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增加非三葉膠植物物質的可提取橡膠含量的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了用于增加非三葉膠植物物質的可提取橡膠含量的方法,所述方法允許使用特定形式的錘磨和/或輥磨,以增加例如通過有機溶劑提取或水性提取可從所得的植物物質中提取的橡膠量。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方法用于增加銀膠菊植物物質的可提取橡膠含量,并且允許使用與輥磨和刨片組合的特定形式的錘磨,以增加例如通過有機溶劑提取或水性提取可從銀膠菊植物物質中提取的橡膠量。
【專利說明】用于增加非三葉膠植物物質的可提取橡膠含量的方法
【背景技術】
[0001] 三葉膠(Hevea)植物或樹(也稱為巴西橡膠樹(Hevea brasiliensis)或橡膠樹) 是眾所周知的天然橡膠(也稱為聚異戊二烯)源。橡膠源例如巴西橡膠樹、印度膠樹(Ficus elastica)(印度橡膠樹)和桉葉藤(Cryptostegia grandif lora)(馬達加斯加橡膠藤)產 生以樹液形式的天然橡膠,其中橡膠懸浮于自由流動的水性溶液中并且可通過植物割漿進 行回收。多種非三葉膠植物也已知含有天然橡膠,但它們的橡膠貯存于植物(例如莖、根或 葉)的個別細胞內,并且無法通過割漿獲取,而是僅可通過經由物理或其他方法破壞細胞 壁來獲取。
【發明內容】
[0002] 本文提供的是用于增加非三葉膠植物物質的可提取橡膠含量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使用特定形式的錘磨和/或輥磨,并且導致例如通過有機溶劑提取或水性提取可從所得的 植物物質中提取的橡膠量的增加。
[0003] 在第一個實施例中,提供了用于增加非三葉膠植物物質的可提取橡膠含量而不會 不適當地增加可提取樹脂含量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利用一定數量的具有1/2"至4"的平均 長度和約15重量%的最大含濕量的剁碎的非三葉膠植物物質,并且使剁碎的非三葉膠植 物物質經受利用小于1/2"的篩號的錘磨和使用具有不超過12個凹槽/英寸的波狀輥的輥 磨中的至少一種,由此產生一定數量的研磨的非三葉膠植物物質。研磨的非三葉膠植物物 質具有約15重量%的最大含濕量,比研磨前的剁碎的非三葉膠植物物質高至少30%的可 提取橡膠含量。
[0004] 在第二個實施例中,提供了用于增加銀膠菊灌木植物物質的可提取橡膠含量而不 會不適當地增加可提取樹脂含量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利用一定數量的具有1/2"至4"的平 均長度和約15重量%的最大含濕量的剁碎的銀膠菊灌木,并且使剁碎的銀膠菊灌木植物 物質經受利用小于1/2"的篩號的錘磨;任選地,使用具有不超過12個凹槽/英寸的波狀 棍的棍磨,和刨片磨(flake milling),由此產生一定數量的研磨的銀膠菊灌木植物物質。 研磨的銀膠菊灌木植物物質具有約15重量%的最大含濕量,比研磨前的剁碎的銀膠菊灌 木植物物質高至少100%的可提取橡膠含量和不超過可提取橡膠含量3倍的可提取樹脂含 量。
【具體實施方式】
[0005] 本文提供的方法涉及增加非三葉膠植物物質的可提取橡膠含量。該方法包括使用 特定形式的錘磨和/或輥磨,并且導致例如通過有機溶劑提取或水性提取可從所得的植物 物質中提取的橡膠量的增加。
[0006] 定義
[0007] 如本文所述的術語僅用于描述實施例,并且不應解釋為限制就整體而言的本發 明。
[0008] 如本文使用的,術語非三葉膠植物意欲包含在植物的個別細胞內包含天然橡膠的 植物。
[0009] 如本文使用的,術語"植物物質"意指得自非三葉膠植物的材料。除非另有說明, 否則植物物質可包括根、莖、樹皮、木質材料、髓、葉和污垢。
[0010] 如本文使用的,術語"樹脂"意指非三葉膠植物物質中存在的天然存在的非橡膠化 學實體,包括但不限于樹脂(例如萜類)、脂肪酸、蛋白質和無機材料。
[0011]
