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農用機械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含有輔助登車裝置和油門手動控制裝置的農用機車。
背景技術:
中國地大物博,同時也是一個農業大國。中國的農業耕地有15億畝,但農業機械使用比率相對發達國家來說還很低,隨著中國農村產業化進程推進,在今后農村使用農業機械方面還有巨大的發展潛力。
由于耕地環境較為復雜,對駕駛員的駕駛技術需求較高,現有的農用機車都是根據駕駛員的經驗,根據不同的地形控制機車的行進速度,而長時間的勞作極易使人產生疲勞,導致耕地的效率低下。
而且,據中國殘聯最新統計的數據顯示,目前中國的各類殘疾人總數達到8500萬人,其中肢體殘疾的達2472萬人,而現有的農用機車底盤較高,不便于下肢殘疾者上下,這對殘疾人的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
因此,如何便于下肢殘疾者上下農用機車,且快速簡便的控制農用機車的行進速度是亟待解決的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中的缺陷,本發明提供一種含有輔助登車裝置和油門手動控制裝置的農用機車,以便于下肢殘疾者上下農用機車,且可以使得駕駛員簡便的控制農用機車的行進速度。
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含有輔助登車裝置和油門手動控制裝置的農用機車,包括發動機、傳動裝置和操控室;所述發動機與傳動裝置連接,傳動裝置上設置有用于驅動農用機車移動的驅動軸,所述操控室安裝在傳動裝置的上方;所述操控室內設置有油門手動控制裝置,所述操控室的一側還設置有輔助登車裝置;所述傳動裝置的后部還設置有旋耕裝置。
本發明中,發動機為傳動裝置提供充足的動力,傳動裝置將此動力傳遞給驅動軸,使得農用機車可根據操作人員的動作進行移動,從而完成各項移動式作業;在操控室的一側設置輔助登車裝置,可以便于駕駛員到達操控室,解決了一些特殊人士不能登上操控室的問題;在操控室內還設置油門手動控制裝置,可以對油門踏板的位移進行控制,從而控制發動機的供油量,進而控制農用機車的行進速度,以便駕駛員根據不同地質環境選擇相應的行進速度,以高效的完成耕地工作,由于油門由駕駛員手動控制,因此對單腿殘疾人來說,可以使用單腿控制離合和剎車,便于單腿殘疾人使用。
優選地,所述油門手動控制裝置包括底座、安裝板和油門推桿;所述底座和安裝板螺栓連接,在安裝板的背面設置有傳動桿,該傳動桿與所述油門推桿連接;在所述安裝板的背面設置有多個限位擋塊,該限位擋塊用于控制油門踏板的位移,且在安裝板的正面相應的設置有用于控制所述限位擋塊彈出或收回的按鈕;所述油門推桿通過油門夾與農用機車的油門踏板連接;所述傳動桿頂部依次連接有操作桿和操作手柄。
本發明中,油門手動控制裝置通過底座固定在操控室的車身地板上,并通過油門夾來控制油門踏板,從而實現在不改變原農用機車結構的前提下,便于患有單腿殘疾的人群駕駛汽車,駕駛員可以通過單腿控制離合和剎車,手動控制油門,減輕了單腿的操作量,提高了駕駛員操作的安全性;原始的農用機車,需要駕駛員自己根據經驗決定油門踏板的位移,然而這種控制方法下的車速不穩定,且需要駕駛員精力集中,極易造成駕駛員的疲勞,而本發明在安裝板上設置多個限位擋塊,可以限制傳動桿的擺動角度,從而限制了油門踏板的位移,其中,每個限位擋塊對應不同的油門踏板的最大位移,因此,駕駛員可以根據耕地的情況,選擇合適的限位擋塊工作,從而控制發動機的供油量,進而控制農用機車的行進速度。
優選地,所述傳動桿的側面設置有擋鐵。在傳動桿上設置擋鐵,以用于與限位擋塊碰觸,避免了傳動桿直接與限位擋塊接觸,保證了傳動桿的強度,可以延長傳動桿的使用壽命。
