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緩控釋肥料,尤其涉及一種含海藻活性成分和中微量元素的緩控釋摻混肥料。
背景技術:
海藻營養成分十分豐富,富含特殊的碳水化合物、親糖蛋白、凝集活性免疫物質、酚類化合物、生長調節物質、多糖類、褐藻酸、氨基酸、脂肪酸、維他命b12、維他命c及維他命e、生物素及煙堿酸等。海藻生長在海水里,每天吸收無機元素,因此,其含有45種以上的礦質營養元素,以鈉、鉀、鐵、鈣、碘含量最多。作為最原始的生命形態,藻類生長速度快,結構簡單,適應能力強。整個藻體含有大量現代生物和陸地生物所缺乏的生物活性物質、營養物質及新材料成份,可充分地加以利用和開發。海藻分為綠藻、褐藻(如海帶、馬尾藻、海藻、巨藻等)、藍藻等。
海藻活性成分是從海藻中經物理、化學或生物方法提取的可溶物,是多種有效成分的混合物,包含豐富的礦物質、氨基酸、維生素等營養成分及細胞分裂素、生長素、酚類等生長調節物質和抗生物質,將其施用于糧食作物、水果、蔬菜、花卉及苗木上,可促進作物根系和主莖的發育,提高產量,改善品質,增強作物抵抗不良環境的能力。
農業生產中存在肥效期短、養分配比不合理,養分供給不科學,營養不均衡等問題。在氮肥利用率低,氮素淋失、揮發、地表徑流等損失較多,肥料施入經濟效益較低,資源浪費和農業生產成本的增加的情況下,出現了緩控釋肥料。緩控釋摻混肥料一般是由緩控釋尿素與含氮、磷、鉀肥料混配制成,主要通過控制、延緩尿素的釋放以達到緩控釋的目的,達到延長肥效、增產、節約成本的效果,對農業發展、提高產品質量、節約成本起到了重要作用。
與此同時,農戶普遍追求高產,重視氮、磷、鉀三元素肥料的推廣使用,而忽視中量元素和微量元素(合稱中微量元素)的補充。產量逐年提升的農副產品不斷將土壤中的中微量元素帶走,使得土壤中的中微量元素缺乏日趨嚴重,這種情況造成田間種植過程中經常出現作物缺素癥狀、植株抗病性差和抗逆性差及重茬障礙等一系列問題,中微量元素的缺乏,會影響農作物對氮、磷、鉀的吸收,造成植物體內養分失調,農作物產量、品質下降,出現缺素癥狀。有的還會出現土壤鹽漬化、板結的問題,這些問題嚴重制約著農業的增產增收。因此,中微量元素的施用已成為農民日益重視的問題。要想作物優質豐產就必須平衡施肥,因為作物是按一定的比例吸收各種養分的和中微量元素的。
本發明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研究發明的,此緩控釋摻混肥料可根據不同作物而進行各種養分配比的調整,還可根據土壤肥力狀況和作物的需要添加適量的中微量元素,保證作物營養供給穩定均衡,增產提質。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解決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提供一種含海藻活性成分和中微量元素的緩控釋摻混肥料,根據作物的養分吸收特點,針對性地調整不同包膜尿素的比例,磷和鉀的比例,從而實現控制作物對氮素的吸收利用和保持氮磷鉀的養分平衡;結合土壤的實際情況,適量添加中微量元素和海藻活性成分,海藻活性成分除促根、內源調節、增產提質、增強抗性等功效外,還可活化磷素,減少磷的固定,提高磷素的利用率,同時也可提高作物對鉀元素和的中微量元素吸收利用。
