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滑板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滑板車,屬于娛樂、健身、代步器具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滑板車雖然較受兒童歡迎,但是又會使兒童們很快地產生厭倦感,乃至 棄而不玩、不用。緣于其工作原理是靠腳踩及地面來獲得原動力而驅使車輛 行進的,因此這種驅動方式的運動強度大,易致兒童疲勞,失去耐心,從而 造成使本來能對兒童身心健康有益、娛樂有趣、智力開發有益的工具的作用 不能得到應有的發揮。還有,已有技術中的滑板車僅能供兒童使用,而并不
適宜于學生、成人例如打工族兼作代步的工具;再有,由于其不能折疊,因 此不利于收藏、保管、攜帶;和,在現有的滑板車上無法放置適量的行李, 因而功能較為單調;以及,現有的滑板車無剎車裝置,故存在有安全隱患。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首要任務是要提供一種使用省力而不易導致兒童疲勞并且能 兼作成人代步工具的滑板車。
本發明的另一任務是要提供一種有利于收藏、保管、攜帶的滑板車。 本發明的還一任務是要提供一種有助于放置行李的滑板車。 本發明的再一任務是要提供一種能消除安全隱患的滑板車。 為體現完成本發明的首要任務,本發明所提供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滑板 車,它包括方向操縱機構、車體、 一對前、后輪子、傳動機構,所述的傳動 機構包括齒輪箱、具齒板的踩桿,齒輪箱設在車體的近尾部的齒輪箱腔內, 在齒輪箱內樞設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齒輪軸,第一齒輪軸的兩端固設 有第一、第二齒輪,而中部設有離合器;第二齒輪軸上固設有第三、第四齒 輪,其中,第三、第四齒輪與第二齒輪嚙合;第三齒輪軸的兩端分別固設有 第五、第六齒輪,其中,第五齒輪與第四齒輪相嚙合;第四齒輪軸上固設有
第七齒輪,該第七齒輪與第六齒輪相嚙合;所述的踩桿樞置在延設于齒輪箱 內的踩桿軸上,踩桿的一端通過齒板與第一齒輪嚙合,另一端從第三齒輪軸 的下方經車體上的踩桿活動槽而伸展到車體外,踩桿的趨前部固定有復位彈 簧的一端,復位彈簧的另一端固定在車體上;所述的后輪子固設在第四齒輪 軸中部。
為體現完成本發明的另一任務,本發明所提供的技術方案是所述的方 向操縱機構包括龍頭手把、龍頭立柱、鉗叉,龍頭手把與龍頭立柱的上端連 接,龍頭立柱的下端可折合地鉸接在鉸接座上,鉸接座與鉗叉固定,所述的 前輪子樞置在鉗叉的下端。
為體現完成本發明的還一任務,本發明所提供的技術方案是在所述的 車體的前端延接有一行李架,行李架對應于擋泥板的上方。
為體現完成本發明的再一任務,本發明所提供的技術方案是在所述的 車體上設有用于對后輪子制動的剎車機構。
在本發明的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在所述的車體的尾部兩側設置有一對 平衡機構,各平衡機構分別由平衡輪起落臂、平衡輪構成,平衡輪起落臂的 一端鉸設在車體上,平衡輪樞置在平衡輪起落臂的另一端。
在本發明的另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的齒板的形狀呈扇形。
在本發明的還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的離合器為單向離合器。
在本發明的再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的齒輪箱腔的腔壁上延設有用 于接應所述的齒輪箱的齒輪箱固定架,而所述的齒輪箱的外壁上延設有與所 述的齒輪箱固定架相配接的固定耳。