優選地,所述安裝板和傳動桿之間設置有復位彈簧。通過增設復位彈簧,可在操作手柄無操作時,使得操作桿、操作手柄和傳動桿復位,防止操作桿卡住發生意外,提高了本裝置的安全性。
優選地,所述傳動桿的中間位置與安裝板轉動連接。采用這種連接方式,可以實現當駕駛員向后拉操作手柄時,傳動桿會帶動油門推桿向前運動下壓油門踏板,這種通過后拉操作手柄控制油門踏板的方式更加符合人體工程學的考慮。
優選地,所述油門推桿通過連接塊與所述傳動桿連接;所述油門推桿的一端通過關節軸承螺紋桿與連接塊連接,另一端通過關節軸承滑動桿與油門夾連接。增設關節軸承螺紋桿可以使得油門推桿和連接塊之間的轉動更為靈活,而增設關節軸承滑動桿,可以使得油門踏板與油門手動控制裝置之間的距離可調,駕駛員可根據需要選擇合適的安裝位置。
優選地,所述底座的兩端設分別置有地腳。通過增設地腳,在安裝的過程中,可以調節地腳的高度來調整整個裝置的平衡。
優選地,所述地腳的材質為磁鐵。在安裝的過程中,地腳可以直接吸附在操控室的車身地板上,而無需改變農用機車的結構,便于安裝和拆卸。
優選地,所述輔助登車裝置包括呈長方形的固定頂部和升降掛籃;所述操控室的一側敞開與輔助登車裝置相通,所述固定頂部安裝在該側操控室的頂部,在所述固定頂部設置有與其短邊平行的電動機,電動機的轉軸上設置有位于固定頂部中心的收放部,收放部上設置有兩根鋼絲繩,鋼絲繩分別通過固定頂部的短邊中心設置的定滑輪與升降掛籃兩側上方的中心設置的懸掛部連接;所述固定頂部的四個角部設置有定位盒,升降掛籃的四個角部設置有定位桿,定位桿穿過定位盒且適配;所述升降掛籃上設置有與電動機電連接的啟停開關。
電動機上設置的收放部伴隨電動機的旋轉,可以對鋼絲繩進行盤疊和松放,以此實現鋼絲繩另一端連接的升降掛籃的上升或下降。鋼絲繩通過定滑輪與升降掛籃連接,避免了鋼絲繩與固定頂部的邊緣摩擦,造成相關部件的磨損,導致安全事件的發生。定位桿和定位盒的適配,使得升降掛籃的上升或下降更加穩定,降低了升降掛籃的晃動。啟停開關的設置便于操作人員的操控,提升了升降掛籃動作的靈活性。
優選地,所述收放部固定安裝有同軸的且等間距的三個導向輪,中間的導向輪位于固定頂部的中心,鋼絲繩與兩個導向輪之間的轉軸固定連接。兩根鋼絲繩通過導向輪分開盤疊,避免了因相互交叉重疊造成升降掛籃動作故障的情況。
優選地,所述升降掛籃的兩側和外側設置有安全護欄,升降掛籃外側的安全護欄中部設置有單邊旋轉的門。安全護欄的設置提高了升降掛籃的安全性,避免了操作人員因不慎落下升降掛籃的情況,消除了安全隱患。
優選地,所述懸掛部呈三角形,懸掛部的上端與鋼絲繩連接,懸掛部的下端固定連接在升降掛籃側面上方的中部。三角形的懸掛部均衡了相對作用力的分布,使得升降掛籃的上升或下降的穩定性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
優選地,所述旋耕裝置上設置的旋轉軸采用通軸,旋耕裝置的兩端設置有擋板。通軸設計使得旋耕裝置的傳動不占據旋轉軸上的位置,實現了耕田無盲區的優點,提高了工作效率。
優選地,所述傳動裝置的驅動軸上設置有主動輪,主動輪與農用機車上設置的從動輪通過履帶聯接。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在所有附圖中,類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類似的附圖標記標識。附圖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實際的比例繪制。
圖1為本發明所述含有輔助登車裝置和油門手動控制裝置的農用機車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所述輔助登車裝置的俯視圖;
圖3為本發明所述輔助登車裝置的正視圖;
圖4為本發明所述輔助登車裝置的側視圖;
圖5為本發明所述油門手動控制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