本發明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術解決方案是:一種含海藻活性成分和中微量元素的緩控釋摻混肥料,由以下重量份組成:秸稈液化樹脂包膜尿素0~23份、秸稈液化樹脂包硫尿素0~25份,顆粒尿素0~35份,中微量元素營養顆粒0.5~15份、顆粒磷酸一銨0~29份、顆粒磷酸二銨0~33份、顆粒氯化鉀或顆粒硝酸鉀或顆粒硫酸鉀8~40份組成;一種含海藻活性成分和中微量元素的緩控釋摻混肥料的生產工藝是分別計量已備好的各種原料,經提升機進入混料機,混料機中攪拌均勻后包裝,經檢測合格后方可出廠;
所述的海藻活性成分是以巨藻、海帶、馬尾藻、泡葉藻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原料,采用物理、化學或生物方法中的一種或多種方式聯合制備的海藻提取物質;
所述的中微量元素營養顆粒是以鎂肥、硼肥、鋅肥、鐵肥為主原料經擠壓設備造粒而成的營養顆粒,中微量元素營養顆粒重量份組分由鎂肥30~90份、硼肥1~55份、鋅肥0.5~24份、鐵肥0~5份、粘結劑3~10份,其他為填充料。
所述的秸稈液化樹脂包膜尿素氮含量≥42%、秸稈液化樹脂包硫尿素氮含量≥35%;顆粒磷酸一銨指氮含量11%、五氧化二磷含量44%的顆粒磷酸一銨;顆粒磷酸二銨指氮含量18%、五氧化二磷含量46%的顆粒磷酸二銨;顆粒氯化鉀指氧化鉀含量≥60%的顆粒氯化鉀;顆粒硫酸鉀指氧化鉀含量≥50%的顆粒硫酸鉀、顆粒硝酸鉀指氮含量≥13.5%、氧化鉀含量≥45%的硝酸鉀。
所述鎂肥是鎂礦石粉、輕燒鎂、硫酸鎂中的一種或幾種;硼肥是硼酸、硼砂、四水八硼酸鈉、鈉硼鈣石中的一種或幾種;鋅肥是一水硫酸鋅、七水硫酸鋅中的一種或兩種;鐵肥是七水硫酸亞鐵、乙二胺四乙酸鐵鈉中的一種或兩種。
所述粘結劑是富含海藻活性成分的自制粉劑或液體物質。
所述的中微量元素營養顆粒的制備方法如下:將中微量元素各組分按比例依次加入攪拌機內攪拌均勻,通過上料機傳輸到造粒機,通過控制物料、水分與溫度從而控制造粒效果,通過振動篩篩分得到所需中微量元素顆粒,顆粒大小為2~4mm;所述造粒機為對軌擠壓造粒機。
本發明工藝簡單,生產成本低,無三廢排放,生態環保;產品顆粒強度大、復配性強。緩控釋摻混肥料產品配方靈活多樣,可根據不同土壤類型、不同質地、不同作物種類測土配方施肥,避免肥料過度施用。
本緩控釋摻混肥料產品含大量元素、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和海藻活性成分,可全面科學提供作物生長所需營養元素,植物可全面吸收各種養分,實現平衡施肥。各種植物生長所需的營養元素配比更加合理,避免元素之間的拮抗,對改善作物內在體制,促進作物健康生長起積極作用。海藻活性成分可調節作物內源激素水平,提高作物光合作用,提高作物碳、氮代謝水平,增強作物對水肥的吸收,提高作物抗性,提高產品和土壤中中量元素和微量元素的生物有效性,營養作物,提高肥料利用率,增產提質。
本緩控釋摻混肥料產品中大量、中量、微量元素、海藻活性成分四類營養協同作用,實現全面、全程、營養、呵護作物,充分調動作物自身生長潛能,最大程度利用土壤中的水、肥、氣,促進作物健康生長,間接減少農藥產品的使用,節約了生產成本,減輕環境壓力,利于環境保護,是生產綠色、公害農產品的優質肥料。
具體實施方式
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詳細說明。
實施例1:
