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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多個鞋底構件的鞋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0616791閱讀:422來源:國知局
具有多個鞋底構件的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鞋,包括鞋底和鞋幫。鞋底包括下鞋底構件和上鞋底構件。下鞋底構件包括多個刀槽花紋和一個縱向空腔。縱向空腔至少在鞋底足中區域中并且從下鞋底構件的頂面向下延伸。所述多個刀槽花紋從下鞋底構件的底面向上延伸并橫切縱向空腔,使得所述多個刀槽花紋和縱向空腔結合限定多個貫通開口。上鞋底構件在所述空腔內并覆蓋所述多個貫通開口。
【專利說明】具有多個鞋底構件的鞋
[0001]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0002]本國際專利申請要求美國非臨時專利申請N0.14/051,092的權益,其于2013年10月10日提交并且通過引用整體并入本文。
[0003]有關聯邦政府資助研發的聲明
[0004]不適用。
[0005]附錄
[0006]不適用。
技術領域
[0007]本發明涉及一種具有多個鞋底構件的鞋。

【發明內容】

[0008]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涉及一種鞋,其包括鞋底和可操作地緊固至所述鞋底的鞋幫。鞋底包括下鞋底構件和上鞋底構件。下鞋底構件包括鞋底足跟區域、鞋底足中區域、鞋底前腳區域、內側面、外側面、底面、頂面、多個刀槽花紋以及縱向空腔。縱向空腔至少在鞋底足中區域中并且從下鞋底構件的頂面向下延伸。所述多個刀槽花紋從下鞋底構件的底面向上延伸并橫切縱向空腔,使得所述多個刀槽花紋和縱向空腔結合限定多個貫通開口。上鞋底構件在所述空腔內并覆蓋所述多個貫通開口。
[0009]下文參考附圖詳細描述本發明的進一步特征和優點以及本發明的操作。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根據本發明的鞋的實施方式的透視圖,所述鞋包括鞋底和鞋幫;
[0011]圖2是圖1的鞋底的分解透視圖,該鞋底包括下鞋底構件和上部鞋底構件;
[0012]圖3是圖1的鞋底的透視圖;
[0013]圖4是圖1的鞋底的俯視圖;
[0014]圖5是圖1的鞋底的仰視圖;
[0015]圖6是圖1的鞋底的內側面正視圖;
[0016]圖7是圖1的鞋底的外側面正視圖;以及
[0017]圖8是沿著圖5的線8-8所在平面截取的截面圖。
[0018]本說明書和附圖中的參考標號表示對應的項目。
【具體實施方式】
[0019]圖1中的參考標號20表不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鞋。鞋20包括總體上由22表不的鞋底、總體上由24表示的鞋幫。鞋幫24可操作地緊固至鞋底22 ο鞋20也可包括總體上由26表示的貼邊。在圖2-7中詳細示出了鞋底22ο鞋底22包括下鞋底構件30和上鞋底構件32。下鞋底構件30包括鞋底足跟區域34、鞋底足中區域36、鞋底前腳區域38、內側面40、外側面42、底面44、頂面46、多個刀槽花紋48以及縱向空腔50(參見圖2)。縱向空腔50至少在鞋底足中區域36中。更優選地,縱向空腔50從下鞋底構件30的鞋底足跟區域34延伸至鞋底前腳區域38。縱向空腔50從下鞋底構件30的頂面46向下延伸。所述多個刀槽花紋48從下鞋底構件30的底面44向上延伸并橫切縱向空腔50,使得所述多個刀槽花紋和縱向空腔結合限定多個貫通開口 52(參見圖2)。上鞋底構件32在所述空腔50內并覆蓋所述多個貫通開口 52。
[0020]所述多個刀槽花紋48至少包括第一刀槽花紋60、第二刀槽花紋62和第三刀槽花紋64。第一刀槽花紋60在下鞋底構件30的鞋底足跟區域34中,第二刀槽花紋62在下鞋底構件的鞋底足中區域36中,第三刀槽花紋64在下鞋底構件的鞋底前腳區域38中。第一刀槽花紋60從下鞋底構件30的內側面40橫向延伸到外側面42。第二刀槽花紋62從下鞋底構件30的內偵靦40橫向延伸到外側面42。第三刀槽花紋64從下鞋底構件30的內偵靦40橫向延伸到外側面42 ο優選地,橫向延伸的刀槽花紋均不與另一橫向延伸的刀槽花紋相交。也優選地,多個刀槽花紋48中的每一個均不與多個刀槽花紋48中的另一個相交。
