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離系統包括:
外殼,所述外殼經設定尺寸以接收具有堆疊在第二制品的頂部上的至少一個第一制品的制品的疊堆,
提升機,所述提升機可移動至與在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制品上的表面相鄰的接觸位置中,所述提升機適于將提升力施加至所述表面以將所述第一制品的至少一部分提升到所述接觸位置之上;以及
抽取器,在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制品已經由所述提升機提升到所述接觸位置之上后,所述抽取器將所述第二制品移動遠離所述制品的疊堆,
其中,當所述第二制品由所述抽取器移動時,所述外殼阻止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制品隨所述第二制品移動,并且在所述第二制品移開后,所述外殼向下引導所述制品的疊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升機具有能夠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制品的所述表面接合的尖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尖端是可移除的尖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提升機在所述接觸位置中時,所述可移除的尖端能夠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制品的所述表面摩擦地接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除的尖端由聚氨酯或硅樹脂形成。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除的尖端具有三角形形狀的橫截面,當所述提升機在所述接觸位置中時,所述三角形形狀的橫截面適于楔入在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制品的底部表面和所述第二制品的頂部表面之間,以便將所述提升力的至少一部分施加至所述第一制品的底部表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通過從所述外殼的所述頂部將所述第二制品裝載在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制品的下面,在所述外殼中形成所述制品的疊堆。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品的疊堆具有嵌套特征結構,當所述疊堆被裝載到所述外殼中時,所述嵌套特征結構被至少部分地嵌套,并且其中所述提升力的施加破壞所述嵌套特征結構。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每個至少一個第一制品至少部分地由安裝至所述外殼的引導元件支撐時,所述抽取器將所述第二制品移動遠離所述制品的疊堆。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抽取器具有至少一個可回縮臂,當所述可回縮臂在回縮位置中時,所述可回縮臂在第一方向上在所述第二制品下面移動并且移動經過所述第二制品,當所述抽取器在與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上移動時,所述可回縮臂被偏壓成打開到與下制品的側面相鄰的抽取位置中。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被成形為在所述第二制品之上至少部分地圍繞所述制品的疊堆。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與從打開位置旋轉至閉合位置的可移動門相鄰,其中當所述第二制品由所述抽取器移開時,所述可移動門在所述閉合位置中穩定所述制品的疊堆。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提升機移動至所述接觸位置中之前,所述可移動門移動至所述閉合位置中。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提升機移動至所述接觸位置中之后,所述可移動門與所述提升機一起被提升。
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升機被旋轉至所述接觸位置中,并且其中所述可移動門獨立于所述提升機但與所述提升機一致地被旋轉至所述閉合位置中,以在疊堆穩定中進行協作。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具有細長桿的提升機構,所述細長桿可旋轉且可滑動地附接所述提升機且剛性地附接至所述可移動門。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提升機具有能夠與可旋轉地附接至所述細長桿的下襯套接合的上襯套,并且其中所述桿的旋轉將所述可移動門移動至所述閉合位置中,且所述下襯套的旋轉將所述提升機移動至所述接觸位置中。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襯套具有能夠與所述下襯套的下驅動表面接合的上驅動表面,使得所述下襯套的進一步旋轉以連續運動將所述提升機和所述可移動門提升到所述接觸位置之上。
19.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適于旋轉所述下襯套的至少一個第一致動器。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分離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可操作地附接至所述細長桿以提升所述提升機和所述可移動門的第二致動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