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測繪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便于移動的測繪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人類的活動空間已基本達到了世界的每一個角落。隨著全球衛星定位系統的應用及計算機技術和互聯網技術的迅猛發展,測繪儀器也在隨之朝著數字化和小型化的方向發展。目前,遵循國際標準的計算機通信接口已經在測繪儀器上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利用這些計算機通訊接口,即可實現儀器與外圍設備的數據通訊,方便地實現人機對話。但現有的測繪裝置在測繪時不便于移動,且在測繪時穩定性差,不利于測繪過程的進行和測繪結果的準確性。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現有專利公告號為CN205919826U的專利公布了一種測繪裝置,但是這種裝置在將裝置底部固定后只能通過萬向節對測繪機體進行調節,這種調節只能以萬向節進行軸向轉動,調節范圍極為有限,不能滿足人們需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便于移動的測繪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便于移動的測繪裝置,包括安裝平臺,所述安裝平臺下端面陣列分布有三個支撐腿,支撐腿上端與安裝平臺底部鉸接,支撐腿下端設有萬向輪,安裝平臺下端中間位置垂直設有調節螺桿,調節螺桿上配合套設有調節螺套,調節螺套外側對稱設有轉動手柄,調節螺套下端設有轉動塊,轉動塊與調節螺套轉動連接,轉動塊和支撐腿之間設有轉動桿,轉動桿兩端與轉動塊和支撐腿鉸接,安裝平臺上端中間位置垂直設有千斤頂柱,千斤頂柱的輸出端設有水平板,水平板上端滑動設有滑動座,滑動座上端通過萬向節連接測繪機體,滑動座所在的水平板上端設有傳動槽,滑動座下端面設有伸入傳動槽中的傳動塊,傳動塊上設有螺紋孔和配合穿設在螺紋孔中的水平螺桿,水平螺桿左端與傳動槽左側壁轉動連接,水平螺桿右端穿過傳動槽。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水平螺桿右端設有調節旋鈕。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轉動手柄外側設有防滑套。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萬向輪上設有剎車板。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千斤頂柱和安裝平臺之間設有加強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合理,在使用裝置時,通過調節旋鈕帶動水平螺桿與傳動塊相對轉動,傳動塊在螺紋的作用下沿著水平螺桿左右運動,從而帶動滑動座和位于滑動座上方的測繪機體水平調節,還能通過千斤頂柱對水平板和水平板上方的測繪機體進行高度調節,這樣就能實現對測繪裝置的微調,從而解決了現有裝置不能進行后續微調的問題,方便了人們的使用,實用性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安裝平臺1、千斤頂柱2、水平板3、水平螺桿4、萬向節5、測繪機體6、滑動座7、傳動槽8、傳動塊9、支撐腿10、萬向輪11、剎車板12、調節螺桿13、調節螺套14、轉動手柄15、轉動桿16、轉動塊17。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便于移動的測繪裝置,包括安裝平臺1,所述安裝平臺1下端面陣列分布有三個支撐腿10,支撐腿10上端與安裝平臺1底部鉸接,支撐腿10下端設有萬向輪11,萬向輪11上設有剎車板12,安裝平臺1下端中間位置垂直設有調節螺桿13,調節螺桿13上配合套設有調節螺套14,調節螺套14外側對稱設有轉動手柄15,轉動手柄15外側設有防滑套,調節螺套14下端設有轉動塊17,轉動塊17與調節螺套14轉動連接,轉動塊17和支撐腿10之間設有轉動桿16,轉動桿16兩端與轉動塊17和支撐腿10鉸接,使用時,通過轉動轉動手柄15使得調節螺桿13和調節螺套14相對轉動,調節螺套14通過螺紋沿著調節螺桿13上下運動,進而通過轉動桿16帶動支撐腿10張開和收縮,這樣就能對裝置底部進行調節,安裝平臺1上端中間位置垂直設有千斤頂柱2,千斤頂柱2和安裝平臺1之間設有加強筋,從而提高力學性能,千斤頂柱2的輸出端設有水平板3,水平板3上端滑動設有滑動座7,滑動座7上端通過萬向節5連接測繪機體6,滑動座7所在的水平板3上端設有傳動槽8,滑動座7下端面設有伸入傳動槽8中的傳動塊9,傳動塊9上設有螺紋孔和配合穿設在螺紋孔中的水平螺桿4,水平螺桿4左端與傳動槽8左側壁轉動連接,水平螺桿4右端穿過傳動槽8,且水平螺桿4右端設有調節旋鈕,這樣在使用裝置時,通過調節旋鈕帶動水平螺桿4與傳動塊9相對轉動,傳動塊9在螺紋的作用下沿著水平螺桿4左右運動,從而帶動滑動座7和位于滑動座7上方的測繪機體6水平調節,還能通過千斤頂柱2對水平板3和水平板3上方的測繪機體6進行高度調節,這樣就能實現對測繪裝置的微調,方便了人們的使用。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