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包括移動支承件的人員檢查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人員檢查裝置,所述裝置包括身體檢查裝置,其設有檢查空間,受檢查人員支承件,和移動機構,可沿移動方向移動支承件,可使位于支承件上的受檢查人員移進和移出檢查空間。所述移動機構包括齒輪,其受到驅動時,與連接到支承件的齒條嚙合,使齒條相對齒輪移動,在本發明的范圍內,上面提到的身體檢查裝置具體是核磁共振成像裝置(MRI),通過該裝置可得到位于MRI裝置檢查空間的人身體內部的圖象。當使用這種身體檢查裝置時,受檢查的人員通常位于檢查空間外的支承件上,然后支承件沿檢查空間方向移動,使受檢查的人員進入檢查空間,以便進行可疑項目的檢查。
背景技術:
在引言部分介紹的裝置在美國專利No.5,272,776公開。該裝置是封閉型MRI掃描裝置,具有圓形殼體的特征,在殼體的中心設有檢查空間。所介紹的MRI裝置包括臺座系統,其支承于MRI裝置內部設置的滾輪件。臺座系統可從檢查空間外的位置移動到臺座系統的基本上位于檢查空間的位置,接受檢查的人員可以位于臺座上。為了進行移動,臺座系統設置了沿移動方向延伸的齒條,齒條與齒輪嚙合,通過構成MRI裝置一部分的驅動單元,齒輪傳動進行轉動。齒輪設置在MRI裝置的軸向長度以外的位置,移動時,臺座系統的一端不能通過所述齒輪。這意味著臺座系統的一端總是位于MRI掃描裝置的軸向長度的外側,位于齒輪的外側,即使臺座系統盡可能地移動到檢查空間內。在所述端部,下端安裝了輪子的支腿支撐臺座系統。輪子可在支撐表面上滾動,支撐表面也支撐MRI裝置。在臺座系統已經盡可能移出檢查空間的情況下,臺座系統仍有部分在MRI裝置的軸向長度內延伸,并需要受到滾輪件的支撐,滾輪件位于MRI裝置的軸向長度內的位置。
上面簡單介紹的現有技術的MRI裝置具有許多的缺點。第一點,臺座系統的結構使得臺座系統必須具有比較大的長度,以便足夠遠地移動受檢查人員進出檢查空間。此外,一個重大缺點是使用時受檢查人員必須自己在臺座系統上相對MRI裝置定位,或者通過護理人員來定位。這很花費時間,在這期間,身體檢查裝置,即MRI裝置,不能有效地利用。很明顯,從經濟和能力利用角度考慮,身體檢查裝置最好能夠檢查盡可能多的人。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通過優選實施例的形式,提供一種解決方案,或至少顯著地改進前面提到的缺點。
為了實現這個目標,根據本發明的人員檢查裝置的特征在于,移動機構包括輔助移動機構,當齒輪受到驅動時,齒輪可沿移動方向移動,其速度低于支承件的移動速度。這個特征在原理上可延長支承件的行程,甚至支承件的可移動距離將超過支承件自身的長度,或者至少支承件的一端越過處于極端位置的齒輪空間位置,這是現有技術的裝置做不到的。這樣還可以使用較短的支承件,其長度不超過支撐受檢查人員所需的長度。
輔助移動機構最好包括從動輔助齒輪,其與輔助齒條嚙合,當所述輔助齒輪受到驅動時,所述輔助齒條可相對所述輔助齒輪移動,齒輪相對所述輔助齒條樞軸連接。從而得到根據本發明的移動齒輪結構的簡單和可實施的實施例。
在另外的實施例中得到可轉動齒輪的適當結構,其結構簡單,其中的移動機構包括另外的輔助移動機構,可沿移動方向以低于輔助齒條和相互樞軸連接的齒輪的速度移動另外的輔助齒條,所述另外的輔助齒條與所述齒輪嚙合。齒輪作為另外的輔助齒條和連接到支承件的齒條之間的傳動件。另外的齒輪可設置在齒輪和所述另外的輔助齒條之間,其中所述齒輪和所述另外的齒輪繞共用軸可轉動地連接,或所述齒輪和所述另外的齒輪具有不同的直徑,或者所述齒輪和所述另外的齒輪互相嚙合。
所述另外的輔助移動機構最好包括另外的輔助齒輪,其與所述另外的輔助齒條嚙合。因此,所述另外的輔助齒條的移動可以簡單方式來實現。
當所述輔助齒輪和如上所述另外的輔助齒輪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組合使用時,所述輔助齒輪和所述另外的輔助齒輪最好繞共用旋轉軸可轉動地樞軸連接。通過這種方式,所述輔助齒輪和所述另外的輔助齒輪可以簡單的方式以同樣的角速度進行驅動。
