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地板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聚氯乙烯可再生地板。
背景技術:
在裝修領域中,室內地面鋪裝材料一般為各種木質地板或復合木地板。木質地板的觸感比較舒適,但容易吸水膨脹或干燥變形,在使用過程中常出現收縮、膨脹變形、起翹、開裂等問題,并且需要耗費大量木材,生產周期較長,成本較高,并且大量使用會破壞森林,不可持續。復合地板主要是利用木屑和粘合劑及其它添加劑經混合擠壓而形成的一種地板,其表面色彩豐富,成本低,但存在易吸水變形等問題,并且這種地板的主要問題是釋放甲醛,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不環保。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聚氯乙烯可再生地板,成為廢板時,可以重新加工,再次利用,環保效果好,節約資源。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聚氯乙烯可再生地板,該地板的主要成分的重量配比為 :聚氯乙烯樹脂3-15份、乳液法聚氯乙烯33-54份、氟橡膠13-22份、丙綸全牽伸絲4-15份、通用聚苯乙烯3-15份、玻璃纖維增強熱塑性塑料7-21份、六苯乙烯13-23 份、高甲氧基果膠5-15 份、空分硅膠5-15 份、甲基丙烯醛10-18份和己二酸異辛癸酯10-18份。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地板的主要成分的重量配比為 :聚氯乙烯樹脂7-15份、乳液法聚氯乙烯41-54份、氟橡膠18-22份、丙綸全牽伸絲7-15份、通用聚苯乙烯8-15份、玻璃纖維增強熱塑性塑料15-21份、六苯乙烯18-23 份、高甲氧基果膠9-15 份、空分硅膠9-15 份、甲基丙烯醛13-18份和己二酸異辛癸酯13-18份。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地板的主要成分的重量配比為:聚氯乙烯樹脂12份、乳液法聚氯乙烯48份、氟橡膠20份、丙綸全牽伸絲11份、通用聚苯乙烯11份、玻璃纖維增強熱塑性塑料18份、六苯乙烯21 份、高甲氧基果膠12 份、空分硅膠13 份、甲基丙烯醛16份和己二酸異辛癸酯16份。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一種聚氯乙烯可再生地板,成為廢板時,可以重新加工,再次利用,環保效果好,節約資源。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本發明實施例包括:提供一種聚氯乙烯可再生地板,該地板的主要成分的重量配比為 :聚氯乙烯樹脂3-15份、乳液法聚氯乙烯33-54份、氟橡膠13-22份、丙綸全牽伸絲4-15份、通用聚苯乙烯3-15份、玻璃纖維增強熱塑性塑料7-21份、六苯乙烯13-23 份、高甲氧基果膠5-15 份、空分硅膠5-15 份、甲基丙烯醛10-18份和己二酸異辛癸酯10-18份。
另外,所述地板的主要成分的重量配比為 :聚氯乙烯樹脂7-15份、乳液法聚氯乙烯41-54份、氟橡膠18-22份、丙綸全牽伸絲7-15份、通用聚苯乙烯8-15份、玻璃纖維增強熱塑性塑料15-21份、六苯乙烯18-23 份、高甲氧基果膠9-15 份、空分硅膠9-15 份、甲基丙烯醛13-18份和己二酸異辛癸酯13-18份。
另外,所述地板的主要成分的重量配比為:聚氯乙烯樹脂12份、乳液法聚氯乙烯48份、氟橡膠20份、丙綸全牽伸絲11份、通用聚苯乙烯11份、玻璃纖維增強熱塑性塑料18份、六苯乙烯21 份、高甲氧基果膠12 份、空分硅膠13 份、甲基丙烯醛16份和己二酸異辛癸酯16份。
本發明一種聚氯乙烯可再生地板,成為廢板時,可以重新加工,再次利用,環保效果好,節約資源。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