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投光燈具用鋁合金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主要涉及于投光燈具用鋁合金架,其投光燈具用鋁合金架,具有力學上的安定性基礎之下,一方面使得排除電器配線上的危險,另一方面均可搭建多樣又美麗的形狀,由此使得消費者均可隨時搭建各種不同的形狀,從此得到多樣的照明效果。
背景技術:
根據一般趨勢,從前的投光燈具技術,只需調整照度的基本功能,但是隨著現代生活品質的提高,除了上述的基本功能以外,還要求演出功能使得與各種建筑物的室內以及戶外場地的空間調和一致。
特別地,如新產品展示區一樣,短暫的時間內將企業或者產品的形象塑造給顧客的場地,除了其展示區所具備的基本燈光以外,還需要具有演出功能的另外投光燈具。
但是,過去的投光燈具,由于大部分按照所使用的現場情況來特別制作,所以一旦設置之后不容易變更,即使能夠變更也會產生配線上的危險,而且,使用之后拆卸的話,以后不得再度使用。
為了彌補上述缺陷,目前已經上市了規格化的照明裝置。但是這種裝置如果超過一定范圍而延長時,容易露出配線使得損壞其美觀,并且容易導致照度不良以及配線缺陷等安全上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為了解決上述的問題,而將要提供投光燈具用鋁合金架。其投光燈具用鋁合金架,具有力學上的安定性基礎之下,一方面使得排除電器配線上的危險,另一方面均可搭建多樣而美麗的形狀,由此使得消費者均可隨時搭建各種不同的形狀,從此得到多樣的照明效果。
本發明為了達到這樣的目的,在分別具有驅動電路的多個照明燈的連接裝置上首先將卷軸安裝在其兩端上所具備的支撐板上;并且,將具有驅動電路的配線裝置固定安裝其支撐板的內部;照明燈所裝配的照明裝置將利用帶子安裝在而其內部的配線裝置之間;還利用配線設置技術,對上述照明裝置以及其上下所連接的另外照明裝置供應電氣。
除如上所述的特點之外,本發明還具有另外特點。
其一,上述卷軸還具有在中央部分所設的支撐板,以用于支撐。
而上述配線設置的技術,將分為主配線與分支配線。主配線將通過一端所在的卷軸而進行設置,并其兩端上具有一對連接器。而從主配線所分開的分支配線其兩端上具有一對連接器,而可連接在照明燈的端子上。
附圖簡述從下面結合附圖所進行的詳細描述,會更清楚理解本發明上面所述的或其它目的以及特點。
圖1為按照本發明所組合的投光燈具用鋁合金架的結構圖。
圖2為按照本發明將安排主配線的結構圖。
圖3為按照本發明將安排分支配線的結構圖。
圖4為按照本發明將順次安裝照明燈的結構圖。
較佳實施例的詳細描述在圖1所示的即為按照本發明所組合的投光燈具用鋁合金架的結構圖。
在分別具有驅動電路25的多個照明燈35的連接裝置上,所使用的即為卷軸10。多個卷軸10將在兩端上所具備的支撐板11上平行安裝,卷軸10的數量若過多的話,將對照明裝置30進行安裝或拆卸時很困難,由此其合適的數量為3-4個。并且,卷軸10將連接在支撐板11時,均可采用釘住以及焊接方法或者利用螺絲連接的方法。
卷軸10是在鋁合金架的結構上擔當力學功能的主要組件,由此應當保持足夠強度以及耐磨性,并且其各個的長度應得不超過對其所設定的公差范圍,以防在將組合裝置時,由于公差的原因所導致的不穩定結合,或者由于力學上的不平衡原因所導致的變形問題。
這時,為了防止由于卷軸10的長度變長而所導致的低垂或者歪斜問題,除了兩端上所設支撐板11以外,還可以在中央部分設置另外支撐板12。其中央部分所設置的支撐板12以中空式的帶子般形狀所成型,使得將對照明裝置30進行安裝或拆卸。如果,將要設置多塊支撐板12時,應得縮小其所設置部分的寬度。
另外,按照本發明,上述支撐板11的內側面將固定設置配線裝置20,而其配線裝置20以圓筒式的結構設置在支撐板11與圓心軸上,并其配線裝置20的一端上將安裝驅動電路25。
如上所述的,在一端上包含驅動電路25的配線裝置20上還安裝了與驅動電路25互相連接的一對接觸端子,成為單獨連接器43,而其支撐板11與配線裝置20將利用焊接方法或者螺紋接套進行連接。除了上述方法以外,其支撐板11與配線裝置20將利用壓力機均可深拉加工成型為一整套。
另外,按照本發明,其內部以照明燈35所裝配的照明裝置30將利用帶子21安裝在配線裝置20之間。其照明裝置30采用透明或者半透明亞克力制成,使得保持照度。而其帶子21采用鐵制的鉗子管或者具有同樣功能的鉗子。若小型的照明燈35,均可使用橡皮帶。
如圖1所示,完成組合的鋁合金架,利用卷軸10的特點,均可連續連接。再者,將以連接螺絲或者雙重螺旋,釘住在卷軸10的一端,而用以連接另一鋁合金架。若使用連接螺絲時,將要防止其從卷軸10上脫離,還需要另外螺絲或者螺栓以便固定下來。
按照本發明的配線設置技術,在上述的照明裝置30與其上下面所連接的另外照明裝置30,將分別供應電氣。其配線設置技術,利用并列電路,將多個照明燈35連接下來,并且可分為主配線40與分支配線50。
圖2為按照本發明將安排主配線的結構圖,而其圖3為按照本發明,將安排分支配線的結構圖。
如圖2所示,主配線40將通過一端所在的卷軸10而進行設置,并其兩端上具有一對連接器41、42。其一對連接器41、42分別露出在兩端上所設置的配線裝置20上,而其主配線40從一端上的配線裝置20開始,經過卷軸10,連接到另一端上的配線裝置20。而在其另一端上的配線裝置20上將開始分支,再經過驅動電路25,露出在連接器43上。