根據非常特殊的實施例,當支承件未位于檢查空間時,自由輪式機架支撐支承件。這樣可帶來重大優點,受檢查人員可使支承件上的自己位于空間內,該空間不是身體檢查裝置所在的空間,其后受檢查的人員通過滾輪送到身體檢查裝置,從而可以盡可能短的時間進行身體檢查,受檢查人員可通過滾輪再送到另外的空間。所具有的重大優點是,可以使用多個自由輪式機架,分別設置支承件,使得下一個受檢查的人員在前一個人接受身體檢查裝置檢查后馬上可進入身體檢查裝置進行檢查,第一個人仍處于支承件上。
對于這點,機架最好包括移動機構和/或驅動機構。可用電池向驅動機構提供動力,電池還構成機架的一部分,或簡單地通過電源插頭連接驅動機構到電網。
如上所述,在根據本發明的裝置的優選實施例的范圍內,其中使用了自由輪式機架,本發明還涉及用于根據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的機架和支承件的組合,這種組合的優點已經在根據本發明的裝置的各優選實施例的范圍內進行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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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通過參考附圖對根據本發明的裝置的優選實施例的介紹,對本發明進行更詳細的說明,附圖中圖1是用于根據本發明的裝置的優選實施例的齒輪和齒條的頂視透視圖,大致位于圖4d所示的位置;圖2是圖1的齒輪和齒條及受檢查人員支承件的底視透視圖,大致位于圖4c所示的位置;圖3是大致位于圖4f所示位置的更詳細的底視透視圖;圖4a到圖4f是支承件的連續移動位置的底視圖,支承件從完全處于身體檢查裝置的檢查空間外面的位置移動到至少部分處于身體檢查裝置的檢查空間內。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2和圖3是不同的支承件1的底視透視圖。支承件1的稍微下凹的上側2設計用于支承躺下的人。在支承件1的底側設有多齒條齒輪機構3,其在圖1的頂視透視圖中顯示,圖中省去支承件1。
多齒條齒輪機構3包括3個互相平行延伸的齒條4,5,6,以及3個齒輪7,8和9。齒輪7可轉動地安裝到位于其上側的齒條6。齒條6位于齒條4和齒條5之間,從頂視圖看位于較低的位置。齒條4,5位于相同的垂直平面,即位于齒輪7的垂直平面,其結果是齒輪7可與齒條4和齒條5嚙合。齒條4剛性連接到支承件1,使得支承件1和齒條4只能夠共同移動。齒條5在兩個相對側面設置齒。齒輪8與齒條5在與齒輪7所在側面相對的側面嚙合。齒輪9的直徑比齒輪8的直徑大,其與齒輪8同心,齒輪9低于齒條5延伸,以便與齒條6的齒嚙合。齒輪8和9剛性連接到驅動軸(未顯示),可以相同的角速度轉動齒輪8和9。因為齒輪8和9具有不同的直徑,齒輪8和9的共同轉動將導致齒條5和6以不同的速度沿縱向移動。在這種情況下,齒條6以及齒輪7的移動速度將大于齒條5的速度,其結果是,齒輪7將沿齒條5轉動。由于齒輪7與齒條4嚙合,齒輪7產生的轉動將使得齒條4沿其縱向相對齒輪7移動,移動速度大于齒條6的移動速度(邏輯上大于齒條5的速度)。
上面介紹的多齒條齒輪機構3在使支承件1移進移出身體檢查裝置,如MRI掃描裝置,的檢查空間上具有很大的優點。將參考圖4a到圖4f進行更詳細的說明。虛線10a,10b表示封閉型MRI掃描裝置11的端部,如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已知道的。檢查空間12的端部位于MRI掃描裝置11內,受檢查人員(其一部分)必須位于其中以便MRI掃描裝置11進行檢查,端部用點劃線13a,13b表示。
支承件1(其上帶有受檢查人員)初始(見圖4a)位于MRI掃描裝置11的旁邊,支承件1受到移動機架的支撐(未顯示)。驅動齒輪8,9的驅動軸安裝在所述機架的軸承上,機架還包括所要求的電動馬達,以驅動所述驅動軸。可通過電源插頭連接所述驅動馬達到電網向所述驅動馬達提供電力。或者,可以使用安裝在機架的電池。很重要的一點是使得齒輪8,9在支承件1相對MRI掃描裝置11移動期間連續地具有相同的空間位置,如圖4a-4f所示,下面將進行更詳細的說明。
當驅動馬達帶電后,齒輪8,9開始以相同的速度轉動,其結果是齒條5,6將沿MRI掃描裝置11的檢查空間12的方向移動。齒條6的速度高于齒條5的速度,其結果是齒條4也與支承件1一起沿檢查空間12的方向移動,齒條4的速度高于齒條6的速度。圖4a-4f顯示了支承件1一步一步連續移動進入檢查空間12的位置。很明顯導向件設置在MRI掃描裝置11內引導和支撐支承件1。這種導向件也可從美國專利5,272,776了解,其中的導向件用9表示。對于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很明顯,導向裝置具有防止齒條4,5,6在沿各自縱向移動時旋轉的功能。
