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緣16,邊緣16離平面Q的距離比邊緣15離平面Q的距離更大。因此,針對由用戶在壁7,8,9; 7 ’,8 ’,9上施加較大的負荷,可灌裝產品通過刺穿的孔45,45 ’泄漏的風險也減小。
[0169]此外,折片29被折疊在邊緣15的側邊上,邊緣15相比于邊緣16更靠近平面Q。
[0170]以這種方式,由于包裝材料的厚度,折片29的自由邊緣41和邊緣16限定平面R,平面R相對于平面Q所成的角度比平面P相對于平面Q所成的角度小,在所示的實施方式中,平面R基本上平行于在使用時是水平的平面Q。
[0171]因此,當兩個或更多個包裝1、I’豎直地從下往上堆疊(如圖2和9)時,即使平面P相對于平面Q稍微傾斜,上方包裝I,1’的底壁6也可以在邊緣16、41被牢固地支撐。
[0172]包裝I’的壁7’的高度Hl比壁8’的高度Η2大,并且包裝I’的壁7’不受縱向帶24約束。
[0173]因此,包裝I’可被存儲在銷售點,較大壁7’在客戶面前,因此增強了它們的視覺印象。
[0174]段201與段200定義角度β,其范圍介于I和7度之間。
[0175]以這種方式,片狀包裝材料2,2’的坯材Μ、Μ’,一旦折疊,可形成包裝I,I ’,其具有前面所討論的優點。
[0176]顯然,可改變如本文所述和所示的包裝1、I’和片狀包裝材料2、2 ’的坯材M、M’,但是不脫離所附的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
[0177]特別地,成品包裝1、1’可以包括介于壁9和壁7、7’或壁8、8’之間的一個或多個另外的壁。
[0178]此外,孔45、45’可以由包裝材料2、2 ’中的通孔代替,包裝材料2、2 ’中的通孔由密封性層(例如聚乙烯)在包裝1、1’的內側封閉,并通過阻擋層在外側封閉。
[0179]密封性層和阻擋層可以通過吸管穿孔或通過用戶手動移除。
【主權項】
1.一種用于可灌裝食物產品的密封包裝(I,I ’),其包括: -第一壁(6),其在正常的使用位置適于限定所述包裝(I,I’)的底壁,并包括限定第一平面(Q)的多個邊界第一邊緣(10,11,12);和 -第二壁(5),其與所述第一壁(6)相對,包括彼此相對的第二邊緣(16)和第三邊緣(15),并在所述正常的使用位置適于限定所述包裝(I,1’)的頂壁; 所述第二邊緣(16)和所述第三邊緣(15)限定第二平面(P),所述第二平面(P)相對于所述第一平面(Q)成角度,該角度為小于90度的第一角度(α); 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角度(α)的范圍介于I度和7度之間。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密封包裝,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α)的范圍介于3度和5度之間。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密封包裝,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三壁(7、7’),其在所述第一壁(6)和所述第二壁(5)之間延伸,并且由所述第二邊緣(16)界定; -第四壁(8、8’),其在所述第一壁(6)和所述第二壁(5)之間延伸,與所述第三壁(7、7’)是相對的,并且由所述第三邊緣(15)界定; 所述第三壁(7、7’)具有正交于所述第一平面(Q)測量的第一高度(Hl); 所述第四壁(8、8’)具有正交于所述第一平面(Q)測量的第二高度(Η2); 所述第一高度(Hl)大于所述第二高度(Η2)。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密封包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壁(5)限定封閉的孔(45,45’); 相比于靠近所述第三邊緣(15),所述孔(45、45’)更靠近所述第二邊緣(16)。5.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密封包裝,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密封帶(21),其在所述第二壁(5)上至少部分地被折疊,并形成由第四自由邊緣(41)以及在所述第一密封帶(25)的底部上形成的彎折線(40)界定的折片(29); 所述彎折線(40)和所述第四自由邊緣(41)是彼此相對的; 所述第一密封帶(21)被折疊在所述第三邊緣(15)的側邊上,使得所述第四自由邊緣(41)置于所述彎折線(40)和所述第三邊緣(15)之間。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密封包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自由邊緣(41)與所述第二邊緣(16)限定第三平面(R),所述第三平面(R)相對于所述第一平面(Q)成角度,該角度為小于所述第一角(α)的第二角度。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密封包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平面(R)平行于所述第一平面(Q)08.如權利要求3至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密封包裝,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二密封帶(24’),該第二密封帶(24’)沿所述第四壁(8’)朝向所述第一密封帶(21)橫向延伸,以便使所述第三壁(7’)不受任何密封帶的約束。9.