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太陽能電池,具體地涉及一種太陽能電池、疊層電池及光伏組件。
背景技術:
1、太陽能電池能夠將太陽光能轉化為電能,通常太陽能電池的背面可以利用隧穿層以及摻雜導電層形成隧穿鈍化接觸結構,目前摻雜導電層存在較為嚴重的光寄生吸收,影響太陽能電池的短路電流。
技術實現思路
1、有鑒于此,本申請提供一種太陽能電池、疊層電池及光伏組件,以利于解決上述現有技術中的問題,并提高載流子橫向傳輸的性能。
2、第一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太陽能電池,包括:基底、隧穿層、摻雜導電層、第一鈍化層、第一減反層以及第一細柵,所述基底沿其自身厚度方向具有第一表面,所述第一表面包括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所述第一區域包括第一子區域,所述第一子區域沿第一方向與所述第二區域交替排布,所述第一方向與所述基底的厚度方向正交,所述隧穿層設置在所述第一區域上,所述摻雜導電層設置在所述隧穿層遠離所述基底的一側,所述第一鈍化層設置在所述摻雜導電層遠離所述隧穿層的一側以及所述第二區域上,所述第一減反層設置在所述第一鈍化層遠離所述基底的一側,所述第一細柵沿所述第一方向分布,并一一對應地設置在所述第一子區域上,所述第一細柵的至少部分結構穿透所述第一減反層以及第一鈍化層,并與所述摻雜導電層電連接;所述第一細柵和與其對應的所述第一子區域的邊緣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距離l1滿足:50μm≤l1≤800μm。
3、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沿所述第一方向,位于所述基底中心位置的所述第一細柵為中心細柵,位于所述基底邊緣位置的所述第一細柵為邊緣細柵,所述中心細柵和與其對應的所述第一子區域的邊緣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距離為l11,所述邊緣細柵和與其對應的所述第一子區域的邊緣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距離為l12,l11大于l12,或,l11小于l12。
4、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所述中心細柵和與其對應的所述第一子區域的邊緣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距離為l11滿足:100μm≤l11≤400μm,以及,所述邊緣細柵和與其對應的所述第一子區域的邊緣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距離為l12滿足:50μm≤l2≤800μm。
5、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太陽能電池還包括第一主柵,所述第一主柵沿與所述第一方向正交的第二方向排布,沿所述基底的厚度方向,所述第一主柵位于所述第一細柵遠離所述基底的一側,并與所述第一細柵電連接,所述第一區域還包括第二子區域,所述第二子區域連接于任意相鄰的兩個所述第一子區域之間,所述第二子區域沿所述第二方向與所述第二區域交替排布,并與所述第一主柵對應設置;沿所述基底的厚度方向,所述第一主柵的一部分結構的投影位于所述第一子區域內,所述第一主柵的另一部分結構的投影位于第二子區域內。
6、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主柵和與其對應的第二子區域的邊緣在所述第二方向上的距離l2滿足:0μm≤l11≤400μm。
7、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位于所述基底中心位置的所述第一主柵為中心主柵,位于所述基底邊緣位置的所述第一主柵為邊緣主柵,所述中心主柵和與其對應的所述第二子區域的邊緣在所述第二方向上距離為l21,所述邊緣主柵和與其對應的所述第二子區域的邊緣在所述第二方向上距離為l22,l21大于l22,或,l21小于l22。
8、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沿所述基底的厚度方向,所述摻雜導電層的厚度d1滿足:60nm≤d1≤300nm。
9、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沿所述基底的厚度方向,所述第一區域至所述第二區域的距離為h,h滿足:0.5μm≤h≤10μm。
10、在一種可能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太陽能電池包括發射極、第二鈍化層以及第二減反層,所述基底沿其自身厚度方向具有與所述第一表面相對的第二表面,所述發射極形成于所述第二表面內部或者所述第二表面上方,沿所述基底的厚度方向,所述第二鈍化層位于所述發射極遠離所述基底的一側,所述第二減反層位于所述第二鈍化層遠離所述基底的一側。
11、第二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光伏組件,包括蓋板、封裝層以及至少一個電池串,所述電池串包括多個上述任一項中所述的太陽能電池,所述封裝層位于所述蓋板與所述電池串之間,所述蓋板通過所述封裝層與所述電池串連接。
12、第三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疊層電池,包括晶硅底電池和鈣鈦礦頂電池,所述晶硅底電池包括以上任一項中給的所述的太陽能電池,所述鈣鈦礦頂電池與所述晶硅底電池形成電連接。
13、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太陽能電池、疊層電池及光伏組件,包括基底,基底沿其自身厚度方向具有第一表面,第一表面包括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第一區域包括第一子區域,第一子區域沿第一方向與第二區域交替排布,第一方向與基底的厚度方向正交,隧穿層設置在第一區域上,摻雜導電層設置在隧穿層遠離基底的一側,第一鈍化層設置在摻雜導電層遠離隧穿層的一側以及第二區域上,第一減反層設置在第一鈍化層遠離基底的一側,第一細柵沿第一方向分布,并一一對應地設置在第一子區域上,第一細柵的至少部分結構穿透第一減反層以及第一鈍化層,并與摻雜導電層電連接;第一細柵和與其對應的第一子區域的邊緣在第一方向上的距離l1滿足:50μm≤l1≤800μm。
14、在本申請實施例中,隧穿層和摻雜導電層僅設置在第一區域上,使得第一細柵能夠與摻雜導電層形成良好的歐姆接觸。第二區域上并未設置隧穿層和摻雜導電層,降低了光寄生吸收,提升太陽能電池的短路電流,以提高太陽能電池的光電轉化效率,同時第二區域上設置有第一鈍化層和第一減反層,第一鈍化層和第一減反層能夠對第二區域起到良好的鈍化效果。因此本申請實施例能夠在降低摻雜導電層光寄生吸收的同時,保證太陽能電池基底第一表面的鈍化性能以及接觸性能。其中,將距離l1設計在50μm至800μm,能夠在降低摻雜導電層的光寄生吸收的同時保證載流子橫向傳輸的速率,以提高太陽能電池的光電轉化效率,同時便于第一細柵的制備。
15、應當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細節描述僅是示例性的,并不能限制本申請。
1.一種太陽能電池,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太陽能電池,其特征在于,沿所述第一方向,位于所述基底中心位置的所述第一細柵為中心細柵,位于所述基底邊緣位置的所述第一細柵為邊緣細柵;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太陽能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細柵和與其對應的所述第一子區域的邊緣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距離為l11滿足:100μm≤l11≤400μm,以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太陽能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太陽能電池還包括第一主柵,所述第一主柵沿與所述第一方向正交的第二方向排布,沿所述基底的厚度方向,所述第一主柵位于所述第一細柵遠離所述基底的一側,并與所述第一細柵電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太陽能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柵和與其對應的第二子區域的邊緣在所述第二方向上的距離l2滿足:0μm≤l11≤400μm。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太陽能電池,其特征在于,沿所述第二方向,位于所述基底中心位置的所述第一主柵為中心主柵,位于所述基底邊緣位置的所述第一主柵為邊緣主柵;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太陽能電池,其特征在于,沿所述基底的厚度方向,所述摻雜導電層的厚度d1滿足:60nm≤d1≤300nm。
8.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太陽能電池,其特征在于,沿所述基底的厚度方向,所述第一區域至所述第二區域的距離為h,h滿足:0.5μm≤h≤10μm。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太陽能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太陽能電池包括發射極、第二鈍化層以及第二減反層;
10.一種光伏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11.一種疊層電池,其特征在于,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