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丙型肝炎病毒E2蛋白抗體或抗原結合性抗體片段,其具有丙型肝炎病毒即HCV感染抑制活性。
2.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體或抗原結合性抗體片段,其顯示逃逸突變株出現抑制性。
3.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抗體或抗原結合性抗體片段,其中,上述抗體或抗原結合性抗體片段包含以下的(a)或(b)的重鏈可變區:
(a) 重鏈可變區,其包含:由SEQ ID NO: 5所示氨基酸序列構成的CDR1、由SEQ ID NO: 6所示氨基酸序列構成的CDR2、和由SEQ ID NO: 7所示氨基酸序列構成的CDR3;
(b) 重鏈可變區,其包含SEQ ID NO: 2所示氨基酸序列。
4.權利要求1~3的任一項中所述的抗體或抗原結合性抗體片段,其中,上述抗體或抗原結合性抗體片段包含以下的(c)~(f)的任一項的輕鏈可變區:
(c) 輕鏈可變區,其包含:由SEQ ID NO: 8所示氨基酸序列構成的CDR1、由SEQ ID NO: 9所示氨基酸序列構成的CDR2、和由SEQ ID NO: 10所示氨基酸序列構成的CDR3;
(d) 輕鏈可變區,其包含:由SEQ ID NO: 23所示氨基酸序列構成的CDR1、由SEQ ID NO: 24所示氨基酸序列構成的CDR2、和由SEQ ID NO: 25所示氨基酸序列構成的CDR3;
(e) 輕鏈可變區,其包含SEQ ID NO: 4所示氨基酸序列;
(f) 輕鏈可變區,其包含SEQ ID NO: 22所示氨基酸序列。
5.抗體或抗原結合性抗體片段,其與權利要求4所述的抗體或抗原結合性抗體片段識別相同的立體結構表位。
6.權利要求1~5的任一項中所述的抗體或抗原結合性抗體片段,其中,上述抗體或上述抗原結合性抗體片段為IgG、Fab、Fab’、F(ab’)2、單鏈抗體、dsFv、(scFv)2、或單結構域抗體。
7.權利要求1~6的任一項中所述的抗體或抗原結合性抗體片段,其中,上述抗體為人抗體或人源化抗體。
8.權利要求1~7的任一項中所述的抗體或抗原結合性抗體片段,其中,上述抗體或抗原結合性抗體片段進行了化學修飾。
9.核酸,其編碼權利要求1~7的任一項中所述的抗體或抗原結合性抗體片段。
10. 編碼重鏈可變區的核酸,所述重鏈可變區包含:由SEQ ID NO: 5所示氨基酸序列構成的CDR1、由SEQ ID NO: 6所示氨基酸序列構成的CDR2、和由SEQ ID NO: 7所示氨基酸序列構成的CDR3。
11.藥物,該藥物含有權利要求1~8的任一項中所述的抗體或抗原結合性抗體片段作為有效成分。
12.權利要求11所述的藥物,其中,該藥物為丙型肝炎的治療藥或預防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