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集雨格柵的支承件和包括該支承件的集雨組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支承集雨格柵的支承件,所述集雨格柵布置在車輛上在發動機罩的后橫向邊緣與前擋風玻璃的下橫向邊緣之間。另外,本發明涉及包括這種支承件的集雨組件。本發明尤其應用于車輛(特別是機動車輛)的構造中。
背景技術:
集雨格柵布置在車輛上,在一方面覆蓋車輛發動機艙的罩的后橫向邊緣與另一方面前擋風玻璃的下橫向邊緣之間。如圖1所示,現有技術的支承件I置于發動機罩3的后橫向邊緣2旁邊并且在集雨收集器4上方。在車輛與行人碰撞時,行人的腿撞到車輛的前防撞梁,股骨撞到發動機罩前部而行人的頭部撞到在集雨格柵和/或在發動機罩的后側邊緣位置處的集雨組件。這就是為什么集雨組件應當能夠吸收行人頭部碰撞時產生的一部分能量的原因,以限制損傷的嚴重程度。文獻FR2895353描述了一種集雨組件,其包括集雨格柵,集雨格柵中的支承件包括沿前擋風玻璃的下邊緣延伸的板、相對于所述板橫向延伸的帶狀部分、以及從所述板延伸到帶狀部分的具有正方形截面的若干肋件。文獻FR2895353的支承件還包括與所述板以及帶狀部分連接的板臺,用以形成梁。該板臺由易碎的帶狀部分保持,易碎的帶狀部分的斷裂能夠部分緩沖支承件與行人頭部之間的碰撞。但是,這種支承件有時吸收的能量的量對于緩沖碰撞是不夠的,特別因為當梁碰到位于梁之下的剛性件上時,梁的變形行程被限制。本發明尤其旨在全部或部分地解決前面述及的問題。
發明內容
為此,本發明的目標之一是提供一種支承件,用于支承布置在車輛上在發動機罩的后橫向邊緣與前擋風玻璃的下橫向邊緣之間的集雨格柵,所述支承件包括:-大體沿與后橫向邊緣對應的線延伸的板;-至少一個帶狀部分,所述至少一個帶狀部分大體在相對于所述板橫向延伸的平面中并且沿與后橫向邊緣對應的線延伸;-將集雨格柵固定至支承件的固定部件,所述固定部件布置在所述或每個帶狀部分和/或所述板上;以及-肋件,每個所述肋件從所述板延伸到所述或每個帶狀部分。所述支承件的特征在于,每個肋件具有大體三角形的截面,所述板與對應的帶狀部分分別限界所述三角形的兩個邊。換言之,符合本發明的支承件具有連接在板與所述或每個帶狀部分之間的三角形的肋件。如此,這種肋件的三角形截面由于其二次矩(moment quadratique)相對較小因此便于肋件在豎直力的作用下變形。因此,這種肋件增加了符合本發明的支承件的上部部分的可變形性和變形行程。事實上,肋件的三角形形狀在這些肋件下方與車輛剛性件的支承件的下部部分上方安排出自由空間。根據一個實施方式,每個肋件與所述板和所述或每個帶狀部分大體垂直延伸。如此,這些肋件具有沿豎直方向相對較高的二次矩,這能夠減少沿車輛橫向方向的肋件數目,而不減小支承件的機械強度。根據一個實施方式,支承件還包括通過第一線性連接件與板連接的板臺,所述板臺與所述板形成在70°至110°之間的角,所述角優選在80°至110°之間,以便所述板臺與所述或每個帶狀部分大體相對布置。如此,當集雨組件安裝在車輛上時,這種板臺能夠水平地布置,這限制板臺沿豎直方向的二次矩并因此便于板臺在行人頭部與集雨組件碰撞時變形。根據一個實施方式,支承件還包括通過第二線性連接件與板臺連接的基座,其中,第一線性連接件和第二線性連接件各自的厚度小于板臺的厚度。如此,這種第一和第二線性連接件形成優先變形區域,這增加了符合本發明的支承件在碰撞時可吸收的能量。根據一個實施方式,支承件包括大體共面的兩個帶狀部分,所述兩個帶狀部分被間隙分開,所述間隙的長度在30mm至200mm之間,優選在50mm至70mm之間。如此,這種帶狀部分比單一帶狀部分更容易變形,這增加了符合本發明的支承件在碰撞時可吸收的能量。根據一個實施方式,所述間隙大體位于板的正中區域中。如此,在行人頭部與集雨組件碰撞可能性最大的區域中,支承件的硬度被減小。根據一個實施方式,每個肋件均延伸到所述或每個帶狀部分的相應的自由邊。如此,帶狀部分和肋件可以具有較小的體積。根據一個實施方式,所述肋件的數目在4至8之間。如此,符合本發明的支承件擁有相對少的肋件數目,這便于支承件的變形和制造。根據一個實施方式,所述支承件由合成塑料材料模制成型形成,所述板、所述或每個帶狀部分、固定部件和肋件是單件的。如此,符合本發明的支承件因而可以相對有限的成本大批量地制造。另外,本發明用于一種包括集雨格柵的集雨組件,所述集雨格柵用于布置在車輛上在發動機罩的后橫向邊緣與前擋風玻璃的下橫向邊緣之間,所述集雨組件的特征在于,其包括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件。
