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園林維護設備,具體是一種園林維護用升降臺。
背景技術:
隨著城市的發展,綠化越來越成為城市的形象,成為凈化城市空氣質量,減少城市熱島效應的有力助手,在綠化工作中,園林養護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在園林養護過程中,養護工人經常要登高修剪枝葉,往往借助于梯子攀高修剪,而為了移動方便,往往采用單側的普通梯子,這種梯子雖然較為輕便,但是人們發現在實際作業中,卻有著不夠安全,外側樹葉無法修剪等情況,而一般的雙面梯子,卻因為體積笨重,不易移動,而不便進行園林作業。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園林維護用升降臺,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園林維護用升降臺,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中心位置固定有電動升降柱,所述底座兩側設有伸縮支架,伸縮支架頂端設有固定板,所述電動升降柱上端設有連接套,所述連接套兩側設有支撐桿,所述支撐桿一端連接伸縮支架下端,所述固定板四周設有護欄,所述固定板表面設有通槽,所述通槽內設有滑塊,所述滑塊上設有立柱,所述立柱上表面設有轉軸,所述轉軸上設有斜板,所述底座下設有轉輪,所述底座上設有蓄電池;所述底座上還固定安裝有水箱,水箱上連通有水管,水管的另外一端連通水泵,水泵上通過水管連通有噴頭;所述固定板的上表面固定安裝有支架,支架上安裝有繞線盤,繞線盤上繞有牽引繩,牽引繩的下端設有掛鉤,在繞線盤的轉軸上安裝有搖把。
進一步的:所述斜板一端探出護欄。
進一步的:所述牽引繩為麻繩。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電動升降柱帶動固定板升起,升降到所需要的高度,伸縮支架起到對固定板平衡的作用,對樹枝進行裁剪,通過滑槽和滑塊調整立柱的位置,裁剪下來的樹枝,散落到斜板上,順著斜板滑落到地面,避免砸落到對工作人員,斜板通過轉軸可以在立柱上隨意轉動,護欄能保護工作人員的安全;通過水泵將水箱內的水抽出,對樹木枝葉澆水,通過轉動搖把,使繞線盤轉動,收縮牽引繩,將掛在掛鉤上的物品拉上來即可,方便工作人員使用,節省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附圖說明
圖1為一種園林維護用升降臺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座,2-電動升降柱,3-伸縮支架,4-固定板,5-連接套,6-支撐桿,7-護欄,8-通槽,9-滑塊,10-立柱,11-轉軸,12-斜板,13-轉輪,14蓄電池,15-水箱,16-水泵,17-噴頭,18-繞線盤,19-搖把,20-牽引繩,21-掛鉤,22-支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園林維護用升降臺,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上中心位置固定有電動升降柱2,所述底座1兩側設有伸縮支架3,伸縮支架3頂端設有固定板4,所述電動升降柱2上端設有連接套5,所述連接套5兩側設有支撐桿6,所述支撐桿6一端連接伸縮支架3下端,所述固定板4四周設有護欄7,所述固定板4表面設有通槽8,所述通槽8內設有滑塊9,所述滑塊9上設有立柱10,所述立柱10上表面設有轉軸11,所述轉軸11上設有斜板12,所述斜板12一端探出護欄7,所述底座1下設有轉輪13,所述底座1上設有蓄電池14;所述底座1上還固定安裝有水箱15,水箱15上連通有水管,水管的另外一端連通水泵16,水泵16上通過水管連通有噴頭17;所述固定板4的上表面固定安裝有支架22,支架22上安裝有繞線盤18,繞線盤18上繞有牽引繩20,牽引繩20為麻繩,牽引繩20的下端設有掛鉤21,在繞線盤18的轉軸上安裝有搖把19,通過搖把19轉動繞線盤18,實現牽引繩的收縮與放開。
使用時,將升降裝置通過轉輪推行到指定地方,電動升降柱通過導線連接蓄電池,工作人員站在固定板上,按動遙控器,電動升降柱帶動固定板升起,固定板兩端的伸縮支架跟隨著升起,升降到所需要的高度,固定伸縮支架,伸縮支架起到對固定板平衡的作用,對樹枝進行裁剪,通過滑槽和滑塊調整立柱的位置,裁剪下來的樹枝,散落到斜板上,順著斜板滑落到地面,避免砸落到對工作人員,斜板通過轉軸可以在立柱上隨意轉動,連接套兩側的支撐桿起到固定電動升降柱的作用;護欄能保護工作人員的安全;在修剪的同時,可以通過水泵將水箱內的水抽出,對樹木枝葉澆水,當工作人員在高處需要拿去地面物品時,通過轉動搖把,使繞線盤轉動,收縮牽引繩,將掛在掛鉤上的物品拉上來即可,方便工作人員使用,節省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