[0012] 在第一個實施例中,提供了用于增加非三葉膠植物物質的可提取橡膠含量而不會 不適當地增加可提取樹脂含量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利用一定數量的具有1/2"至4"的平均 長度和約15重量%的最大含濕量的剁碎的非三葉膠植物物質,并且使剁碎的非三葉膠植 物物質經受利用小于1/2"的篩號的錘磨和使用具有不超過12個凹槽/英寸的波狀輥的輥 磨中的至少一種,由此產生一定數量的研磨的非三葉膠植物物質。研磨的非三葉膠植物物 質具有約15重量%的最大含濕量,比研磨前的剁碎的非三葉膠植物物質高至少30 %的可 提取橡膠含量和不超過可提取橡膠含量3倍的可提取樹脂含量。
[0013] 在根據第一個實施例的某些子實施例中,非三葉膠植物物質來自銀膠菊灌木。因 此,本文公開和含有的涉及第一個實施例的討論應理解為同樣應用于第一個實施例的該子 實施例,除非另有說明。
[0014] 在第二個實施例中,提供了用于增加銀膠菊灌木植物物質的可提取橡膠含量而不 會不適當地增加可提取樹脂含量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利用一定數量的具有1/2"至4"的平 均長度和約15重量%的最大含濕量的剁碎的銀膠菊灌木,并且使剁碎的銀膠菊灌木植物 物質經受利用小于1/2"的篩號的錘磨;任選地,使用具有不超過12個凹槽/英寸的波狀 輥的輥磨,和刨片磨,由此產生一定數量的研磨的銀膠菊灌木植物物質。研磨的銀膠菊灌木 植物物質具有約15重量%的最大含濕量,比研磨前的剁碎的銀膠菊灌木植物物質高至少 100%的可提取橡膠含量和不超過可提取橡膠含量3倍的可提取樹脂含量。
[0015] 如先前提及的,根據本文公開的第一個實施例的方法利用來自非三葉膠植物的 植物物質。可用于這些方法中的示例性非三葉膠植物包括但不限于:銀膠菊(Parthenium argentatum)(銀膠菊灌木)、橡膠草(Taraxacum Kok-Saghyz)(俄羅斯蒲公英)、千金子 (Euphorbia lathyris)(續隨子)、灰白毛銀膠菊(Parthenium incanum) (mariola)、金花 矮灌木(Chrysothamnus nauseosus)( 一枝黃)、Pedilanthus macrocarpus (candililla)、 敘利亞馬利筋(Asclepias syriaca)、speciosa、subulata 等(乳草)、北美一枝黃 花(Solidago altissima)、graminifolia rigida 等(秋麟麟草屬植物)、Cacalia atripi Iicifolia (蒼白印度車前草)、弗吉尼亞山薄荷(Pycnanthemum incanum) (山薄荷)、加拿大石蠶(Teucreum canadense)(美洲石蠶)和美洲風鈴(Campanula Americana)(高穗風鈴草)。產生橡膠和橡膠樣烴類的其他植物是已知的,特別是在菊科 (Compositae)、大戟科(Euphorbiaceae)、結梗科(Campanulaceae)、唇形科(Labiatae)和 桑科(Moracea)中。根據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實施例加工的植物物質可來自 一類植物或超過一類植物的混合物。
[0016] 如先前討論的,在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一個實施例中,研磨的植物材料的可提取 橡膠含量比研磨前的剁碎的植物物質的可提取橡膠含量高至少30%,并且在第二個實施例 中,高至少100%。在根據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一個實施例的某些實施例中,研磨的植物 材料的可提取橡膠含量比研磨前的剁碎的植物物質的可提取橡膠含量高至少40%、高至少 50%或甚至高至少60%。在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一個實施例的某些實施例中,研磨的植物 材料的可提取橡膠含量比研磨前的剁碎的植物物質的可提取含量高至少30%,并且可提取 樹脂含量不超過研磨前的剁碎的植物物質的可提取含量3倍、不超過2倍或不超過1. 5倍。 在本文公開的第二個實施例的某些實施例中,研磨的植物材料的可提取橡膠含量比研磨前 的剁碎的植物物質的可提取含量高至少100%,并且可提取樹脂含量不超過研磨前的剁碎 的植物物質的可提取含量3倍、不超過2倍或不超過1. 5倍。在根據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 一個實施例的某些實施例中,研磨的植物材料的可提取橡膠含量比研磨前的剁碎的植物物 質的可提取橡膠含量高至少40 %、高至少50 %或甚至高至少60 %。用于測量研磨的植物材 料的可提取橡膠含量和可提取樹脂含量的示例性方法在實例中提供。
