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吸收紫外線的服飾、制作紫外吸收纖維、布料的方法、紫外線吸收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服飾,特別涉及一種紫外防護的衣飾或傘具。
背景技術:
服裝具有多種變化,傳統的抗紫外線服飾或是傘具是在其上涂布抗反射層,以反射部分的紫外線而達到抗紫外線功能。此抗反射層容易經撞擊、刮、扯、撕裂而損壞;其是否有防紫外線功能也不可得而知;所以市面充滿抗紫外線噱頭的衣服或傘具,而實際上無任何防護功能。而有些先前技術遇到無法上色問題與無法成功制作,原因是制程條件與程序不佳。而有先前技術認為無法染色,而采用復合雙層材料,造成制程復雜且成本提升。
發明內容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本發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吸收紫外線布料。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布料特別是可吸收紫外線而產生外觀改變使吸收效果看的見。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布料,特別是可吸收紫外線,無需采用復合雙層材料結構,使制成簡易且可以得到所需顏色。先前技術是基于無法上色而采用雙層結構,造成制程復雜且成本提升。而本案于混料過程中,利用射出成型機制做塑料粒,在混料高分子時摻入傳統染色料,使其均勻分布于高分子本體內,而不采用事后加工染色。此并非排除加工染色,而是有需求可以參入染色料形成基本色,可以于事后加工染整其它色。此外,可以提升溫度接近于解離溫度下操作。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可吸收紫外線的服飾,其中服飾包含高分子基礎材料摻雜可吸收紫外線例如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以一比例混合所制作;纖維由熔融該高分子基礎材料,加入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使其分布于高分子基礎材料內,熔融后抽紗形成,其中熔融溫度與抽紗溫度低于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的解離溫度;服飾中包含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以利于吸收紫外線而達到紫外線防護功效;其中若需調整基礎材料基本顏色,可在混合高分子基礎材料與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時摻雜非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此所指為高分子染料)于高分子的基礎材料內。如此可以避免事后不易上色問題;且加工溫度低于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的解離溫度。其中上述的熔融程序或抽紗程序添加包含安定劑、抗氧化劑、UV吸收劑或以上的組合。上述服飾包含衣、褲、帽、毛巾、披風等。其中基礎材料及光致變色染料混合比例為:一比十萬分之一到一比萬分之一;一比萬分之一到一比萬分之五;一比萬分之五到一比千分之一;一比千分之一到一比五百分之一 O其中高分子基礎材料包含聚酰胺(Polyamide Fiber)、聚酯(PolyesterFiber)> 聚丙烯臆(Polyacrylonitrile Fiber)> 聚乙烯(Polyethylene Fiber)>聚丙烯(Polypropylene Fiber)、聚乙烯醇(Polyvinylalcohol Fiber)、聚氯乙烯(Po Iy vinyl chloride Fiber)、聚四氟乙烯(Polytetraf luoroethylene Fiber)、聚丙烯臆(PAN)、尼龍、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ET,滌綸)、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酯(PBT)、聚氨酯(氨綸)或以上的任意組合。上述基礎材料可與天然纖維或半合成纖維或合成纖維混紡。