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遮陽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遮陽篷,包括固定機架、遮陽布、輥筒和太陽能采光板,所述固定機架固定在墻體上,所述固定機架上設有旋轉支架,所述旋轉支架通過轉軸可旋轉地連接在固定機架上;還包括第一擺桿和第二擺桿,所述第二擺桿一端通過轉動銷軸活動連接在第一擺桿一端,所述第二擺桿另一端與遮陽布相連接,所述第一擺桿另一端通過活動銷軸活動連接在所述旋轉支架上。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等優點。
【專利說明】—種遮陽篷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遮陽防雨用具,具體涉及一種遮陽篷。
【背景技術】
[0002]為了滿足人們對建筑物室外的遮雨、擋風、擋雨的要求,需要在室外安裝遮陽篷,傳動的遮陽篷大多采用支撐棚體,不能進行收合,一般住房的窗戶都裝有遮陽棚,遮陽棚一般裝在窗戶外側的上方,目前遮陽棚主要依靠支架固定在外墻上,用以阻擋太陽光和雨水。
[0003]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高層建筑的窗戶也需要安裝遮陽棚。對于遮陽棚,人們一般希望能簡單地延伸與收縮,雨天可以延伸長些,當需要充足陽光時,可以收縮到最小,以滿足室內采光。
[0004]中國專利CN200910219039.1公布了一種太陽能光電遮陽棚,其特征在于由安裝固定架、太陽能電池板遮陽棚面,太陽能控制器、蓄電池和逆變器組成,太陽能電池板遮陽棚面包括透光鋼化玻璃層、太陽能光伏電池層,太陽能光熱遮陽棚靠安裝固定架安裝于樓房日曬面的窗戶正上方一定高度處,遮陽棚寬度大于或等于窗戶寬度。
[0005]以上所述專利是利用現有遮陽棚,在遮陽棚上增加太陽能光伏電池層實現太陽能發電,將太陽能存C,所以其遮陽棚結構復雜,無法實現遮陽棚的收縮和伸展。
[0006]綜合以上所述,目前急需一種結構簡單,能利用太陽的自動實現收縮和伸展的新型遮陽篷。
實用新型內容
[0007]本實用新型針對上述問題,提供一種結構新穎,外形美觀,可自動收合的遮陽篷。
[0008]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遮陽篷,包括固定機架、遮陽布、輥筒和太陽能采光板,所述固定機架固定在墻體上,所述固定機架上設有旋轉支架,所述旋轉支架通過轉軸可旋轉地連接在固定機架上;還包括第一擺桿和第二擺桿,所述第二擺桿一端通過轉動銷軸活動連接在第一擺桿一端,所述第二擺桿另一端與遮陽布相連接,所述第一擺桿另一端通過活動銷軸活動連接在所述旋轉支架上。
[0009]進一步地,還包括驅動裝置,所述驅動裝置包括固定在墻體上的電機、一對軸承座、連接在電機軸上的蝸桿、旋轉設置在軸承座上的旋轉軸以及固定設置在所述旋轉軸一端的渦輪。
[0010]進一步地,所述輥筒固定在旋轉軸上。
[0011]進一步地,所述固定機架包括固定在墻體上的豎板和連接在豎板上的橫板。
[0012]更進一步地,所述橫板保持與水平面平行。
[0013]更進一步地,還包括傾斜塊,所述傾斜塊固定設置在所述橫板與所述旋轉支架之間。
[0014]更進一步地,還包括調節機構,所述調節機構設置在所述橫板上,所述調節機構一端與所述旋轉支架活動連接。
[0015]進一步地,還包括充放電控制器和蓄電池,所述充放電控制器通過導線與蓄電池及太陽能采光板相連接。
[0016]進一步地,還包括一固定桿,所述固定桿一端活動連接在輥筒上,另一端活動連接在旋轉支架上。
[0017]更進一步地,所述旋轉軸通過軸承活動設置在軸承座上。
[0018]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通過太陽能采光板和蓄電池直接的轉化使用,當有陽光時通過太陽能開合,同時蓄電,當陰天時,通過儲蓄在蓄電池內的電進行開合,起到節能環保的作用。
[0019]除了上面所描述的目的、特征和優點之外,本實用新型還有其它的目的、特征和優點。下面將參照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0]構成本說明書的一部分、用于進一步理解本實用新型的附圖示出了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并與說明書一起用來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附圖中:
[0021]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
[0022]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以及
[0023]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24]其中,附圖標記為:
[0025]100為墻體、10為固定機架、11為橫板、12為豎板、21為旋轉支架、22為轉軸、23為活動銷軸、24為固定桿、25為傾斜塊、26為調節機構、31為第一擺桿、32為第二擺桿、33為轉動銷軸、41為遮陽布、42為棍筒、43為電機、44為軸承座、45為旋轉軸、46為軸承、47為渦輪、48為蝸桿、49為聯軸器、51為充放電控制器、52為蓄電池、53為導線、54為太陽能采光板。
【具體實施方式】
[0026]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但是本實用新型可以由權利要求限定和覆蓋的多種不同方式實施。
[0027]實施例1
[0028]參考圖1至圖2,如圖1所示的一種遮陽篷,包括固定機架10、遮陽布41、輥筒42和太陽能采光板54,所述固定機架10固定在墻體100上,所述固定機架10上設有旋轉支架21,所述旋轉支架21通過轉軸22可旋轉地連接在固定機架10上;還包括第一擺桿31和第二擺桿32,所述第二擺桿32 —端通過轉動銷軸33活動連接在第一擺桿31 —端,所述第二擺桿32另一端與遮陽布41相連接,所述第一擺桿31另一端通過活動銷軸23活動連接在所述旋轉支架21上;上述輥筒42固定在旋轉軸45上。
[0029]如圖1所示的還包括驅動裝置,所述驅動裝置包括固定在墻體100上的電機43、一對軸承座44、連接在電機43軸上的蝸桿48、旋轉設置在軸承座44上的旋轉軸45以及固定設置在所述旋轉軸45 —端的渦輪47 ;上述旋轉軸45通過軸承46活動設置在軸承座44上。
