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控制模塊1.0、2.0、3.0附加地通過第一數據總線導線5與機器控制單元4通信。所述通信雙向地構成。在這里信息可以從所述機器控制單元4傳輸至一個或任意數量的控制模塊1.0、2.0、3.0。同樣信息可以從控制模塊1.0、2.0、3.0傳輸給機器控制單元4。
[0030]通過附加地設置的第二數據總線導線6,可以直接和非間接地傳輸控制模塊1.0、
2.0、3.0之間的信息。控制模塊1.0、2.0、3.0為此直接物理地與第二數據總線導線6連接。
[0031]通過設置第二數據總線導線6,可以對紡織機的新的、例如通過故障情況引起的運行狀態快速地反應。如果例如線由傳動系的每個第一驅動裝置1.1、2.1、3.1共同加工并且如果第二傳動系的第一驅動裝置2.1出乎意料地失效,則缺陷可以從配置的第二控制模塊2.0通信到其他控制模塊1.0、3.0上。在這里可能的是,同樣停止第一傳動系的第一驅動裝置1.1和第三傳動系的第一驅動裝置3.1或在消除第二傳動系的第一驅動裝置2.1上的缺陷之后協調地重新起動所有的傳動系的第一驅動裝置1.1、2.1、3.1。
[0032]根據按照圖2的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備選的實施形式設置,控制模塊1.0、2.0、3.0通過第一數據總線導線5與機器控制單元4數據技術地連接。附加地設置第二數據總線導線6,通過所述第二數據總線導線,所有驅動裝置1.1、1.2、1.12、2.1、2.2、2.12、3.1、3.2、3.12以及配置給第一傳動系的控制模塊1.0數據技術地直接相互連接。在這里可能的是,通過第二數據總線導線6由第一傳動系的控制模塊1.0直接響應任意的驅動裝置1.1,1.2,1.12,2.1,
2.2、2.12、3.1、3.2、3.12。第二傳動系和第三傳動系的控制模塊2.0,3.0尤其是用于,為第二傳動系的驅動裝置2.1、2.2、2.12和第三傳動系的驅動裝置3.1、3.2,3.12通過供電導線
11、12提供電能。第一傳動系的驅動裝置1.1、1.2、1.12通過供電導線10與第一控制模塊1.0連接并且由其提供電能。
[0033]根據按照圖3的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備選的實施形式,類似于按照圖2的示例設置為,通過第二數據總線導線6,第一傳動系的控制模塊1.0和所有驅動裝置1.1、1.2、1.12、
2.1、2.2、2.12、3.1、3.2、3.12數據技術地相互直接連接。附加地,第二傳動系和第三傳動系的控制模塊2.0、3.0直接地與第二數據總線導線6連接。信息交換可以在這里一方面在各控制模塊1.0、2.0、3.0之間并且另一方面在任意的控制模塊1.0、2.0、3.0和任意的或一定數量的驅動裝置1.1、1.2、1.12、2.1、2.2、2.12、3.1、3.2、3.12之間進行。第一數據總線導線5這里將機器控制單元4與第一傳動系的控制模塊1.0連接。未設置機器控制單元4與第二傳動系和第三傳動系的第二和第三控制模塊2.0、3.0的直接的和非間接的連接。機器控制單元4的信息在這里間接通過第一數據總線導線5和第二數據總線導線6以及第一傳動系的中間連接的控制模塊I.0傳輸至第二傳動系和第三傳動系的控制模塊2.0、3.0。
[0034]圖4示出按照本實用新型的控制裝置的第四實施形式。如在按照圖2的實施形式中,在這里也設置第二數據總線導線6,以便將第一傳動系的控制模塊1.0與所有驅動裝置
1.1、1.2、1.12、2.1、2.2、2.12、3.1、3.2、3.12直接和立即地連接。附加地,第一數據總線導線5設置用于連接機器控制單元4和第一傳動系的控制模塊1.0。控制模塊2.0、3.0數據技術上既不通過第一數據總線導線5也不通過第二數據總線導線6間接或直接地觸點接通。其僅用于通過供電導線11、12為驅動裝置2.1、2.2、2.12、3.1、3.2、3.12提供電能。類似地,第一傳動系的驅動裝置1.1、1.2、1.12通過供電導線10由第一傳動系的控制模塊1.0提供電能。
[0035]相同的構件和構件功能通過相同的附圖標記表征。
【主權項】
1.用于紡織機的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包括:機器控制單元(4)、至少一個控制模塊(1.0、2.0、3.0)以及至少一個傳動系,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控制模塊(1.0、2.0、3.0)構成用于操控具有多個驅動裝置(1.1、1.2、1.12、2.1、2.2、2.12、3.1、3.2、3.12)的傳動系,其中,每個驅動裝置(1.1、1.2、1.12、2.1、2.2、2.12、3.1、3.2、3.12)設置有電動機和變頻器,其中,每個驅動裝置(1.1、1.2、1.12、2.1、2.2、2.12、3.1、3.2、3.12)通過供電導線(10、11、12)與配置給所述驅動裝置的所述至少一個控制模塊(1.0、2.0、3.0)連接,其中,機器控制單元(4)通過第一數據總線導線(5)與至少一個控制模塊(1.0、2.0、3.0)數據技術地連接,并且其中,每個驅動裝置(1.1、1.2、1.12、2.1、2.2、2.12、3.1、3.2、3.12)與至少一個控制模塊(1.0、2.0、3.0)數據技術地連接,其特征在于,附加于第一數據總線導線(5)設置第二數據總線導線(6),通過所述第二數據總線導線,所有驅動裝置(1.1、1.2、1.12、2.1、2.2、2.12、3.1、3.2、3.12)數據技術地相互連接。