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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塵吸附用油劑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373858閱讀:813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灰塵吸附用油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具有過敏原失活化(allergen-inactivating)能力的灰塵吸附用油劑。更具體而言,涉及附著在用于吸附灰塵的拖把、踏腳墊或擦拭物(wiper)等掃除器具上使用的具有過敏原失活化能力的灰塵吸附用油劑。
背景技術
作為過敏疾病的原因,可以舉出花粉、螨及其尸骸或糞便、狗或貓等寵物的毛、房屋灰塵、食物等。這些引起過敏疾病的物質稱為過敏原。
特別是在屋內,讓大部分人煩惱的過敏原是螨、房屋灰塵以及寵物的毛。作為除去上述過敏原的方法,一直以來都是使用電動吸塵器等掃除器具。但是,為了通過使用電動吸塵器除去過敏原、防止過敏疾病的發生,必須多次使用吸塵器,非常麻煩。
因此,近年來開始提出失活并除去過敏原的方法。由于所述方法必須在使用噴霧器等散布或涂布使過敏原失活的藥物之后進行擦拭或者用電動吸塵器等將其除去,所以很費事(特開2003-334504號公報)。
另外,還存在下述問題即便為了除去引起過敏疾病的主要過敏原螨以及其棲息的房屋灰塵而使用抹布或拖把、擦拭物等將其擦拭除去,從上述掃除器具上脫落的未失活的過敏原也會再次引起過敏疾病。因此,必須在使上述過敏原繼續保持在掃除器具上的同時使過敏原失活。
為了除去房屋灰塵,有時在拖把或擦拭物等掃除器具上涂布灰塵吸附用油劑。但是,由于使過敏原失活的藥物多數是水溶性物質,故難以將所述藥物分散或溶解在灰塵吸附用油劑中。

發明內容
本發明人等發現通過使用非離子表面活性劑將過敏原失活化成分分散或溶解在基油(base oil)中,能使過敏原失活化成分穩定地吸附在拖把等掃除器具用纖維狀基材上。
本發明涉及含有基油(A)、非離子表面活性劑(B)以及過敏原失活化成分(C)的灰塵吸附用油劑。
本發明還涉及利用所述本發明的灰塵吸附用油劑處理得到的灰塵吸附用纖維制品。
本發明的灰塵吸附用油劑具有優良的灰塵吸附性,同時發揮使吸附的過敏原失活的效果。
具體實施例方式
灰塵吸附用油劑(以下也簡記為“油劑”)的優選實施方案中,作為基油(A),可以舉出礦物油及其精制油、它們的氫化物及/或其分解油、硅油、菜籽油以及蓖麻籽油等動植物油,沒有特別限定。上述基油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混合2種以上進行使用。
上述示例中優選礦物油及其精制油、或它們的氫化物及/或分解油。
成分(A)在30℃下的運動粘度(以下簡記為“粘度”)(根據JISZ8803-1991、5.2.3通過烏別洛德(ubbelohde)粘度計測定得到的值)通常為10~250mm2/s、優選為35~200mm2/s。如果成分(A)的運動粘度超過250mm2/s,則用于灰塵吸附用拖布等中時,灰塵吸附用油劑可能附著在地板等上,從而在作為灰塵吸附油劑的性能方面產生問題。
