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便攜式3d全息電力產品可視化展示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可視化領域,具體涉及一種便攜式3D全息電力產品可視化展示裝置。
背景技術:
全息投影技術也稱虛擬成像技術,是利用干涉和衍射原理記錄并再現物體真實的三維圖像的記錄和再現的技術。第一步利用干涉原理記錄物體光波信息,即拍攝過程:被攝物體在激光輻照下形成漫射式的物光束;另一部分激光作為參考光束射到全息底片上,和物體光束疊加產生干涉,把物體光波上各點的位相和振幅轉換成在空間上變化的強度,利用干涉條紋間的反差和間隔將物體光波的全部信息記錄下來;第二步利用衍射原理再現物體光波信息,成像過程如下:全息圖猶如一個復雜的光柵,在相干激光照射下,一張線性記錄的正弦型全息圖的衍射光波可給出兩個像,即原始像(又稱初始像)和共軛像,再現的圖像立體感強,具有真實的視覺效應。但利用這套原理的設施一般都體積龐大,價格昂貴,專業性強,不方便攜帶。
實用新型內容為了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便攜式3D全息電力產品可視化展示裝置;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克服了上述缺點,增加了便攜、可拆卸等特點,能夠快速地完成產品發布展示的過程。
本實用新型采取如下方案: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便攜式3D全息電力產品可視化展示裝置,包括拍攝裝置、影像處理裝置和影像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拍攝裝置為同步拍攝裝置,包括底座、分別與底座連接的拍攝平臺和支架,以及與支架頂端連接的攝像設備;所述影像處理裝置的輸入端與輸出端分別連接所述拍攝裝置和所述影像展示裝置;所述影像展示裝置為3D全息展示裝置,包括底板、顯示器和所述底板與顯示器間的展示屏;所述顯示器用支柱支撐在所述底板上。進一步地,穿過所述底座中心,且平行于底座底面的十字形的延長線上設有支撐攝像設備的支架;所述支架包括水平柱和垂直柱,所述水平柱固接于底座,所述垂直柱垂直于水平柱設置。進一步地,所述垂直柱通過移動齒輪與所述水平柱連接;所述移動齒輪包括設置于垂直柱上的把手和設置于水平柱上的齒輪;所述垂直柱頂端連接所述攝像設備;所述攝像設備為攝像頭或攝像機。進一步地,所述拍攝平臺通過連接拍攝平臺和底座中心的軸與所述底座連接,所述拍攝平臺與所述底座之間設置滾輪;拍攝平臺上放置所需拍攝的電力產品。進一步地,所述底座設置與所述拍攝平臺連接的電機,以及與所述電機連接的電源;所述底座設置與所述電機連接的電機開關,以及同時與所有攝像設備連接的攝像開關;進一步地,所述拍攝裝置外表設置覆蓋層;所述覆蓋層為綠色的幕布或紙張。進一步地,所述底板為正方形平板;所述底板一對相對側面兩端分別設有圓柱形轉軸;所述支柱數目為4,高度相等,通過所述轉軸與所述底板連接。進一步地,所述展示屏設置于底板上表面中央,呈金字塔型,包括一組數目為4的有機玻璃;所述一組數目為4的有機玻璃為全等等腰三角形,所述等腰三角形的腰與底邊之比為1.732:2。進一步地,所述展示屏通過設置于所述底板上表面的一組數目為4的卡槽與底板連接;所述卡槽與底板所在平面呈45度夾角,傾向底板中心。進一步地,所述顯示器放置于撐起后等高的支柱上;所述顯示器為液晶顯示屏或平板電腦。進一步地,所述影像處理裝置為個人計算機。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利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套裝置,能夠形象快速地展示產品,達到宣傳目的;相較于其他大型設備,本實用新型還具有便攜、簡單、操作容易等優點,能夠快速的安裝拆卸,便于保管與運輸。
圖1是本實用新型總體結構圖2是拍攝裝置側視圖;圖3是拍攝裝置俯視圖;圖4是拍攝裝置支架結構圖;圖5是拍攝裝置底座部分結構圖;圖6是拍攝裝置立體結構圖;圖7是影像展示裝置側視圖;圖8是影像展示裝置底板部分結構圖;圖9是影像展示裝置立體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步驟實施:第一步,產品影像錄制。為了實現產品的動態旋轉,本實例新型設計了一套以電機驅動的旋轉平臺,上方是一個圓形的旋轉平臺,用來放置電力產品,旋轉平臺下面是一個底座,底座內有電源、電機等,使旋轉平臺能夠緩慢轉動。底座的四個方向均向外伸出一個支架,支架頂端設置一個攝像機或攝像頭,底座上有一個開關能夠同時控制四個方向的攝像機或攝像頭開始或停止拍攝。拍攝過程中,底座、支架和攝像頭均不動,只有上方的旋轉平臺勻速旋轉,所有的設施上用綠色的幕布或紙張覆蓋,使拍攝影像時產品處于一個完全綠色的環境中,以方便后期進行影像處理。錄制時,打開電機開關,使旋轉平臺緩慢旋轉。開啟4個攝像機開關進行影像的錄制.如附圖2-6所示。第二步,產品影像處理。采用會聲會影對影像進行處理。打開會聲會影,將四個覆疊軌打開,將先前錄制的四個方向的產品影像分別放到四個覆疊軌中,對視頻進行簡單的處理,使4個視頻同步開始,同步結束。將正面的視頻稱為視頻A,右側的視頻稱為視頻B,背面的視頻稱為視頻C,左側的視頻稱為視頻D。首先,調整4個視頻開始的位置,使視頻A處于窗口的上方居中,并順時針旋轉180度。視頻C位于窗口的下方居中,視頻B順時針旋轉90度并置于窗口左側居中,視頻D逆時針旋轉90度并置于窗口右側居中;然后,分別編輯四個視頻,在視頻的屬性中,開啟應用覆疊選項,類型選擇色度鍵,相似度的顏色用滴管選擇視頻背景的綠色,去掉視頻的背景,留下黑色的背景;最后將視頻導出成AVI或其他視頻格式。至此,產品影像源就制作完畢。第三步,成像裝置設置。