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設置至少兩個控制模塊(1.0、2.0、3.0)和一定數量的分別包括多個驅動裝置(1.1、1.2、1.12、2.1、2.2、2.12、3.1、3.2、3.12)的傳動系并且每個驅動裝置(1.1、1.2、1.12、2.1、2.2、2.12、3.1、3.2、3.12)通過供電導線(1、11、12)與所述控制模塊(1.0、2.0、3.0)中的一個控制模塊連接。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傳動系的數量對應于控制模塊(1.0、2.0、3.0)的數量并且控制模塊(1.0、2.0、3.0)構成用于操控各一個配置的傳動系。4.按照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有控制模塊(1.0、2.0、3.0)通過第二數據總線導線(6)數據技術地相互連接。5.按照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通過第二數據總線導線(6),所有驅動裝置(1.1、1.2、1.12、2.1、2.2、2.12、3.1、3.2、3.12)直接相互數據技術地連接。6.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有驅動裝置(1.1、1.2、1.12、2.1、2.2、2.12、3.1、3.2、3.12)并且恰好一個控制模塊(1.0、2.0、3.0)直接通過第二數據總線導線(6)數據技術地相互連接。7.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作為一方面的至少兩個控制模塊(1.0、2.0、3.0)和作為另一方面的所有驅動裝置(1.1、1.2、1.12、2.1、2.2、2.12、3.1、3.2、3.12)直接通過第二數據總線導線(6)數據技術地相互連接。8.按照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不同的傳動系的驅動裝置(1.1、1.2、1.12、2.1、2.2、2.12、3.1、3.2、3.12)間接地數據技術地相互連接,其中,控制模塊(1.0、2.0、3.0)直接地通過第二數據總線導線(6)數據技術地相互連接,并且其中,對于每個傳動系設置至少一個另外的數據總線導線(7、8、9),通過所述另外的數據總線導線,該傳動系的控制模塊(1.0、2.0、3.0)和該傳動系的驅動裝置(1.1、1.2、1.12、2.1、2.2、2.12、3.1、3.2、3.12)數據技術地相互連接。9.按照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機器控制單元(4)通過第一數據總線導線(5)與所有控制模塊(1.0、2.0、3.0)數據技術地連接。10.按照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設置有三個控制模塊(1.0、2.0,3.0)和三個配置給所述控制模塊(1.0、2.0、3.0)的傳動系。11.按照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傳動系設置有十二個驅動裝置(1.1、1.2、1.12、2.1、2.2、2.12、3.1、3.2、3.12)。12.按照權利要求8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一數據總線導線(5)和第二數據總線導線(6)和所述另外的數據總線導線(7、8、9)按CANopen數據總線導線的型式構成。1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用于卷曲變形機。14.按照權利要求7所述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作為一方面的所有控制模塊(1.0、2.0、3.0)和作為另一方面的所有驅動裝置(1.1、1.2、1.12、2.1、2.2、2.12、3.1、3.2、3.12)直接通過第二數據總線導線(6)數據技術地相互連接。
【專利摘要】用于紡織機的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包括:機器控制單元、至少一個控制模塊以及至少一個傳動系,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控制模塊構成用于操控具有多個驅動裝置的傳動系,其中,每個驅動裝置設置電動機和變頻器,其中,每個驅動裝置通過供電導線與配置給所述驅動裝置的所述至少一個控制模塊連接,其中,機器控制單元通過第一數據總線導線與至少一個控制模塊數據技術地連接,并且其中,每個驅動裝置與至少一個控制模塊數據技術地連接,其特征在于,附加于第一數據總線導線設置第二數據總線導線,通過所述第二數據總線導線,所有驅動裝置數據技術地相互連接。通過第二數據總線導線和所有的驅動裝置的數據技術的連接,有利于紡織機的協調運行。
【IPC分類】D02G1/00
【公開號】CN205295593
【申請號】
【發明人】R·諾伊曼, G·尼西奇
【申請人】漢寧電氣工廠有限責任兩合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8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