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次性微創外科切除組織取出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微創外科手術器械,特別是在內窺鏡下用來回收切除的生物組織的微創外科切除組織取出器。
背景技術:
本實用新型是基于對發明人的發明專利ZL03146815.2和實用新型專利ZL03274545.1的改進。
在專利ZL03146815.2和ZL03274545.1中發明人公告了一種既能在標本袋進入腹腔后能自動張開標本袋的袋口,便于納物;同時在納物后又能封閉袋口,起到套索作用的生物標本回收袋,在臨床中得到了廣泛的使用。同時在使用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如穿刺器(Trocar)套在外鞘管與手柄之間不便取出,以及在臨床上有重復使用的現象。
發明內容
為了避免重復使用帶來的交叉感染以及方便穿刺器的取出,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新的技術方案,既能大幅度降低成本,又能方便穿刺器取出,方便手術操作,特別是能自毀,防止重復使用,避免交叉感染。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次性微創外科切除組織取出器,包括回收袋1、形狀記憶金屬張開及回收線2,外鞘5、外鞘手柄5-1、內鞘4、內鞘手柄4-1、其特征在于在內鞘4上靠近內鞘手柄4-1處有一可折斷內鞘的凹槽6。
——上述內鞘4上靠近內鞘手柄4-1處的可折斷內鞘的凹槽6通常成V字形。
本實用新型的創新性在于本實用新型由于在一次性微創外科切除組織取出器的內鞘4上靠近內鞘手柄4-1處有一可折斷內鞘的凹槽6。臨床使用時,當將標本納入組織取出器的回收袋1后,可沿內鞘4上的凹槽6處折斷內鞘4,將內鞘手柄4-1與內鞘4分離,外鞘5及外鞘手柄5-1可沿內鞘4退出,穿刺器7亦可同時沿內鞘4退出,方便手術操作。本實用新型之部件除了形狀記憶金屬張開及回收線2采用鎳鈦形狀記憶合金絲制造外,其余的都可以采用醫用高分子材料制造,大大降低了成本,同時內鞘4折斷后自毀,可避免重復使用,有效防止交叉感染。
圖1是本實用新型之一次性微創外科切除組織取出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A區放大后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之一次性微創外科切除組織取出器的折斷后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圖3B區放大后的結構示意圖。
上述圖中1為回收袋,2為形狀記憶金屬張開及回收線,3為切除的生物組織,4為內鞘,4-1為內鞘的手柄,5為外鞘,5-1為外鞘手柄,6為可折斷內鞘的凹槽,7為穿刺器(Troccr)。
具體實施例采用醫用高分子材料薄膜經熱合后制造回收袋1。采用恢復溫度為20℃~25℃,直徑在0.3mm~0.8mm之間的鎳鈦形狀記憶合金絲,經定型熱處理后使其在恢復溫度以上,與回收袋1的袋口有相同的直徑作為形狀記憶金屬張開及回收線2。將形狀記憶金屬張開及回收線2沿回收袋1的袋口上的夾層孔穿過后,形狀記憶金屬張開及回收線2的金屬絲頭采用化學粘膠劑固定在內鞘4的遠端上,將回收袋1折疊后置于外鞘5的前端之內,即將回收袋1安裝在外鞘5之內。在內鞘手柄上用專用工具開一個V型凹槽6,V型凹槽6的深度在內鞘4的壁厚的1/3~1/2之間,安裝好外鞘手柄5-1和內鞘手柄4-1,即得到本實用新型之一次性微創外科切除組織取出器。
臨床使用時,將本實用新型之一次性微創外科切除組織取出器通過穿刺器7,伸入腹腔,回撤外鞘5,使折疊在外鞘5前端內的回收袋1完全釋放,在體溫的作用下,鎳鈦形狀記憶合金絲制造的形狀記憶金屬張開及回收線2恢復定型時的圓環形狀,帶動回收袋1的袋口張開,便于納于切除的生物組織3。當切除的生物組織3納入回收袋1后,可沿內鞘的凹槽6處折斷內鞘4,將內鞘手柄4-1與內鞘4分離,外鞘5及外鞘手柄5-1可沿內鞘4退出,穿刺器7同時可沿內鞘4退出,最后回撤內鞘4,將回收袋1的袋口拉到腹腔的小切口外,展開回收袋1的袋口,向回收袋1內伸入外科器械,破碎和取出切除組織,當絕大部分切除組織破碎取出后,進一步回撤內鞘4,可將回收袋1內殘留的組織碎片或組織液通過小切口完全取出體外。
權利要求1.一次性微創外科切除組織取出器,包括回收袋(1)、形狀記憶金屬張開及回收線(2)、外鞘(5)、外鞘手柄(5-1)、內鞘(4)、內鞘手柄(4-1),其特征在于在內鞘(4)上靠近內鞘手柄(4-1)處有一可折斷內鞘的凹槽(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次性微創外科切除組織取出器,其特征在于內鞘(4)上靠近內鞘手柄(4-1)處的可折斷內鞘的凹槽(6)通常成V字形。
專利摘要一次性微創外科切除組織取出器,由于本實用新型的內鞘上靠近內鞘手柄處有一可折斷內鞘的凹槽。臨床使用時,可沿內鞘上的凹槽處折斷內鞘,將內鞘手柄與內鞘分離,外鞘及外鞘手柄可沿內鞘退出,穿刺器亦可同時沿內鞘退出,方便手術操作。本實用新型之部件除了形狀記憶金屬張開及回收線采用鎳鈦形狀記憶合金絲制造外,其余的都可以采用醫用高分子材料制造,大大降低了成本,同時內鞘折斷后自毀,可避免重復使用,有效防止交叉感染。
文檔編號A61B17/00GK2838540SQ20052005726
公開日2006年11月22日 申請日期2005年4月22日 優先權日2005年4月22日
發明者周星, 李艷芳, 郭愛軍 申請人: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