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眼3d顯示器的3d模組承載中框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顯示器配件,具體為裸眼3D顯示器的3D模組承載中框,包括上邊框、兩個側邊框和底邊框;上邊框、兩個側邊框和底邊框形成一個方形的框固定在裸眼3D顯示器的背光模組上;上邊框包括多個安裝臺,每個安裝臺從上到下包括第一臺階和第二臺階;側邊框外側有凹槽,內側有L型臺階,L型臺階用來承載光柵玻璃;相鄰L型臺階之間的側邊框間隙用來避位液晶玻璃上的COF;底邊框外側有凹槽,內側有底邊框L型臺階,底邊框L型臺階用來承載光柵玻璃。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裸眼3D顯示器的3D模組承載中框,結構簡單合理,造價便宜,結構牢固性及安全性高,便于組裝。
【專利說明】
裸眼3D顯示器的3D模組承載中框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顯示器配件,具體為裸眼3D顯示器的3D模組承載中框。
【背景技術】
[0002]與普通液晶顯示器不同,裸眼3D液晶顯示器所用的OPENCELL外層貼合一層厚度8-12mm,重量25kg-35kg的LENS(S卩3D模組),這導致整3D模組重量和厚度都非常大。直接用普通膠框承載的話,一方面3D模組厚度會超出膠框高度;一方面3D模組的受力點在OPENCELL四邊和膠框上,這會壓碎或碰壞OPEN CELL0由于3D模組造價非常高,且損壞后很難修復,損壞每一片都會帶來巨額損失。
[0003]3D模組組成及說明:3D模組是由光柵玻璃,液晶0PENCELL貼合在一起組成的,首先是在白玻璃表面覆有一層光柵膜片組成光柵玻璃,然后在液晶玻璃0PENCELL表層上貼合7.6或11.6mm厚度的光柵玻璃,其中光柵玻璃尺寸比0PENCELL大了 2到12mm,在OPENCELL的TFT層與玻璃之間存在縫隙,這會使0PENCELL在裝配或使用過程中極易損壞。
【實用新型內容】
[0004]針對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實現3D模組與背光模組的組裝與承載,避免損壞3D模組,使3D模組與背光模組更好的銜接起來,從而組裝成裸眼3D整機。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通過以下方式實現:
[0006]裸眼3D顯示器的3D模組承載中框,包括上邊框、兩個側邊框和底邊框;上邊框、兩個側邊框和底邊框形成一個方形的框固定在裸眼3D顯示器的背光模組上;
[0007]上邊框包括多個安裝臺,每個安裝臺從上到下包括第一臺階和第二臺階,第一臺階承載和限位光柵玻璃,第二臺階承載液晶面板;相鄰安裝臺之間的上邊框間隙用來避位液晶玻璃上C0F;
[0008]側邊框外側有凹槽,內側有L型臺階,L型臺階用來承載光柵玻璃;相鄰L型臺階之間的側邊框間隙用來避位液晶玻璃上的COF;
[0009 ]底邊框外側有凹槽,內側有底邊框L型臺階,底邊框L型臺階用來承載光柵玻璃。
[0010]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裸眼3D顯示器的3D模組承載中框,結構簡單合理,造價便宜,結構牢固性及安全性高,便于組裝。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2]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上邊框局部剖視圖;
[0013]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側邊框局部剖視圖;
[0014]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底邊框局部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5]結合【附圖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0016]如圖1所示,裸眼3D顯示器的3D模組承載中框,包括上邊框1、兩個側邊框2和底邊框4;上邊框1、兩個側邊框2和底邊框4形成一個方形的框固定在裸眼3D顯示器的背光模組上;
[0017]如圖2所示,上邊框I包括多個安裝臺5,每個安裝臺5從上到下包括第一臺階15和第二臺階16,第一臺階15承載和限位光柵玻璃,第二臺階16承載液晶面板;相鄰安裝臺5之間的上邊框間隙18用來避位液晶玻璃上COF。
[0018]如圖3所示,側邊框2外側有凹槽,內側有L型臺階6,L型臺階6用來承載光柵玻璃;相鄰L型臺階6之間的側邊框間隙19用來避位液晶玻璃上的C0F;
[0019]如圖4所示,底邊框4外側有凹槽,內側有底邊框L型臺階7,底邊框L型臺階7用來承載光柵玻璃。
【主權項】
1.裸眼3D顯示器的3D模組承載中框,包括上邊框(1)、兩個側邊框(2)和底邊框(4);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邊框(I)、兩個側邊框(2)和底邊框(4)形成一個方形的框固定在裸眼3D顯示器的背光模組上; 所述的上邊框(I)包括多個安裝臺(5),每個安裝臺(5)從上到下包括第一臺階(15)和第二臺階(16),第一臺階(15)承載和限位光柵玻璃,第二臺階(16)承載液晶面板;相鄰安裝臺(5 )之間的上邊框間隙(18 )用來避位液晶玻璃上COF; 所述的側邊框(2)外側有凹槽,內側有L型臺階(6),L型臺階(6)用來承載光柵玻璃;相鄰L型臺階(6)之間的側邊框間隙(19)用來避位液晶玻璃上的C0F; 底邊框(4)外側有凹槽,內側有底邊框L型臺階(7 ),底邊框L型臺階(7)用來承載光柵玻璃。
【文檔編號】G02B27/22GK205539816SQ201620031744
【公開日】2016年8月31日
【申請日】2016年1月14日
【發明人】吳二見, 王炳坤, 王海勇, 劉林波, 史華軍
【申請人】江蘇中升立體顯示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