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發明涉及顯微鏡手機拍攝攝像領域,尤其是一種顯微鏡手機拍攝固定儀及其使用方法。
背景技術:
在現有技術中,顯微鏡多為不帶圖像輸出設備的普通顯微鏡,對于圖像的采集僅停留在手持拍照設備進行觀察記錄的階段,然而因為人體在拍攝的過程中會存在抖動或其它難以覺察的脈動,所以對焦和拍攝過程需花費很多時間,費時費力且對焦捕捉難度很大,照片質量不高,尤其是對于動態圖像錄像則更加困難。而大部分具有圖像輸出設備的顯微鏡造價非常高,大部分早期的高端顯微鏡圖像采集分辨率也遠遠低于目前流行的智能手機拍攝分辨率,在各類顯微鏡室中無法做到普及使用。因此迫切需要設計一種顯微鏡手機拍攝固定儀來使手機固定在顯微鏡的目鏡上,達到顯微鏡下圖像連續觀察采集的目的。
技術實現要素:
鑒于以上所述現有技術的缺點,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顯微鏡手機拍攝固定儀,用于解決現有技術中顯微鏡拍照、攝像快速對焦困難,不方便調整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及其他相關目的,本發明的一個方面為提供一種顯微鏡手機拍攝固定儀,包括能與顯微鏡目鏡筒相連接的固定連接部和能將手機夾持的手機夾持部,以及能將所述手機夾持部上下移動的移動升降部,所述移動升降部下部的基座與所述固定連接部固定連接,所述移動升降部的頂部設置有能上下移動的升降平臺部,所述升降平臺部的上表面安裝有由磁性材料制成的升降平臺面板,所述手機夾持部的背板內設置有至少兩塊磁鐵,所述手機夾持部通過所述磁鐵的吸引貼緊吸附在所述升降平臺面板上。
優選地,所述手機夾持部還包括固定在所述背板一側的固定夾持板和設置在所述背板另一側和所述固定夾持板相對應的可拉伸夾塊,以及一端與所述背板相連接,另一端與所述可拉伸夾塊相連接將所述可拉伸夾塊拉緊的彈簧,所述可拉伸夾塊與所述背板之間設置有能沿拉伸方向往復移動的滑軌部。
進一步地,所述固定夾持板和所述可拉伸夾塊相對的一側,分別設置有橡膠墊片,兩個所述橡膠墊片的相對的平面上設置有凹凸起伏的防滑紋和對手機進行止擋的臺階部。
優選地,所述背板上設置有與所述磁鐵尺寸相匹配的凹槽,所述磁鐵安裝在所述凹槽內,并被手機夾上蓋壓緊固定。
優選地,所述升降平臺部的下平面上固定安裝有垂直向下延伸的升降絲杠和兩個軸線與所述升降絲杠相平行且向下延伸的導軌,所述升降絲杠上設置有外螺紋,所述移動升降部的所述基座上設置有兩個與所述導軌尺寸、位置相對應的導軌孔和一個與所述升降絲杠位置相對應的通孔,兩個所述導軌對應穿入兩個所述導軌孔內,所述調節螺母的中心上設置有與所述升降絲杠的外螺紋相匹配的螺紋孔,所述調節螺母旋擰在所述升降絲杠的外螺紋上且沿軸向固定在所述基座上的通孔內,轉動所述調節螺母,所述升降絲杠帶動所述升降平臺部及所述導軌沿所述導軌孔上下移動。
進一步地,所述調節螺母的下部設置有與所述通孔相匹配的圓柱形凸臺,所述圓柱形凸臺上設置有卡槽,所述卡槽穿過所述通孔與卡簧卡接。
進一步地,所述基座上的導軌孔內還安裝有與所述導軌相匹配的直線軸承。
優選地,所述固定連接部包括第一抱箍、第二抱箍和鎖緊部,所述第一抱箍和所述第二抱箍上均設置有凹陷部,所述第一抱箍和所述第二抱箍的凹陷部相對形成一個可以容置所述顯微鏡目鏡筒的腔室,所述第一抱箍和所述第二抱箍的一端相鉸接,另一端通過所述鎖緊部鎖緊。
進一步地,所述鎖緊部包括鉸接轉軸、鎖緊螺栓和與所述第二抱箍相連接的鎖緊法蘭,所述鉸接轉軸和所述第一抱箍相鉸接,且其上設置有與所述鎖緊螺栓位置相對應的螺紋孔,所述鎖緊法蘭上設置有開口孔,所鎖緊螺栓的小端設置有與所述螺紋孔相匹配的外螺紋,所述鎖緊螺栓小端插入所述開口孔內與所述螺紋孔螺紋連接,所述第一抱箍和所述第二抱箍的凹陷部內還設置有橡膠墊,所述橡膠墊上設置防滑紋。
