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農作物末端谷實脫谷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脫谷機,尤指一種農作物末端谷實脫谷機。
背景技術:
民以食為天,農業栽種更為許多國家立國之根基,例如我國啟蒙經典"三 字經"所提到"稻梁菽、麥黍稷、此六谷、人所食",而受到氣候、土壤 等生存環境,許多農作物因時因地而制宜的被栽種。又,各種農作物食取之 部位亦有不同,例如花橄菜的花、蘆筍的莖,蘿卜的根、平果的果實。稻的 種子(稻子)都是可食用的部份,因此脫取其可食部位的方式與構造亦有不 同。
其中如稻、麥等農作物,主要是借由脫取其稻桿、麥桿之末端之谷實食 用,由于稻為六谷之首,且為主要之農作物,因此以下茲以稻為例,說明此 種利用農作物末端谷實為食用的相關議題。
一般而言,稻之栽種以收成,雖然有文學將其簡化為"春耕夏耘、秋收 東藏",然而實際的農事是更包括選種、浸種及催芽、育苗、播種、整地、 插秧、除草、施肥、收割、去谷、曬谷等,甚至更有繁瑣的過程。
而前述之各種農事步驟中,去谷前必須先收割, 一向為傳統乃至目前所 沿襲的步驟,即使目前采用農業機具作為收成的工具,也必須將稻桿割斷, 然后再利用獨立的脫谷機,或者附設于收割機具內的脫谷機,先將稻桿割斷, 然后借由連續而自動化輸往脫谷機,利用慣性撥除或者抖動將谷粒脫除于稻 桿,然后收集。然而,此種收成作業,無論是人工或者連續的自動化作業, 都不能免除須先將稻桿割斷(收割),然后再脫谷,而該收割過程除了繁瑣 以外,況且稻桿之經濟價值幷不高,而為了處理該稻桿亦為一大問題,有人 借由焚燒處理,然而可能造成空氣污染等環保問題,甚至影響鄰邊道路的視線。即使將其作為制肥處理,亦往往不具經濟效益。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農作物末端谷實脫谷機,本脫谷機根據前 述先前技術的構造所產生的問題進而改進的結果,是基于多年的生產實踐和 經驗所設計的一種農作物末端脫谷機,該機改變了必須借由收割方能去谷的 傳統作業方式,簡化了農業機具,進而簡化繁瑣的收割農事,即能達成脫谷 收成的效果。
實現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種脫谷機包括一移動主體以及一脫 谷裝置,該脫谷裝置設于移動主體的端部位置,且包括一殼體,該殼體內部 設一脫谷區,該脫谷區開設一進谷口,該殼體臨側設一容許農作物桿體容置 的信道,且該信道與進谷口形成相通,以便該脫谷裝置可以隨移動主體而移 動,而當該移動主體到達任何一栽種區域,可以使該農作物的桿體在容置通 道,在不需要割除該桿體的情況下,透過壓制使該農作物的桿體末端能夠進 入脫谷裝置,而由脫谷區進行脫取其末端谷實。
本實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本機器可以不需要任何的割除工具或者 機具,使得脫谷之后的農作物桿體仍然停留在該栽種區,可以自然腐化,并 成為土壤的肥料,不但可以減少收割的農事,同時也使得農事以及農業成本 大為降低,具有結構簡單、成本低和使用方便等特點。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總體結構立體示意圖,表示架體為未上升狀態。 圖2是圖1的表示架體為上升狀態示意圖。 圖3是圖1的脫谷裝置立體示意圖。 圖4圖3的平面剖視圖。
圖5是圖1的架體未上升狀態平面剖視圖。
5圖6是圖2的架體上升狀態平面剖視圖。
圖中主要零部件符號說明l移動主體(行走機構)、ll基座、lll直立
、12輪子、13上橫桿、131上橫桿穿孔、14下橫桿、141下橫桿穿孔、 1節螺桿、16螺母、17第一傳動軸、18動力機構、2脫谷裝置、21殼體、 i谷區、221進谷口、 23通道、24擋板、25第二傳動軸、251脫谷桿、 奇體、26輸送帶、261第三傳動軸、27袋體、3架體、31活動套件。 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構造、特點及實施例,以便對本 新型有更進一步的了解。請參閱圖l,配合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是關 種農作物末端谷實脫谷機,包括 一移動主體(1):