在本發明的又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的龍頭立柱與所述鉸接座相鉸 接的一端構成有一鉸接頭,鉸接頭由銷軸與鉸接座鉸接。
在本發明的更而一個具體的實施例中,所述的剎車機構包括剎車踩板、 擺桿、連桿、掣動片、彈簧,剎車踩板探出于車體的踏腳板,與擺桿的上端 固定,擺桿的下端與連桿的一端固定,連桿的中部與車體的底部聯結,連桿
的另一端固定掣動片,掣動片與后輪子相對應,彈簧套置在連桿上,并且與 掣動片相接觸。
本發明所推薦的技術方案的優點之一,無須通過踩踏地坪而能使車體運 動,因而使用省力,不會在短時內導致疲勞,整體結構兼有代步之效,適用 群體廣;之二,由于龍頭手把攜龍頭立柱與鉗叉之間形成了可折疊關系,因 此有助于收藏、保管、攜帶;之三,增設的行李架能為放置物品提供方便; 之四,剎車機構能保障安全性。
圖1為本發明的一具體的實施例結構圖。 圖2為本發明的齒輪箱的剖視圖。 圖3為本發明的傳動原理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通過下面對實施例的描述,將更加有助于貴審查員特別是公眾理解本發 明的技術實質和積極效果,但不能也不應當將申請人所給出的具體的實施例 視為對本發明技術方案的限制,任何對部件或技術特征的定義進行改變和/ 或對整體結構僅作形式的而非實質性的變換均應視為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所 限定的保護范圍。
請參閱圖1和圖2,給出的車體6呈流線形狀,既具有良好的觀瞻性, 又有利于減小阻力,車體6的后部形成有一擴設區域,在該擴設區域構成有 一齒輪箱腔42。為了使下面將要詳述的齒輪箱1安裝到齒輪箱腔42中,因 此在齒輪箱腔42的對應腔壁上各設齒輪箱固定架2,齒輪箱固定架2的具體 形狀在本發明中沒有必要進行限定,只要能滿足使齒輪箱1穩固地安裝于齒 輪箱腔42中的要求即可。在車體6的尾部兩側各設有一平衡機構,作為實 施例,優選但不限于的平衡機構包括平衡輪起落臂36和平衡輪35,平衡輪 起落臂36通過銷軸鉸接在車體6兩側相對應的壁體上,平衡輪35由樞軸19 樞置在平衡輪起落臂36上。顯然,該平衡機構的設置能為初學滑板車的兒
童提供保護,例如避免車體6出現側傾現象,對于熟練者而言,可以將平衡 機構扳展到圖1中以虛線示意的收起狀態或稱備用狀態。車體6與踏腳板45 的交匯處開設有踩桿活動槽7,踩桿活動槽7的長度即為下面還要詳述的踩 桿8的上下活動行程。車體6的右端(以圖1所示的位置狀態為例)為擋泥板 13,該擋泥板13既可以在踏腳板45上一體延設而成,也可以另行配接到踏 腳板45上,申請人擇前者。此外,在踏腳板45上還鉸設有一用于放置適量 物品如小挎包之類的行李架12,當行李架12上置物后,便由擋泥板13將其 托護。
請繼續見圖1和圖2,給出了優選但不絕對限于的傳動機構的具體的實 施例結構,它包括齒輪箱1和攜有形狀為扇形的齒板29的踩桿8,整個齒輪 箱1通過其外壁上所延設的多個固定耳31在齒輪箱腔42內與齒輪箱固定架 2固定,固定方式優選采用緊固件如螺栓、螺帽。在齒輪箱l的箱腔內分別 通過相應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軸座44、 40、 41、 43樞置第一、第二、 第三、第四齒輪軸32、 3、 18、 27(圖3示),第一齒輪軸32的兩端分別固設 第一、第二齒輪30、 34,中部設置單向離合器33,第二齒輪軸3構成為懸 臂軸,固設第三、第四齒輪4、 5,第三齒輪4與第二齒輪34相嚙合,第三 齒輪軸18兩端分別固設第五、第六齒輪17、 25,其中,第五齒輪17與第四 齒輪5相嚙合,而第六齒輪25與固設在第四齒輪軸27上的第七齒輪26相 嚙合。由于作為行走機構的后輪子24是固裝在第四齒輪軸27上的,因此當 第四齒輪軸27由第七齒輪26帶動其旋轉時,后輪子24便旋轉。作為傳動 機構的踩桿8是與延設于齒輪箱1上的踩桿軸28相鉸接的,踩桿8的左端(以 圖示位置狀態為例)通過齒板29與第一齒輪30相嚙合,踩桿8的右端經過第 三齒輪軸18的下端并且從踩桿活動槽7中伸出,對應到踏腳板45的上方。 當使用者踩及踩桿8時,便帶動齒板29,由齒板29驅使第一齒輪30運動, 第一齒輪軸32運動,通過離合器33使第二齒輪34運動,由第二齒輪34帶 動第三齒輪4,進而由第三齒輪4帶動同設于第二齒輪軸3上的第四齒輪5