一種制作紫外吸收纖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備置制作紫外吸收纖維的基礎材料及備置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以一比例混合基礎材料與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熔融基礎材料使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分布于基礎材料內,其中熔融溫度低于光致變色染料解離溫度,其中若需調整基礎材料基本顏色,摻雜非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于高分子的基礎材料內以達到所需顏色以制作母粒;將母粒移至抽絲機,并將母粒熔化;將熔化后母粒的基礎材料抽絲以制作原料紗使原料紗具紫外線吸收功能。其中上述的熔融程序添加包含安定劑、抗氧化劑、UV吸收劑或以上的組合;其中上述的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形式包含微膠囊、液體、粉體、溶液態或母粒。其中基礎材料及該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混合比例為一比數萬分之一到一比萬分之一;一比萬分之一到一比萬分之五;一比萬分之五到一比千分之一;一比千分之一到一比數百分之一。一種制作紫外吸收布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備置基礎材料及備置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以一比例將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添加到該基礎材料的溶液中熔解,其中該熔解溫度低于該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解離溫度,其中若需調整該基礎材料基本顏色,摻雜非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于該高分子的基礎材料內以達到所需顏色;使該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分布于該基礎材料的溶液內;以射出成型機射出制作基礎母粒;將該基礎母粒移致抽絲機以制作原料紗;將該原料紗織成布,使該布具有紫外吸收功能。其中上述熔融程序添加包含安定劑、抗氧化劑、UV吸收劑或以上的組合;其中上述的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形式包含微膠囊、液體、粉體、溶液態或母粒。基礎材料及該光致變色染料混合比例為一比數萬分之一到一比萬分之一;一比萬分之一到一比萬分之五;一比萬分之五到一比千分之一;一比千分之一到一比數百分之一。高分子基礎材料包含聚酰胺(Polyamide Fiber)、聚酯(Polyester Fiber)、聚丙烯臆(Polyacrylonitrile Fiber)、聚乙烯(PolyethyleneFiber)、聚丙烯(Polypropylene Fiber)、聚乙烯醇(Polyvinylalcohol Fiber)、聚氯乙烯(Po Iy vinyl chloride Fiber)、聚四氟乙烯(Polytetraf luoroethylene Fiber)、聚丙烯臆(PAN)、尼龍、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ET,滌綸)、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酯(PBT)、聚氨酯(氨綸)或以上的任意組合。其中上述的基礎材料與天然纖維或半合成纖維或合成纖維混紡。一種紫外線吸收組合物:其以聚合物為基礎材料,于其中混入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于低于光致變或熱致變解離溫度下處理混合,再以成型裝置制作成光致變色組合物;其中基礎材料及光致變或熱致變染料兩者混合比例為一比數萬分之一到一比萬分之一;一比萬分之一到一比萬分之五;一比萬分之五到一比千分之一;一比千分之一到一比數百分之一;一比數百分之一到一比數十分之一。若高分子基礎材料包含聚酯,其中處理溫度為攝氏200-250度。若高分子基礎材料包含聚丙烯,其中該處理溫度為攝氏140-180度。其中上述的基礎材料與天然纖維或半合成纖維或合成纖維混紡。本發明亦導入紡織業不會利用的工業塑料成型機來制作母粒,以利于混合多種染料;本發明的再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以上述制作紫外線吸收方法所制作的衣、褲、帽、傘具或帳棚。
藉由參考下列詳細敘述,將可以更快地了解上述觀點以及本發明的優點,并且藉由下面的描述以及附加圖式,可以更容易了解本發明的精神。其中:圖1為本發明的實施例示意圖。主要組件符號說明100備置材料程序110融合材料程序120抽絲程序130織布程序