優選的實施方案中,作為非離子表面活性劑(B),可舉出脂肪族類醇的烯化氧(以下,有時將烯化氧簡記為“AO”)加成物(B1)、脂肪族類羧酸酯(脂肪酸酯化合物)(B2)等。
此處,“脂肪族類醇”包括脂肪族醇與脂環式醇兩種,“脂肪族類羧酸”包括脂肪族羧酸與脂環式羧酸兩種。
作為構成上述加成物(B1)的脂肪族類醇,優選碳原子數為1~24的脂肪族類醇(x),可以為合成醇、天然醇中的任一種,可舉出以下脂肪族類醇。
碳原子數為1~24的脂肪族一元醇(x1)(例如甲醇、2-乙基己醇、月桂醇、棕櫚醇、異硬脂醇等脂肪族飽和一元醇;例如油醇等脂肪族不飽和一元醇)碳原子數為1~24的脂肪族多元(2~6元)醇或其縮合物(x2)(例如,1,6-己二醇、新戊二醇、甘油、三羥甲基丙烷、季戊四醇、山梨醇、失水山梨糖醇等)碳原子數為1~24的環狀脂肪族一元醇(x3)(例如乙基環己醇、丙基環己醇、辛基環己醇、壬基環己醇、金剛烷醇等)作為構成上述加成物(B1)的AO,可以舉出環氧乙烷(以下簡記為“EO”)、環氧丙烷(以下簡記為“PO”)、1,2-或2,3-環氧丁烷、四氫呋喃以及氧化苯乙烯等碳原子數為2~8的AO。其中優選為EO、PO。
AO的加成形式可以為無規或嵌段中的任一種。從在基油中的溶解性方面考慮,AO的加成摩爾數優選為1~50摩爾,較優選為1~30摩爾,更優選為1~20摩爾。
作為構成上述加成物(B1)的烷基(來自上述(x)的烷基),可以舉出碳原子數為1~24的飽和或不飽和的烷基。該烷基可以是來自棕櫚油、牛油、菜籽油、米糠油、魚油等天然油脂的烷基,也可以是合成的烷基,任一種均可。
作為構成脂肪酸酯化合物(B2)的脂肪族類羧酸(a),可以舉出以下物質。
碳原子數為1~24的脂肪族單羧酸(a1)(例如,甲酸、乙酸、丙酸、月桂酸、棕櫚酸、硬脂酸、異硬脂酸、異花生酸等脂肪族飽和單羧酸;例如油酸、芥酸等脂肪族不飽和單羧酸)
碳原子數為1~24的脂肪族二羧酸(a2)(例如,己二酸、反式油酸等脂肪族烴類飽和二羧酸)作為構成脂肪酸酯化合物(B2)的醇,可以舉出以下物質。其中優選碳原子數為8~32的脂肪族一元醇(xx1)。
碳原子數為8~32的脂肪族一元醇(xx1)(例如,辛醇、2-乙基己醇、月桂醇、棕櫚醇、異硬脂醇等脂肪族飽和一元醇;例如油醇等脂肪族不飽和一元醇)碳原子數為3~24的脂肪族多元(2~6元)醇或其縮合物(xx2)(例如1,6-己二醇、新戊二醇、甘油、三羥甲基丙烷、季戊四醇、山梨醇、失水山梨糖醇等)碳原子數為1~24的脂肪族一元醇(x1)的AO加成物(xx3)(例如月桂醇的EO7摩爾加成物等)碳原子數為1~24的脂肪族多元醇(x2)的AO加成物(xx4)聚亞烷基二醇(xx5)作為上述(B2)的具體例子,可以舉出多元醇脂肪酸酯AO加成物(即,多元醇AO加成物的脂肪酸酯)(例如,聚氧乙烯甘油二油酸酯、聚氧乙烯失水山梨糖醇三油酸酯等)、蓖麻籽油EO加成物、氫化蓖麻籽油EO加成物;由(a1)與(xx1)形成的酯(例如,2-乙基己基硬脂酸酯、硬脂酸異癸酯、油酸異硬脂基酯、硬脂酸異二十烷基酯、油酸異二十烷基酯、油酸異二十四烷基酯、油酸異二十烷基酯、棕櫚酸異硬脂基酯、油酸油基酯等);由(a1)與(xx2)形成的酯(例如,甘油二油酸酯、季戊四醇四油酸酯、失水山梨糖醇單油酸酯等);由(a2)與(x1)形成的酯(例如,己二酸二油基酯、己二酸二異十三烷基酯等己二酸酯等);由(a1)與(xx3)形成的酯(例如,加成2摩爾EO得到的Dobanol 23(三菱化學株式會社制的合成醇)與月桂酸形成的酯、加成2摩爾PO得到的異十三烷基醇與月桂酸形成的酯、加成2摩爾EO得到的Dobanol 23與己二酸形成的二酯);由(a1)與(xx5)形成的酯(例如,聚乙二醇單(二)硬脂酸酯、聚乙二醇的單(二)油酸酯等);由(a2)和(xx3)形成的酯(例如,月桂醇的7摩爾EO加成物的己二酸酯等)等。除上述列舉的物質之外,可以使用由上述(a1)、(a2)等羧酸成分與上述(x1)、(x2)、(x3)、(xx3)、(xx4)、(xx5)等醇成分任意組合得到的羧酸酯化合物。
