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打板機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打板機的上料定位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電子技術的快速發展,電子產品的使用也越來越廣泛,PCB電路板是電子產品的重要載體,打板機是將各種電子元件插裝到PCB電路板指定位置的加工設備,在打板機的加工過程中,一般是先將電子元件由上料裝置將其運送到電路板的上方進行定位,然后通過電機帶動電子元件到指定位置,再由裝料裝置進行將電子元件插入到電路板的指定位置,在目前的打板機上,因上料裝置在上料過程中,會因抖動等原因造成電子元件發生位移,在裝料過程中存在插偏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打板機的上料定位裝置。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打板機的上料定位裝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上方焊接有支撐架,所述支撐架的上端套接有轉動軸,所述轉動軸的左端套接有皮帶,所述底座的上部左側通過螺栓固定連接有電機,所述電機的右端轉動連接有轉動軸,所述底座的底部設置有回收輥,所述回收輥的內部貫穿有軸承,所述底座的左右兩端通過螺釘固定連接有T型架,所述T型架的頂端開有定位槽,所述定位槽的內部貫穿有定位桿,所述底座的底端中部左右兩側通過螺釘固定連接有定型板,所述定型板的上端焊接有斜板。
優選的,所述定型板的下端通過螺釘固定連接有定型塊,所述定型塊的高度為5cm,所述定型塊共設置有兩個,所述定型塊的材質為45鋼。
優選的,所述定型塊的頂端套接有橡膠墊,所述橡膠墊為三角形結構,所述橡膠墊頂端為圓角,所述橡膠墊的高度為5cm。
優選的,所述斜板的左右兩側開有定型槽,所述定型槽的槽寬比電子元件大0.5mm,所述定型槽的槽深為2mm。
優選的,所述T型架的頂端右側設置有旋緊螺母,所述T型架的材質為45鋼,所述T型架共設置有兩個,所述T型架的高度為13cm。
優選的,所述轉動軸和回收輥之間設置有電子元件,所述電子元件的寬度比斜板間距大3mm。
優選的,所述轉動軸和電機之間的傳動比為3:1。
本發明中,結構設計緊湊,通過設置有定位桿,提高定位準確性,同時降低了機器運行過程中的震動,通過在斜板開有定位槽,能將電子元件通過定位槽進行定位,提高了定位準確度,通過設置有橡膠墊,能有效降低機械震動對定位造成的影響,本發明,采用預定位措施來提前預防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提高了產品的生產效率,降低了產品的不良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底板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的定型板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的定型塊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的T型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座;2-支撐架;3-回收輥;4-軸承;5-電機;6-皮帶;7-轉動軸;8-電子元件;9-定位桿;10-定型塊;11-定型板;12-T型架;13-斜板;14-定型槽;15-橡膠墊;16-定位槽;17-旋緊螺母。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5,一種打板機的上料定位裝置,包括底座1,底座1的上方焊接有支撐架2,支撐架2的上端套接有轉動軸7,轉動軸7的左端套接有皮帶6,底座1的上部左側通過螺栓固定連接有電機5,電機5的右端轉動連接有轉動軸7,底座1的底部設置有回收輥3,回收輥3的內部貫穿有軸承4,底座1的左右兩端通過螺釘固定連接有T型架12,T型架12的頂端開有定位槽16,定位槽16的內部貫穿有定位桿9,底座1的底端中部左右兩側通過螺釘固定連接有定型板11,定型板11的上端焊接有斜板13,定型板11的下端通過螺釘固定連接有定型塊10,定型塊10的高度為5cm,定型塊10共設置有兩個,定型塊10的材質為45鋼,定型塊10的頂端套接有橡膠墊15,橡膠墊15為三角形結構,橡膠墊15頂端為圓角,橡膠墊15的高度為5cm,斜板13的左右兩側開有定型槽14,定型槽14的槽寬比電子元件8大0.5mm,定型槽14的槽深為2mm,T型架12的頂端右側設置有旋緊螺母17,T型架12的材質為45鋼,T型架12共設置有兩個,T型架12的高度為13cm,轉動軸7和回收輥3之間設置有電子元件8,電子元件8的寬度比斜板13間距大3mm,轉動軸7和電機5之間的傳動比為3:1。
工作原理:當使用一種打板機的上料定位裝置時,使用者首先將正確的電子元件8放置在轉動軸7上,并將電子元件8拉送至回收輥3上,在安裝過程中,需將電子元件8穿過定型槽14內,在工作過程中,電機5開始工作,通過皮帶6的帶動下使電子元件8有序運行,此時因機器工作產生的震動對電子元件8造成的位移均能通過定位槽14及橡膠墊15得到消減。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及其發明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