具體實施例方式在下 列敘述中,各式特定細節系用以提供本發明實施例的通盤了解。本發明將配合其較佳實施例與后附的圖式詳述于下,應理解的是本發明中所有較佳實施例僅為例示之用,并非用以限制本發明。熟知該項技術者亦應理解,本發明的實施不須一或多特定細節,或其它特定方法。本發明可以應用于各種纖維,以下做一說明。傳統的抗紫外線服飾或是傘具是在其上涂布抗反射層,以反射部分的紫外線而達到抗紫外線功能。此抗反射層容易經撞擊、刮、扯、撕裂而損壞;其是否有防紫外線功能也不可得而知;所以市面充滿抗紫外線噱頭的衣服或傘具,而實際上無任何防護功能。本發明將光致變色(Photo-ChiOmic)染料摻雜于高分子聚合物中,可以采用微粉狀、膠囊態,將光致變染料與高分子聚合物混合。以上述方法制作布料,而非涂布在于布料表面。因為本發明是在抽絲前摻雜融合在纖維內,故不易被刮損、撕裂、撞擊而毀損。光致變染料可吸收陽光或紫外線而改變結構,產生色變混于介質中,如高分子聚合物。上述融合方式包含以加溫熔融聚合物或是以聚合物溶液溶解將光致變染料,使其大致上均勻分布于其中。此外在此階段中,可考慮加入染料或色母,以利于調整抽絲后的顏色。于此階段加入可以使得染料均勻分布于整體紡后的布料纖維內,而非在紡絲時才在纖維外表著色,使顏色穩定度提升。融合在纖維內的光致變染料經由陽光或紫外線照射后產生可逆化學變化而導致顏色改變。當不受上述陽光或紫外線照射,可恢復原本顏色。光致變染料并可與光安定劑及UV吸收劑等選擇性一起摻雜于高分子聚合物中輔助吸收紫外線。添加抗氧化劑或/及UV吸收劑于高分子聚合物可提升抗光疲乏。上述光致變色材料可以為spiropyrans (螺卩比喃)、spiroxazines (螺惡嗪)、fulgide (俘精酸酐)、fulgimides (俘精酰亞胺)、benzopyran (苯并卩比喃)、naphthopyran (萘并卩比喃)、spirobenzopyran (螺苯并卩比喃)、spironaphthopyran (螺萘并卩比喃)、spirobenzoxazine (螺苯并惡嗪)或spironaphthoxazine (螺萘并惡嗪),但不以上述例子為限。 纖維包含天然纖維或人造纖維,天然纖維如植物纖維(VegetabIe Fiber),如種子纖維(Seed Fiber):棉花(Cotton)、木棉(Kapok);韌皮纖維(Bast Fiber):亞麻(Linen)、黃麻(Jute)、大麻(Hemp)、芒麻(Ramie)等;葉脈纖維(Leaf Fiber):馬尼拉麻(Manila Hemp)、瓊麻(Sisal)、紐西蘭麻(New Zealand Hemp)、菠蘿纖維(Pifta)等;果實纖維(Fruit Fiber):椰子纖維(Coir)。動物纖維(Animal Fiber)包含毛類纖維(Wool & Hair Fiber):綿羊毛(Sheep Wool)、胳馬它毛(Camel Wool)、騎羊毛(Alpaca)、開士米毛(Cashmere Hair)、馬海毛(Mohair Hair)、山羊毛(Goat Hair)等;香絲(Silk):家蠶絲(Cultivated Silk)、野香絲(Tussah Silk);礦物纖維(Mineral Fiber):石棉(Asbestos)。人造纖維包含(一)再生纖維(Regenerated Fiber):如無機再生纖維(InorganicRegenerated Fiber):玻璃纖維(Glass Fiber)、金屬纖維(Metal Fiber)、巖石纖維(RockFiber)、礦禮:纖維(Slag Fiber)等。有機再生纖維(Organic Regenerated Fiber):如蛋白質纖維(Protein Fiber):酪素纖維(Casein Fiber)、花生纖維(Groundnut Fiber)、大豆纖維(Soybean Fiber)、玉米纖維(Maize Fiber)、聚乳酸纖維(PLA Fiber)等;纖維素纖維(Cellulose Fiber):黏液嫘縈(Viscose Rayon)、銅氨嫘縈(Cuprammonium Rayon)、新溶媒纖維素纖維Lyocell ;甲殼素纖維(Chitin Fiber)等。(二)半合成纖維(Semi Synthetic Fiber):如醋酸纖維(Acetate Fiber)或三醋酸纖維(Triacetate Fiber)。(三)合成纖維(SyntheticFiber),藉由自然界取得的單體分子原料,以聚合紡絲方式形成纖維。如縮合聚合物(Condensation Polymer): (A)聚酰胺纖維(Polyamide Fiber):尼龍 6(Nylon 6)、尼龍 6.6 (Nylon 6.6)、尼龍 11 (Nylonl) ; (B)聚酯纖維(Polyester Fiber):PET、PBT、PTT ; (C)加成聚合物(Addition Polymer): (I)聚丙烯臆纖維(Polyacrylonitrile Fiber):PAN(或稱 Acrylic Fiber) ; (2)聚乙烯纖維(Polyethylene Fiber):PE ; (3)聚丙烯纖維(Polypropylene Fiber):PP ; (4)聚乙烯醇纖維(Polyvinylalcohol Fiber):PVA ; (5)聚氯乙烯纖維(Polyvinylchloride Fiber):PVC ;