該移動主體(1)可以為一車體,以便于栽種區活動,該移動主體(1) 叮以為一種被遙控的機體,透過遙控而令其在栽種區移動。該移動主體 前端部設一架體(3),以供脫谷裝置(2)架設。該移動主體(1)為 型態時,設有至少一個輪子(12)(可以視所需要而增加輪子數目,輪 ^一時,可以將其輪子的接觸地面的面積增加),且如圖3與圖4所示, 功主體(1)內部設有第一傳動軸(17),該第一傳動軸(17)可以受到 幾構(18)的驅動,并且與該輪子(12)形成傳動的連結(圖末顯示該 勾造)。
一脫谷裝置(2):
亥脫谷裝置(2)置設于移動主體(1)的端部位置,該端部較佳且常態 耑,至于如圖l、 2的實施例所示,可以設于移動主體(1)前端部所設 本(3)。
青參閱圖3所示,該脫谷裝置(2)包括一殼體(21),該殼體(21)內部設一脫谷區(22),該脫谷區(22)包括一第二傳動軸(25),該第二傳動 軸(25)徑向外緣設有復數相間的脫谷桿(251),亦可以于該第二傳動軸(25) 外緣套設一筒體(253),而脫谷桿(251)設于筒體(253)之徑向外緣。當 第二傳動軸(25)旋轉時,借由旋轉、撞擊等,迫使谷粒脫離桿體。且該脫 谷區(22)開設一進谷口 (221),如圖1所示,該殼體(21)鄰側設一允許 農作物桿體容置,且開口向下的通道(23),該通道(23)可以由殼體(21) 鄰側相間設一擋板(24)而界定出,而該擋板(24) —側可以與架體(3) 連接,且該擋板(24)形成一略向外的斜度,甚至可向前的斜度,而允許農 作物的桿體有一容易進入的導引,而殼體(21)內側也同樣對應該向外以及 向前的斜度,更可對于農作物的桿體有一容易進入的導引效果。且該通道
(23)與進谷口 (221)形成相通,以令該脫谷裝置(2)可以隨移動主體(1) 而移動,而對于農作物的桿體進行脫取其末端谷實。
請參閱圖3與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于該脫谷區(22)包括一第二傳動 軸(25),該第二傳動軸(25)徑向外緣設有復數相間的脫谷桿(251),該 第二傳動軸(25)與第一傳動軸(17)形成驅動性的連結,可以當移動主體
(l)運動時,即連帶使第二傳動軸(25)驅動脫谷區(22)內之脫谷桿(251) 轉動與作動。另外,該脫谷區(22)延伸一輸送帶(26),且該輸送帶(26) 設一第三傳動軸(261),該第三傳動軸(261)與第二傳動軸(25)形成驅 動性的連結。且該輸送帶(26)末端可以連接一袋體(27),以收集谷粒, 使得脫谷同時也可以傳送谷粒。
另外,請參閱圖5所示,值得一提的是,該架體(3)設一活動套件(31)
(圖式為二支平行相間為例),且移動主體(l)設一基座(11),該基座(ll) 設有一直立基桿(111)(圖式為二支平行相間為例),各直立基桿(111)允 許活動套件(31)套設于外緣,并沿直立基桿(111)形成升降,以令架體(3)可將脫谷裝置(2) —體帶動而升降,該升降主要是因應農作物(例如 稻)的桿體生長不一定相同高度,而必須視狀況而調整允許稻桿通過的高度。
該基座(ll)亦可設二相間的上、下橫桿(13)、 (14),且該上、下橫桿(13)、 (14)各設一穿孔(131)、 (141)的調節螺桿(15),該直立基桿(111)設 于該上橫桿(13)的兩端,因此將上橫桿(13)連帶將直立基桿(111)向 上拉,并且于拉上之后,借由一螺母(16)瑣固該調節螺桿(15),使得本 實用新型的基座(11)可以調節高度,進而使得活動套件(31)、該架體(3) 以及脫谷裝置(2)形成可以調節更高位置。
圖6是該架體(3)隨活動套件(31)沿直立基桿(111)上伸的狀態示思。