[0017] 在根據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實施例的某些實施例中,研磨的植物物 質具有不超過可提取橡膠含量3倍的可提取樹脂含量。在根據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一個和 第二個實施例的某些其他實施例中,研磨的植物物質具有不超過可提取橡膠含量2倍的可 提取樹脂含量。在根據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二個實施例的另外其他實施例中,研磨的植物 物質具有不超過可提取橡膠含量1. 5倍的可提取樹脂含量。如本文提供的實例中示出的, 認為與錘磨和輥磨組合的刨片磨的使用允許增加可提取橡膠含量,而沒有可提取樹脂含量 的不適當地相應增加(與單獨的錘磨和輥磨相比較)。如本文使用的,短語不會不適當地增 加可提取樹脂含量用于指給定植物材料的可提取橡膠含量的增加高于該植物材料的可提 取樹脂含量的相應增加(例如可提取橡膠含量增加50 %,但可提取樹脂含量僅增加20 % ), 各自與研磨前的剁碎的植物材料的可提取含量相比較。在根據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一個 和第二個實施例的某些實施例中,該方法可理解為導致與可提取樹脂含量的任何增加相比 較,可提取橡膠含量的優先(或更大)增加。在某些情況下,可優選增加可提取橡膠含量, 而不會不適當地增加可提取樹脂含量。
[0018] 在根據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一個實施例的某些實施例中,非三葉膠植物物質得自 下述中的至少一種:銀膠菊(銀膠菊灌木)、橡膠草(俄羅斯蒲公英)、千金子(續隨子)、灰 白毛銀膠菊(mariola)、金花矮灌木(一枝黃)、Pedilanthus macrocarpus (candililla)、 敘利亞馬利筋、speciosa、subulata等(乳草)、北美一枝黃花、graminifolia rigida等 (秋麒麟草屬植物)、Cacalia atripiIicifolia (蒼白印度車前草)、弗吉尼亞山薄荷(山 薄荷)、加拿大石蠶(美洲石蠶)和美洲風鈴(高穗風鈴草)。在根據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 一個和第二個實施例的某些優選實施例中,非三葉膠植物物質得自銀膠菊灌木(銀膠菊)。
[0019] 根據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實施例,利用的植物物質已被剁碎。在某 些實施例中,植物物質包含剁碎的銀膠菊灌木,包括來自灌木的樹皮和木質組織,但不超過 5重量%、優選不超過4重量%或不超過3重量%或甚至更優選不超過1重量%的植物物質 包含來自銀膠菊灌木的葉。在前述實施例的某些中,使用的剁碎的銀膠菊灌木最初包含灌 木的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兩者(即莖(含樹皮、木質組織和髓)和根)。在前述實施例的其 他中,使用的銀膠菊灌木僅包含灌木的地上部分(換言之,根不包括在植物物質中)。銀膠 菊灌木的葉可使用多種方法例如野外干燥隨后為搖動去除。可利用其他用于從銀膠菊灌木 去除葉的方法,因為用于去除葉的特定方法不視為本文公開的方法的顯著限制。在其中植 物物質包含銀膠菊灌木的某些實施例中,通過取出完整植物(其中根完整)并允許它在野 外干燥至不超過15重量%、優選不超過12重量%或甚至不超過10重量%水的含水量,來 收獲灌木。