通過閱讀下文僅作為非限制性示例給出的和參照附圖所做的描述,將能夠更好地理解本發明且其優點也得以顯現,附圖中:-圖1是符合本發明并包括符合本發明的支承件的集雨組件的一部分的后四分之三視角的透視-圖2是對應于圖1中的細節II的圖1的支承件的一部分沿與圖1的角度稍微不同的角度的透視圖;-圖3是沿圖2的平面III的截面;以及-圖4是與圖3類似的截面,示出符合本發明的支承件的變形。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示出符合本發明的集雨組件的一部分,該部分包括布置在發動機罩3的后橫向邊緣2下方附近的支承件I。支承件I被布置在集雨收集器4附近。集雨組件有時稱為水箱。符合本發明的集雨組件包括未示出的集雨格柵,集雨格柵被布置在車輛上在后橫向邊緣2與前擋風玻璃的下橫向邊緣之間,在圖1上用虛線5象征性表示。如圖2和3所示的,支承件I包括大體沿與后橫向邊緣2對應的線延伸(即大體沿線5延伸)的板11。板11大體是平面的和豎直的。線5是具有大的彎曲半徑的曲線。可替換地,前擋風玻璃的下橫向邊緣和/或發動機罩的后橫向邊緣可以部分或全部是筆直的。在本申請中,形容詞“縱向”參照車輛的長度。例如,縱向方向X對應于車輛正常前進方向。在本申請中,形容詞“橫向”參照車輛的寬度。因此,橫向方向Y垂直于縱向方向X和豎直方向Z。支承件I還包括大體在相對于板11橫向延伸的平面12中延伸的兩個帶狀部分12和13。帶狀部分12和13彼此之間以及與平面12是大體共面的。另外,帶狀部分12和13大體沿線5延伸。支承件I還包括形成將集雨格柵固定至支承件I的固定部件的凸片14。凸片14布置在每個帶狀部分12和13上以及板11上。在附圖的示例中,凸片14在板11的延長部分中并在帶狀部分12和13上方延伸。凸片14設計用于實現集雨格柵在支承件I上的彈性鎖緊。另外,支承件I包括肋件15.1、15.2、15.3、15.4和15.5,每個所述肋件從板11延伸到每個帶狀部分12和13。換言之,每個肋件15.1、15.2、15.3、15.4或15.5在板11與帶狀部分12和13的其中之一之間單個地延伸。在圖示的示例中,支承件I包括五個肋件。每個肋件15.1至15.5具有大體三角形的截面。如圖3中針對肋件15.3所示,板11與帶狀部分12和13的其中之一分別限界了形成肋件15.1至15.5的截面的三角形的兩個邊。肋件15.1至15.5的三角形截面便于支承件I變形。在圖示的示例中,每個肋件15.1至15.5與板11和每個帶狀部分12或13大體垂直地延伸。例如,肋件15.3在平面III中延伸,所述平面III與平面X-Z平行,因此與橫向方向Y垂直,并且因此與板11以及每個帶狀部分12或13大體垂直。如圖3所示,每個肋件15.1至15.5延伸到帶狀部分12或13的相應的自由邊12.1或13.1。支承件I還包括通過第一線性連接件17與板11連接的板臺16。板臺16與板11形成約100°的角16.11,使得板臺16與每個帶狀部分12或13大體相對布置。支承件I還包括通過第二線性連接件19與板臺16連接的基座18。如圖3所示,第一連接件17和第二連接件19各自的厚度小于板臺16的厚度。此夕卜,第一線性連接件17的厚度小于板11的厚度。同樣,第二線性連接件19的厚度小于壁20的厚度,所述壁屬于基座18并且延伸至第二線性連接件19。由于厚度較小,因此第一和第二線性連接件17和19便于支承件I變形。如圖2所示,帶狀部分12和13沿橫向方向Y被間隙23分開。在圖示的示例中,間隙23具有約60mm的長度L23。間隙23大體位于板11的正中區域中,因此近似在支承件I的上部部分的中間。在本申請中,形容詞“上部”和“下部”是當支承件安裝在本身置于水平支承件上的車輛上時,以零件的高度為參照,對應高的和低的。在圖示的示例中,支承件I由合成塑料材料通過注塑模制成型形成。板11、帶狀部分12和13、凸片14、肋件15.1至15.5、板臺16、第一和第二線性連接件17和19以及基座18是單件的,即,是整體的。正常運行時,集雨組件尤其承擔了發動機艙的密封功能和座艙的通風功能。在車輛與行人碰撞時,行人的頭部可產生在圖1至3上由豎直向下的箭頭表征的力F。根據其強度,力F導致支承件I上部部分的變形。該變形引起支承件I的上部部分和特別是凸片14的行程C。支承件I的變形是來自于肋件15.1至15.5、板11、板臺16、以及第一和第二線性連接件17和19的變形。支承件I的變形能夠吸收由行人頭部在符合本發明的集雨組件上的沖撞而產生的能量的很大一部分。因此,支承件I顯著地降低了由這類沖撞導致的損傷的嚴重程度。此外,相對于現有技術的支承件,肋件15.1至15.5的三角形截面能夠增加支承件I的上部部分的例如在凸片14處測得的總行程。事實上,在圖4所示位置中,支承件I的上部部分與屬于車輛的剛性件6相距距離D。因此,支承件I的上部部分在與剛性件6發生接觸之前仍可以行進距離D。換言之,支承件I的總行程等于行程C與距離D之和。通常,現有技術的支承件的上部部分的總行程被限制為單一的行程C。根據單獨地或按照技術上可行的任何組合取用的有利的但非強制性的其它特征:-支承件實施為多個部件,例如兩個部件;-固定部件與固定在集雨格柵上的中間零件配合。
權利要求