1-發動機;2-傳動裝置;3-操控室;4-輔助登車裝置;5-旋耕裝置;6-油門手動控制裝置;
21-主動輪;22-從動輪;41-固定頂部;42-升降掛籃;51-旋轉軸;61-底座;62-安裝板;63-傳動桿;64-操作桿;65-操作手柄;66-連接塊;67-油門推桿;68-油門夾;69-按鈕;
411-電動機;412-收放部;413-鋼絲繩;414-定滑輪;415-定位盒;416-導向輪;421-定位桿;422-安全護欄;423-門;424-懸掛部;611-地腳;631-擋鐵;632-復位彈簧;671-關節軸承螺紋桿;672-關節軸承滑動桿;691-第一按鈕;692-第二按鈕;693-第三按鈕;694-第四按鈕;695-第五按鈕。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實施例進行詳細的描述。以下實施例僅用于更加清楚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因此只作為示例,而不能以此來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如圖1、圖2、圖3和圖4所示,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含有輔助登車裝置和油門手動控制裝置的農用機車,包括發動機1、傳動裝置2、操控室3和旋耕裝置5,發動機1與傳動裝置2連接,傳動裝置2上設置有用于驅動農用機車移動的驅動軸,驅動軸上設置有主動輪21,主動輪21與農用機車上設置的從動輪22通過履帶連接,操控室3安裝在傳動裝置2的上方,用于操控整臺農用機車,旋耕裝置5設置在傳動裝置2的后部,在旋耕裝置5上設置有旋轉軸51,旋耕裝置5的兩端設置有擋板,其中旋轉軸51采用通軸設計,使得旋耕裝置5的傳動不占據旋轉軸51上的位置,實現了耕田無盲區的優點,提高了工作效率。擋板可以防止大塊的泥土向外移動,并通過旋耕裝置5將其打碎。
在操控室3的一側設置有輔助登車裝置4,便于操作人員到達操控室3,解決了一些特殊人士不能登上操控室的問題;上述輔助登車裝置4包括呈長方形的固定頂部41和升降掛籃42,固定頂部41設置有與其短邊平行的電動機411,電動機411的轉軸上設置有位于固定頂部41中心的收放部412,收放部412上設置有兩根鋼絲繩413,鋼絲繩413分別通過固定頂部的短邊中心設置的定滑輪414與升降掛籃42兩側上方的中心設置的懸掛部424連接,固定頂部41的四個角部設置有定位盒415,升降掛籃42的四個角部設置有定位桿421,定位桿421穿過定位盒415且適配,升降掛籃42上設置有與電動機411電連接的啟停開關。電動機411上設置的收放部412伴隨電動機411的旋轉,可以對鋼絲繩413進行盤疊和松放,以此實現鋼絲繩413另一端連接的升降掛籃42的上升或下降。鋼絲繩413通過定滑輪414與升降掛籃42連接,避免了鋼絲繩411與固定頂部41的邊緣摩擦,造成相關部件的磨損,導致安全事件的發生。定位桿421和定位盒415的適配,使得升降掛籃42的上升或下降更加穩定,降低了升降掛籃42的晃動。啟停開關的設置便于操作人員的操控,提升了升降掛籃42動作的靈活性。升降掛籃42的兩側和外側設置有安全護欄422,升降掛籃42外側的安全護欄422中部設置有單邊旋轉的門423。安全護欄422的設置提高了升降掛籃42的安全性,避免了操作人員因不慎落下升降掛籃的情況,消除了安全隱患。
收放部412固定安裝有同軸的且等間距的三個導向輪416,中間的導向輪416位于固定頂部41的中心,鋼絲繩413與兩個導向輪416之間的轉軸固定連接。兩根鋼絲繩413通過導向輪416分開盤疊,避免了因相互交叉重疊造成升降掛籃42動作故障的情況。懸掛部424呈三角形,懸掛部424的上端與鋼絲繩413連接,懸掛部424的下端固定連接在升降掛籃42側面上方的中部。三角形的懸掛部424均衡了相對作用力的分布,使得升降掛籃42的上升或下降的穩定性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