[0020] 如先前討論的,根據本文公開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實施例的方法加工的剁碎的植物 物質或剁碎的銀膠菊灌木植物物質具有不超過約15重量%的最大含濕量(基于剁碎的植 物物質的總重量)。如本文使用的,術語不超過約15重量%水分應理解為包括20重量%和 更少、15重量%和更少的含濕量,包括5-20重量%水分、5-15重量%水分、10-15重量%水 分和10-20重量%水分。在根據本文公開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實施例的其他實施例中,剁碎 的植物物質或剁碎的銀膠菊灌木植物物質具有12重量%的最大含濕量或甚至10重量%的 最大含濕量。含濕量包括含水量加上可能已加入剁碎的植物物質或剁碎的銀膠菊植物物質 中的任何有機溶劑。優選地,根據本文公開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實施例的方法加工的剁碎的 植物物質或剁碎的銀膠菊灌木植物物質不含添加的有機溶劑,并且因此它的"含濕量"是由 收獲的植物物質或銀膠菊灌木材料存在的殘留水的結果。
[0021] 在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實施例的某些實施例中,在漿料中利用的植 物物質已切片或剁碎成平均尺寸1"或更小的小片。(除非另有相反說明,否則術語切片和 剁碎以及各自的多種形式在本文中可互換使用)。切片或剁碎可在一步或超過一步中發生。 例如,利用的非三葉膠植物可在收獲場所處粗剁成長度平均小于2"的小片。作為另外一種 選擇,利用的非三葉膠植物可粗剁成長度約3"的小片。粗剁可在葉和土壤的任選去除(例 如通過搖動植物或使植物經受強氣流)前或后發生,但優選在從收獲的植物物質中去除大 多數的葉和土壤后。切片或剁碎成平均尺寸1. 5"或更小或者1"或更小的小片可使用多種 物理方式實現。獲得平均尺寸1. 5"或更小或者1"或更小的剁碎的植物物質的一種示例性 方法是將原始植物材料(或任選地粗剁的植物物質)進料到切碎機、造粒機、錘磨機或輥磨 機內。
[0022] 造粒機是眾所周知的設計用于將材料剁碎或磨碎成多種尺寸的機器。大多數造粒 機含有多重刀具(通常為鋼刀)和一個或多個具有多種直徑孔的篩子(有時可互換),以決 定最終產物的尺寸。存在多種造粒機并且可用于剁碎植物物質例如含有3/8"、1/4"和1/8" 開口的造粒機。
[0023] 如先前討論的,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一個實施例的某些實施例和第二個實施例的 方法利用錘磨機。錘磨機一般可描述為含有錘固定在其上的垂直或水平轉軸或桶連同在外 表面上的周圍篩樣材料的鋼桶;錘"重擊"經過磨機的材料。錘一般是通常在工作端部上具 有某個類型的硬面處理的平坦金屬棒。錘可以是固定的或搖擺的。當經加工的材料經過篩 孔時,篩孔大小直接決定錘磨材料的最終顆粒大小。
[0024] 其中利用錘磨機的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實施例的那些實施例利用 具有開口尺寸小于1/2"的篩子(即小于1/2"的篩號)的錘磨機。在某些實施例中,錘磨機 的篩子具有7/16"、3/8"、5/16"、1/4"、3/16"、1/8"或1/16"的開口。在其他例子中,錘磨機 的篩子具有 15/32"、7/16"、13/32"、3/8"、11/32"、5/16"、9/32"、1/4"、7/32"、3/16"、5/32"、 1/8"、3/32"、1/16" 或 1/32" 的開口。
[0025] 如先前討論的,根據本文公開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實施例的某些實施例利用輥磨 機。輥磨機/破碎機一般可描述為具有兩個或更多個輥(成對配置)的裝置,所述輥各自 含有縱向凹槽,所述縱向凹槽幫助進料通過磨機的材料的進一步粉碎。存在多種尺寸的輥 磨機,其中輥的長度和直徑不同,并且還可獲得具有多類波紋構型的輥。輥的波紋構型在波 紋或凹槽/英寸(例如6個凹槽/英寸、8個凹槽/英寸)方面提及或通過凹槽的開口尺寸 (例如3/4"、1/2"、3/8"、1/4"和1/8")提及。一些輥含有水平凹槽(即,凹槽與旋轉軸平 行),并且其他輥含有偏置凹槽(即,凹槽與旋轉軸偏離不同角度例如5° )。此外,存在凹 槽的多種輪廓,包括圓底V形(RBV)、平底V形、具有不同前導角度和尾隨角度的鋸齒、其中 一個棍縱向起波紋并且一個棍圓周起波紋的李佩忌切割(LePage cut)等。凹槽的尺寸和 輪廓(即,開口的寬度和形狀)決定輥磨材料的最終尺寸和形狀。