用一塊正方形的木板作為底板,在四個角上連接4個長條作支柱。支柱與底板有軸相連,可以旋轉,便于將支柱收起,方便攜帶。底板中間,挖出相同寬度相同深度的四個槽位,每個槽位向中心傾斜45度角,槽位的寬度比有機玻璃板的厚度略厚,以便有機玻璃板插入其中。將有機玻璃板裁成4塊同樣大小的等腰三角形,腰和底邊的比是1.732:2。將4塊有機玻璃板分別插入到底板的四個槽位內,組成一個金字塔型,位于正方形底板中央。展示產品時,將顯示器屏幕向下放置于木板四個角的支柱上,將電腦連接至顯示器,播放先前錄制的影像源,4個方向的影像將呈現在金字塔中央,并且從各個方向都能看到各自方向的影像。當需要拆卸時,只需要拿開顯示器,將4個支柱放倒收起,然后將4塊有機玻璃板從卡槽中取出,收妥即可。顯示器可以為液晶顯示器、平板電腦等。裝置如附圖7-9所示。最后應當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上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依然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未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任何修改·或者等同替換,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
權利要求1.一種便攜式3D全息電力產品可視化展示裝置,包括拍攝裝置、影像處理裝置和影像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拍攝裝置為同步拍攝裝置,包括底座、分別與底座連接的拍攝平臺和支架,以及與支架頂端連接的攝像設備;所述影像處理裝置的輸入端與輸出端分別連接所述拍攝裝置和所述影像展示裝置;所述影像展示裝置為3D全息展示裝置,包括底板、顯示器和所述底板與顯示器間的展示屏;所述顯示器用支柱支撐在所述底板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視化展示裝置,穿過所述底座中心,且平行于底座底面的十字形的延長線上設有支撐攝像設備的支架;所述支架包括水平柱和垂直柱,所述水平柱固接于底座,所述垂直柱垂直于水平柱設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視化展示裝置,所述垂直柱通過移動齒輪與所述水平柱連接;所述移動齒輪包括設置于垂直柱上的把手和設置于水平柱上的齒輪;所述垂直柱頂端連接所述攝像設備;所述攝像設備為攝像頭或攝像機。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視化展示裝置,所述拍攝平臺通過連接拍攝平臺和底座中心的軸與所述底座連接,所述拍攝平臺與所述底座之間設置滾輪;拍攝平臺上放置所需拍攝的電力產品。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視化展示裝置,所述底座設置與所述拍攝平臺連接的電機,以及與所述電機連接的電源;所述底座設置與所述電機連接的電機開關,以及同時與所有攝像設備連接的攝像開關。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視化展示裝置,所述拍攝裝置外表設置覆蓋層;所述覆蓋層為綠色的幕布或紙張。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視化展示裝置,所述底板為正方形平板;所述底板一對相對側面兩端分別設有圓柱形轉軸;所述支柱數目為4,高度相等,通過所述轉軸與所述底板連接。
8.如權利要 求1所述的可視化展示裝置,所述展示屏設置于底板上表面中央,呈金字塔型,包括一組數目為4的有機玻璃;所述一組數目為4的有機玻璃為全等等腰三角形,所述等腰三角形的腰與底邊之比為1.732:2。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視化展示裝置,所述展示屏通過設置于所述底板上表面的一組數目為4的卡槽與底板連接;所述卡槽與底板所在平面呈45度夾角,傾向底板中心。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視化展示裝置,所述顯示器放置于撐起后等高的支柱上;所述顯示器為液晶顯示屏或平板電腦。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視化展示裝置,所述影像處理裝置為個人計算機。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便攜式3D全息電力產品可視化展示裝置,包括拍攝裝置、影像處理裝置和影像展示裝置;所述拍攝裝置為同步拍攝裝置,包括底座、分別與底座連接的拍攝平臺和支架,以及與支架頂端連接的攝像設備;所述影像處理裝置的輸入端與輸出端分別連接所述拍攝裝置和所述影像展示裝置;所述影像展示裝置為3D全息展示裝置,包括底板、顯示器和所述底板與顯示器間的展示屏;所述顯示器用支柱支撐在所述底板上。和現有技術比本實用新型能夠形象快速地展示產品,達到宣傳目的;并且,相較于一些大型的設備,本實用新型還具有結構簡單、方便攜帶、操作容易等優點,能夠快速的安裝、拆卸,方便保管與運輸。
文檔編號G09F19/12GK203102803SQ20122060102
公開日2013年7月31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14日 優先權日2012年11月14日
發明者楊佩, 胡斌, 朱力鵬, 彭林 申請人: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 國家電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