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豎直部311、第二豎直部312、貼合部313、水平連接部314、豎直連接部315、水平阻擋部316、倒角317所組成。第一豎直部311在未受壓時,與門套20的側面齊平,是門套20的側面的靠近門板10的區域的一部分。第二豎直部312大致與第一豎直部311垂直,兩者為一整塊,構成了門套20的最接近門板10的轉角部位。第一豎直部311的垂直邊緣由鉸鏈可轉動地固定在門套20的固定不動的側面內壁22。該鉸鏈就是復位機構32,其中具有扭簧因而具有回復力。貼合部313、水平連接部314、豎直連接部315、水平阻擋部316和倒角317為一整塊,位于門套20的內部,通過貼合部313緊貼且固定在第一豎直部311的內壁。水平連接部314大致與貼合部313垂直。垂直連接部315和水平阻擋部316在同一個平面,該平面大致與貼合部313平行。觸動開關33固定在門套20的側面內壁22。第一豎直部311在未受壓時,水平阻擋部316對觸動開關33進行限位,使其處于第一狀態(例如關閉)。第一豎直部311在受壓時,整個擋板31以復位機構32為軸向門套20內部轉動,水平阻擋部316因而不再對觸動開關33限位,使其處于第二狀態(例如開啟)。一旦第一豎直部311所受外力消失,復位機構32所具有的回復力將使整個擋板31回到初始位置,即使得第一豎直部311再次與門套20的側面齊平。
[0037]實施例二如圖6a、圖6b、圖7a、圖7b、圖8a、圖8b所示。圖6a和圖6b是從圖2a和圖2b的A方向所觀察的防擠壓安全裝置,所面對的是門套20的側面內壁22。圖7a和圖7b是從圖2a和圖2b的B方向所觀察的防擠壓安全裝置,所面對的是門套20的側面外壁21。圖8a和圖8b是防擠壓安全裝置從下往上觀察的水平截面。其中,圖6a、圖7a、圖8a表示實施例二的原始狀態,圖6b、圖7b、圖8b表示實施例二的受壓狀態。
[0038]在實施例二中,擋板31大致是豎直剖開的半圓柱面。在擋板31未受壓時,該半圓柱面構成了門套20的最接近門板10的轉角部位的一部分。擋板31通過復位機構32固定在門套20的固定不動的側面內壁22。復位機構32由第一連接臂321、扭簧322和第二連接臂323所組成。第一連接臂321的一端固定在門套20的固定不動的側面內壁22,另一端通過扭簧322連接第二連接臂323的一端。第二連接臂323的另一端固定在擋板31的半圓柱面內壁。第一連接臂321的位置固定,在擋板31受壓時擋板31連同第二連接臂323以扭簧322為軸發生轉動。擋板31上可以開有小槽310,以便在擋板31發生轉動時不被第一連接臂321所阻擋。觸動開關33固定在門套20的側面內壁22。擋板31在未受壓時,對觸動開關33不進行限位,使其處于第一狀態(例如開啟)。擋板31在受壓時,連同第二連接臂323以扭簧322為軸向門套20內部轉動,因而對觸動開關33限位,使其處于第二狀態(例如關閉)。一旦擋板31所受外力消失,扭簧322所具有的回復力將使整個擋板31回到初始位置,即使得半圓柱面再次與門套20的最接近門板10的轉角部位齊平。
[0039]以上兩個實施例中,擋板31僅作為門套20的最靠近所述間隙15的轉角部位的一部分高度范圍內,優選設置在兒童容易接觸的高度范圍內。或者,擋板31也可作為門套20的最靠近所述間隙15的轉角部位的全部高度范圍內。例如門套20的高度為2.2米,那么擋板31可以設置在門套20的最靠近所述間隙15的轉角部位的O?1.5米的部分高度范圍內,也可以設置在O?2.2米的全部高度范圍內。
[0040]以上兩個實施例僅為示例,并不用于限定本申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申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申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申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水平滑動門防擠壓安全裝置,在水平滑動門的門板和門套之間具有間隙;其特征是,所述防擠壓安全裝置位于門套的內部,包括擋板、復位機構和觸發開關; 所述擋板是門套的最靠近所述間隙的轉角部位的部分或全部,擋板通過復位機構固定在門套的側面內壁,擋板受壓時以復位機構為軸向門套內部轉動; 所述復位機構內部具有扭簧,用于將未受擠壓的擋板恢復到未發生轉動的位置; 所述觸發開關固定在門套的側面內壁;觸發開關具有兩個狀態,未受擠壓的擋板使觸發開關處于第一狀態,受擠壓的擋板使觸發開關處于第二狀態。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滑動門防擠壓安全裝置,其特征是,所述門套的最靠近所述間隙的轉角部位由門套的側面和最靠近門板的外表面所組成,門套的側面與門板垂直,門套的最靠近門板的外表面與門板平行,所述轉角部位或者是直角形,或者是圓弧形。