上述非離子表面活性劑(B)中,從過敏原失活化成分(C)在基油(A)中的分散或可溶化的難易性方面考慮,優選脂肪族類醇的AO加成物(B1),較優選為下述通式(1)表示的碳原子數為1~24(優選碳原子數為8~24)的脂肪族類醇的AO加成物(B11)。
R1-(OA)k-OH(1)上述式(1)中,R1是碳原子數為1~24的脂肪族烴基或碳原子數為3~24的脂環式烴基,A是碳原子數為2以上的1種以上亞烷基,k是平均值為1~50的0或1以上的整數。分別優選R1是碳原子數為1~24(較優選碳原子數為8~24)的直鏈狀或支鏈狀烷基或環烷基,A是碳原子數為2~8的亞烷基,k是平均值為1~20的0或1以上的整數。
如上所述,通式(1)的加成物(B11)為在脂肪族類醇(B1a)上加成烯化氧(B1b)得到的脂肪族類醇AO加成物,可以為2種以上加成物的混合物。
上述通式(1)中,R1為脂肪族類醇(B1a)的殘基,表示碳原子數通常為1~24的脂肪族烴基(烷基、鏈烯基、鏈二烯基等)或碳原子數為3~24的脂環式烴基(環烷基、多環烴基等)。R1在碳原子數為3以上時,可以為直鏈狀與支鏈狀等二種以上基團的混合物。如果碳原子數在上述范圍內,則可以得到與成分(A)的充分的相溶性。
作為R1的具體例子,烷基可以舉出甲基、乙基、異丙基、丁基、辛基、壬基、癸基、月桂基、十三烷基、十四烷基、十六烷基、十八烷基、十九烷基、2-乙基己基、2-乙基辛基等。鏈烯基可以舉出辛烯基、癸烯基、十二碳烯基、十三碳烯基、十五碳烯基、十八碳烯基、二十碳烯基(gadoleyl)等。作為鏈二烯基,可以舉出十八碳二烯基等。作為環烷基,可以舉出乙基環己基、丙基環己基、辛基環己基、壬基環己基等。作為多環烴基,可以舉出金剛烷基等。
通式(1)中,A是碳原子數為2以上、優選碳原子數為2~8的亞烷基,OA是碳原子數為2以上、優選碳原子數為2~8的烯化氧(AO)。其具體例包括優選例與上述作為加成物(B1)的AO例子列舉的化合物相同。
通式(1)中,k相當于烯化氧(B1b)的加成摩爾數,平均為1~50的整數,優選為1~20,更優選為1~15,進一步優選為1~10。k如果超過50,則具有與基油(A)的相溶性降低的傾向。
上述脂肪族類醇(B1a)提供R1殘基,是碳原子數為1~24、優選為8~24、較優選為8~18的醇。可以為天然醇,也可以為合成醇(齊格勒醇(Ziegler alcohols)、羰基合成醇(oxo alcohol)等)。
作為具體例子,可以舉出辛醇、壬醇、癸醇、十一醇、十二醇、十三醇、十四醇、十六醇、十八醇、十九醇等飽和脂肪族醇;辛烯醇、癸烯醇、十二碳烯醇、十三碳烯醇、十五碳烯醇、油醇、二十碳烯醇、亞油醇等不飽和脂肪族醇;乙基環己醇、丙基環己醇、辛基環己醇、壬基環己醇、金剛烷醇等環狀脂肪族醇,可以使用上述脂肪族醇中的1種或2種以上。上述脂肪族類醇優選為伯醇或仲醇、更優選為伯醇。脂肪族類醇的烷基部分(R1殘基)可以為直鏈狀,也可以為支鏈狀。
上述列舉的醇中,特別優選異癸醇、十二醇、十三醇、異十三醇、十四醇、十六醇、十八醇。