(6)聚四氟乙烯纖維(Polytetrafluoroethylene Fiber):PTFE ; (7)聚氨基甲酸酯系纖維(Polyurethane Fiber):PU。碳纖維、玻璃纖維等則歸類于無機合成纖維。高機能纖維包括聚乳酸(Poly lactic acid)、PBO 纖維(p-phenylene-2,6-benzobisoxazole)、高強力聚酯、聚酰胺、聚烯烴、對位及間位芳香族聚酰胺、碳纖、高系數聚乙烯(HMPE)、聚苯硫(PPS)、酚系聚合物纖維、聚醚基酮(PEEK)、P84等。若需使用聚丙烯纖維時,最好采用接枝形聚丙烯纖維使其可以與其它材料混紡后可以染色。另外即是在備置基礎母粒時加入傳統性非變色染料與變色染料于塑料中,如聚丙烯內,以攝氏溫度140度至180度處理。于以合成纖維為例子中,首先備置高分子或聚合物的基礎材料與光致變染料(若熱致變染料,此時是將紫外線的導致的能量吸收而產生色變),步驟100,若需調整顏色,則需備置傳統染色(非光致變)染料或色母。可以采用光致變染料或熱致變染料或是將變色分子加入到聚合物或樹脂材料中,上述的纖維抽絲前的基礎材料與光致變染料可以是粉狀、膠囊狀、液態、溶液或是塑料料母粒。光致變染料與聚合物的混合比例約為0.01%
0.5%重量百分比(w/w);或0.5% 0.1 %或;0.1 % 1.5%。隨之將兩者攪拌混合均勻加溫熔化該高分子或聚合物的基礎材料使其融合,加溫融合溫度需低于上述光致變染料的解離溫度,步驟110。舉例而言,可混合上述比例的光致變材料與高分子聚合物而成,其混合濃度與變色效果相關。基于上述光致變染料采用粉體及加工溫度的選擇,無需使用分散劑。例如溫度為150-180或180-220度。基于實施例中可以采用粉狀、膠囊狀、液態、溶液,可于就地抽絲時,無需制作成母粒,然而母粒有利于異地加工運送便利性。故可以先將此混合后的抽絲前材料,加以制做成高分子母粒。本發明一種光致變組成物,系采用可制作纖維的聚合物為基礎材料,于其中摻雜光致變色染料,以加溫融合或溶液融合光致變色染料,其中混合時加工溫度需低于該光致變色染料的解離溫度。在上述制作過程前可能需將塑料烘干處理,依據份量與材質,I至5小時不等,再將高分子聚合物與光致變染料混合處理,之后再做加工。兩者混合比例依據不同用途,光致變色染料比例可為數萬分之一到萬分之一;萬分之一到萬分之五;萬分之五到千分之一;千分之一到數百分之一或數百分之一數十分之一。綜上,經烘干塑料及混合光致變材料,攪拌使之均勻后,于抽絲裝置進料。對于不同溫度與濃度會影響其基本顏色的深淺,因此可以利用其與非變色染料控制所需顏色。此外加工溫度必須在低于光致變染料解離溫度下加溫混合、抽絲,以利于制作原料紗。因此必須調整不同溫度以配合不同的光致變材料。光致變材料經由陽光或紫外線照射后產生熱變化。當不受上述陽光或紫外線照射,可恢復原本顏色。光致變染料吸收陽光或紫外線而產生顏色改變,因此其除可以吸收紫外線外,且可以造成纖維本體顏色改變,增加時尚效果,亦使得抗紫外線看的見且添加抗氧化劑或/及UV吸收劑可提升抗光疲乏。光(或熱)致變色染料與基礎聚合物或高分子材料均勻混合可制做成母粒。于進行抽絲時,將此混合的聚合物基礎材料溶化進行抽絲,步驟120,不論是天然纖維、半合成還是合成纖維的抽絲技術與制程均屬已知,且抽絲前后處理程序亦屬在此技術領域具有普通知識者可以理解,故不贅述。完成抽絲程序后得到原料紗,可以梭織、平織或針織制作各種布料130,此時稱為胚布用于各種用途,例如抗紫外線的衣、褲、帽、傘等。而各種其它程序如染色、壓花或圖案制作等均屬在此技術領域具有普通知識者可以理解,故不贅述。上述與聚合物融合的程序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將其融合。例如熔融紡絲法:將光致變材料或變色材料與聚合物基礎材料進行熔融紡絲,或把光致變材料分散在能和紡絲聚合物混熔的樹脂載體中,然后再混入聚酯、尼龍、聚丙烯等聚物中進行熔融紡絲。在另一實施例中,亦可采用溶液紡絲法將光致變材料和防止轉移助劑直接添加到聚合物材料溶液中溶解,然后進行紡絲而得到光致變纖維。與熔融紡絲相比,這種方法的紡絲溫度較低,不會出現氧化或熱分解的問題。另一實施例中,可將光致變材料或變色材料溶解于適當的溶劑中,然后與聚合物或樹脂液等粘合劑混合制成光致變色材料泥漿,將纖維或織品在這種泥漿液中進行涂層處理,就可以得到具有變色性質的纖維,此種方式是先抽絲后再與光致變色泥漿進行浸染涂層。復合紡絲法是將光致變色材料為芯,以一般纖維為鞘,共熔紡絲得到皮芯復合纖維。采用溶液紡絲法,可舉一例,但不限定以下方式與基礎材料,其只做一實施例,如備置醋酸纖維素、丙烯腈系聚合物與溶劑形成紡絲原料溶液,溶劑可溶解醋酸纖維素、丙烯腈系聚合物,如無機酸、無機鹽。此溶劑在所屬技藝領域中,具有普通知識者應可以理解。混合攪拌,同時摻雜光致變色染料,以制作紡絲原料溶液。利用已知紡絲噴嘴以紡絲原料溶液為原料,制作具有纖維型態的末延伸絲。然后再拉伸末延伸絲置數倍長。亦可以采用干式抽絲法,在所屬技藝領域中,具有普通知識者應可以理解,故不贅述。