一種含海藻活性成分和中微量元素的緩控釋摻混肥料,其所需的中微量元素營養顆粒實現過程如下:按重量份依次計量硫酸鎂16.6份、鎂礦石粉39份、輕燒鎂18份、四水八硼酸鈉7份、鈉硼鈣石7份、一水硫酸鋅1份、硫酸亞鐵1份、自制粉劑粘結劑5.4份,經皮帶秤進入轉鼓,混勻后進入擠壓造粒系統成粒,過篩后獲得氧化鈣1.5%、氧化鎂18%、硼2%、鋅2%、鐵0.2%的中微量元素營養顆粒,包裝待用。
一種含海藻活性成分和中微量元素的緩控釋摻混肥料其生產過程如下:分別計量秸稈液化樹脂包硫尿素19份、秸稈液化樹脂包膜尿素10.5份、顆粒尿素17.5份、顆粒磷酸二銨26.5份、氯化鉀20份、中微量元素營養顆粒6.5份,經提升機進入混料機,混料機中攪拌均勻后包裝獲得緩釋摻混肥料24-12-12(含鈣、鎂、硼、鋅、鐵),經檢測合格后出廠。
實施例2:
一種含海藻活性成分和中微量元素的緩控釋摻混肥料,其所需的中微量元素營養顆粒實現過程如下:按重量份依次計量硫酸鎂16份、輕燒鎂23份、四水八硼酸鈉30份、鈉硼鈣石5份、一水硫酸鋅21份、硫酸亞鐵2份、經皮帶秤進入轉鼓,轉鼓中添加自制液體粘結劑3份,混勻后進入擠壓造粒系統成粒,過篩后獲得氧化鈣0.5%、氧化鎂18%、硼7%、鋅7%、鐵0.4%的中微量元素營養顆粒,包裝待用。
一種含海藻活性成分和中微量元素的緩控釋摻混肥料其生產過程如下:分別計量秸稈液化樹脂包硫尿素16份、秸稈液化樹脂包膜尿素14份、顆粒尿素12份、顆粒磷酸二銨30.5份、氯化鉀17份、中微量元素營養顆粒0.5份,經提升機進入混料機,混料機中攪拌均勻后包裝獲得緩釋摻混肥料27-14-10(含鈣、鎂、硼、鋅、鐵),經檢測合格后出廠。
實施例3:
一種含海藻活性成分和中微量元素的緩控釋摻混肥料,其所需的中微量元素營養顆粒實現過程如下:按重量份依次計量硫酸鎂22份、鎂礦石粉22份、硼砂18份、鈉硼鈣石15份、一水硫酸鋅12份、硫酸亞鐵1份、自制粉劑粘結劑10份,經皮帶秤進入轉鼓,混勻后進入擠壓造粒系統成粒,過篩后獲得氧化鈣1.5%、氧化鎂9%、硼4%、鋅4%、鐵0.2%的中微量元素營養顆粒,包裝待用。
一種含海藻活性成分和中微量元素的緩控釋摻混肥料其生產過程如下:分別計量秸稈液化樹脂包硫尿素8份、秸稈液化樹脂包膜尿素14份、顆粒尿素10份、顆粒磷酸二銨26份、硫酸鉀40份、中微量元素營養顆粒2份,經提升機進入混料機,混料機中攪拌均勻后包裝獲得控釋摻混肥料18-12-20(硫型,含鈣、鎂、硼、鋅、鐵),經檢測合格后出廠。
實施例4:
一種含海藻活性成分和中微量元素的緩控釋摻混肥料,其所需的中微量元素營養顆粒實現過程如下:按重量份依次計量硫酸鎂44份、硼砂22份、鈉硼鈣石12份、一水硫酸鋅15份、硫酸亞鐵1份、自制粉劑粘結劑8份,經皮帶秤進入轉鼓,混勻后進入擠壓造粒系統成粒,過篩后獲得氧化鈣1.2%、氧化鎂10%、硼4%、鋅5%、鐵0.2%的中微量元素營養顆粒,包裝待用。
一種含海藻活性成分和中微量元素的緩控釋摻混肥料其生產過程如下:分別計量秸稈液化樹脂包硫尿素27份、秸稈液化樹脂包膜尿素9份、顆粒磷酸一銨23份、硝酸鉀33份、中微量元素營養顆粒8份,經提升機進入混料機,混料機中攪拌均勻后包裝獲得緩釋摻混肥料20-10-15(含硝態氮,含鈣、鎂、硼、鋅、鐵),經檢測合格后出廠。
本技術領域中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認識到,以上的實施例僅是用來說明本項發明,而并非用作為對本發明的限定,只要在本發明的實質精神范圍內,對以上所述實施例的變化、變型都將落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