作為通式(1)表示的加成物(B11),由于工序不繁瑣,故優選由脂肪族類醇(B1a)與烯化氧(B1b)直接制備得到。此處,所謂“直接制備得到”的含義指上述加成物是不進行通過精餾等分餾未反應的醇或加成摩爾數不同的物質的操作地直接得到的加成物。但是,不以分離為目的,通過簡單的操作分離未反應的烯化氧或低沸點物質的操作不包含在此處所說的分餾操作內。
處理含有灰塵吸附用油劑的廢液時,從提高廢水中的油分離性的觀點以及避免包裝涂布了灰塵吸附用油劑的擦拭物等制品的材料因灰塵吸附用油劑所含的未反應的醇而起皺等問題的觀點考慮,非離子表面活性劑(B)優選為通式(1)表示的加成物(B11),且滿足下述式(2)或(3),由下述式(4)求得的Weibull分布常數c的值為1.0以下,具有比通常窄的分子量分布。
Mw/Mn≤0.030×Ln(v)+1.010(其中,v<10) (2)Mw/Mn≤-0.026×Ln(v)+1.139(其中,v≥10)(3)c=(v+n0/n00-1)/[Ln(n00/n0+n0/n00-1)](4)上述式(2)及(3)中,Mw為重均分子量,Mn為數均分子量,v表示在每1摩爾碳原子數為1~24的脂肪族類醇(B1a)上加成的烯化氧(B1b)的平均加成摩爾數,相當于上述通式(1)中的烯化氧的加成摩爾數k的平均值。Ln(v)表示v的自然對數。
如果不滿足式(2)或(3),即如果表面活性劑分子的分子量分布變寬,則可能難以得到充分的水分離性。
Mw/Mn較優選滿足下述關系式(2’)或(3’)。
Mw/Mn≤0.031×Ln(v)+1.000(其中,v<10)(2’)Mw/Mn≤-0.026×Ln(v)+1.129(其中,v≥10) (3’)關系式(4)是由下述Weibull分布規則式(7)導出的式子。
v=c×Ln(n00/n0)-(c-1)×(1-n0/n00)(7)從水分離性的觀點考慮,關系式(4)的分布常數c優選為1.0以下,更優選為0.7以下。
式(4)中,分布常數c的值越小,即未反應的脂肪族類醇的含量越少,意味著分子量分布越窄。
通常,脂肪族類醇的AO加成物(B11)的AO單獨為環氧乙烷時,較優選分子量分布窄的加成物(B11),所述加成物(B11)滿足下述式(5)或(6),且由上述式(4)求出的Weibull分布常數c的值為1.0以下。
Mw/Mn≤0.018×Ln(v)+1.015(其中,v<10)(5)Mw/Mn≤-0.026×Ln(v)+1.116(其中,v≥10)(6)進而,AO單獨為環氧乙烷時,從水分離性的觀點考慮,較優選滿足(5’)或(6’)。
Mw/Mn≤0.020×Ln(v)+1.010(其中,v<10) (5’)Mw/Mn≤-0.023×Ln(v)+1.113(其中,v≥10)(6’)關于脂肪族類醇的AO加成物(B11)的制備方法,如上述說明所述,優選在脂肪族類醇(B1a)上加成烯化氧、“直接制備得到的”方法,沒有特別限定。作為加成物(B11)的具體制備方法,例如可以舉出特開2002-069435號公報中所記載的制備方法。
脂肪族類醇的AO加成物(B1)可以為下述加成物中的任一種,所述加成物為在配合基油(A)與過敏原失活化成分(C)之前或配合之后,例如用“Kyoward 600”(協和化學工業(株)制)等吸附劑進行吸附處理除去所含的催化劑得到的加成物;特開昭56-112931號公報、特公平2-53417號公報所記載的用氧代羧酸(乳酸)等中和處理得到的加成物;或者催化劑直接殘留得到的加成物。
