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種子分揀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包括含油種子分揀裝置和淀粉類種子分揀裝置;
其中含油種子分揀裝置包括含油量分揀模塊、稱重分揀模塊和尺寸分揀模塊;
淀粉類種子分揀裝置密度分揀模塊、稱重分揀模塊和尺寸分揀模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種子分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含油量分揀模塊包括種子含油量檢測儀;其中
含油量檢測儀包括核磁共振檢測儀和近紅外光譜檢測儀中的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種子分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度分揀模塊包括比重儀,在所述比重儀中設置有密度閾值。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種子分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稱重分揀模塊包括多個種子稱和多條軌道,所述種子稱設置在軌道中,并與軌道具有相同的寬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種子分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尺寸分揀模塊包括可以根據不同種子設定有不同的尺寸模板,在所述尺寸模板上設置有多個種子容置槽,在所述種子容置槽的底部設置有80%所述容置槽尺寸的落種通孔。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種子分揀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不合格種子通道和不合格種子收集器,不合格種子通道一端分別與含油量分揀模塊、密度分揀模塊、稱重分揀模塊和尺寸分揀模塊相連,另一端與不合格種子收集器相連。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種子分揀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不合格種子處理裝置,所述不合格種子處理裝置與不合格種子收集器相連,將不合格種子收集器收集的不合格種子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