這時,其驅動電路25,按照照明燈35的種類,均可變更,若以日光燈為使用照明燈35的話,其驅動電路25可變為安定器電路。若使用散光型電燈或者簡單的電燈泡時,由于其內部已經具有安定器,所以可以省略驅動電路25。
如圖3所示,從主配線40所分開的分支配線50,其兩端上具有一對連接器43、53,使得連接在照明燈35的端子上。照明燈35將利用夾子31安裝在照明裝置30上,而其兩端上所連接的分支配線50將以一個連接器53來集中配線。照明裝置30上所露出的連接器53將連接在配線裝置20上所露出的連接器43,構成供應電氣的電路。
如上所述,按照本發明的投光燈具用鋁合金架,不管其所連接的數量多少,將對其很容易進行配線,并且向外邊露出的部分也極小,一方面使得可避免損壞美觀,另一方面均可保持電路的穩定性。
圖4為按照本發明,將順次安裝照明燈的結構圖。
如圖4a所示,將其內部以照明燈35所裝配的照明裝置30,通過卷軸10與卷軸10之間到達支撐板12。并其卷軸10之間的距離,應得具有充分的寬度,其照明裝置30可通過。如圖4b所示,將照明裝置30通過支撐板12以后,使得其一端上所露出的連接器53連接在配線裝置20內側所露出的連接器43上。
如圖4c所示,將照明裝置30與其兩端上所設的配線裝置20保持平行狀態,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利用帶子21扣住,這樣將投光燈具用鋁合金架的整個組合過程就完畢了。
如上所述的投光燈具用鋁合金架,將多個鋁合金架延長之后,對其配線裝置20兩端上所露出的連接器41、42進行連接,使得多個照明燈35并列連接。若將要交換照明燈35時,均可按照上述組合過程的倒序來進行。
除此以外,若使用另外制作的可以保持多樣角度的連接骨架的話,將其卷軸10,包括垂直方向、平行方向以及放射方向均可連接,而這時,只要其配線裝置20兩端上所露出的連接器41、42互相連接的話,就完成整個電路的結構。由于使用上述連接骨架的原因,產生連接器41、42之間的距離,所以其配線應確保充分的長度。
具有如上所說明的結構以及功能的本發明,在力學上的安定性基礎之下,一方面可排除電器配線上的危險,另一方面可搭建多樣又美麗的形狀,由此使得消費者均可隨時搭建各種不同的形狀,從此得到多樣的照明效果。
雖然為了說明目的,已經敘述了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但是,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不離開所附權利要求書所述的本發明的范圍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多種變化、增加和替換。由此如上所述的變形實施例或者修改實施例,應當屬于本發明的權利要求書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投光燈具用鋁合金架,其在分別具有驅動電路(25)的多個照明燈(35)的連接裝置上首先將卷軸(10)安裝在其兩端上所具備的支撐板(11)上;并且,具有驅動電路(25)的配線裝置(20)固定安裝于其支撐板(11)的內部;而照明燈(35)所裝配的照明裝置(30)將利用帶子(21)安裝在其內部的配線裝置(20)之間;還利用配線設置技術,對上述照明裝置(30)以及其上下所連接的另外照明裝置(30)供應電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光燈具用鋁合金架,其特征在于,上述卷軸(10)除了兩端上所設置的支撐板以外,還可以在中央部分進行設置另外支撐板(12)。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投光燈具用鋁合金架,其特征在于,上述配線設置的技術,將分為主配線(40)與分支配線(50);其中主配線(40)將通過一端所在的卷軸(10)而進行設置,并其兩端上具有一對連接器(41)(42);從主配線(40)所分開的分支配線(50),其兩端上具有一對連接器(43)(53),使得連接在照明燈(35)的端子上。
全文摘要
一種投光燈具用鋁合金架,在分別具有驅動電路(25)的多數照明燈(35)的連接裝置上:首先將卷軸(10)安裝在其兩端上所具備的支撐板(11)上;并且,具有驅動電路(25)的配線裝置(20)固定安裝在其支撐板(11)的內部;以照明燈(35)所裝配的照明裝置(30)將利用帶子(21)安裝在其內部的配線裝置(20)之間;還利用配線設置技術,對上述照明裝置(30)以及其上下所連接的另外照明裝置(30)上供應電氣。該鋁合金架在0力學上的安定性基礎之下,一方面可排除電器配線上的危險,另一方面均可搭建多樣又美麗的形狀,由此使得消費者均可隨時搭建各種不同的形狀,從此得到多樣的照明效果。
文檔編號F21V21/10GK1384312SQ01137730
公開日2002年12月11日 申請日期2001年11月2日 優先權日2001年5月4日
發明者玉承真 申請人:玉承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