運動,由第四齒輪5帶動與其相嚙合的第五齒輪17運動,然后由同設于第 三齒輪軸18上的第六齒輪25帶動與第六齒輪25相嚙合的第七齒輪26旋轉, 由于后輪子24是與第七齒輪26共同地固設于第四齒輪軸27上的,因此, 后輪子24隨著第七齒輪26的旋轉而旋轉,使車體6行移。踩桿8的復位是 通過兩端分別固定于踩桿8和車體6上的復位彈簧16來體現的。
請重點參閱圖1,申請人給出的方向操縱機構的龍頭手把9的中部與龍 頭立柱10的上端聯結,而龍頭立柱10的下端加工成有一鉸接頭38,用銷軸 (亦稱鉸接軸)39與鉸接座11鉸接,而鉸接座11與鉗叉37固接,前輪子14 與鉗叉37聯結,對應于擋泥板13的下方,由后輪子24驅行。在備用狀態 下,可以將龍頭立柱10朝車體方向扳展卯。,藉以體現減小收藏時的體積, 以及便于攜帶等。
為了體現安全性,申請人還安排有剎車機構(也稱制動機構),實施例結構 也由圖1晰示,當要制動時,只要踩及剎車踩板15,致擺桿20運動,帶動 連桿21運動,彈簧22收(壓)縮,使掣動片23貼合到后輪子24上實行制動。
請參閱圖3并且結合圖1和圖2,申請人簡述本發明的應用,使用者既 可站立也可以坐姿方式地居于車體6上,用單腳反復踩動踩桿8,每踩動一 次,齒板29便上翅一次,帶動與其嚙合的第一齒輪30向逆時針方向轉動, 與此同時,踩桿8在復位彈簧16的作用下回復至原狀(原來位置),當第一齒 輪30逆時針轉動時,第一齒輪軸32上的離合器33處于合狀態,整根第一 齒輪軸32向逆時針方向旋轉,使第二齒輪34也作逆時針旋轉,帶動第三齒 輪4作順時針方向旋轉,由第四齒輪5帶動第五齒輪17作逆時針旋轉,第 六齒輪25亦然,最后由第六齒輪25使第七齒輪26作順時針方向運動,第 四齒輪軸27順旋,帶動后輪子24順時針旋轉,使車輛前行。如此周而復始 地踩動踩桿8,能保障車輛持續前行,前行的速度與踩及踩桿8的頻率成正 比。如遇有情況或根據實際需要而停車時,只要用另一只腳踩動剎車踩板15 即可。輕便的物品可置于行李架12上。用畢后可將龍頭立柱10扳展。
權利要求
1、一種滑板車,它包括方向操縱機構、車體(6)、一對前、后輪子(14、24)、傳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傳動機構包括齒輪箱(1)、具齒板(29)的踩桿(8),齒輪箱(1)設在車體(6)的近尾部的齒輪箱腔(42)內,在齒輪箱(1)內樞設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齒輪軸(32、3、18、27),第一齒輪軸(32)的兩端固設有第一、第二齒輪(30、34),而中部設有離合器(33);第二齒輪軸(3)上固設有第三、第四齒輪(4、5),其中,第三、第四齒輪(4、5)與第二齒輪(34)嚙合;第三齒輪軸(18)的兩端分別固設有第五、第六齒輪(17、25),其中,第五齒輪(17)與第四齒輪(5)相嚙合;第四齒輪軸(27)上固設有第七齒輪(26),該第七齒輪(26)與第六齒輪(25)相嚙合;所述的踩桿(8)樞置在延設于齒輪箱(1)內的踩桿軸(28)上,踩桿(8)的一端通過齒板(29)與第一齒輪(30)嚙合,另一端從第三齒輪軸(18)的下方經車體(6)上的踩桿活動槽(7)而伸展到車體(6)外,踩桿(8)的趨前部固定有復位彈簧(16)的一端,復位彈簧(16)的另一端固定在車體(6)上;所述的后輪子(24)固設在第四齒輪軸(27)中部。