一種用于可灌裝食物產品的密封包裝(I,I’),其包括: -第一壁(6),其在正常的使用位置適于限定所述包裝(I,I’)的底壁,并包括限定第一平面(Q)的多個邊界第一邊緣(10,11,12);和 -第二壁(5),其與所述第一壁(6)是相對的,包括彼此相對的第二邊緣(16)和第三邊緣(15),并在所述正常的使用位置適于限定所述包裝(I,1’)的頂壁; 所述第二邊緣(16)與所述第一平面(Q)的第一距離(Hl)大于所述第三邊緣(15)與所述第一平面(Q)的所述第二距離(H2); 所述包裝(I,I’)還包括密封帶(21),該密封帶(21)在所述第二壁(6)上被至少部分地折疊,并形成由第四自由邊緣(41)和由在所述第一密封帶(21)的底部形成的彎折線(40)界定的折片(29); 所述彎折線(40)和所述第四自由邊緣(41)是彼此相對的; 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密封帶(21)在所述第三邊緣(15)的所述側邊上折疊,使得所述第四自由邊緣(41)置于所述彎折線(40)和所述第三邊緣(15)之間。10.—種用于生產可灌裝食物產品的密封包裝(I,I’)的片材包裝材料的基本單元(M,皿’),其包括: -至少一個第一折痕線(63),其在所述基本單元(M,M’)已被折疊時適于限定所述成品包裝(1、1’)的頂部第一壁(5)的第一邊緣(15,16,17); -至少一個直的第二折痕線(67),其在所述基本單元(M,M’)已被折疊時適于限定底部第二壁(6)的第二邊緣(10,11,12),所述第二壁(6)與所述包裝(I,1’)的所述第一壁(5)是相對的; -第一面板(153),其在所述基本單元(M,M’)已被折疊時適于限定所述成品包裝(I,I ’)的所述頂部第一壁(5)的至少一部分(22,22’);以及 -至少一個第二面板(151),其布置在所述第一面板(153)相對于所述第一折痕線(63)的相反側,并在所述基本單元(M,M’)已被折疊時適于限定置于所述成品包裝(I,1’)的所述頂部第一壁(5)和所述底部第二壁(6)之間的橫向第三壁(9); 所述第一折痕線(63)進而包括: -第一段(200),其界定所述第一面板(153),并且適于在所述基本單元(M,M’)已被折疊時限定所述成品包裝(I,I’)的所述第一邊緣(15,16,17)中的邊緣(15);和 -至少一個第二段(201,201 ’),其與所述第一段(200)是相鄰并連續的,界定所述第二面板(151),并且適于在所述基本單元(M,M’)已被折疊時限定所述第一邊緣(15,16,17)中的另一邊緣(17); 所述第一段(200)和所述第二段(201,201’)成角度,該角度為小于90度的角度(β); 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β)的范圍介于I度和7度之間。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基本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β)的范圍介于3度和5度之間。12.如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基本單元,其特征在于,從所述第一段(200)開始并沿著所述第一折痕線(63)前進,所述第二段(201)偏離所述第二折痕線(67)。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基本單元,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三面板(154),其相對于所述第一折痕線(63)布置在所述第一面板(153)的同側,并適于在所述基本單元(Μ,Μ’)已被折疊時限定所述包裝(I)的所述頂部第一壁(5)的另外的部分(23a);和 -封閉的第三折痕線(191),其布置在所述第三面板(153)內并適于限定所述包裝(I)的孔(45)的邊界; 所述第一折痕線(63)包括第三段(202),所述第三段(202)界定所述第三面板(154)并相對于所述第一段(200)布置在所述第二段(201)的相對側。14.如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基本單元,其特征在于,從所述第一段(200)開始并沿所述第一折痕線(63)前進,所述第二段(201’)朝向所述第二折痕線(67)靠攏。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基本單元,其特征在于包括:封閉的第三折痕線(191’),其被布置在所述第一面板(153)內,并且適于限定所述包裝(Γ)的孔(45’)的邊界,并用于由吸管刺穿。16.如權利要求10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基本單元,其特征在于包括:成對的所述第二面板(151),其被布置在所述第一面板(153)的相應的橫向側,并適于在所述基本單元(M,M’)已被折疊時限定所述成品包裝(I,I’)的相應的橫向第二壁(9); 所述第一折痕線(63)包括成對的第二段(201,201 ’),該成對的第二段(201,201 ’)界定相應的所述第二面板(151),在所述第一段(200)的相對橫向側延伸并適于在所述基本單元(M,M’)已被折疊時限定相應的第一邊緣(17)。
【專利摘要】本發明描述了一種用于可灌裝食物產品的密封包裝(1,1ˊ),包括:第一壁(6),其在正常的使用位置適于限定所述包裝(1,1ˊ)的底壁,并包括限定第一平面(Q)的多個邊界第一邊緣(10,11,12);和第二壁(5),其與所述第一壁(6)相對,包括彼此相對的第二邊緣(16)和第三邊緣(15),并在所述正常的使用位置適于限定所述包裝(1,1ˊ)的頂壁;所述第二邊緣(16)和所述第三邊緣(15)限定第二平面(P),第二平面(P)相對于所述第一平面(Q)成角度,該角度為小于90度的第一角度(α);第一角度(α)的范圍介于1度和7度之間。
【IPC分類】B65D5/06
【公開號】CN105683049
【申請號】
【發明人】馬爾塞洛·巴爾別里, 羅伯托·德彼得里托內利, 達維德·莫爾恰諾, 斯特凡尼婭·佩爾圖斯
【申請人】利樂拉瓦爾集團及財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15日
【申請日】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