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是提供一種上述顯微鏡手機拍攝固定儀的使用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將所述顯微鏡手機拍攝固定儀的升降平臺面板放置在顯微鏡目鏡筒的上方,將所述固定連接部與所述顯微鏡目鏡筒固定連接;
2)將手機的攝像頭朝下并且露出在所述手機夾持部外部放置在所述手機夾持部內夾持牢固;
3)將所述手機夾持部放置吸附在所述升降平臺面板上;
4)將顯微鏡目鏡調焦至合適位置后,沿所述升降平臺面板平面平移所述手機夾持部直至手機攝像頭與顯微鏡目鏡相重合;
5)打開手機攝像頭,上下調節所述移動升降部,使其與顯微鏡目鏡對焦,對焦完成后即可按下手機的錄像或拍照按鈕進行錄像或拍照。
如上所述,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發明通過在能上下移動的移動升降部上表面設置由磁性材料制成的升降平臺面板和在手機夾持部的背板內設置至少兩塊磁鐵的方式,將手機夾持部的背板快速的貼緊吸附在升降平臺面板上,手機夾持部可以夾持手機并沿升降平臺面板平面移動,使手機攝像頭與顯微鏡目鏡相重合,調節移動升降部使升降平臺面板帶動手機夾持部上下移動來使手機攝像頭與顯微鏡目鏡對焦,按下手機的錄像或拍照按鈕從而進行錄像或拍照。本發明結構簡單,便于組裝,成本低廉,可以使用在不具備攝像拍照功能的顯微鏡上,使原本價格極為昂貴,并需受限于實驗室等空間使用的復雜儀器系統,成為簡單易于操作的裝置,能夠快速穩定使手機攝像頭與顯微鏡目鏡對焦,縮短了對焦時間,并且在錄制的過程中解放了人力,減少了操作員的勞動負荷,使用方便、可靠穩定、精細輕盈。
本發明的手機夾持部還包括固定在背板一側的固定夾持板和設置在背板另一側和固定夾持板相對應的可拉伸夾塊,以及一端與背板相連接,另一端與可拉伸夾塊相連接將可拉伸夾塊拉緊的彈簧,可拉伸夾塊與背板之間設置有能沿拉伸方向往復移動的滑軌部。當對手機進行夾持時,拉伸可拉伸夾塊,可拉伸夾塊在彈簧拉伸下沿滑軌部的滑軌移動,待到合適位置可將手機豎向夾入,可拉伸夾塊在彈簧的拉伸下沿滑軌部的軌道復位從而將手機夾緊。這種結構夾緊的時候快速方便,不會損傷手機。
本發明的背板上設置有與磁鐵尺寸相匹配的凹槽,磁鐵安裝在凹槽內,并被手機夾上蓋壓緊固定。手機夾上蓋將磁鐵壓緊固定在背板上,防止在使用過程中磁鐵晃動,影響拍攝精度。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顯微鏡手機拍攝固定儀的三維軸側俯視圖;
圖2為本發明顯微鏡手機拍攝固定儀的主視圖;
圖3為圖2的俯視圖;
圖4為圖2的左視圖;
圖5為本發明顯微鏡手機拍攝固定儀的三維軸側仰視圖;
圖6為本發明顯微鏡手機拍攝固定儀的三維爆炸圖。
圖中:100、移動升降部200、固定連接部300、手機夾持部
101、基座102、直線軸承103、調節螺母
104、升降絲杠105、導軌106、升降平臺部
108、卡簧1031、圓柱形凸臺107、升降平臺面板
201、第一抱箍202、第二抱箍203、鉸接轉軸
204、鎖緊螺栓205、轉動部2021、鎖緊法蘭
2031、螺紋孔301、可拉伸夾塊302、橡膠墊片
303、導軌柱304、彈簧305、導軌槽
306、磁鐵307、手機夾上蓋308、固定夾持板
309、背板
具體實施方式
說明書附圖所繪示的結構、比例、大小等,均僅用以配合說明書所揭示的內容,以供熟悉此技術的人士了解與閱讀,并非用以限定本發明可實施的限定條件,故不具技術上的實質意義,任何結構的修飾、比例關系的改變或大小的調整,在不影響本發明所能產生的功效及所能達成的目的下,均應仍落在本發明所揭示的技術內容所能涵蓋的范圍內。同時,本說明書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前”、“后”、“中間”等用語,亦僅為便于敘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發明可實施的范圍,其相對關系的改變或調整,在無實質變更技術內容下,當亦視為本發明可實施的范疇。
