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水質監測儀,具體地說是涉及一種可遙控便攜式水質監測儀。
背景技術:
在水質環保監測領域,水質監測儀的使用非常普遍,其在環境保護、水質的檢測和水資源保護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現有的水質監測儀在使用時,并不適合在戶外長時間的攜帶工作使用,而且受到水域地形的限制,給水樣監測帶來了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可通過遙控器指揮遙控船、利用太陽能電池板供電的水質監測儀,該裝置形式簡單而且易實施,工作原理易理解且設計合理,為水質監測工作帶來便利,適合長時間在戶外使用水質監測儀,監測水域范圍廣,適合廣泛推廣。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遙控便攜式水質監測儀,其特征是,包括遙控船和用于指揮遙控船的遙控器,所述遙控船內設有放置殼體,水質監測儀嵌入所述放置殼體中;所述遙控船內設有蓄電池,所述遙控船上部設有防水殼蓋,所述防水殼蓋上方設有太陽能電池板,所述蓄電池和太陽能電池板通過導線與所述水質監測儀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水質監測儀通過彈簧固定件與所述放置殼體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防水殼蓋通過卡扣與所述遙控船上表面緊密相連。
進一步地,所述太陽能電池板通過轉角固定件與防水殼蓋緊密相連。
進一步地,所述蓄電池外部設有保護蓋。
進一步地,所述放置殼體、保護蓋和防水殼蓋之間通過T字型塑料套筒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放置殼體與所述遙控船底部通過監測探頭孔相連通。
進一步地,所述遙控器裝有方向搖桿和信號收發天線。
進一步地,所述遙控船頂部設有透明蓋。
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設計巧妙,成本低廉,使用方便;利用太陽能電池板給系統供電,無需額外電源;當進行野外水樣監測時,利用遙控器指揮遙控船使其到達相應點位,進行水質監測;采用復合型水質監測儀放置殼體,針對不同檢測要求可放置不同的儀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可遙控便攜式水質監測儀主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可遙控便攜式水質監測儀的放置殼體俯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可遙控便攜式水質監測儀的遙控裝置示意圖。
圖中各主要附圖標記的含義為:
1-水質監測儀;2-放置殼體;3-保護蓋;4-蓄電池;5-塑料套筒;6-轉角固定件;7-太陽能電池板;8-透明蓋;9-防水殼蓋;10-彈簧固定件;11-監測探頭孔;12-方向搖桿;13-遙控器;14-信號收發天線;15-卡扣;16-遙控船。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以下實施例僅用于更加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不能以此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如圖1-3所示,一種可遙控便攜式水質監測儀包括發電模塊、遙控-載體模塊和水質監測模塊,發電模塊包括太陽能電池板7、蓄電池4、設于蓄電池4外部的保護蓋3、設于遙控船16頂部的透明蓋8、轉角固定件6、T字型塑料套筒5,遙控船16上部設有防水殼蓋9,所述防水殼蓋9上方設有太陽能電池板7,太陽能電池板7通過轉角固定件6與所述防水殼蓋9緊密相連,并且防水殼蓋9開有與塑料套筒5緊密結合的小孔。
水質監測模塊包括水質監測儀1、彈簧固定件10、放置殼體2,水質監測儀1嵌入所述放置殼體2中,并且水質監測儀1通過彈簧固定件10與所述放置殼體2相連接。
遙控-載體模塊包括遙控船16、監測探頭孔11、防水殼蓋9、卡扣15和遙控器13,防水殼蓋9通過卡扣15與遙控船16上表面緊密相連,遙控船16底部通有監測探頭孔11,遙控船16通過所述遙控器13控制,遙控器13上有方向搖桿12及信號收發天線14。
為了進一步提高遙控檢測水質的能力,透明蓋8與防水殼蓋9通過卡扣15緊密相連,防止進水并不干擾電池板吸收太陽能。
為了進一步提高遙控檢測水質的能力,水質監測儀1并不只局限于一種,如有探頭可從監測探頭孔11進入水面。
為了進一步提高遙控檢測水質的能力,遙控船16通過遙控器13控制,可去到任意位置水面進行水質監測,確保監測范圍。
為了進一步提高遙控檢測水質的能力,放置殼體2內,其中三側分別裝有一個彈簧固定件10,在剩下的一側開有與所述塑料套筒5緊密相連的小孔,并且與保護蓋3相連,確保與蓄電池4連接。
為了進一步提高遙控檢測水質的能力,所述遙控船16內部前置一放置殼體2,所述放置殼體2內部三側分別裝有一個彈簧固定件10,確保水質監測儀1的穩定。
為了進一步提高遙控檢測水質的能力,所述發電模塊和水質監測模塊之間連有相互垂直且互通的T字型塑料套筒5,以便確保各模塊之間導線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當進行野外水樣監測時,太陽能電池板7給系統供電,無需額外提供電源,利用遙控器13指揮遙控船16使其到達相應點位,進行水質監測,最后采集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野外水質監測可行性。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變形,這些改進和變形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