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向操縱機構包括 龍頭把手(9)、龍頭立柱(IO)、鉗叉(37),龍頭把手(9)與龍頭立柱(10)的上端連 接,龍頭立柱(10)的下端可折合地鉸接在鉸接座(11)上,鉸接座(11)與鉗叉(37) 固定,所述的前輪子(14)樞置在鉗叉(37)的下端。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車體(6)的前端延 接有一行李架(12),行李架(12)對應于擋泥板(13)的上方。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車體(6)上設有用 于對后輪子(24)制動的剎車機構。
5、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車體(6)的尾部兩 側設置有一對平衡機構,各平衡機構分別由平衡輪起落臂(36)、平衡輪(35)構 成,平衡輪起落臂(36)的一端鉸設在車體(6)上,平衡輪(35)樞置在平衡輪起落 臂(36)的另一端。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齒板(29)的形狀呈 扇形。
7、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離合器(33)為單向離合器o
8、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齒輪箱腔(42)的腔 壁上延設有用于接應所述的齒輪箱(1)的齒輪箱固定架(2),而所述的齒輪箱(l) 的外壁上延設有與所述的齒輪箱固定架(2)相配接的固定耳(31)。
9、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龍頭立柱(10)與所 述鉸接座(11)相鉸接的一端構成有一鉸接頭(38),鉸接頭(38)由銷軸(39)與鉸接 座(ll)鉸接。
10、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剎車機構包括剎 車踩板(15)、擺桿(20)、連桿(21)、掣動片(23)、彈簧(22),剎車踩板(15)探出 于車體(6)的腳踏板(45),與擺桿(20)的上端固定,擺桿(20)的下端與連桿(21) 的一端固定,連桿(21)的中部與車體(6)的底部聯結,連桿(21)的另一端固定掣 動片(23),掣動片(23)與后輪子(24)相對應,彈簧(22)套置在連桿(21)上,并且 與掣動片(23)相接觸。
全文摘要
一種滑板車,屬于娛樂、健身、代步器具技術領域。它包括方向操縱機構、車體、一對前、后輪子、傳動機構,傳動機構包括齒輪箱、具齒板的踩桿,齒輪箱設在車體的齒輪箱腔內,齒輪箱內設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齒輪軸,第一齒輪軸的兩端設有第一、第二齒輪,而中部設有離合器;第二齒輪軸上設有第三、第四齒輪,第三、第四齒輪與第二齒輪嚙合;第三齒輪軸的兩端固設有第五、第六齒輪,第五齒輪與第四齒輪嚙合;第四齒輪軸上設有第七齒輪,第七齒輪與第六齒輪嚙合;踩桿樞置在踩桿軸上,一端與第一齒輪嚙合,另端伸展到車體外;后輪子固設在第四齒輪軸中部。使用省力,適用群體廣;有助于收藏、保管、攜帶;放置物品方便;剎車機構能保障安全性。
文檔編號B62M1/24GK101172513SQ200710190639
公開日2008年5月7日 申請日期2007年11月20日 優先權日2007年11月20日
發明者黃天晨 申請人:黃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