[0030]如圖2所示的固定機架10包括固定在墻體100上的豎板12和連接在豎板12上的橫板11 ;上述橫板11保持與水平面平行;還包括傾斜塊25,所述傾斜塊25固定設置在所述橫板11與所述旋轉支架21之間。
[0031]如圖1和圖2所示的還包括充放電控制器51和蓄電池52,所述充放電控制器51通過導線53與蓄電池52及太陽能采光板54相連接。
[0032]如圖1和圖2所示的還包括一固定桿24,所述固定桿24 —端活動連接在棍筒42上,另一端活動連接在旋轉支架21上。
[0033]實施例2
[0034]參考圖1和圖3,如圖1和圖3所示的一種遮陽篷,包括固定機架10、遮陽布41、輥筒42和太陽能采光板54,所述固定機架10固定在墻體100上,所述固定機架10上設有旋轉支架21,所述旋轉支架21通過轉軸22可旋轉地連接在固定機架10上;還包括第一擺桿31和第二擺桿32,所述第二擺桿32 —端通過轉動銷軸33活動連接在第一擺桿31 —端,所述第二擺桿32另一端與遮陽布41相連接,所述第一擺桿31另一端通過活動銷軸23活動連接在所述旋轉支架21上;上述輥筒42固定在旋轉軸45上。
[0035]如圖1所示的還包括驅動裝置,所述驅動裝置包括固定在墻體100上的電機43、一對軸承座44、連接在電機43軸上的蝸桿48、旋轉設置在軸承座44上的旋轉軸45以及固定設置在所述旋轉軸45 —端的渦輪47 ;上述旋轉軸45通過軸承46活動設置在軸承座44上。
[0036]如圖3所示的固定機架10包括固定在墻體100上的豎板12和連接在豎板12上的橫板11 ;上述橫板11保持與水平面平行。
[0037]如圖3所示的還包括調節機構26,所述調節機構26設置在所述橫板11上,所述調節機構26 —端與所述旋轉支架21活動連接。
[0038]如圖1和圖3所示的還包括充放電控制器51和蓄電池52,所述充放電控制器51通過導線53與蓄電池52及太陽能采光板54相連接。
[0039]如圖1和圖3所示的還包括一固定桿24,所述固定桿24 —端活動連接在棍筒42上,另一端活動連接在旋轉支架21上。
[0040]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遮陽篷,包括固定機架(10)、遮陽布(41)、輥筒(42)和太陽能采光板(54),所述固定機架(10)固定在墻體(100)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機架(10)上設有旋轉支架(21),所述旋轉支架(21)通過轉軸(22)可旋轉地連接在固定機架(10)上;還包括第一擺桿(31)和第二擺桿(32),所述第二擺桿(32) —端通過轉動銷軸(33)活動連接在第一擺桿(31) 一端,所述第二擺桿(32)另一端與遮陽布(41)相連接,所述第一擺桿(31)另一端通過活動銷軸(23)活動連接在所述旋轉支架(21)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陽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驅動裝置,所述驅動裝置包括固定在墻體(100)上的電機(43)、一對軸承座(44)、連接在電機(43)軸上的蝸桿(48)、旋轉設置在軸承座(44)上的旋轉軸(45)以及固定設置在所述旋轉軸(45) —端的渦輪(47)。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陽篷,其特征在于,所述輥筒(42)固定在旋轉軸(45)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陽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機架(10)包括固定在墻體(100)上的豎板(12)和連接在豎板(12)上的橫板(1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遮陽篷,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板(11)保持與水平面平行。
6.根據權利要求1或4或5所述的遮陽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傾斜塊(25),所述傾斜塊(25)固定設置在所述橫板(11)與所述旋轉支架(21)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1或4或5所述的遮陽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調節機構(26),所述調節機構(26)設置在所述橫板(11)上,所述調節機構(26) —端與所述旋轉支架(21)活動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陽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充放電控制器(51)和蓄電池(52),所述充放電控制器(51)通過導線(53)與蓄電池(52)及太陽能采光板(54)相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陽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固定桿(24),所述固定桿(24)一端活動連接在棍筒(42)上,另一端活動連接在旋轉支架(21)上。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遮陽篷,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軸(45)通過軸承(46)活動設置在軸承座(44)上。
【文檔編號】H02S10/20GK204059791SQ201420451166
【公開日】2014年12月31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12日 優先權日:2014年8月12日
【發明者】李曉星 申請人: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