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光纖連接器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用于光纖連接器的兩用轉換法蘭。
背景技術:
光纖連接器連接用的連接法蘭,是光纖通信連接系統中必不可少的器件,主要用于各FC-FC、FC-ST光纖連機器的連接,不同型號連接器的轉換連接,以及各種光通信設備接口,ONU單元箱、配線架,但是目前市面上的轉換法蘭,在進行FC-FC、FC-ST不同的光纖連接器時,需要配備兩個連接法蘭,使用起來也比較麻煩,導致光纖的連接成本增大,而且普通的產品的加工工藝落后,導致質量一般,性能也較落后。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光纖連接器的兩用轉換法蘭,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用于光纖連接器的兩用轉換法蘭,包括連接法蘭、FC連接器和ST連接器,所述連接法蘭的中部貫穿有螺紋連接機構,所述螺紋連接機構的兩端卡接有陶瓷插芯所述陶瓷插芯內嵌于FC連接器和ST連接器的一端中部,所述FC連接器和ST連接器靠近陶瓷插芯的一端設置有凸起定位點,所述ST連接器表壁的一端開有倒掛型卡槽,所述FC連接器和ST連接器的另一端連接有光纖,所述連接法蘭的上下兩端連接有ST鎖緊機構的一端,所述ST鎖緊機構的另一端靠近ST連接器的一側開有卡槽,所述卡槽內套接有卡簧,所述ST鎖緊機構的內部設置有復位彈簧。
優選的,所述凸起定位點的外形為凸字形,所述凸起定位點與螺紋連接機構上的凹槽卡接。
優選的,所述卡簧與倒掛型卡槽卡接。
優選的,所述卡簧的外形為圓柱體,所述卡簧之間成上下對稱結構。
優選的,所述卡簧與復位彈簧互相配合。
優選的,所述螺紋連接機構靠近ST連接器的一端為伸縮結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此種用于光纖連接器的兩用轉換法蘭,通過設計一種在連接法蘭上面增加卡簧機構的法蘭盤可以有效解決了FC與FC及ST連接器對接的問題,不需要再進行單獨的切換法蘭盤來對接,節省了成本及操作步驟,通過設置有凸起定位點可和螺紋連接機構,可以將光纖連接器與連接法蘭,有效固定,防止光纖在進行通信的傳輸過程中,信號不穩定的弊端。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ST連接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FC連接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連接法蘭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ST鎖緊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FC連接器;2-連接法蘭;3-螺紋連接結構;4-倒掛型卡槽;5-ST連接器;6-ST鎖緊機構;7-卡簧;8-光纖;9-凸起定位點;10-陶瓷插芯;11-復位彈簧;12卡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5,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用于光纖連接器的兩用轉換法蘭,包括連接法蘭2、FC連接器1和ST連接器5,所述連接法蘭2的中部貫穿有螺紋連接機構3,所述螺紋連接機構3的兩端卡接有陶瓷插芯10,所述陶瓷插芯10內嵌于FC連接器1和ST連接器5的一端中部,所述FC連接器1和ST連接器5靠近陶瓷插芯3的一端設置有凸起定位點9,所述ST連接器5表壁的一端開有倒掛型卡槽4,所述FC連接器1和ST連接器5的另一端連接有光纖8,所述連接法蘭2的上下兩端連接有ST鎖緊機構6的一端,所述ST鎖緊機構6的另一端靠近ST連接器5的一側開有卡槽12,所述卡槽12內套接有卡簧7,所述ST鎖緊機構6的內部設置有復位彈簧11。
所述凸起定位點9的外形為凸字形,所述凸起定位點9與螺紋連接機構3上的凹槽卡接,可以使組件間的連接有效固定,所述卡簧7與倒掛型卡槽4卡接,有效固定ST連接器5,所述卡簧7的外形為圓柱體,所述卡簧7之間成上下對稱結構,防止卡簧7受力不均勻,所述卡簧7與復位彈簧11互相配合,實現ST鎖緊機構6的鎖緊功能,所述螺紋連接機構3靠近ST連接器5的一端為伸縮結構,可以方便ST連接器5與FC連接器1轉換連接。
工作原理:當使用該種用于光纖連接器的兩用轉換法蘭時,若FC連接器1與FC連接器1對接時,卡簧7處于分離狀態,靠螺紋連接機構3螺紋旋緊固定,若FC連接器1與ST連接器5對接時,卡簧7處于閉合狀態,此時卡簧7通過彈簧彈壓力對ST連接器5固定,當ST連接器5需要取下時,向前拉動螺紋連接機構3,同時進行旋轉,使卡簧7從倒掛型卡槽內脫出即可,由于螺紋連接機構3的兩端對接口上的凹槽可以與FC連接器1和ST連接器5上的凸起定位點9對接,從而讓組件之間的連接更加穩固。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