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可減少煙熏臘制品煙味的加工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肉類加工,具體是一種可減少煙熏臘制品煙味的加工方法。
背景技術:
臘制品的加工方法很多,不同的加工方式形成的臘肉風味各異,煙熏臘制品是我國人民喜歡食用的一種食品,煙熏香腸、煙熏臘肉、煙熏板鴨早已聞名國內外。目前煙熏臘制品的制作通常是將晾好的肉胚掛在熏房內,引燃木屑,關閉熏房門,使熏煙均勻散布,熏房內初溫70°C,3— 4小時后逐步降低到50— 56°C,保持28小時左右為成品。這種加工方法制出的煙熏臘制品煙味濃,從而影響品質和食欲。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種可減少煙熏臘制品煙味的加工方法,這種加工方法加工出來的煙熏臘制品煙味輕或無煙味,而且仍能保持煙熏臘制品的特有香味,口感好。實現本發明目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可減少煙熏臘制品煙味的加工方法,包括腌制、掛晾、煙熏,與現有技術不同的是將晾好的肉胚掛在熏房內,打開熏房門,引燃木材或木炭,保持明火,先將溫度控制在70°C,熏烤4-5小時,進行熟化處理,然后將溫度控制在50-55°C,煙熏19小時,進行烘干增香處理即成。采用上述方法加工出來的煙熏臘制品不需存放即可食用,煙熏臘制品煙味輕或無煙味,仍保持煙熏臘制品的特有香味,口感好。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通過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闡述。實施例I :
一種可減少煙熏豬肉臘制品煙味的加工方法,包括如下工藝流程
將晾好的肉胚掛在熏房內一用明火,不能熄火熏制5小時,溫度控制70°C進行熟化處理一然后進行烘干增香處理,用明火,不能熄火熏19小時,溫度控制50°C—成品。
權利要求
1.一種可減少煙熏臘制品煙味的加工方法,包括腌制、掛晾、煙熏,其特征是將晾好的肉胚掛在熏房內,打開熏房門,引燃木材或木炭,保持明火,先將溫度控制在70°c,煙熏4-5小時,進行熟化處理,然后將溫度控制在50-55°C,煙熏19小時,進行烘干增香處理即成。
全文摘要
一種可減少煙熏臘制品煙味的加工方法,它是將晾好的肉胚掛在熏房內,打開熏房門,引燃木材或木炭,保持明火,先將溫度控制在70℃,熏烤4-5小時,進行熟化處理,然后將溫度控制在50-55℃,熏烤19小時,進行烘干增香處理即成。這種方法簡單,制作出來的臘制品比傳統工藝的煙熏臘制煙味輕或無煙味;而且加工出來的煙熏臘制品不需存放即可食用,仍保持煙熏臘制品的特有香味。
文檔編號A23B4/044GK102940021SQ20121046288
公開日2013年2月27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16日 優先權日2012年11月16日
發明者陸超 申請人: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