如圖1~5所示,本發明為一種顯微鏡手機拍攝固定儀,包括能與顯微鏡目鏡筒相連接的固定連接部200和能將手機夾持的手機夾持部300,以及能將手機夾持部300上下移動的移動升降部100,移動升降部100下部的基座101與固定連接部200固定連接,移動升降部100的頂部設置有能上下移動的升降平臺部106,升降平臺部106的上表面安裝有由磁性材料制成的升降平臺面板107,手機夾持部300的背板309內設置有至少兩塊磁鐵306,手機夾持部300通過磁鐵306的吸引貼緊吸附在升降平臺面板107上。
本發明通過在能上下移動的移動升降部100上表面設置由磁性材料(本發明中所指的磁性材料是指鐵、鈷、鎳等能夠被磁鐵吸引的材料,因為鈷、鎳價格較貴,所以本發明中優選采用的材料為鐵)制成的升降平臺面板107和在手機夾持部300的背板309內設置至少兩塊磁鐵306的方式,將手機夾持部300的背板309快速的貼緊吸附在升降平臺面板107上,手機夾持部300可以夾持手機并沿升降平臺面板107平面移動,使手機攝像頭與顯微鏡目鏡相重合,調節移動升降部100使升降平臺面板107帶動手機夾持部300上下移動來使手機攝像頭與顯微鏡目鏡對焦,按下手機的錄像或拍照按鈕從而進行錄像或拍照。本發明結構簡單,便于組裝,成本低廉,可以使用在不具備攝像拍照功能的顯微鏡上,能夠快速穩定使手機攝像頭與顯微鏡目鏡對焦,縮短了對焦時間,并且在錄制的過程中解放了人力,減少了操作員的勞動負荷。
在本實施例中,手機夾持部300還包括固定在背板309一側的固定夾持板308和設置在背板另一側和固定夾持板308相對應的可拉伸夾塊301,以及一端與背板309相連接,另一端與可拉伸夾塊301相連接將可拉伸夾塊301拉緊的彈簧304,可拉伸夾塊301與背板之間設置有能沿拉伸方向往復移動的滑軌部。滑軌部可以為多種現有技術中的直線導軌形式,優選為在可拉伸夾塊301朝向固定夾持板308的一側設置有導軌柱303,背板上對應軌道板的位置開設有與導軌柱303相匹配的導軌槽305,導軌柱303插裝在導軌槽305內。彈簧304的拉伸范圍優選為55mm-90mm,此范圍可豎屏夾持幾乎所有的智能手機。當對手機進行夾持時,拉伸可拉伸夾塊301,可拉伸夾塊301在彈簧304拉伸下沿滑軌部的滑軌移動,待到合適位置可將手機豎向夾入,可拉伸夾塊301在彈簧304的拉伸下沿滑軌部的軌道復位從而將手機夾緊。這種結構夾緊的時候快速方便,不會損傷手機進一步地,固定夾持板308和可拉伸夾塊301相對的一側,可以分別設置有橡膠墊片,兩個橡膠墊片的相對的平面上設置有凹凸起伏的防滑紋和對手機進行止擋的臺階部。
本實施例的背板309上設置有與磁鐵306尺寸相匹配的凹槽,磁鐵306安裝在凹槽內,并被手機夾上蓋307壓緊固定。手機夾上蓋307可以為平板式,也可以折彎成l型,在本實施例中固定夾持板側的橡膠墊片302設置在手機夾上蓋307的l型擋板一側。利用手機夾上蓋307可以將磁鐵306壓緊固定在背板上,防止在使用過程中磁鐵306晃動,影響拍攝精度。在本實施例中磁鐵306為磁性較強的釹鐵硼磁鐵306,可實現與升降平臺面板107的快速吸附。
本實施例的升降平臺部106的下平面上固定安裝有垂直向下延伸的升降絲杠104和兩個軸線與升降絲杠104相平行且向下延伸的導軌105,升降絲杠104上設置有外螺紋,移動升降部100的基座101上設置有兩個與導軌105尺寸、位置相對應的導軌105孔和一個與升降絲杠104位置相對應的通孔,兩個導軌105對應穿入兩個導軌105孔內,調節螺母103的中心上設置有與升降絲杠104的外螺紋相匹配的螺紋孔2031,調節螺母103旋擰在升降絲杠104的外螺紋上且沿軸向固定在基座101上的通孔內,轉動調節螺母103,升降絲杠104帶動升降平臺部106及導軌105沿導軌105孔上下移動。優選地,調節螺母103的外圓柱面上還設置有便于撥動的直紋槽,并且外圓柱面的一部分突出設置在基座101外側,這樣便于在對焦過程中撥動。
