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群體仔豬飼養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家畜飼養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群體仔豬飼養方法。
背景技術:
通常母豬的乳頭數目為7對,而母豬的產仔數則不等,有的母豬產仔數多于14只, 有的母豬產仔數少于14只,而多數時候母豬只能產仔10只左右,多余出來的乳頭因沒有仔豬被哺乳而萎縮;產仔數多于14只時,又因乳頭不夠,導致沒有奶吃的仔豬因營養不良而死亡。當母豬產仔數量不足14只時,因乳腺不能被充分利用的,長期下去就可導致卵巢排卵數量的減少,因此有必要改進。
發明內容
本發明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種簡單實用的群體仔豬飼養方法。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群體仔豬飼養方法,選擇產期相差在一周以內的哺乳母豬,以母性強,乳汁飽滿的哺乳母豬作為代哺母豬,把產仔少或母性弱、哺乳能力低的哺乳母豬所生產的仔豬分配給代哺母豬由其代哺,使代哺母豬哺乳仔豬數與代哺母豬的乳頭數量一致,使產仔少或母性弱、哺乳能力低的哺乳母豬不用哺乳而提早發情再次配種。其中,第一次由代哺母豬給仔豬哺乳時,先給代哺母豬的乳突和由其哺乳的全部仔豬身體上涂抹帶刺激氣味且易揮發的液體,使代哺母豬不能通過氣味分辨出被代哺仔豬的身份,并輔以人工固定乳頭,確保每只仔豬都有固定的乳頭吃奶。進一步地,第一次涂抹帶刺激氣味且易揮發的液體后代哺母豬還能識別出被代哺仔豬的身份,則第二次哺乳時繼續涂抹,直至代哺母豬不能識別被代哺仔豬的身份為至。進一步地,所述帶刺激氣味且易揮發的液體為酒精、香水、鳳油精、白酒或消毒液。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的優點I、使哺乳期母豬的奶頭能被充分利用;2、可縮短產仔少或母性弱、哺乳能力低的哺乳母豬空懷時間,使其產后提早發情配種;3、減少因產仔過多,部分仔豬沒有奶吃而營養不良引起的仔豬死亡;4、促進代哺母豬卵巢發育為后續盡可能多排卵創造條件。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描述本發明的一種實施例。群體仔豬飼養方法,選擇產期相差在一周以內的哺乳母豬,以母性強,乳汁飽滿的哺乳母豬作為代哺母豬,把產仔少或母性弱、哺乳能力低的哺乳母豬所生產的仔豬分配給代哺母豬由其代哺,使代哺母豬哺乳仔豬數與代哺母豬的乳頭數量一致,使產仔少或母性弱、哺乳能力低的哺乳母豬不用哺乳而提早發情再次配種。其中,為了防止代哺母豬拒絕哺豬,第一次由代哺母豬給仔豬哺乳時,先給代哺母豬的乳突和由其哺乳的全部仔豬身體上涂抹帶刺激氣味且易揮發的液體,具體說,所述帶刺激氣味且易揮發的液體為酒精、香水、鳳油精、白酒或消毒液等,使代哺母豬不能通過氣味分辨出被代哺仔豬的身份,或者在第一次哺乳時,先將代哺母豬與仔豬分開,把所有仔豬身體上涂抹豬糞,然后再使代哺母豬與仔豬一起,一次不行可以多次涂抹,直至代哺母豬不能識別被代哺仔豬的身份為至, 并輔以人工固定乳頭,確保每只仔豬都有固定的乳頭吃奶。若第一次涂抹帶刺激氣味且易揮發的液體后代哺母豬還能識別出被代哺仔豬的身份,則第二次哺乳時繼續涂抹,直至代哺母豬不能識別被代哺仔豬的身份為至。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代哺工作要在一周內最后一窩仔豬產后三天才能進行,因為仔豬吃上自己母親的初乳對提高仔豬的抗病能力是很重要的。上述實施例,只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并非用來限制本發明實施范圍,故凡以本發明權利要求所述內容所做的等效變化,均應包括在本發明權利要求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群體仔豬飼養方法,其特征在于選擇產期相差在一周以內的哺乳母豬,以母性強, 乳汁飽滿的哺乳母豬作為代哺母豬,把產仔少或母性弱、哺乳能力低的哺乳母豬所生產的仔豬分配給代哺母豬由其代哺,使代哺母豬哺乳仔豬數與代哺母豬的乳頭數量一致,使產仔少或母性弱、哺乳能力低的哺乳母豬不用哺乳而提早發情再次配種。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群體仔豬飼養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次由代哺母豬給仔豬哺乳時,先給代哺母豬的乳突和由其哺乳的全部仔豬身體上涂抹帶刺激氣味且易揮發的液體,使代哺母豬不能通過氣味分辨出被代哺仔豬的身份,并輔以人工固定乳頭,確保每只仔豬都有固定的乳頭吃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群體仔豬飼養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次涂抹帶刺激氣味且易揮發的液體后代哺母豬還能識別出被代哺仔豬的身份,則第二次哺乳時繼續涂抹,直至代哺母豬不能識別被代哺仔豬的身份為至。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群體仔豬飼養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帶刺激氣味且易揮發的液體為酒精、香水、鳳油精、白酒或消毒液。
全文摘要
提供一種群體仔豬飼養方法,選擇產期相差在一周以內的哺乳母豬,以母性強,乳汁飽滿的哺乳母豬作為代哺母豬,把產仔少或母性弱、哺乳能力低的哺乳母豬所生產的仔豬分配給代哺母豬由其代哺,使代哺母豬哺乳仔豬數與代哺母豬的乳頭數量一致,使產仔少或母性弱、哺乳能力低的哺乳母豬不用哺乳而提早發情再次配種。采用本發明可以養豬專業戶帶來較高的經濟收益,具有較高的實用價值,值得大范圍推廣。
文檔編號A01K67/02GK102599102SQ20121005193
公開日2012年7月25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1日 優先權日2012年3月1日
發明者姚薇, 王勃森, 王曉芳, 趙建武, 趙航, 陳福育, 龔宏智 申請人:姚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