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ing id="vjp15"></listing><menuitem id="vjp15"></menuitem><var id="vjp15"></var><cite id="vjp15"></cite>
<var id="vjp15"></var><cite id="vjp15"><video id="vjp15"><menuitem id="vjp15"></menuitem></video></cite>
<cite id="vjp15"></cite>
<var id="vjp15"><strike id="vjp15"><listing id="vjp15"></listing></strike></var>
<var id="vjp15"><strike id="vjp15"><listing id="vjp15"></listing></strike></var>
<menuitem id="vjp15"><strike id="vjp15"></strike></menuitem>
<cite id="vjp15"></cite>
<var id="vjp15"><strike id="vjp15"></strike></var>
<var id="vjp15"></var>
<var id="vjp15"></var>
<var id="vjp15"><video id="vjp15"><thead id="vjp15"></thead></video></var>
<menuitem id="vjp15"></menuitem><cite id="vjp15"><video id="vjp15"></video></cite>
<var id="vjp15"></var><cite id="vjp15"><video id="vjp15"><thead id="vjp15"></thead></video></cite>
<var id="vjp15"></var>
<var id="vjp15"></var>
<menuitem id="vjp15"><span id="vjp15"><thead id="vjp15"></thead></span></menuitem>
<cite id="vjp15"><video id="vjp15"></video></cite>
<menuitem id="vjp15"></menuitem>

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2553819閱讀:302來源:國知局
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其包括底座、中間框體、可折疊支撐架、箱蓋、電子顯示屏及把手,所述中間框體與所述底座之間通過可折疊支撐架連接,所述底座上開設有收容槽,所述電子顯示屏安裝于所述箱蓋的內表面上,使用前,所述可折疊支撐架處于折疊狀態且容置于所述收容槽中,所述鎖扣件與所述扣合結構鎖扣固定,所述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關閉與普通行李箱結構類似,便于攜帶,使用時,所述可折疊支撐架處于撐開狀態,所述中間框體與所述底座間隔且具有高度差,所述箱蓋翻轉處于直立狀態,所述電子顯示屏開啟發布應急消息,所述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可被攜帶至所有應急事件現場發布應急信息,適用范圍廣。
【專利說明】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應急裝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

【背景技術】
[0002]當前應急信息的發布主要通過掛置于墻壁等固定支撐物上以及可以移動的運輸工具上的電子顯示屏,來發布顯示各種應急信息,抑或目擊者通過通訊設備將信息傳播于網絡中,以使得,應急信息得以傳播于可能會受影響的人群中。
[0003]然而,當前的應急信息發布方式存在缺陷:裝載電子顯示屏的運輸工具及掛置電子顯示屏的固定物的機動性仍不足,而影響使用范圍,原因在于:應急事件的產生具有不可預知性和分布不確定性,很多應急事件發生于沒有設置電子顯示屏的場所,以及交通工具難以達到的場所。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以解決當前應急信息發布方式存在的使用范圍有限的問題。
[0005]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其包括底座、中間框體、箱蓋、可折疊支撐架、電子顯示屏及把手,其中,
[0006]所述底座包括底板、設于所述底板上的四側板、及由所述底板和所述四側板共同圍設形成可供儲存應急裝備的容置空間,所述四側板具體為前側板、后側板、左側板及右側板,所述底座的左側板和右側板的上端面分別開設有供所述可折疊支撐架安裝且容置的收容槽,所述底座的前側板的外表面凸設有扣合結構;
[0007]所述中間框體具有四邊框,所述四邊框具體為前邊框、后邊框、左邊框及右邊框,所述中間框體的左邊框和右邊框分別通過所述可折疊支撐架對應與所述底座的左側板和右側板連接;
[0008]所述可折疊支撐架的下端分別可活動地安裝于所述收容槽的底壁上,所述可折疊支撐架的上端分別可活動地安裝于所述中間框體的左邊框和右邊框的下端面上;
[0009]所述箱蓋的后端與所述中間框體的后邊框可轉動連接,所述箱蓋的前端對應所述扣合結構扣合設置有鎖扣件;
[0010]所述電子顯示屏安裝于所述箱蓋的內表面上;
[0011]所述把手設于所述底座、所述中間框體或所述箱蓋的外表面上。
[0012]使用前,所述可折疊支撐架處于折疊狀態且容置于所述收容槽中,所述鎖扣件與所述扣合結構鎖扣固定,所述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處于關閉狀態,且與普通行李箱結構類似,因而,便于攜帶,使用時,所述可折疊支撐架處于撐開狀態,所述中間框體與所述底座間隔且具有高度差,所述箱蓋翻轉處于直立狀態,所述電子顯示屏開啟發布應急消息,所述電子顯示屏處于一個比較高的位置,便于被附近人員觀察到。
[0013]優選地,所述底座的底部安裝有滾動裝置。
[0014]優選地,所述中間框體上安裝有紅外探測器及喇叭,當所述紅外探測器感應到有人靠近時,喇叭控制器控制喇叭打開而開啟語音提示。
[0015]優選地,所述后邊框的內表面開設有電池安裝槽,所述電池安裝槽中安裝有為所述電子顯示屏及所述喇叭供電的充電電池。
[0016]優選地,所述后邊框的外表面開設有連通所述電池安裝槽的散熱孔。
[0017]優選地,還包括與所述電子顯示屏電訊連接用以將應急信息傳輸至外網的通訊設備。
[0018]優選地,所述電子顯示屏為IXD顯示屏。