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滑動門防擠壓安全裝置,其特征是, 所述擋板由第一豎直部、第二豎直部、貼合部、水平連接部、豎直連接部、水平阻擋部、倒角所組成;第一豎直部和第二豎直部相互垂直,兩者為一整塊,構成了所述門套的最靠近所述間隙的轉角部位;第一豎直部的垂直邊緣由復位機構可轉動地固定在門套的側面內壁;貼合部、水平連接部、豎直連接部、水平阻擋部和倒角為一整塊,位于門套的內部,通過貼合部緊貼且固定在第一豎直部的內壁; 所述復位機構為內部具有扭簧的鉸鏈; 所述觸動開關固定在門套的側面內壁; 第一豎直部在未受壓時,與門套的側面齊平;水平阻擋部對觸動開關進行限位,使其處于第一狀態; 第一豎直部在受壓時,整個擋板以復位機構為軸向門套內部轉動,水平阻擋部因而不再對觸動開關限位,使其處于第二狀態; 一旦第一豎直部所受外力消失,復位機構的回復力使整個擋板回到初始位置。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水平滑動門防擠壓安全裝置,其特征是,水平連接部與貼合部垂直;豎直連接部和水平阻擋部在同一個平面,該平面與貼合部平行。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滑動門防擠壓安全裝置,其特征是, 所述擋板是豎直剖開的半圓柱面;擋板通過復位機構固定在門套的側面內壁; 所述復位機構由第一連接臂、扭簧和第二連接臂所組成;第一連接臂的一端固定在門套的側面內壁,另一端通過扭簧連接第二連接臂的一端;第二連接臂的另一端固定在擋板的半圓柱面內壁;,第一連接臂和扭簧的位置固定,第二連接臂連同擋板可轉動地固定于扭黃; 所述觸動開關固定在門套的側面內壁; 擋板在未受壓時,與門套的最接近所述間隙的轉角部位齊平;擋板對觸動開關不進行限位,使其處于第一狀態; 擋板在受壓時,擋板連同第二連接臂以扭簧為軸向門套內部轉動,因而對觸動開關限位,使其處于第二狀態; 一旦擋板所受外力消失,扭簧的回復力將使整個擋板回到初始位置。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水平滑動門防擠壓安全裝置,其特征是,擋板上開有小槽,用于在擋板發生轉動時容納第一連接臂。7.一種水平滑動門防擠壓安全裝置的工作方法,其特征是,一旦擋板從未受壓變為受壓,就會向門套內部轉動,并迫使觸發開關從第一狀態變為第二狀態;控制器檢測到觸發開關為第二狀態,就表明有異物進入了門板與門套之間的間隙;控制器立即停止門板的開啟或關閉動作和/或發出聲光警告; 一旦擋板從受壓變為未受壓,復位機構就會迫使擋板恢復原始位置,因而迫使觸發開關從第二狀態變為第一狀態;控制器檢測到觸發開關為第一狀態,就表明異物離開了門板與門套之間的間隙;控制器重新進行門板的開啟或關閉動作和/或取消聲光警告。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水平滑動門防擠壓安全裝置的工作方法,其特征是,當控制器檢測到觸發開關為第二狀態,且此時門板正在進行開啟或關閉動作,那么控制器立即停止門板的開啟或關閉動作;隨后當控制器檢測到觸發開關變回第一狀態,那么控制器立即重新進行門板的開啟或關閉動作。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水平滑動門防擠壓安全裝置的工作方法,其特征是,當控制器檢測到觸發開關為第二狀態,但此時門板并沒有進行開啟或關閉動作,那么控制器僅發出聲光警告;隨后當控制器檢測到觸發開關變回第一狀態,那么控制器立即取消聲光警告。
【專利摘要】本申請公開了一種水平滑動門防擠壓安全裝置,在水平滑動門包括門板和門套,在門板和門套之間具有間隙;所述防擠壓安全裝置位于門套的內部,包括擋板、復位機構和觸發開關。所述擋板是門套上最靠近所述間隙的轉角部位的部分或全部,擋板通過復位機構固定在門套的側面內壁,擋板受壓時以復位機構為軸向門套內部轉動。所述復位機構內部具有扭簧,用于將未受擠壓的擋板恢復到未發生轉動的位置。所述觸發開關固定在門套的側面內壁;觸發開關具有兩個狀態,未受擠壓的擋板使觸發開關處于第一狀態,受擠壓的擋板使觸發開關處于第二狀態。本申請可以及時發現擠壓傷害并停止,并且既能防止誤操作,又能避免對手指等產生瞬間傷害與疼痛感覺。
【IPC分類】B66B13/24, B66B13/30
【公開號】CN105174001
【申請號】
【發明人】陸躍華
【申請人】上海三菱電梯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23日
【申請日】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