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bcp泵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具有高效熱交換器的bcp泵。
背景技術:
熱交換器,是用來使熱量從熱流體傳遞到冷流體,以滿足規定的工藝要求的裝置,是對流傳熱及熱傳導的一種工業應用。現有bcp泵所用熱交換器中導管大都是直型導管,單位直線距離內冷卻介質的流量少,熱交換效率不高,同時,高溫循環水的熱量是通過導管外壁傳遞到導管中,再通過冷卻介質輸送出去,一般冷卻介質流速較快,很難將外壁熱量完全傳遞到冷卻介質中,很容易造成只有靠近內壁部分的冷卻介質可以傳遞熱量,而靠近導管軸中心位置冷卻介質往往有可能還是處于冷卻狀態,熱量擴散不均勻,導致冷卻介質的浪費,熱交換效果不好。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提供一種具有高效熱交換器的bcp泵,解決了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具有高效熱交換器的bcp泵,包括泵體、熱交換器;所述熱交換器包括熱交換器本體、冷卻介質進口、冷卻介質出口、熱介質進口、熱介質出口及導管;所述冷卻介質進口和所述冷卻介質出口分別設于所述熱交換器本體兩端;所述熱介質進口設于所述熱交換器本體下方靠近所述冷卻介質出口一端,所述熱介質出口設于所述熱交換器本體下方靠近所述冷卻介質進口一端;所述導管設于所述熱交換器本體內的所述冷卻介質進口與所述冷卻介質出口之間;
所述導管呈蛇形,且所述導管內壁上縱向設有若干個第一擋板和若干個第二擋板,兩個所述第一擋板之間相互平行,兩個所述第二擋板之間相互平行,所述第一擋板和所述第二擋板之間相互交錯;所述第一擋板和所述第二擋板上設有若干個第一孔洞和第二孔洞。
優選地,所述第一擋板和所述第二擋板的傾斜方向朝向冷卻介質進入的方向。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1)本發明中導管呈蛇形,保證了單位直線距離內冷卻介質的流量,提高了熱交換效率;(2)導管內壁上設有的第一擋板和第二擋板使得流進的冷卻介質向導管內壁交匯,使導管內冷卻介質溫度充分擴散,提高了冷卻介質的熱交換效果;(3)第一孔洞和第二孔洞使冷卻介質得到更加均勻的混合。
附圖說明
附圖1為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附圖2為熱交換器結構示意圖;
附圖3為導管內部結構示意圖;
附圖4為導管橫截面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1、泵體;2、熱交換器;21、冷卻介質進口;22、冷卻介質出口;23、熱介質進口;24、熱介質出口;25、導管;251、第一擋板;2511、第一孔洞;252、第二擋板;2521、第二孔洞;26、熱交換器本體。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對本發明的結構特征及所達成的功效有更進一步的了解與認識,用以較佳的實施例及附圖配合詳細的說明,說明如下:
如附圖1~4所示,一種具有高效熱交換器的bcp泵,包括泵體1、熱交換器2;所述熱交換器2包括熱交換器本體26、冷卻介質進口21、冷卻介質出口22、熱介質進口23、熱介質出口24及導管25;所述冷卻介質進口21和所述冷卻介質出口22分別設于所述熱交換器本體26兩端;所述熱介質進口23設于所述熱交換器本體26下方靠近所述冷卻介質出口22一端,所述熱介質出口24設于所述熱交換器本體26下方靠近所述冷卻介質進口21一端;所述導管25設于所述熱交換器本體26內的所述冷卻介質進口21與所述冷卻介質出口22之間;
所述導管25呈蛇形,保證了單位直線距離內冷卻介質的流量,提高了熱交換效率。
所述導管25內壁上縱向設有若干個第一擋板251和若干個第二擋板252,兩個所述第一擋板251之間相互平行,兩個所述第二擋板252之間相互平行,所述第一擋板251和所述第二擋板252之間相互交錯;所述第一擋板251和所述第二擋板252的傾斜方向朝向冷卻介質進入的方向。所述第一擋板251和所述第二擋板252上設有若干個第一孔洞2511和第二孔洞2521。
具體的,冷卻介質通過所述冷卻介質進口21進入所述導管25內,由于所述第一擋板251和所述第二擋板252的作用,冷卻介質的流速會降低,給熱傳遞提供了有效時間,同時,如附圖3所示,冷卻介質的流向可以看出,所述第一擋板251和所述第二擋板252可以使得冷卻介質往中心方向匯流,使所述導管25中心位置的冷卻介質也能夠充分完成熱傳遞,熱量可以得到均勻擴散,其中所述第一孔洞2511和所述第二孔洞2521使冷卻介質得到了充分的混合,最終由所述導管25外壁傳遞進來的熱量由冷卻介質帶走,從所述冷卻介質出口22中流出。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1)本發明中導管呈蛇形,保證了單位直線距離內冷卻介質的流量,提高了熱交換效率;(2)導管內壁上設有的第一擋板和第二擋板使得流進的冷卻介質向導管內壁交匯,使導管內冷卻介質溫度充分擴散,提高了冷卻介質的熱交換效果;(3)第一孔洞和第二孔洞使冷卻介質得到更加均勻的混合。
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的范圍內。本發明要求的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