[0026] 其中利用輥磨機的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實施例的那些實施例優選 利用一次經過輥磨機設置。在某些實施例中,輥磨機配置為具有各自具有不超過12個凹 槽/英寸的輥。此類配置可允許多種設置,包括使用各自具有8個凹槽/英寸的兩個輥、各 自具有6個凹槽/英寸的兩個輥、利用8個凹槽/英寸的一個輥和具有6個凹槽/英寸的 第二輥、各自具有10個凹槽/英寸的兩個輥、各自具有12個凹槽/英寸的兩個輥、利用10 個凹槽/英寸的一個輥和具有12個凹槽/英寸的第二輥等。在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一個 和第二個實施例的其他實施例中,輥磨機配置為具有各自具有不超過8個凹槽/英寸的輥。 在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實施例的前述實施例的某些中,輥磨機利用一次經過 輥。在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實施例的另外其他實施例中,輥磨利用一次經過 輥,其中第一輥具有6個凹槽/英寸,并且第二輥具有8個凹槽/英寸,并且可提取橡膠含 量增加至少60%。在每個輥上的配置可以是水平的或偏置的。多種輪廓可用于每個輥上的 凹槽,包括但不限于RBV和直廓。
[0027] 在根據本文公開的第一個實施例的某些實施例和根據第二個實施例的方法中,在 加工用于橡膠提取前,還使已錘磨和輥磨的植物物質經受刨片磨。刨片磨機或刨片機一般 可描述為具有兩個或更多個輥的裝置,所述輥各自具有平滑表面,通常以不同的速度操作, 在輥間具有限定和可調整的間隙,所述輥主要幫助提供植物細胞壁的進一步破裂。這類機 械處理趨于增加最終可從植物物質中回收的天然橡膠的量。在根據本文公開的第一個和第 二個實施例的某些實施例中,刨片磨包括一次經過刨片機。在根據本文公開的第一個和第 二個實施例的其他實施例中,刨片磨包括多次經過刨片機,例如兩次經過、三次經過或更多 次經過。在其中對植物物質使用輥磨、錘磨、破碎、造粒或刨片磨中的至少一種的那些實施 例中,如果經加工的植物物質將在提取橡膠前貯存,則它優選用至少一種抗氧化劑進行處 理。
[0028] 在根據本文公開的方法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實施例的某些實施例中,在一個或多個 階段時處理植物物質以去除篩下材料可以是有幫助的。在剁碎后(即,在錘磨或輥磨前), 在或錘磨或輥磨后或者在錘磨和輥磨各自后,可處理植物物質以去除篩下材料。生成的篩 下材料的量可根據多種因素而改變,包括已用于剁碎植物材料的方法和剁碎在其下發生的 速度。去除篩下材料的一種示例性方法是使植物物質經過網篩,隨后使所述網篩振動以允 許篩下材料下落經過篩。取決于分類為"篩下"材料的大小,可利用多種類型的網篩。在某 些實施例中,利用30目、25目、20目、18目或16目篩。篩的目評定對應于開口數目/平方 英寸。因此,20目篩將在一平方英寸中具有20個開口。列出的網篩中的開口大小如下:30 目(0.0232"開口或 595 微米開口);25目(0.0280"開口或 707 微米開口);20目(0.0331" 開口或841微米開口);18目(0· 0394"開口或1000微米開口);和16目(0· 0469"開口或 1190微米開口)。去除篩下材料的另一種示例性方法是通過使用空氣分離器,所述空氣分 離器作用于吹走或吹出篩下(和因此更輕的)顆粒。優選地,當去除(例如通過網篩)篩 下材料時,去除按重量計至少90%、甚至更優選按重量計至少95%的篩下材料。在根據本 文公開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實施例的某些實施例中,植物材料在橡膠提取前進行加工,使得 植物材料具有1/16"至1. 5"、優選1/16"至1"、甚至更優選1/8"至1/2"的尺寸;在某些 此類實施例中,已使植物材料經受例如造粒的過程,所述造粒利用具有1/16"、1/8"、1/4"或 1/2"開口的篩,由此產生具有不大于開口的最大尺寸的材料。
[0029] 實駘:
[0030] 實例 1