根據圖4b,顯示出支承件1進入檢查空間12,當支承件完全進入所述檢查空間12,處于圖4f所示的位置,支承件1的端部大部分位于MRI掃描裝置內。圖4f還顯示出支承件1已經完全通過齒輪9,以及圖4a所示的齒輪7的初始位置;與圖4a所顯示的位置比較,支承件1移動的距離大于其自身長度。
支承件1通過反轉齒輪8,9的旋轉方向以簡單的方式縮回,支承件連續地移動通過圖4f-圖4a所顯示的位置。一旦到達圖4a所顯示的狀態,支承件1和MRI掃描裝置11不再連接,使得支承件1可在移動機架上驅離。
在本發明的范圍內可對上面介紹的的優選實施例進行各種變化。因此,可設置第四齒條,例如,與可旋轉地安裝在齒條4上的齒輪嚙合;第四齒條可比齒條4移動的更快。此外,本發明還可包括輔助移動機構的結構不包括齒條5和齒輪8的實施例,其中輔助移動機構可沿移動方向移動齒輪7。齒輪7安裝在載體的軸承上,齒輪通過另外的移動機構進行移動,其中驅動齒輪7的驅動機構同樣安裝在載體上,并可包括單獨的馬達。
權利要求
1.一種人員檢查裝置,所述裝置包括身體檢查裝置(11),其設有檢查空間(12),受檢查人員支承件(1),和移動機構(3),可沿移動方向移動支承件,使得所述支承件上的受檢查人員可移進移出所述檢查空間,所述移動機構包括齒輪(7),其可受驅動機構(5,8)的驅動,所述齒輪與固定到所述支承件的齒條嚙合,在齒輪受驅動時,使齒條相對齒輪移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機構(3)包括輔助移動機構(6,9),當齒輪受驅動時可沿移動方向以低于支承件(1)的移動速度移動齒輪(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移動機構(6,9)包括從動輔助齒輪(9),其與輔助齒條(6)嚙合,當所述輔助齒輪受到驅動時,所述輔助齒條相對所述輔助齒輪移動,所述齒輪(7)與所述輔助齒條樞軸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機構(3)包括另一輔助移動機構(5,8),用于沿移動方向以低于所述輔助齒條(6)和相連的齒輪(7)的速度移動另外的輔助齒條(5),所述另外的輔助齒條(5)與所述齒輪嚙合。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另一輔助移動機構(5,8)包括另一輔助齒輪(8),其與所述另一輔助齒條(5)嚙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齒輪(9)和所述另一輔助齒輪(8)圍繞共用旋轉軸可轉動地樞軸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支承件不在所述檢查空間(12)時,所述支承件(1)受到自由輪式機架的支承。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包括移動機構(3)。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包括驅動機構(5,8)。
9.一種用于權利要求6,7,8所述裝置的所述機架和所述支承件(1)的組合。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人員檢查的裝置,所述裝置包括身體檢查裝置(11),設有檢查空間(12),受檢查人員支承件(1),和移動機構(3),可沿移動方向移動支承件,使得可將位于支承件上的受檢查人員移進和移出檢查空間。所述移動機構包括齒輪(7),其可受驅動機構(5,8)的驅動,并與固定到支承件的齒條(4)結合,在齒輪受驅動時,齒條相對齒輪移動。移動機構包括次級移動機構(6,9),在受驅動狀態下沿移動方向以低于支承件的速度移動齒輪。
文檔編號A61B6/04GK1794949SQ200480014499
公開日2006年6月28日 申請日期2004年5月19日 優先權日2003年5月28日
發明者A·R·范伊斯 申請人:皇家飛利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