本實用新型該脫谷區(22)的該迸谷口 (221)以及殼體(21)鄰側的 通道(23)形成相通,因此可以省略割除工具或者機具,令該脫谷裝置(2) 可以隨移動主體(1)而移動,而對于農作物的桿體進行脫取其末端谷實, 脫谷之后的農作物桿體仍然停留在該栽種區,可以自然腐化,并成為土壤的 肥料,不但可以減少收割的農事,同時也使得農事以及農業成本大為降低。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具備實用效果,且未見于刊物或公開使用,符合 專利要件,依法提出專利申請。
惟上述所陳,為本實用新型產業上一較佳實施例,舉凡依本實用新型申 請專利范圍所做的均等變化,均屬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農作物末端谷實脫谷機,其特征是包括一移動主體和一脫谷裝置,其中所述脫谷裝置設置于移動主體的端部位置,該脫谷裝置包括一殼體,該殼體內部設有脫谷區,該脫谷區開設有進谷口,在該殼體鄰側還設一開口向下的通道,且該通道與進谷口相通,所述脫谷裝置隨移動主體一起移動。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農作物末端谷實脫谷機,其特征是所述通道的形成,是指在殼體鄰側相間設置一擋板,該擋板與殼體之間的空間即為通道。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農作物末端谷實脫谷機,其特征是所述移動主 體的端部位置設有一架體,所述脫谷裝置架設于該架體內。
4.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農作物末端谷實脫谷機,其特征是所述通 道系殼體鄰側相間設一擋板,該擋板一側與架體連接,該擋板與殼體之間的 空間即為通道。
5.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農作物末端谷實脫谷機,其特征是所述架體設 一活動套件,且移動主體設一基座,該基座設有一直立基桿,其中活動套件 套設于直立基桿外緣,并沿直立基桿升降,使脫谷裝置隨架體一起升降。
6.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農作物末端谷實脫谷機,其特征是所述移動主 體設有至少一個輪子,且該移動主體內部設有第一傳動軸,所述第一傳動軸 與所述輪子形成傳動連結,且所述脫谷區包括有第二傳動軸,該第二傳動軸 徑向外緣設有復數相間的脫谷桿,其中第一傳動軸與第二傳動軸形成驅動性 連結。
7. 如權利要求1或6所述的農作物末端谷實脫谷機,其特征是所述脫 谷區延伸一輸送帶,該輸送帶與脫谷區相通,且該輸送帶設有第三傳動軸, 其中第三傳動軸與第二傳動軸形成驅動性連結。
8.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農作物末端谷實脫谷機,其特征是所述擋板形 成一向外的斜度。
9.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農作物末端谷實脫谷機,其特征是所述擋板形成一向前的斜度。
10.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農作物末端谷實脫谷機,其特征是所述殼體內側形成一向外的斜度。
11.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農作物末端谷實脫谷機,其特征是所述殼體內 側形成一向前的斜度。
專利摘要一種農作物末端谷實脫谷機,包括一移動主體以及一脫谷裝置,該脫谷裝置設于移動主體的端部位置,且包括一殼體,該殼體內部設一脫谷區,該脫谷區開設一進谷口,該殼體鄰側設一允許農用物桿體容置的通道,且該通道與進谷口形成相通,以令該脫谷裝置可以隨移動主體而移動,而當該移動主體到達任何一栽種區域,可以令該農作物的桿體在容置通道,在不需要割除該桿體的情況下,透過壓制令該農作物的桿體末端能夠進入脫谷裝置,而由脫谷區進行脫取其末端谷實。
文檔編號A01D41/08GK201138943SQ2007201708
公開日2008年10月29日 申請日期2007年11月14日 優先權日2007年11月14日
發明者王添發 申請人:王添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