[0031] 通過收獲在根上的植物,從幾乎7歲大的銀膠菊灌木獲得一定數量的植物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不收獲死亡植物,但可能包括一些死亡分支(估計為按重量計約5%)。不 進行去除葉的操作,但由于收獲的時間,新葉的春季再生仍未開始。葉重量(干重)估計為 小于20%。使收獲的植物物質野外干燥10天。其后,使收獲的植物物質經受粗剁過程(使 用切片機),以產生直徑〇. 25" (0. 64cm)至0. 125" (0. 31cm)和平均長度約1. 75" (4. 45cm) 的棒狀植物物質小片。其后大約兩周,使剁碎的材料經過20目振動篩,以去除篩下顆粒。約 7重量%的剁碎材料是-20目。隨后使保留在20目篩上的植物材料經受錘磨或輥磨,以便 破裂植物材料的含橡膠細胞。在錘磨或輥磨后,再次使植物材料經受20目(0.841mm)振動 篩,以去除篩下顆粒。最后將所有-20目材料合并(不論利用的設備),并且合并材料的樣 品就含濕量、橡膠含量和樹脂含量進行分析。總之,約15重量%的原始材料是-20目。
[0032] 兩種不同的篩號就錘磨操作進行評估:3/16"(0. 5cm)篩和1/2"(1. 2cm)。錘磨機 是 Roskamp Champion, 22''Challenger 型號(由 CPM Roskamp Champion, Waterloo, Iowa 制 造),具有30馬力發動機和錘尖速度的可變控制設置。錘磨機設為尖端速度以模仿44"錘磨 機并在約3600rpm下操作。棍磨機是Roskamp Champion型號TP 900-12(由CPM Roskamp Champion, Waterloo, Iowa制造),配備三對波紋棍(棍各自為直徑9"和長度12")。對于 輥磨機,評估兩種設置。第一種設置涉及一次經過具有兩個不同輥(一個輥具有6個波紋 /英寸,并且第二輥具有8個波紋/英寸)的6-8波紋輥設置。在該設置中,第一輥以5° 螺旋曲線起波紋,并且第二輥含有直線波紋。兩個輥的凹槽均具有RBV輪廓(圓底V形)。 第二種設置涉及兩次經過操作。第一次經過是通過具有兩個不同輥(一個輥具有10個波 紋/英寸,并且另一個輥具有12個波紋/英寸,兩者均具有RBV凹槽,一個水平并且另一個 5°偏置)的10-12波紋輥設置。第二次經過是通過先前描述的6-8波紋輥設置。
[0033] 通過下一個段落中的操作,通過己烷/丙酮共溶劑提取分析錘磨和輥磨的植物材 料樣品,以測定其中含有的橡膠和樹脂量。通過在強制通風烘箱中在IKTC下干燥5小時前 和后稱重植物材料的樣品,測定植物材料樣品的含濕量。結果在下表1中報告。另外,為了 測定由于使用20目振動篩的橡膠和樹脂喪失的量,經調整的計算(使用在所有-20目材料 組合中發現的橡膠和樹脂量以及在每次研磨操作期間喪失的相對量)由通過每次研磨操 作在研磨的材料產物中的橡膠、樹脂和水分量構成。經調整的計算的結果在下表2中報告。
[0034] 隨后將植物材料與共溶劑混合物(含有79:21w/w的己烷:丙酮)混合(在密封的 5加侖塑料桶中)。在每個5加侖桶中,利用5磅灌木材料(2. 27kg)、12. 6磅己烷(5. 72kg) 和3. 4磅丙酮(I. 54kg)。允許混合物在室溫下浸泡,偶然振動從24小時到2周的不同時 間量。在浸泡后,大灌木顆粒已重力沉降至桶的底部,從而允許傾析掉頂部液相。隨后使頂 部液相經受兩輪離心。利用的離心機是具有浮桶式轉頭的碗型,對于每輪以約IOOOrpm操 作約45分鐘。在每輪離心后,使澄清的上清液經過45微米篩。隨后將另外的丙酮(以大 約1:1,v/v丙酮:篩過液體的量)加入篩過液體,以促使橡膠凝固。凝固的橡膠通過將液 體傾析掉進行收集。隨后使橡膠小片再溶解于約0.5加侖的己烷和丙酮混合物(79 :21w/w 的己烷:丙酮),并且再次通過再添加大約0. 5加侖丙酮進行凝固。凝固的橡膠再次通過將 液體傾析掉并榨出過量溶劑進行收集,并且隨后使橡膠在65-70°C下真空烘箱干燥約15小 時。在干燥后,將橡膠稱重并用在己烷中的Iphr抗氧化劑再溶解。在溶解和混合后,將混 合物傾倒在通風櫥中的大平坦表面上,并且允許溶劑蒸發。在最初干燥后,將橡膠稱重,隨 后再溶解于含有Iphr抗氧化劑(Santoflex? 134PD)的己烷溶液中。在再溶解和混合后, 將混合物傾倒在通風櫥中的大平坦表面上,并且允許溶劑蒸發。
[0035]
【權利要求】
