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超分子絡合物香料固定和受控釋放的制作方法
超分子絡合物香料固定和受控釋放發明概述在制造期間能夠向煙草產品中添加增香物質。例如,能夠向能夠形成為煙絲條的煙草中添加薄荷醇。然而,增香物質如薄荷醇能夠揮發并由此能夠從應用區域遷移,降低經處理煙草的香味特征,并可能使得包含在例如香煙過濾器中的吸附劑材料失活。因此,有興趣提供ー種煙草產品,其中將增香物質保持在沉積的位置處,且因此其中香味特征可以以預測且恒定。根據本發明,提供ー種包含食用香料化合物的超分子絡合物,所述食用香料化合物含有ー個或多個羥基、ー個或多個醛基、或其組合,其與式(I)的化合物非共價締合。
權利要求
1.ー種超分子絡合物,包含 包含至少ー個羥基或至少ー個醛基或兩者的ー種或多種食用香料化合物,其與式(I)的化合物非共價締合
2.權利要求I的超分子絡合物,其中所述食用香料化合物選自香草醛、沉香醇、薄荷醇、愈創木酚、麝香草酚、香豆素、丁子香酚、肉桂醛和香茅醇。
3.權利要求I的超分子絡合物,其中式I的化合物選自膽酸、脫氧膽酸、膽酰胺和脫氧膽酰胺。
4.權利要求I的超分子化合物,處于粉末或微粒的形式。
5.一種組合物,其包含可點燃抽吸的材料和權利要求I的所述超分子絡合物。
6.權利要求5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可點燃抽吸的材料包含作為傳統香煙的組分的煙草、煙草替代品、或其組合。
7.權利要求5的組合物,其中將所述可點燃抽吸的材料并入包含煙草、煙草替代品或其組合的條中以作為電加熱香煙的組分。
8.權利要求5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可點燃抽吸的材料包含在其上已經印刷了所述超分子絡合物的香煙紙。
9.一種組合物,其包含不可點燃抽吸的材料和權利要求I的所述超分子絡合物。
10.權利要求9的組合物,其中所述不可點燃抽吸的材料包含可食用的產品。
11.權利要求9的組合物,其中所述不可點燃抽吸的材料包含含有煙草、煙草替代品或其組合的無煙組合物。
12.一種用于吸煙制品的過濾器,所述過濾器包含權利要求I的超分子絡合物。
13.—種控制從底物釋放包含至少ー個羥基或至少ー個醛基或兩者的ー種或多種食用香料化合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將所述底物與有效量的權利要求I的超分子絡合物合并以形成經處理的底物。
14.權利要求13的方法,還包括對所述經處理的底物進行加熱或燃燒,并從所述超分子絡合物中釋放所述食用香料化合物。
15.權利要求13的方法,還包括將所述經處理的底物與唾液接觸,并向唾液中釋放所述食用香料化合物。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組合物,其以食用香料化合物的超分子絡合物的形式含有固定的食用香料以用于傳遞香味。一個實施方案涉及所述食用香料超分子絡合物自身。其他實施方案涉及含有所述食用香料超分子絡合物和底物的組合物。在特殊實施方案中,所述底物是可點燃抽吸的,但在其他實施方案中可以為不可點燃抽吸的或為可食用的。
文檔編號A23L1/226GK102821628SQ201180015999
公開日2012年12月12日 申請日期2011年3月28日 優先權日2010年3月26日
發明者M·K·米什拉, 段標, P·J·利波維茨, W·R·斯威尼 申請人:菲利普莫里斯生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