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增壓器,特別是一種單體式預壓增壓器。
背景技術:
增壓器是沖壓機床的執行機構,增壓器是使用純凈的壓縮空氣作為動力源,利用增壓器內大小活塞截面比及帕斯卡能源守衡原理,將氣壓之低壓提高數十倍供應油壓工作缸使用,從而達到沖壓成型目的。現有的增壓器主要為直壓式增壓器,這種直壓式增壓器采用全程高壓式行程,接氣后直接沖壓成型,增壓出力小,且沖壓動作速度較快,作業不安全。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是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提供一種單體式預壓增壓器,其可將沖壓操作劃分為預壓和增壓兩段動作過程,提高增壓出力,降低沖壓動作速度,作業安全可靠。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是:
一種單體式預壓增壓器,其特殊之處在于:包括上下布置的第一連接座、第二連接座、第三連接座和第四連接座,在第二、三、四連接座中心分別設有對應的第一導向孔、第二導向孔、第三導向孔,在第一、二連接座之間連接缸桿向下的增壓缸,在第二、三連接座之間連接預壓油罐,在第三、四連接座之間連接缸桿向下的工作缸,增壓缸的缸桿穿過第一導向孔并插到第二導向孔中,工作缸的缸桿經第三導向孔穿出,且在第一連接座上設有通入增壓缸上腔的增壓進氣孔,在第二連接座上設有通入增壓缸下腔的增壓回位氣孔和通入預壓油罐的預壓進氣孔,在第三連接座上設有連通預壓油罐和第二導向孔的油道,在第四連接座上設有通入工作缸下腔的工作回位氣孔。
進一步優選,在第一連接座和第四連接座之間連接螺栓拉桿,所述連接拉桿穿過第二、三連接座,整體連接結構穩定,防止增壓缸漏氣,防止預壓油罐和工作缸漏油。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沖壓操作時,首先經預壓進氣孔向預壓油罐中通入氣壓,將預壓油罐中的壓力油經第三連接座上的油道快速壓入工作缸上腔,將工作缸的缸桿向下快速推出,使安裝在工作缸缸桿上的沖壓模具上模將工件快速頂靠在沖壓模具下模上,實現快速預壓操作;然后經增壓進氣孔向增壓缸上腔通入氣壓,將增壓缸缸桿向下推出,增壓缸缸桿經第二導向孔進入工作缸同時將油道封閉,將工作缸上腔內的壓力油繼續增壓壓縮,頂動工作缸缸桿向下推動,將工件緩慢沖壓成型,完成沖壓操作,將沖壓操作劃分為預壓和增壓兩段動作過程,提高了增壓出力,降低了沖壓動作速度,作業安全可靠。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就結構示意圖;
圖中:1-第一連接座,2-第二連接座,3-第三連接座,4-第四連接座,5-第一導向孔,6-第二導向孔,7-第三導向孔,8-增壓缸,9-預壓油罐,10-工作缸,11-增壓進氣孔,12-增壓回位氣孔,13-預壓進氣孔,14-油道,15-工作回位氣孔,16-螺栓拉桿。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所示,一種單體式預壓增壓器,包括上下布置的第一連接座1、第二連接座2、第三連接座3和第四連接座4,在第二、三、四連接座中心分別設有對應的第一導向孔5、第二導向孔6、第三導向孔7,在第一、二連接座1、2之間連接缸桿向下的增壓缸8,在第二、三連接座2、3之間連接預壓油罐9,在第 三、四連接座3、4之間連接缸桿向下的工作缸10,增壓缸8的缸桿穿過第一導向孔5并插到第二導向孔6中,工作缸10的缸桿經第三導向孔7穿出,且在第一連接座1上設有通入增壓缸8上腔的增壓進氣孔11,在第二連接座2上設有通入增壓缸8下腔的增壓回位氣孔12和通入預壓油罐9的預壓進氣孔13,在第三連接座3上設有連通預壓油罐9和第二導向孔6的油道14,在第四連接座4上設有通入工作缸10下腔的工作回位氣孔15。在第一連接座1和第四連接座4之間連接螺栓拉桿16,所述連接拉桿16穿過第二、三連接座2、3,整體連接結構穩定,防止增壓缸8漏氣,防止預壓油罐9和工作缸10漏油。
安裝時,將該單體式預壓增壓器安裝在沖壓機床上,將沖壓模具上模安裝在工作缸10缸桿上,在預壓油罐9中充滿壓力油。
沖壓操作時,首先經預壓進氣孔13向預壓油罐9中通入氣壓,將預壓油罐9中的壓力油經第三連接座3上的油道14快速壓入工作缸10上腔,將工作缸10的缸桿向下快速推出,使工作缸10的缸桿將工件頂靠在沖壓模具下模上;然后經增壓進氣孔12向增壓缸8上腔通入氣壓,將增壓缸8的缸桿向下推出,增壓缸8缸桿經第二導向孔6進入工作缸10的同時將油道14封閉,將工作缸10上腔內的壓力油繼續壓縮,頂動工作缸10缸桿向下推動,安裝在工作缸10缸桿上的沖壓模具上模將工件緩慢沖壓成型,完成沖壓操作。
回位操作時,首先經第二連接座2上的增壓回位氣孔12向增壓缸8下腔通入氣壓,將增壓缸8的缸桿緩慢向上提起,降低工作缸8上腔壓力,工作缸8的缸桿向上提起,使安裝在工作缸8缸桿上的沖壓模具上模脫離沖壓模具下模;然后經第四連接座4底端的工作回位氣孔15向工作缸10下腔通入氣壓,將工作缸10的缸桿向上快速提起,工作缸10上腔內的壓力油經油道14快速流回預壓油罐9,完成回位操作。
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