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全息立體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展示腔體,其為立體的空腔體,具有一面可活動的窗口,所述展示腔體內用于放置展示物體;
多個光源,配置在所述展示腔體的周圍,用于提供所述展示腔體足夠的光線;
第一反射鏡,配置在所述展示腔體的底層,用于支撐所述展示物體并反射展示物體的光線;
光繞射元件,位于展示腔體的上蓋,具有多個厚度為周期性變化的光繞射單元晶格,用于將來自所述第一反射鏡的反射光線射入所述展示腔體上方;
第二反射鏡,一邊連接于光繞射元件,用于發射來自光繞射元件的光線,并立體成像在第二反射鏡與光繞射元件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全息立體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繞射元件具有一個基板,所述基板可為玻璃基板或銦錫化合物薄膜或透明光阻中的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全息立體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繞射單元晶格的數目為2的整數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全息立體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鏡與光繞射元件所形成的仰角介于30°~80°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全息立體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腔體還包含一手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全息立體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鏡與第二反射鏡為含水銀且反射率不小于95%的反射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