[0019]本實用新型公開的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使用前,所述可折疊支撐架處于折疊狀態且容置于所述收容槽中,所述鎖扣件與所述扣合結構鎖扣固定,所述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處于關閉狀態,且與普通行李箱結構類似,因而,便于攜帶,使用時,所述可折疊支撐架處于撐開狀態,所述中間框體與所述底座間隔且具有高度差,所述箱蓋翻轉處于直立狀態,所述電子顯示屏開啟發布應急消息,所述電子顯示屏處于一個比較高的位置,便于被附近人員觀察到,所述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可被攜帶至所有應急事件現場發布應急信息,因而,適用范圍廣。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0]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的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21]本實用新型目的的實現、功能特點及優點將結合實施例,參照附圖做進一步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0022]請參閱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100的一實施例,所述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100包括底座1、中間框體2、箱蓋3、電子顯示屏4、把手5及可折疊支撐架6,所述底座I包括底板、設于所述底板上的四側板、及由所述底板和所述四側板共同圍設形成可供儲存應急裝備的容置空間,所述四側板具體為前側板、后側板、左側板及右側板,于所述底座I的左側板和右側板的上端面分別開設有容所述可折疊支撐架6安安裝且容置的收容槽11,于所述底座I的前側板的外表面凸設有扣合結構12,所述中間框體2具有四邊框,所述四邊框具體為前側板、后側板、左側板及右側板,所述中間框體2的左邊框和右邊框分別通過可折疊支撐架6對應與所述底座I的左側板和右側板連接,所述可折疊支撐架6的下端分別可活動地安裝于所述收容槽11的底壁上,所述可折疊支撐架6的上端分別可活動地安裝于所述中間框體2的左邊框和右邊框的下端面上,所述箱蓋3的后端與所述中間框體2的后邊框可轉動連接,所述箱蓋3的前端對應所述扣合結構12扣合設置有鎖扣件31,所述電子顯示屏4安裝于所述箱蓋3的內表面上,所述把手5設于所述底座1、所述中間框體2或所述箱蓋3的外表面上。
[0023]使用前,所述可折疊支撐架6處于折疊狀態且容置于所述收容槽11中,所述鎖扣件31與所述扣合結構12鎖扣固定,所述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100處于關閉狀態;
[0024]使用時,所述可折疊支撐架6處于撐開狀態,所述中間框體2與所述底座I間隔且具有高度差,所述箱蓋3翻轉處于直立狀態,所述電子顯示屏4開啟發布應急消息。
[0025]于本實施例中,所述底座I的底部安裝有滾動裝置7,可以將所述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100拖行,而便于攜帶。
[0026]于本實施例中,所述中間框體2上安裝有紅外探測器(未圖示)及喇叭(未圖示),當所述紅外探測器感應到有人靠近時,喇叭控制器控制喇叭打開而開啟語音提示,進而,防止部分人員在未注意到或不識字的情況下,而闖入緊急事件發生地或者未了解到應急事件。
[0027]于本實施例中,所述后邊框的內表面開設有電池安裝槽21,所述電池安裝槽21中安裝有為所述電子顯示屏4及所述喇叭供電的充電電池(未圖示),使得所述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100的結構更合理,并且對安裝于其內的所述充電電池具有一定的防護作用。
[0028]于本實施例中,所述后邊框的外表面開設有連通所述電池安裝槽21的散熱孔(未圖示),可以增強所述充電電池散熱。
[0029]于本實施例中,所述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100還包括與所述電子顯示屏電訊連接用以將應急信息傳輸至外網的通訊設備(未圖示),因而,可以將應急信息發布于網絡中,使更多的人員能得以了解。
[0030]于本實施例中,所述電子顯示屏4為IXD顯示屏,因而,所述電子顯示屏4耗能低,不刺激眼睛,顯示信息大,輻射小且壽命長。
[0031]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底座、中間框體、箱蓋、可折疊支撐架、電子顯示屏及把手,其中, 所述底座包括底板、設于所述底板上的四側板、及由所述底板和所述四側板共同圍設形成可供儲存應急裝備的容置空間,所述四側板具體為前側板、后側板、左側板及右側板,所述底座的左側板和右側板的上端面分別開設有供所述可折疊支撐架安裝且容置的收容槽,所述底座的前側板的外表面凸設有扣合結構; 所述中間框體具有四邊框,所述四邊框具體為前邊框、后邊框、左邊框及右邊框,所述中間框體的左邊框和右邊框分別通過所述可折疊支撐架對應與所述底座的左側板和右側板連接; 所述可折疊支撐架的下端分別可活動地安裝于所述收容槽的底壁上,所述可折疊支撐架的上端分別可活動地安裝于所述中間框體的左邊框和右邊框的下端面上; 所述箱蓋的后端與所述中間框體的后邊框可轉動連接,所述箱蓋的前端對應所述扣合結構扣合設置有鎖扣件; 所述電子顯示屏安裝于所述箱蓋的內表面上; 所述把手設于所述底座、所述中間框體或所述箱蓋的外表面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底部安裝有滾動裝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框體上安裝有紅外探測器及喇叭,當所述紅外探測器感應到有人靠近時,喇叭控制器控制喇叭打開而開啟語音提示。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邊框的內表面開設有電池安裝槽,所述電池安裝槽中安裝有為所述電子顯示屏及所述喇叭供電的充電電池。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邊框的外表面開設有連通所述電池安裝槽的散熱孔。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電子顯示屏電訊連接用以將應急信息傳輸至外網的通訊設備。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應急信息發布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顯示屏為LCD顯示屏。
【文檔編號】G09F27/00GK203858842SQ201420212022
【公開日】2014年10月1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28日 優先權日:2014年4月28日
【發明者】胡文暉, 李學勇, 陳長虹, 劉敏 申請人:深圳市雷神實業有限公司
網友詢問留言 已有0條留言
  • 還沒有人留言評論。精彩留言會獲得點贊!
1
韩国伦理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