本實施例的調節螺母103的下部設置有與通孔相匹配的圓柱形凸臺1031,圓柱形凸臺上設置有卡槽,卡槽穿過通孔與卡簧108卡接,這樣調節螺母103在軸線方向上卡緊在通孔內,但卻能以軸線為中心自由轉動,撥動調節螺母103從而帶動升降絲杠104及整個移動升降部100上下移動。為了使在升降過程中導軌105沿導軌孔移動時更加順滑平穩,本實施例的基座101上的導軌孔內還安裝有與導軌105相匹配的直線軸承102(直線滾珠軸承或滑動銅瓦均可)。
本實施例的固定連接部200包括第一抱箍201、第二抱箍202和鎖緊部,第一抱箍201和第二抱箍202上均設置有凹陷部,第一抱箍201和第二抱箍202的凹陷部相對形成一個可以容置顯微鏡目鏡筒的腔室,第一抱箍201和第二抱箍202的一端相鉸接,另一端通過鎖緊部鎖緊。鎖緊部可以為現有技術中的常見鎖緊結構,如螺栓直接連接、卡扣等,但在本實施例中鎖緊部包括鉸接轉軸203、鎖緊螺栓204和與第二抱箍202相連接的鎖緊法蘭2021,鉸接轉軸203和第一抱箍201相鉸接,且其上設置有與鎖緊螺栓204位置相對應的螺紋孔2031,鎖緊法蘭2021上設置有開口孔,鎖緊螺栓204的小端設置有與螺紋孔2031相匹配的外螺紋,鎖緊螺栓204小端插入開口孔內與螺紋孔2031螺紋連接,當需要拆卸時,將鎖緊螺栓204從鉸接轉軸203的螺紋孔2031內旋出一定長度,轉動鉸接轉軸203將鎖緊螺栓204從鎖緊法蘭2021上的開口孔中旋出即可實現拆卸,當安裝時可將鎖緊螺栓204旋轉到開口孔內,轉動鎖緊螺栓204,鎖緊螺栓204的大端壓緊鎖緊法蘭2021從而使第一抱箍201和第二抱箍202將顯微鏡目鏡筒抱緊,這種方式不需將鎖緊螺栓204完全擰下,提高了鎖緊效率,減少了操作人員的工作量,方便快捷。在本實施例中鎖緊螺栓204的大端還設置有可以手動將鎖緊螺栓204旋轉的轉動部205。本實施例的第一抱箍201和第二抱箍202的凹陷部內還設置有橡膠(圖中未顯示),橡膠上設置防滑紋。既可以保護目鏡筒不受損壞,也能起到一定的防滑作用。
一種上述顯微鏡手機拍攝固定儀的使用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將顯微鏡手機拍攝固定儀的升降平臺面板107放置在顯微鏡目鏡筒的上方,將固定連接部200與顯微鏡目鏡筒固定連接;
2)將手機的攝像頭朝下并且露出在手機夾持部300外部放置在手機夾持部300內夾持牢固;
3)將手機夾持部300放置吸附在升降平臺面板107上;
4)將顯微鏡目鏡調焦至合適位置后,沿升降平臺面板107平面平移手機夾持部300直至手機攝像頭與顯微鏡目鏡相重合;
5)打開手機攝像頭,上下調節移動升降部100,使其與顯微鏡目鏡對焦,對焦完成后即可按下手機的錄像或拍照按鈕進行錄像或拍照。
綜上所述,本發明結構簡單,便于組裝,成本低廉,可以使用在不具備攝像拍照功能的顯微鏡上,能夠快速穩定使手機攝像頭與顯微鏡目鏡對焦,縮短了對焦時間,并且在錄制的過程中解放了人力,減少了操作員的勞動負荷。所以,本發明有效克服了現有技術中的一些實際問題從而有很高的利用價值和使用意義。
上述實施方式僅例示性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發明。本發明還有許多方面可以在不違背總體思想的前提下進行改進,對于熟悉此技術的人士皆可在不違背本發明的精神及范疇下,可對上述實施例進行修飾或改變。因此,舉凡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未脫離本發明所揭示的精神與技術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飾或改變,仍應由本發明的權利要求所涵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