檢火場燃燒有毒氣體,指導消防活動確保人員安全。破拆器材3用于破拆車廂門窗和現場障礙物,便于滅火救援、疏散被困人員。牽引絞盤組件7包括前液壓絞盤和后液壓絞盤,用于短距離牽引遇難車輛或本身的牽引。所述水一泡沫滅火系統如圖2所示,由離合器10、發動機11、車前遙控炮12、夾心式取力器13、水槍14、高壓卷盤15、高壓水槍16、高低壓水泵17、泡沫罐18、水罐19、泡沫泵20、泡沫控制模塊21、壓縮空氣A類泡沫槍22、移動消防炮23、水驅動排煙機24和螺桿式壓縮機25組成,發動機11經過離合器10及夾心式取力器13將動力傳給高低壓水泵17及與之組合在一起的螺桿式壓縮機25,高低壓水泵17從外界或水罐19取水。高低壓水泵17的高壓出水口分別同高壓卷盤15、高壓水槍16及自保護系統6連接,實現噴霧保護、冷卻及滅火功能。常壓出水口通過水帶接水槍14、移動消防炮23進行滅火。高低壓水泵17的常壓出水管路由電動機驅動的泡沫泵20經泡沫控制模塊21控制以一定的比例注入A類泡沫,在注入泡沫后的管線上又 注入由螺桿式壓縮機25提供的適當壓力適當流量的壓縮空氣,根據需要由壓縮空氣A類泡沫槍22噴出壓縮空氣A類泡沫,進行滅火或隔熱保護。同時高低壓水泵17的常壓出口也可經水帶接水驅動排煙機24,進行火場排煙。
權利要求1.一種路軌兩用消防車用消防系統,由水一泡沫滅火系統(I)、照明系統(2)、破拆器材(3)、偵檢器材(4)、排煙器材(5)、自保護系統(6)、牽引絞盤組件(7)、發電機組⑶、器材推車(9)和消防車組成,其特征在于水一泡沫滅火系統(I)、破拆器材(3)、偵檢器材(4)、排煙器材(5)、發電機組(8)和器材推車(9)分別放置于消防車車體上;照明系統(2)分別設于消防車車頭的頂部和消防車車體尾部上方;消防車上設有牽引絞盤組件(7);發電機組⑶連接照明系統⑵;所述的水一泡沫滅火系統⑴由離合器(10)、發動機(11)、車前遙控炮(12)、夾心式取力器(13)、水槍(14)、高壓卷盤(15)、高壓水槍(16)、高低壓水泵(17)、泡沫罐(18)、水罐(19)、泡沫泵(20)、泡沫控制模塊(21)、壓縮空氣A類泡沫槍(22)、移動消防炮(23)、水驅動排煙機(24)和螺桿式壓縮機(25)組成,發動機(11)通過離合器(10)連接夾心式取力器(13),夾心式取力器(13)連接高低壓水泵(17),高低壓水泵(17)的傳動軸與螺桿式壓縮機(17)通過皮帶連接;高低壓水泵(17)的高壓出水口通過水帶和高壓卷盤(15)連接高壓水槍(16),高低壓水泵(17)的高壓出水口接有自保護系統(6);高低壓水泵(17)的常壓出水口分別通過水帶連接水槍(14)、移動消防炮(23)和車前搖控炮(12);高低壓水泵(17)連接水罐(19);泡沫罐(18)連接泡沫泵(20),泡沫泵(20)連接泡沫控制模塊(21),螺桿式壓縮機(17)連接泡沫泵(20),泡沫泵(20)和螺桿式壓縮機(17)連接后的混合管路上連接有壓縮空氣A類泡沫槍(22);高低壓水泵(17)的常壓出水口通過水帶連接水驅動排煙機(24)。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路軌兩用消防車用消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泵(20)連接電動機。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路軌兩用消防車用消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壓卷盤(15)為兩套,相應的,高壓水槍(16)為兩套。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路軌兩用消防車用消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自保護系統(6)采用噴頭或硬管,位于車頂及車底,所述噴頭通過管道與高低壓水泵(17)的出水管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路軌兩用消防車用消防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槍(14)為兩套。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路軌兩用消防車用消防系統,由水-泡沫滅火系統、照明系統、破拆器材、偵檢器材、排煙器材、自保護系統、牽引絞盤組件、發電機組、器材推車組成,水-泡沫滅火系統(1)、破拆器材(3)、偵檢器材(4)、排煙器材(5)、發電機組(8)和器材推車(9)分別放置于消防車車體上;照明系統(2)分別設于消防車車頭的頂部和消防車車體尾部上方;消防車上設有牽引絞盤組件(7);發電機組(8)連接照明系統(2)。本實用新型為地下空間特別是地鐵火災的撲救,配備了適用的滅火系統及滅火裝備,可對著火車輛實施滅火、冷卻、覆蓋窒息火焰及保護車廂;可用高壓軟管卷盤噴霧排煙、滅火、保護及冷卻;可用破拆工具破拆救援,用偵檢工具偵檢指導消防活動;在自衛條件下可用前置炮邊行駛邊噴水滅火。
文檔編號A62C27/00GK202526807SQ20122017466
公開日2012年11月14日 申請日期2012年4月24日 優先權日2012年4月24日
發明者嚴攸高, 張建武, 李炳泉, 王麗晶, 田永祥, 薛林, 鄒宗華, 魯統利 申請人: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