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ing id="vjp15"></listing><menuitem id="vjp15"></menuitem><var id="vjp15"></var><cite id="vjp15"></cite>
<var id="vjp15"></var><cite id="vjp15"><video id="vjp15"><menuitem id="vjp15"></menuitem></video></cite>
<cite id="vjp15"></cite>
<var id="vjp15"><strike id="vjp15"><listing id="vjp15"></listing></strike></var>
<var id="vjp15"><strike id="vjp15"><listing id="vjp15"></listing></strike></var>
<menuitem id="vjp15"><strike id="vjp15"></strike></menuitem>
<cite id="vjp15"></cite>
<var id="vjp15"><strike id="vjp15"></strike></var>
<var id="vjp15"></var>
<var id="vjp15"></var>
<var id="vjp15"><video id="vjp15"><thead id="vjp15"></thead></video></var>
<menuitem id="vjp15"></menuitem><cite id="vjp15"><video id="vjp15"></video></cite>
<var id="vjp15"></var><cite id="vjp15"><video id="vjp15"><thead id="vjp15"></thead></video></cite>
<var id="vjp15"></var>
<var id="vjp15"></var>
<menuitem id="vjp15"><span id="vjp15"><thead id="vjp15"></thead></span></menuitem>
<cite id="vjp15"><video id="vjp15"></video></cite>
<menuitem id="vjp15"></menuitem>

腳踏式運動車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4112301閱讀:584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腳踏式運動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騎行車輛,具體說是腳踏式運動車。
背景技術
現有的四輪(或更多輪)腳踏式騎行車輛(例如四輪兒童車),為盡量簡化結構,通常均沒有類似彈性支架結構的設計,因此車輪不能浮動著地,當遇到路面不平時,各個輪子無法同時著地,因此平穩性不夠,容易導致車輛傾斜,會出現穩定性差、無法正常驅動等問題,影響安全使用。

實用新型內容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陷,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腳踏式運動車,結構簡單,成本低廉,后車輪作為著地基準,前車輪實現橫向浮動,能夠滿足不同場地條件下(平地、坡地、沙灘等)的四輪抓地要求,穩定性好,易于騎乘,安全性更好。為達到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是:腳踏式運動車,包括與后車輪連接的外管1,與前車輪連接的內管2,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管I的截面呈矩形,沿其長度方向設有圓形的中心孔,所述內管2的截面呈圓形,內管2插裝在外管I的中心孔內,銷軸3垂直的依次穿過外管1、內管2后,與螺母4連接,使內管2限位于外管I內,外管I上用于穿裝銷軸3的通孔與銷軸3緊配合或過盈配合,內管2上用于穿裝銷軸3的通孔的孔徑大于銷軸3的直徑,形成限位孔。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所述銷軸3的數量至少為兩個。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所述限位孔使前車橋橫向浮動的角度限制在15°。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腳踏式運動車,結構簡單,成本低廉,后車輪作為著地基準,前車輪實現橫向浮動,能夠滿足不同場地條件下(平地、坡地、沙灘等)的四輪抓地要求,穩定性好,易于騎乘,安全性更好。

本實用新型有如下附圖:圖1腳踏式運動車的結構示意圖,圖2外管和內管橫截面示意圖,圖3前車輪實現橫向浮動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0020]如圖1、2、3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腳踏式運動車,包括:與后車輪連接的外管1,與前車輪連接的內管2,座椅、腳踏和車把的設置不是本實用新型的發明點,可采用現有公知技術實施,不再詳述,所述外管I的截面呈矩形,沿其長度方向設有圓形的中心孔,所述內管2的截面呈圓形,內管2插裝在外管I的中心孔內,銷軸3垂直的依次穿過外管1、內管2后,與螺母4連接,使內管2限位于外管I內,外管I上用于穿裝銷軸3的通孔與銷軸3緊配合或過盈配合,內管2上用于穿裝銷軸3的通孔的孔徑大于銷軸3的直徑,形成限位孔。該限位孔即前車橋橫向轉動的限位孔。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所述銷軸3的數量至少為兩個。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所述限位孔使前車橋橫向浮動的角度限制在15°。需要說明的是,這個角度是測試兒童車穩定性的安全極限,在大于15°的坡地,不適于兒童車輛騎行。本說明書中未作詳細描述的內容屬于本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公知的現有技術。
權利要求1.腳踏式運動車,包括與后車輪連接的外管(1),與前車輪連接的內管(2),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管(I)的截面呈矩形,沿其長度方向設有圓形的中心孔, 所述內管(2)的截面呈圓形, 內管(2)插裝在外管(I)的中心孔內, 銷軸(3)垂直的依次穿過外管(I)、內管(2)后,與螺母(4)連接,使內管(2)限位于外管(I)內, 外管(I)上用于穿裝銷軸(3)的通孔與銷軸(3)緊配合或過盈配合, 內管(2)上用于穿裝銷軸(3)的通孔的孔徑大于銷軸(3)的直徑,形成限位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腳踏式運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銷軸(3)的數量至少為兩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腳踏式運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孔使前車橋橫向浮動的角度限制在15°。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騎行車輛,具體說是腳踏式運動車,包括與后車輪連接的外管,與前車輪連接的內管,所述外管的截面呈矩形,沿其長度方向設有圓形的中心孔,所述內管的截面呈圓形,內管插裝在外管的中心孔內,銷軸垂直的依次穿過外管、內管后,與螺母連接,使內管限位于外管內,外管上用于穿裝銷軸的通孔與銷軸緊配合或過盈配合,內管上用于穿裝銷軸的通孔的孔徑大于銷軸的直徑,形成限位孔。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腳踏式運動車,結構簡單,成本低廉,后車輪作為著地基準,前車輪實現橫向浮動,能夠滿足不同場地條件下(平地、坡地、沙灘等)的四輪抓地要求,穩定性好,易于騎乘,安全性更好。
文檔編號B62K9/00GK203032840SQ20132006861
公開日2013年7月3日 申請日期2013年2月1日 優先權日2013年2月1日
發明者蔣寶康 申請人:寧波佳豐車業有限公司
網友詢問留言 已有0條留言
  • 還沒有人留言評論。精彩留言會獲得點贊!
1
韩国伦理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