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農用化工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
背景技術:
玉米既是我國重要的糧食作物,也是重要的飼料作物。近年來,隨著畜牧業、食品加工、釀酒業及生物柴油等產業的發展,玉米的市場需求不斷增加。玉米種植面積雖然比小麥少,但是產量卻比小麥產量多。因此,玉米苗后如果雜草比較多,植株矮小、桿細葉黃,導致中后期玉米生長不良,嚴重減產。目前,玉米田苗后使用的除草劑效果單一,對惡性雜草香附子效果差,施藥后見效慢,且雜草易復發,需要多次除草,增加了除草的成本。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一次用藥即可除去禾本科、闊葉雜草和香附子,使用量降低,防除效果好,見效快,不易復發。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的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是這樣實現的:一種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包括:莠去津、煙嘧磺隆和二甲四氯;所述莠去津、煙嘧磺隆和二甲四氯的重量比為:10 80: I 10: 5 40。可選的,所述除草劑還包括:十二烷基硫酸鈉和木質素磺酸鈉,所述十二烷基硫酸鈉和所述木質素磺酸鈉所占重量比為:1 5: 10 40。可選的,所述莠去津、煙嘧磺隆、二甲四氯、十二烷基硫酸鈉和木質素磺酸鈉的重量比為:20 60: 3 7: 15 25: 2 4: 20 30。可選的,所述莠去津、煙嘧磺隆、二甲四氯、十二烷基硫酸鈉和木質素磺酸鈉的重量比為:30: 5: 19: 3: 25。可選的,所述莠去津、煙嘧磺隆、二甲四氯、十二烷基硫酸鈉和木質素磺酸鈉的重量比為:40: 6: 20: 3.5: 27。可選的,所述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為可施粉劑或油懸浮劑。莠去津,化學名稱:2_氯_4_ 二乙胺基-6-異丙胺基_1,3, 5- 二嗪;其他名稱:阿特拉津、Aatrex、Primatola、克esaprim,克-30027。理化性質:外觀為白色粉末,熔點為173-175°C,20°C時的蒸氣壓為40 μ Pa,在水中的溶解度為33mg/L,易溶于有機溶劑,在微酸或微堿性介質中較穩定,但在較高溫度下,堿或無機酸可使其水解。煙嘧磺隆,熔點172_173°C,易溶于水,溶解度18g/kg。在丙酮,乙醇4.5g/kg。是內吸性除草劑,可為雜草莖葉和根部吸收,隨后在植物體內傳導,造成敏感植物生長停滯、莖葉褪綠、逐漸枯死,一般情況下20-25天死亡。二甲四氯,化學式為CH3(Cl)C6H3OCH2COOH,性狀:無色結晶,熔點:約120°C,蒸氣壓:2.3X10_5Pa,溶解度:難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等有機溶劑。十二烷基硫酸鈉,白色或淡黃色粉狀,溶于水,對堿和硬水不敏感;具有去污、乳化和優異的發泡力;是一種無毒的陰離子表面 活性劑。其生物降解度>90%;用途:用作乳化齊U、滅火劑、發泡劑及紡織助劑;也用作牙膏和膏狀、粉狀、洗發香波的發泡劑。木質素磺酸鈉,是一種天然高分子聚合物,具有很強的分散性,由于分子量和官能團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程度的分散性,是一種表面活性物質,能吸附在各種固體質點的表面上,可進行金屬離子交換作用,也因為其組織結構上存在各種活性基,因而能產生縮合作用或與其他化合物發生氫鍵作用。本發明提供的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經過兩年的實驗,在每平方350 360株雜草,其中香附子200 250棵,馬唐10 20棵,莧菜10 12棵,牛筋草20 30棵,噴霧后,莧菜I周死亡率達99%以上,馬唐、牛筋草2周死亡率達98%以上,香附子10 15天死亡率達95%以上,20 25天香附子根糟腐爛。本發明提供的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除去香附子的效果好,見效快,不易復發。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實施例一本發明提供的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包括:莠去津、煙嘧磺隆和二甲四氯;稱取莠去津10g,煙嘧磺隆lg,二甲四氯5g,再加入助劑,混合均勻,制成可施粉劑,或者制成油懸浮劑。實施例二本發明 提供的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包括:莠去津、煙嘧磺隆和二甲四氯;稱取莠去津80g,煙嘧磺隆10g,二甲四氯40g,再加入助劑,混合均勻,制成可施粉劑,或者制成油懸浮劑。實施例三本發明提供的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包括:莠去津、煙嘧磺隆和二甲四氯;稱取莠去津30g,煙嘧磺隆5g,二甲四氯19g,再加入助劑,混合均勻,制成可施粉劑,或者制成油懸浮劑。實施例四本發明提供的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包括:莠去津、煙嘧磺隆、二甲四氯、十二烷基硫酸鈉和木質素磺酸鈉;稱取莠去津80g,煙嘧磺隆10g,二甲四氯40g,十二烷基硫酸鈉5g和木質素磺酸鈉40g,再加入其他助劑,混合均勻,制成可施粉劑,或者制成油懸浮劑。實施例五本發明提供的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包括:莠去津、煙嘧磺隆、二甲四氯、十二烷基硫酸鈉和木質素磺酸鈉;稱取莠去津10g,煙嘧磺隆lg,二甲四氯5g,十二烷基硫酸鈉lg,木質素磺酸鈉10g,再加入其他助劑,混合均勻,制成可施粉劑,或者制成油懸浮劑。實施例六本發明提供的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包括:莠去津、煙嘧磺隆、二甲四氯、十二烷基硫酸鈉和木質素磺酸鈉;稱取莠去津30g,煙嘧磺隆5g,二甲四氯19g,十二烷基硫酸鈉3g,木質素磺酸鈉25g,再加入其他助劑,混合均勻,制成可施粉劑,或者制成油懸浮劑。
實施例七本發明提供的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包括:莠去津、煙嘧磺隆、二甲四氯、十二烷基硫酸鈉和木質素磺酸鈉;稱取莠去津40g,煙嘧磺隆6g,二甲四氯20g,十二烷基硫酸鈉
3.5g,木質素磺酸鈉27g,再加入其他助劑,混合均勻,制成可施粉劑,或者制成油懸浮劑。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 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其特征在于,包括:莠去津、煙嘧磺隆和二甲四氯;所述莠去津、煙嘧磺隆和二甲四氯的重量比為:10 80: I 10: 5 4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劑還包括:十二烷基硫酸鈉和木質素磺酸鈉,所述十二烷基硫酸鈉和所述木質素磺酸鈉所占重量比為:1 5: 10 4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莠去津、煙嘧磺隆、二甲四氯、十二烷基硫酸鈉和木質素磺酸鈉的重量比為:20 60: 3 7: 15 25: 2 4: 20 30。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莠去津、煙嘧磺隆、二甲四氯、十二烷基硫酸鈉和木質素磺酸鈉的重量比為:30: 5: 19: 3: 25。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莠去津、煙嘧磺隆、二甲四氯、十二烷基硫酸鈉和木質素磺酸鈉的重量比為:40: 6: 20: 3.5: 27。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為 可施粉劑或油懸浮劑。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包括莠去津、煙嘧磺隆和二甲四氯;所述莠去津、煙嘧磺隆和二甲四氯的重量比為10~80∶1~10∶5~40。本發明提供的玉米田苗后凈葉除草劑,除去香附子的效果好,見效快,不易復發。
文檔編號A01N39/04GK103222470SQ20121002099
公開日2013年7月31日 申請日期2012年1月31日 優先權日2012年1月31日
發明者胡登魁 申請人:胡登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