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車輛的平視顯示器(36)的亮度控制系統,所述顯示器(36)構造成顯示圖像(16),所述系統包括用于評估亮度的裝置(32),所述用于評估亮度的裝置聯接到用于確定顯示器(36)的亮度設定點的裝置(34),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評估亮度的裝置(32)能夠評估車輛前排的并且超過顯示在所述顯示器(36)上的圖像(16)的外部亮度,并且所述確定裝置(34)能夠根據所評估的外部亮度確定所述亮度設定點、并且能夠將所述亮度設定點傳輸到所述顯示器(3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亮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評估亮度的裝置(32)包括至少一個亮度傳感器。
3.根據前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亮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評估亮度的裝置(32)包括外部亮度傳感器(18),所述外部亮度傳感器能夠評估車輛前排的并且超過顯示在顯示器(36)上的圖像(16)的亮度,所述傳感器(18)布置為處于與所述顯示器(36)相同的視場中。
4.根據前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亮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亮度傳感器(18)布置成接收在錐體范圍內的入射光,所述錐體與圖像(16)的平面的交接部基本上覆蓋所述圖像(16)的全部。
5.根據權利要求3和4中的一項所述的亮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評估亮度的裝置(32)包括:
-測量車輛外部亮度的所述外部亮度傳感器(18),
-測量車輛內部亮度的亮度傳感器(20),和/或
-測量所述顯示器(36)顯示的圖像(16)亮度的亮度傳感器(50)。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亮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評估亮度的裝置(32)被聯接到供給一個或多個以下類型的數據的裝置:
-無雨/有雨,
-地理位置,
-日期時間,
-天氣狀況,
-視頻圖像,
-車輛的速度。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亮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亮度控制系統包括照明情景數據庫(44),所述數據庫包括表示不同照明情況的數據。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亮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亮度控制系統包括能夠由車輛的駕駛員(38)控制的手動亮度調節裝置(26),并且所述手動亮度調節裝置構造成允許駕駛員(38)圍繞由所述確定裝置(34)確定的初始的亮度設定點值微調傳輸到所述顯示器(36)的所述亮度設定點。
9.根據前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亮度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動調節裝置(26)包括開關(30),所述開關(30)構造成在駕駛員(38)致動所述開關(30)后,顯著地降低所述亮度設定點值和/或減少在顯示器(36)的圖像(16)上顯示的信息量,并且在所述開關(30)的去激活之后,恢復所述初始的亮度設定點值和在初始顯示器(36)的圖像(16)上顯示的信息量。
10.一種平視顯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視顯示器包括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亮度控制系統。
11.一種控制車輛的平視顯示器(36)的亮度的方法,所述顯示器(36)構造成顯示圖像(16),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評估車輛前排的并且超過顯示在所述顯示器(36)上的圖像的外部亮度的步驟,根據在評估步驟中評估的外部亮度確定所述顯示器(36)的亮度設定點的步驟,以及將所述亮度設定點傳輸到所述顯示器(36)的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