1. 一種用于增加非三葉膠植物物質的可提取橡膠含量而不會不適當地增加可提取樹 脂含量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利用一定數量的具有1/2"至4"的平均長度和約15重量%的最大含濕量的剁碎的非 三葉膠植物物質,并且使所述剁碎的非三葉膠植物物質經受下述中的至少一種 利用小于1/2"的篩號的錘磨;和 使用具有不超過12個波紋/英寸的波狀輥的輥磨, 由此產生一定數量的研磨的非三葉膠植物物質,所述研磨的非三葉膠植物物質具有約 15重量%的最大含濕量,比研磨前的所述剁碎的非三葉膠植物物質高至少30%的可提取 橡膠含量。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非三葉膠植物物質來自銀膠菊灌木。
3. -種用于增加銀膠菊灌木植物物質的可提取橡膠含量而不會不適當地增加可提取 樹脂含量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利用一定數量的具有1/2"至4"的平均長度和約15重量%的最大含濕量的剁碎的銀 膠菊灌木,并且使所述剁碎的銀膠菊灌木植物物質經受 利用小于1/2"的篩號的錘磨; 任選地,使用具有不超過12個凹槽/英寸的波狀輥的輥磨,和 刨片磨, 由此產生一定數量的研磨的銀膠菊灌木植物物質,所述研磨的銀膠菊灌木植物物質具 有約15重量%的最大含濕量和比研磨前的所述剁碎的銀膠菊灌木植物物質高至少100% 的可提取橡膠含量。
4. 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研磨的非三葉膠植物物質具有不 超過所述可提取橡膠含量3倍的可提取樹脂含量。
5. 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錘磨利用3/16"或更小的篩號。
6. 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錘磨利用3/16"的篩號。
7. 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輥磨利用具有不超過8個凹槽/ 英寸的波紋輥。
8. 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輥磨利用一次經過所述輥。
9. 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輥磨利用一次經過所述輥,其中 第一輥具有6個凹槽/英寸,并且第二輥具有8個凹槽/英寸,并且所述可提取橡膠含量增 加至少60%。
10. 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剁碎的非三葉膠植物物質具有 小于2"的平均長度,并且含有不超過1重量%的網目尺寸小于20的材料。
11. 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使所述研磨的非三葉膠植物物質經 受顆粒大小篩選,以在經受基于水或基于有機溶劑的橡膠提取方法前,去除至少90重量% 的尺寸小于20目的所述顆粒。
12.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使所述研磨的非三葉膠植物物質 刨片磨。
13. 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使所述研磨的非三葉膠 植物物質經受篩選過程,以去除篩下植物物質。
14. 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篩下植物物質小于20目。
15.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刨片磨包括多次經過刨片機。
16.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輥磨不是任選的。
【文檔編號】B02C4/02GK104411728SQ201380032056
【公開日】2015年3月11日 申請日期:2013年6月18日 優先權日:2012年6月18日
【發明者】黃穎怡, 馬克·W·斯梅爾 申請人:株式會社普利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