在操控室3內還設置有油門手動控制裝置6(參考圖5),該油門手動控制裝置6通過底座61固定在操控室3的車身地板上,在底座61的兩端分別設置有地腳611,通過增設地腳,在安裝的過程中,可以調節地腳的高度來調整整個裝置的平衡,且該地腳611的材質為磁鐵,在安裝的過程中,地腳611可以直接吸附在操控室3的車身地板上,而無需改變農用機車的結構,便于安裝和拆卸,并且可以根據不同操作人員,來調整該裝置在駕駛室內的位置。
在底座61上螺栓連接有安裝板62,在安裝板62的背面設置有傳動桿63,該傳動桿63的頂部依次連接有操作桿64和操作手柄65,在所述傳動桿63的側面設置有連接塊66,該連接塊66通過關節軸承螺紋桿671與油門推桿67的一端連接,所述油門推桿67的另一端通過關節軸承滑動桿672與油門夾68連接,所述油門夾68與農用機車的原油門踏板連接。上述傳動桿63的中間位置與安裝板62轉動連接,采用這種連接方式,可以實現當駕駛員向后拉操作手柄65時,傳動桿63會帶動油門推桿67向前運動下壓油門踏板,這種通過后拉操作手柄65控制油門踏板的方式更加符合人體工程學的考慮。
在安裝板62的背面還設置有多個限位擋塊(圖中未示出),該限位擋塊用于控制油門踏板的位移,且在安裝板62的正面相應的位置設置有用于控制所述限位擋塊彈出或收回的按鈕69,依次為第一按鈕691、第二按鈕692、第三按鈕693、第四按鈕694和第五按鈕695,其中,第一按鈕691、第二按鈕692、第三按鈕693、第四按鈕694和第五按鈕695對應的油門踏板的下壓程度依次為0、0.25、0.5、0.75和1;當駕駛員按下第一按鈕691時,在安裝板62背面與第一按鈕691相同位置的限位擋塊將會彈出,此時,限位擋塊會限制傳動桿63的擺動,使得駕駛員無法拉動操作手柄65,控制不了油門的運動;當駕駛員按下第二按鈕691時,在安裝板62背面與第二按鈕692相同位置的限位擋塊將會彈出,此時,駕駛員拉動操作手柄,油門向下運動的最大位移為油門總位移的0.25,因此,當耕地的情況較為惡劣時,可以選擇將第二按鈕692按下,控制油門的供油量維持在較小的范圍內,從而保持緩慢的行車速度;依此類推,當駕駛員按下第五按鈕695時,在安裝板62背面與第五按鈕695相同位置的限位擋塊將會彈出,此時,油門可以保持原有的最大位移,駕駛員可以自由選擇油門的供油量,適用于耕地環境較好的情況。由此可見,本實施例提供的油門手動控制裝置可以限制傳動桿63的擺動角度,從而限制油門踏板的位移,其中,每個限位擋塊對應不同的油門踏板的最大位移,因此,駕駛員可以根據耕地的情況,選擇合適的限位擋塊工作,從而控制發動機的供油量,進而控制農用機車的行進速度,利于緩解駕駛員的疲勞,同時便于單腿殘疾人群使用;而且,本實施例中,駕駛員只需保持傳動桿63靠在限位擋塊上,即可使得機車以勻速行進,使駕駛員不用考慮拉動操作桿64的力度,特別適用于手部機能有一定缺陷的駕駛員,避免因為偶發性的手部抖動等原因,而造成機車突然加速情況。
在所述傳動桿63的側面設置有擋鐵631,以用于與限位擋塊碰觸,避免了傳動桿63直接與限位擋塊接觸,保證了傳動桿63的強度,可以延長傳動桿的使用壽命。
此外,在上述安裝板62和傳動桿63之間設置有復位彈簧632,通過增設復位彈簧632,可在操作手柄65無操作時,使得操作桿64、操作手柄65和傳動桿63復位,防止操作桿64卡住發生意外,提高了本裝置的安全性。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其均應涵蓋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和說明書的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