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411,凸臺411和多個凹槽700對應設置,蓋體420蓋合與座體410上時,凸臺411與多個導電線500抵接以將各導電線500抵壓固定于凹槽700內。上述結構能夠使得導電線500被壓緊,進而便于導電線500定位。
[0034]如圖7和圖8所示,在本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中,烹飪器具還包括具有加熱裝置的鍋體100、放入鍋體100內用以盛放被加熱食物的內鍋200、及蓋合于鍋體100與內鍋200上的鍋蓋300,鍋體100包括上殼體110和下殼體120,座體410設置在上殼體110上。
[0035]優選地,如圖8所示,在本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中,座體410設置在上殼體110的外側。
[0036]如圖10所示,在本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中,連出通口600設置在座體410朝向上殼體110的底部的表面上。
[0037]優選地,座體410與蓋體420之間設置有密封結構,進而防止外部異物進入至密封腔400內。
[0038]如圖9至圖11所示,在本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中,座體410向上殼體110的內側凹陷并在上殼體110的內側表面形成凸臺800,烹飪器具還包括設置在凸臺800上的電源板固定架900以及設置在電源板固定架900內的電源板1000。同時,凸臺800上設置有固定部,固定部包括向上殼體110底部開口的插槽810與第一螺釘固定孔820,電源板固定架900對應設置有插銷910與第二螺釘固定孔920,電源板固定架900從上殼體110底部從下向上插入至上殼體110的內側時,插銷910插入至插槽810內,第一螺釘固定孔820與第二螺釘固定孔920對齊。上述結構便于電源板1000的安裝和對位,進而簡化電源板1000的裝配操作。
[0039]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中的電烹飪器具為電壓力鍋或者電飯煲。
[0040]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電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電子組件、及封裝所述電子組件的密封腔(400),所述密封腔(400)包括相互扣合的座體(410)與蓋體(420),所述電子組件連接有多個導電線(500),所述座體(410)與所述蓋體(420)之間形成用于使所述導電線(500)穿出的連出通口(600),所述座體(410)與所述蓋體(420)中至少其中一個設置有多個凹槽(700),各根所述導電線(500)分被收容于一個所述凹槽(700)內,所述蓋體(420)扣合于所述座體(410)時,各根所述導電線(500)被分別固定在所述凹槽(700)內,且所述連出通口(600)內設置有密封膠,以將所述導電線(500)和所述連出通口( 600)之間密封。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凹槽(700)的開口方向相同并形成梳狀結構。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凹槽(700)設置在所述蓋體(420)上,所述座體(410)內設置有凸臺(411),所述凸臺(411)和所述多個凹槽(700)對應設置,所述蓋體(420)蓋合與所述座體(410)上時,所述凸臺(411)與所述多個導電線(500)抵接以將各所述導電線(500)抵壓固定于所述凹槽(700)內。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飪器具還包括具有加熱裝置的鍋體(100)、放入所述鍋體(100)內用以盛放被加熱食物的內鍋(200)、及蓋合于所述鍋體(100)與所述內鍋(200)上的鍋蓋(300),所述鍋體(100)包括上殼體(110)和下殼體(120),所述座體(410)設置在所述上殼體(110)上。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座體(410)設置在所述上殼體(110)上。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連出通口(600)設置在所述座體(410)朝向所述上殼體(110)的底部的表面上。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座體(410)與所述蓋體(420)之間設置有密封結構。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座體(410)向所述上殼體(110)的內側凹陷并在所述上殼體(110)的內側表面形成凸臺(800),所述烹飪器具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凸臺(800)上的電源板固定架(900)以及設置在所述電源板固定架(900)內的電源板(100)0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800)上設置有固定部,所述固定部包括向所述上殼體(110)底部開口的插槽(810)與第一螺釘固定孔(820),所述電源板固定架(900)對應設置有插銷(910)與第二螺釘固定孔(920),所述電源板固定架(900)從所述上殼體(110)底部從下向上插入至所述上殼體(110)的內側時,所述插銷(910)插入至所述插槽(810)內,所述第一螺釘固定孔(820)與所述第二螺釘固定孔(920)對齊。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烹飪器具為電壓力鍋或者電飯煲。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電烹飪器具,包括電子組件、及封裝電子組件的密封腔,密封腔包括相互扣合的座體與蓋體,電子組件連接有多個導電線,座體與蓋體之間形成用于使導電線穿出的連出通口,座體與蓋體中至少其中一個設置有多個凹槽,各根導電線分被收容于一個凹槽內,蓋體扣合于座體時,各根導電線被分別固定在凹槽內,且連出通口內設置有密封膠,以將導電線和連出通口之間密封。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解決了現有技術中的電壓力鍋的電氣盒易進水的問題。
【IPC分類】A47J27/086, A47J27/00, A47J36/00, A47J27/09
【公開號】CN205286006
【申請號】
【發明人】陳巍, 楊飛鵬, 王亞健
【申請人】浙江紹興蘇泊爾生活電器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8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