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果肉制品及其加工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添加到飲品中的水果果肉制品及其加工方法。以原料重量計,所述水果果肉制品包含50%~90%的水果果蓉和10%~50%的水果果肉。本配方的果肉制品顏色誘人,味道與新鮮水果類似,但較新鮮水果酸,與奶料配合協調,而且不添加任何添加劑,保證產品的綠色,適合與高端產品搭配。
【專利說明】水果果肉制品及其加工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適合添加到飲品、特別是冷凍飲品中的水果果肉制品及其加工方法。
【背景技術】
[0002]蜜潰果肉等果肉制品是冷凍飲品中經常加入的原料或二次添加物。作為低端產品,對于蜜潰果肉的要求并不是很高,但是對于高端產品不僅要求雪糕的底料味道好,對添加的果肉要求也要高一些。一般的蜜潰果肉由于殺菌,都會有一定的蒸煮味,影響高端產品的品質。
[0003]為解決此問題,需要對現有的蜜潰工藝進行更改,以解決蜜潰果肉的蒸煮味及不新鮮感。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主要通過調整蜜潰果肉制品的配方及工藝,而解決了蜜潰果肉的蒸煮味,達到新鮮果肉的口感及口味。
[0005]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添加到飲品中的水果果肉制品,以原料重量計,所述水果果肉制品包含50%?90%的水果果蓉和10%?50%的水果果肉。
[0006]以原料重星計,所述水果果肉制品優選由75%的水果果容和25%的水果果肉構成。作為水果果蓉,可以使用含有10重量%的白砂糖的速凍草莓果蓉。作為水果果肉,可以使用速凍草莓果肉。
[0007]根據本發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了所述水果果肉制品的加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0008](I)將水果果蓉在水浴中煮沸,保持5分鐘,殺菌;
[0009](2)將煮沸后的水果果蓉降溫至60?70°C ;
[0010](3)加入水果果肉進行水浴保溫,保溫溫度為60°C,保溫2小時;
[0011](4)浙干果肉湯汁。
[0012]如上所述,作為水果果蓉,可以使用含有10重量%的白砂糖的速凍草莓果蓉,此時,將其融化后用于步驟(I)。另外,作為水果果肉,可以使用速凍草莓果肉,此時將其融化后用于步驟(3)。
[0013]本發明的水果果肉制品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4]1.果肉顏色誘人;
[0015]2.果肉的味道與新鮮水果類似,但較新鮮水果酸,與奶料配合協調;
[0016]3.不添加任何添加劑,保證產品的綠色,適合與高端產品搭配。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以下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詳細說明。
[0018]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用于添加到飲品中的水果果肉制品,以原料重量計,所述水果果肉制品包含50%~90%的水果果蓉和10%~50%的水果果肉。
[0019]上述水果果肉制品通過將原料按下述步驟加工而成:
[0020](I)將水果果蓉在水浴中煮沸,保持5分鐘,殺菌;
[0021](2)將煮沸后的水果果蓉降溫至60~70℃ ;
[0022](3)加入水果果肉進行水浴保溫,保溫溫度為60℃,保溫2小時;
[0023](4)浙干果肉湯汁。
[0024]水果果蓉也稱果茸,是一種常用于各種食品的原料,由水果加工而成,產品質地柔滑,經過濾,無果粒或籽粒。在本發明中,可使用市售的水果果蓉,如速凍草莓果蓉。
[0025]水果果肉是另一種常用于各種食品的原料,由新鮮水果經分選、去蒂、去核、清洗和/或冷凍等工藝加工而成。在本發明中,可使用市售的水果果肉,如速凍草莓果肉等。
[0026]下面,以草莓果肉為例,對本發明的配方及加工方法進行說明。
[0027]—、草莓果肉制品配方:
[0028]速凍草莓果蓉:3公斤,新鮮速凍草莓果肉:1公斤
[0029]要求:
[0030]1.草莓果蓉中含有10%的白砂糖;
[0031]2.草莓果蓉中除含有白砂糖以外,無其他配料及添加劑;
[0032]3.草莓果蓉中顏色為鮮紅色,無人工添加色素;
[0033]4.草莓果蓉具有新鮮草莓的味道,無蒸煮味;
[0034]5.速凍草莓果肉是從芯到外都是整體鮮紅,比一般草莓果肉糖度高一些。
[0035]二、草莓果肉制品加工工藝:
[0036]1、生產工藝:
[0037]草莓果蓉融化一水浴煮沸一降溫一加入切丁的草莓果肉一水浴保溫一浙干。
[0038]2、工藝參數:
[0039](I)果蓉中已添加白砂糖,為了保證加工后真實果肉的味道,不需要再添加其他甜味劑及原料。
[0040](2)融化后的草莓果蓉在水浴中煮沸,保持5分鐘,殺菌;
[0041](3)將煮沸后的草莓果蓉降溫至60-70°C ;
[0042](4)加入融化后的草莓果肉進行水浴保溫,要求保溫溫度在60℃左右,保溫2小時;
[0043](5)浙干果肉湯汁。
[0044]對于上述生產工藝中的保溫溫度和時間,發明人還進行了下述實驗,以確定最優工藝參數。實驗結果總結在下表1和2中
[0045]表1水浴保溫溫度的梯度實驗結果
[0046]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添加到飲品中的水果果肉制品,以原料重量計,所述水果果肉制品包含50%?90%的水果果蓉和10%?50%的水果果肉。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果果肉制品,其中,以原料重量計,所述水果果肉制品由75%的水果果蓉和25%的水果果肉構成。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果果肉制品,其中,所述水果果蓉是含有10重量%的白砂糖的速凍草莓果蓉。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水果果肉制品,其中,所述水果果肉是速凍草莓果肉。
5.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果果肉制品的加工方法,所述加工方法包括: (1)將水果果蓉在水浴中煮沸,保持5分鐘,殺菌; (2)將煮沸后的水果果蓉降溫至60?70°C; (3)加入水果果肉進行水浴保溫,保溫溫度為60°C,保溫2小時; (4)浙干果肉湯汁。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加工方法,其中,以原料重量計,所述水果果肉制品由75%的水果果容和25%的水果果肉構成。
7.如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加工方法,其中,所述水果果蓉是含有10重量%的白砂糖的速凍草莓果蓉,將其融化后用于步驟(I)。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加工方法,其中,所述水果果肉是速凍草莓果肉,將其融化后用于步驟⑶。
【文檔編號】A23G9/42GK103876065SQ201210560414
【公開日】2014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21日 優先權日:2012年12月21日
【發明者】杜嬌龍, 溫紅瑞, 張沖 申請人: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