利用上述方法不改變原有的制程,也不會增加工序,在抽絲之前,將光(或熱)致變染料加入塑料中混合,使其與高分子聚合物融合在一起,使其均勻分布在聚合物材料中。之后,經過抽絲的纖維則具有光致變染料均勻的分布在纖維內,成為纖維一部分,而不易被分離、毀損、刮壞。或是在抽絲后,與泥漿混合;另一方法則是在紡絲過程中融合,以復合紡絲法是將光致變色染料為芯,以一般纖維為鞘,共熔紡絲得到皮芯復合纖維。此法最好將光致變色染料摻雜于樹脂載體中做為抽絲材料。在其它實施例中,可用聚合物如滌綸、錦綸、維綸、丙綸等原料與天然纖維,如棉、毛、絲、麻混紡紗。本發明可以應用于衣、褲、帽、傘具、帳棚等而達到吸收紫外線,而減少紫外線照射。在傘具或帳篷中,有多種布料可選擇,例如碰志布(Pongee)、漆倫布(Polyester)。其中碰志布(Pongee)質地較柔。漆倫布(Polyester)質地較硬,底層可加上銀色底油加強遮光度。其它亦可以使用,如尼龍布、牛津布、色丁布、PVC、珠光布、EVA及T/C棉布等。基于本發明并不是如先前技術涂布抗反射層隔離紫外線,而是采用光致變染料做成的纖維吸收紫外線,使其產生化學變化而造成顏色改變效果,不僅達到吸收紫外線效果,也使得紫外線防護,因為顏色改變而被看的見,提升消費者信賴感。此外,亦可以采用回收寶特瓶做為上述的聚合物材料,達到環保效果。此外,本案的加工溫度需低于解離溫度;且在摻雜高分子與紫外線吸收染料時,加入色母或是傳統塑料染料,使其均勻分布于高分子基礎材料內,而非采用事后染色于布料表面。
權利要求
1.一種可吸收紫外線的服飾,其中該服飾包含高分子基礎材料摻雜可吸收紫外線染料所制作的纖維;該纖維由熔融該高分子基礎材料,加入該可吸收紫外線染料使其分布于該高分子基礎材料內,熔融后抽紗形成,其中該熔融溫度與該抽紗溫度低于該可吸收紫外線染料的解離溫度;該服飾中包含該可吸收紫外線染料以利于吸收紫外線而達到紫外線防護功效;其中若需調整該基礎材料基本顏色,可包含摻雜一般染料于該高分子的基礎材料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收紫外線的服飾,其特征在于,上述熔融程序或抽紗程序添加包含安定劑、抗氧化劑、UV吸收劑或以上的組合。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收紫外線的服飾,其特征在于,上述服飾包含衣、褲、帽、毛巾、披風。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可吸收紫外線的服飾,其特征在于,基礎材料及可吸收紫外線染料混合比例為一比數萬分之一到一比萬分之一;一比萬分之一到一比萬分之五;一比萬分之五到一比千分之一;一比千分之一到一比數百分之一。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可吸收紫外線的服飾,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分子基礎材料包含聚酰胺、聚酯、聚丙烯腈、聚乙烯、聚丙烯、聚乙烯醇、聚氯乙烯、聚四氟乙烯、聚丙烯腈、尼龍、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酯、聚氨酯或以上的任意組合。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吸收紫外線的服飾,其特征在于,上述基礎材料與天然纖維或半合成纖維或合成纖維混紡。
7.一種制作紫外吸收纖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 備置制作紫外吸收纖維的基礎材料及備置可吸收紫外線染料; 以一比例混合基礎材料與可吸收紫外線染料; 熔融基礎材料使可吸收紫外線染`料分布于基礎材料內,其中熔融溫度低于可吸收紫外線染料解離溫度,其中若需調整基礎材料基本顏色,摻雜非可吸收紫外線染料于高分子的基礎材料內以達到所需顏色以制作母粒; 將母粒移至抽絲機,并將母粒熔化; 將熔化后母粒的基礎材料抽絲以制作原料紗,使原料紗具紫外線吸收功能。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制作紫外吸收纖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熔融程序添加包含安定劑、抗氧化劑、UV吸收劑或以上的組合;其中上述可吸收紫外線染料形式包含微膠囊、液體、粉體、溶液態或母粒。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制作紫外吸收纖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礎材料及可吸收紫外線染料混合比例為一比數萬分之一到一比萬分之一;一比萬分之一到一比萬分之五;一比萬分之五到一比千分之一;一比千分之一到一比數百分之一。