[0021 ]下鞋底構件30還包括多個地面接合構件66。每個地面接合構件66通過所述多個刀槽花紋48中的一個與相鄰的一個地面接合構件分離。此外,如圖5、圖6和圖7所示,相鄰的地面接合構件66以足夠的縱向距離隔開,使得上鞋底構件32經由分隔相鄰地面接合構件的刀槽花紋48是可見的。
[0022]縱向空腔50包括空腔足跟區域70、空腔足中區域72和空腔前腳區域74。縱向空腔70與下鞋底構件30的內側面40間隔開,并與下鞋底構件30的外側面42間隔開。相比于下鞋底構件的外側面42,空腔前腳區域74更靠近下鞋底構件30的內側面40。空腔足跟區域74通常在下鞋底構件30的內側面和外側面40、42中間,但優選相比于內側面40更靠近外側面42。優選地,上鞋底構件32的整體在縱向空腔內。優選地,上鞋底構件32的頂面通常與下鞋底構件30的頂面46齊平。下鞋底構件30是其可以是常規的泡沫材料的第一材料,而上鞋底構件32是其也可以是常規的泡沫材料的第二材料,第二材料不同于第一材料。優選地,所述第一材料是第一硬度計硬度和所述第二材料是第二硬度計硬度,所述第一硬度計硬度大于所述第二硬度計硬度。由于上鞋底構件32的柔軟性和縱向空腔50的形狀,鞋底22便于保持用戶最初以鞋20的外側、足跟區域撞擊地面并將鞋轉動到鞋的內側、前足區域的步態。
[0023]現在參照圖8,多個刀槽花紋48的至少一個(并且優選所述多個刀槽花紋中的每一個)具有外側區域的刀槽花紋高度Hl、內側區域的刀槽花紋高度Hm和中間區域的刀槽花紋高度出。外側區域的刀槽花紋高度Hl是這樣的刀槽花紋48的外側區域的高度。內側區域的刀槽花紋高度H是這樣的刀槽花紋48的內側區域的高度。中間區域的刀槽花紋高度出是這樣的刀槽花紋的中間區域的高度。外側區域與下鞋底構件30的外側面42相鄰,內側區域與下鞋底構件的內側面40相鄰,以及中間區域在外側區域和內側區域之間。中間區域的刀槽花紋高度出小于外側區域的刀槽花紋高度Hl,并小于內側區域的刀槽花紋高度Hm。
[0024]鞋20還優選地包括前腳鞋外底構件80和足跟鞋外底構件82。前腳鞋外底構件80緊固到下鞋底構件30的鞋底前腳區域38以及足跟鞋外底構件82緊固到下鞋底構件的鞋底足跟區域34。鞋外底構件80、82優選是比下鞋底構件30更耐用的(即更耐磨的)材料。
[0025]鑒于上述情況,應當理解,本發明具有優于現有技術的若干優點。
[0026]因為在不偏離本發明的范圍的情況下可以在本文中描述和示出的結構和方法中進行各種修改,因此前述說明書中所含的或附圖中所示出的所有內容應當解釋為說明性的而不是限定性的。因此,在本發明的廣度和范圍不應當由任何上述示例性實施例限制,而是應當僅根據隨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來限定。鞋幫24的底部區域和鞋底22的頂部區域優選彼此接觸,可以理解的是在不偏離本發明的范圍的情況下可以采用鞋的其它結構。例如,在其中鞋幫24的底部區域通過貼邊的一部分或一些其它部件與鞋底的頂部區域隔開的鞋結構仍包括如在本文中使用的術語接縫的接縫。
[0027]還應當理解,當介紹在權利要求書或在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例的以上描述中的本發明的元件時,術語“包括”、“包含”和“具有”旨在是開放式的,并且是指除所列元件之外,可存在附加元件。另外,術語“部分”應當解釋為是指部分或全部的項目或元件,它有資格的。此外,使用例如第一、第二和第三的標識符,不應當以這樣的方式來解釋,使得在任何相對位置或時間順序上施加限制。
【主權項】
1.一種鞋,包括鞋底和可操作地緊固至所述鞋底的鞋幫,所述鞋底包括下鞋底構件和上鞋底構件,所述下鞋底構件包括鞋底足跟區域、鞋底足中區域、鞋底前腳區域、內側面、夕卜側面、底面、頂面、多個刀槽花紋以及縱向空腔,所述縱向空腔至少在所述鞋底足中區域中并且從所述下鞋底構件的所述頂面向下延伸,所述多個刀槽花紋從所述下鞋底構件的底面向上延伸并橫切所述縱向空腔,使得所述多個刀槽花紋和所述縱向空腔結合限定多個貫通開口,所述上鞋底構件在所述空腔內并覆蓋所述多個貫通開口。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縱向空腔從所述下鞋底構件的所述鞋底足跟區域延伸至所述鞋底前腳區域。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刀槽花紋至少包括第一刀槽花紋、第二刀槽花紋和第三刀槽花紋,所述第一刀槽花紋在所述下鞋底構件的所述鞋底足跟區域中,所述第二刀槽花紋在所述下鞋底構件的所述鞋底足中區域中,所述第三刀槽花紋在所述下鞋底構件的所述鞋底前腳區域中。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刀槽花紋從所述下鞋底構件的內側面橫向延伸到所述外側面。