1.一種支承件(I),用于支承布置在車輛上在發動機罩(3)的后橫向邊緣(2)與前擋風玻璃的下橫向邊緣之間的集雨格柵,所述支承件(I)包括: -大體沿與后橫向邊緣(2 )對應的線(5 )延伸的板(11); -至少一個帶狀部分(12,13),所述至少一個帶狀部分大體在相對于所述板(11)橫向延伸的平面(P12)中并且沿與后橫向邊緣(2)對應的線(5)延伸; -將集雨格柵固定至支承件(I)的固定部件(14),所述固定部件(14)布置在所述或每個帶狀部分(12,13 )和/或所述板(11)上;以及 -肋件(15.1,15.2,15.3,15.4,15.5),每個所述肋件從所述板(11)延伸到所述或每個帶狀部分(12,13); 其特征在于,每個肋件(15.1,15.2,15.3,15.4,15.5)具有大體三角形的截面,所述板(11)與對應的帶狀部分(12,13)分別限界所述三角形的兩個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承件(I),其特征在于,每個肋件(15.1,15.2,15.3,15.4,15.5)與所述板(11)和所述或每個帶狀部分(12,13)大體垂直延伸。
3.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件(I),其特征在于,其還包括通過第一線性連接件(17)與板(11)連接的板臺(16),所述板臺(16)與所述板(11)形成在70°至110°之間的角(16.11),所述角優選在80°至110°之間,以便所述板臺(16)與所述或每個帶狀部分(12,13)大體相對布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支承件(I),其特征在于,其還包括通過第二線性連接件(19)與板臺(16)連接的基座(18,20),其中,第一線性連接件(17)和第二線性連接件(19)各自的厚度小于板臺(16)的厚度。
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件(1),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大體共面的兩個帶狀部分(12,13),所述兩個帶狀部分(12,13)被間隙(23)分開,所述間隙的長度(L23)在30_至200_之間,優選在50_至7Omm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支承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間隙(23)大體位于板(11)的正中區域中。
7.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件(1),其特征在于,每個肋件(15.1,15.2,15.3,15.4,15.5)均延伸到所述或每個帶狀部分(12,13)的相應的自由邊(12.1,13.1)。
8.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肋件(15.1,15.2,15.3,15.4,15.5)的數目在4至8之間。
9.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件(1),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承件(I)由合成塑料材料模制成型形成,所述板(11 )、所述或每個帶狀部分(12,13)、固定部件(14)和肋件(15.1,15.2,15.3,15.4,15.5)是單件的。
10.一種包括集雨格柵的集雨組件,所述集雨格柵用于布置在車輛上在發動機罩(3)的后橫向邊緣(2)與前擋風玻璃的下橫向邊緣之間,所述集雨組件的特征在于,其包括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支承件(I)。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支承件(1)包括橫向的板(11)、在相對于板(11)橫向延伸的平面(P12)內并且沿著發動機罩的后邊緣延伸的至少一個橫向的帶狀部分(12,13)、以及將集雨格柵固定至支承件(1)的固定部件(14)。支承件(1)還包括從板(11)延伸到每個帶狀部分(12,13)的肋件(15.1,15.2,15.3,15.4,15.5)。每個肋件(15.1,15.2,15.3,15.4,15.5)具有通過板(11)與每個帶狀部分(12,13)限定的三角形截面。
文檔編號B60R21/34GK103167974SQ201180050563
公開日2013年6月19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8日 優先權日2010年10月20日
發明者J·蓬托尼耶 申請人:標致·雪鐵龍汽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