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揭開式纖維紋理防標識。
背景技術:
防偽標簽學名防偽標識,又名防偽商標,是能粘貼、印刷、轉移在標的物表面、或標的物包裝、或標的物附屬物(如商品掛牌、名片以及防偽證卡)上,具有防偽作用的標識。防偽標簽的防偽特征以及識別的方法是防偽標簽的靈魂,防偽是對那些以欺騙為目的且未經所有權人準許,而進行仿制或復制的活動所采取的防止措施。防偽標簽是企業為了保護自己的品牌區別于假冒產品而自愿制作使用的一個參照物。并不是所有產品都有防偽標簽,沒有防偽標簽的商品也并不代表是假貨。
現有的揭開式防偽標識存在防偽效果差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防偽效果好的揭開式纖維紋理防標識。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揭開式纖維紋理防標識,包括有底紙層和塑膜層,所述塑膜層設置在底紙層的上方,所述塑膜層下表面設置有離型層,所述離型層上設置有圖案層、二維碼圖層和纖維絲。
作為優選,所述離型層上設置有密碼圖層,通過電腦,打開防偽標識上標明的網址,在查詢網頁上輸入密碼圖層上的密碼,把事先儲存在服務器的防偽標識的圖片調出來,比較圖片與實物一致為真,不一致為假。
作為優選,所述塑膜層上表面設置有覆蓋層,所述覆蓋層與密碼圖層的位置相對應,提高安全性,需要提取密碼時,可以刮開覆蓋層進行查看。
作為優選,所述纖維絲設置有一條以上。
作為優選,所述纖維絲隨機分布在離型層上。
原理:用拍照或掃描設備把每張防偽標識拍照或掃描成圖片,圖片文件名用唯一碼保存,唯一碼是二維碼的信息,把圖片儲存在服務器里。查詢時通過手機掃描二維碼,鏈接服務器,把事先儲存在服務器的防偽標識的圖片調到手機顯示,比較圖片與實物辨別真偽,一致為真,不一致為假;如果圖片與實物一致,還可以查看纖維絲是否存在,假的防偽標識是通過掃描印刷的方式制造出來,可以看到纖維絲圖案,但是沒有實物纖維絲。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該揭開式纖維紋理防標識通過在離型層上設置有纖維絲,該纖維絲的材質、顏色和形狀都是隨機設置,可以通過纖維絲進一步辨別真偽,大大提高了防偽效果。此外,離型層上設置有密碼圖層,通過電腦,打開防偽標識上標明的網址,在查詢網頁上輸入密碼圖層上的密碼,把事先儲存在服務器的防偽標識的圖片調出來,比較圖片與實物一致為真,不一致為假;塑膜層上表面設置有覆蓋層,所述覆蓋層與密碼圖層的位置相對應,提高安全性,需要提取密碼時,可以刮開覆蓋層進行查看。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其中: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揭開式纖維紋理防標識的揭開前的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揭開式纖維紋理防標識的揭開中的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揭開式纖維紋理防標識的揭開后的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揭開式纖維紋理防標識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如圖1-4所示,一種揭開式纖維紋理防標識,包括有底紙層1和塑膜層2,所述塑膜層2設置在底紙層1的上方,所述塑膜層2下表面設置有離型層3,所述離型層3上設置有圖案層4、二維碼圖層5和纖維絲6。
制造方法:在塑膜層2的一面涂一層離型層3,再在離型層3上印刷圖案層4和二維碼圖層5,然后涂上纖維絲6,形成隨機紋理,最后在離型層3上涂膠,覆上底紙層1做成不干膠。
本實施例的有益效果為:該揭開式纖維紋理防標識通過在離型層上設置有纖維絲,該纖維絲的材質、顏色和形狀都是隨機設置,可以通過纖維絲進行辨別真偽,大大提高了防偽效果。
實施例2
如圖1-4所示,一種揭開式纖維紋理防標識,包括有底紙層1和塑膜層2,所述塑膜層2設置在底紙層1的上方,所述塑膜層2下表面設置有離型層3,所述離型層3上設置有圖案層4、二維碼圖層5和纖維絲6,所述離型層3上設置有密碼圖層7,通過電腦,打開防偽標識上標明的網址,在查詢網頁上輸入密碼圖層7上的密碼,把事先儲存在服務器的防偽標識的圖片調出來,比較圖片與實物一致為真,不一致為假,所述塑膜層2上表面設置有覆蓋層8,所述覆蓋層8與密碼圖層7的位置相對應,提高安全性,需要提取密碼時,可以刮開覆蓋層8進行查看,所述纖維絲6設置有一條以上,所述纖維絲6隨機分布在離型層3上。
制造方法:在塑膜層2的一面涂一層離型層3,再在離型層3上印刷圖案層4和二維碼圖層5,然后涂上纖維絲6,形成隨機紋理,最后在離型層3上涂膠,覆上底紙層1做成不干膠。
本實施例的有益效果為:該揭開式纖維紋理防標識通過在離型層上設置有纖維絲,該纖維絲的材質、顏色和形狀都是隨機設置,可以通過纖維絲進一步辨別真偽,大大提高了防偽效果。此外,離型層上設置有密碼圖層,通過電腦,打開防偽標識上標明的網址,在查詢網頁上輸入密碼圖層上的密碼,把事先儲存在服務器的防偽標識的圖片調出來,比較圖片與實物一致為真,不一致為假;塑膜層上表面設置有覆蓋層,所述覆蓋層與密碼圖層的位置相對應,提高安全性,需要提取密碼時,可以刮開覆蓋層進行查看。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經過創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