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刀槽花紋從所述下鞋底構件的內側面橫向延伸到所述外側面。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刀槽花紋從所述下鞋底構件的內側面橫向延伸到所述外側面。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刀槽花紋中的至少一些從所述下鞋底構件的內側面橫向延伸到所述外側面。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橫向延伸的刀槽花紋均不與另一橫向延伸的刀槽花紋相交。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多個刀槽花紋中的每一個均不與多個刀槽花紋中的另一個相交。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鞋底構件還包括多個地面接合構件,所述地面接合構件中的每一個通過所述多個刀槽花紋中的一個與所述地面接合構件中的相鄰的一個分離。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一個地面接合構件和與所述一個地面接合構件相鄰的另一個地面接合構件以足夠的縱向距離隔開,使得所述上鞋底構件經由分離所述一個地面接合構件和所述另一個地面接合構件的刀槽花紋是可見的。12.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鞋底構件由第一材料制成,以及上鞋底構件由第二材料制成,并且所述第二材料不同于所述第一材料。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材料是第一硬度計硬度和所述第二材料是第二硬度計硬度,所述第一硬度計硬度大于所述第二硬度計硬度。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縱向空腔包括空腔足跟區域、空腔足中區域和空腔前腳區域,相比于所述下鞋底構件的所述外側面,所述空腔前腳區域更靠近所述下鞋底構件的所述內側面。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足跟區域主要在所述下鞋底構件的所述內側面和所述外側面中間。1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鞋底構件的整體在所述縱向空腔內。1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縱向空腔與所述下鞋底構件的所述內側面間隔開,并與所述下鞋底構件的所述外側面間隔開。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鞋底構件的整體在所述縱向空腔內。1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刀槽花紋中的至少一個刀槽花紋具有外側區域的刀槽花紋高度、內側區域的刀槽花紋高度和中間區域的刀槽花紋高度,所述外側區域的刀槽花紋高度是所述多個刀槽花紋中的所述至少一個刀槽花紋的外側區域的高度,所述內側區域的刀槽花紋高度是所述多個刀槽花紋中的所述至少一個刀槽花紋的內側區域的高度,所述中間區域的刀槽花紋高度是所述多個刀槽花紋中的所述至少一個刀槽花紋的中間區域的刀槽花紋的高度,所述外側區域與所述下鞋底構件的所述外側面相鄰,所述內側區域與所述下鞋底構件的所述內側面相鄰,所述中間區域在所述外側區域和所述內側區域之間,所述中間區域的刀槽花紋高度小于所述外側區域的刀槽花紋高度,所述中間區域的刀槽花紋高度小于所述內側區域的刀槽花紋高度。2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鞋,進一步包括前腳鞋外底構件以及足跟鞋外底構件,所述前腳鞋外底構件緊固到所述下鞋底構件的所述鞋底前腳區域,所述足跟鞋外底構件緊固到所述下鞋底構件的所述鞋底足跟區域。
【文檔編號】A43B13/00GK105979810SQ201480067413
【公開日】2016年9月28日
【申請日】2014年10月9日
【發明人】J·亨德森, G·邱
【申請人】可漢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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