10.根據權利要求7或8或9所述的制作紫外吸收纖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分子基礎材料包含聚酰胺、聚酯、聚丙烯腈、聚乙烯、聚丙烯、聚乙烯醇、聚氯乙烯、聚四氟乙烯、聚丙烯腈、尼龍、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酯、聚氨酯或以上的任意組口 ο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制作紫外吸收纖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基礎材料與天然纖維或半合成纖維或合成纖維混紡。
12.—種制作紫外吸收布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 備置基礎材料及備置可吸收紫外線染料;以一比例將可吸收紫外線染料添加到基礎材料的溶液中熔解,其中熔解溫度低于可吸收紫外線染料解離溫度,其中若需調整基礎材料基本顏色,摻雜非可吸收紫外線染料于高分子的基礎材料內以達到所需顏色; 使該可吸收紫外線染料分布于基礎材料的溶液內; 以射出成型機制作基礎母粒; 將基礎母粒移至抽絲機以制作原料紗; 將原料紗織成布,使布具有紫外吸收功能。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制作紫外吸收布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的熔融程序添加包含安定劑、抗氧化劑、UV吸收劑或以上的組合;其中上述可吸收紫外線染料形式包含微膠囊、液體、粉體、溶液態或母粒。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制作紫外吸收布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礎材料及可吸收紫外線染料混合比例為一比數萬分之一到一比萬分之一;一比萬分之一到一比萬分之五;一比萬分之五到一比千分之一;一比千分之一到一比數百分之一。
15.根據權利要求12或13或14所述的制作紫外吸收布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分子基礎材料包含聚酰胺、聚酯、聚丙烯腈、聚乙烯、聚丙烯、聚乙烯醇、聚氯乙烯、聚四氟乙烯、聚丙烯腈、尼龍、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酯、聚氨酯或以上的任意組口 ο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制作紫外吸收布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基礎材料與天然纖維或半合成纖維或合成纖維混紡。
17.一種紫外線吸收組合物:其以聚合物為基礎材料,于其中混入可吸收紫外線染料,于低于該可吸收紫外線解離溫度下處理混合,再以成型裝置制作成可吸收紫外線組合物;其中基礎材料及可吸收紫外線染料兩者混合比例為一比數萬分之一到一比萬分之一;一比萬分之一到一比萬分之五;一比萬分之五到一比千分之一;一比千分之一到一比數百分之一;一比數百分之一到一比數十分之一。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紫外線吸收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分子基礎材料包含聚酯,其中該處理溫度為攝氏200-250度。
19.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紫外線吸收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分子基礎材料包含聚丙烯,其中該處理溫度為攝氏140-180度。
20.根據權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紫外線吸收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上述的基礎材料與天然纖維或半合成纖維或合成纖維混紡。
全文摘要
一種可吸收紫外線的服飾、制作紫外吸收纖維、布料的方法、紫外線吸收組合物。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制作紫外線吸收布料方法包含備置高分子基礎材料及染料;以一比例混合基礎材料與染料;熔融基礎材料使染料分布于基礎材料內;將基礎材料抽絲以制作原料紗,使原料紗中包含紫外線可吸收成分。
文檔編號A41D31/00GK103099361SQ201210177710
公開日2013年5月15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31日 優先權日2011年11月15日
發明者羅美玲, 江國慶 申請人:羅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