上述通式(1)表示的脂肪族類醇的AO加成物(B11)的優選具體例為異癸基醇EO7摩爾加成物、異癸基醇EO2摩爾PO2摩爾EO4摩爾加成物、月桂醇EO摩爾加成物、月桂醇EO10摩爾加成物、月桂醇EO2摩爾PO2摩爾EO4摩爾加成物等。
過敏原是指引起過敏疾病的花粉、螨及其尸骸或糞便、花粉、狗或貓等寵物的毛、房屋灰塵、食物等,作為過敏原失活化成分(C)是使上述過敏原引起過敏的作用降低的化合物。
作為該成分(C),可以舉出特開2003-55122號公報記載的過敏原失活化劑,例如可以舉出選自木犀科木犀欖屬(Olea europaea)(橄欖)或女貞屬(Ligustrum)(水臘(Ligustrum obtusifolium)、山女貞(Ligustrum tschonoskii)、卵葉女貞(Ligustrum ovafolium)、Ligustrum hisauchii、伊波打女貞(Ligustrum ibota)、日本女貞(Ligustrum japonicum)、蠟樹(Ligustrum lucidum)等)中至少一種植物提取得到的成分(橄欖苦苷等)(C1)。但是,只要該成分能通過非離子表面活性劑(B)穩定地配合于基油(A)中即可,沒有特別限定。
作為上述(C1)以外的過敏原失活化成分,例如可以舉出擬除蟲菊酯類化合物(天然除蟲菊酯、苯醚菊酯(phenothrin)、氯菊酯等)、有機磷化合物(殺螟硫磷、馬拉硫磷、倍硫磷、二嗪磷等)、芐醇、苯甲酸芐酯、水楊酸苯酯、桂醛、三氯殺螨醇、乙酯殺螨醇、噻螨酮、牛膝草油、胡蘿卜子油、單寧酸、沒食子酸、茶葉提取物等。上述過敏原失活化成分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并用2種以上,還可以與上述植物提取物(C1)并用。
從過敏原失活化成分的分散·可溶化觀點考慮,非離子表面活性劑(B)的含量基于100質量份灰塵吸附用油劑,優選為1~50質量份(即,1~50質量%),更優選為5~40質量份,特別優選為10~30質量份。
過敏原失活化成分(C)的含量基于100質量份油劑,優選為0.01~15質量份(即,0.01~15質量%),更優選為0.01~5質量份,特別優選為0.02~5質量份。如果在該范圍內,則能得到良好的過敏原失活化效果。也包括該成分(C)溶于或分散于油劑的狀態。
油劑中,可以根據需要配合其他表面活性劑(高級醇磷酸酯鹽、高級醇硫酸酯鹽、高級醇磺酸鹽等陰離子表面活性劑;陽離子表面活性劑;兩性表面活性劑等)、醇(甲醇、乙醇、異丙醇、丁醇等)、電荷控制劑(磷酸鹽類電荷控制劑、亞磷酸鹽類電荷控制劑、脂肪酸皂等)、其他添加劑(香料、金屬離子封端劑、抗氧化劑、紫外線吸收劑、抑菌劑等)、水等。
上述表面活性劑的配合量優選占油劑的10質量%以下,更優選為8質量%以下。
油劑中的上述電荷控制劑的配合量優選為10質量%以下,更優選為5質量%以下。其他添加劑的總配合量優選為3質量%以下,更優選為1質量%以下。油劑中的水的配合量優選為10質量%以下,更優選為5質量%以下。
油劑含有上述成分(A)、(B)及(C)和根據需要添加的其他成分,可以通過在常溫或根據需要在加熱下均勻地混合上述成分而得到。各成分的配合順序、配合方法等沒有特別限定。
油劑的運動粘度是根據JIS Z8803-1991(5.2.3烏別洛德粘度計)測定得到的值,在30℃下優選為10~300mm2/s,更優選為35~200mm2/s。油劑的運動粘度為10mm2/s以上時,油劑的移行性小。因此,將油劑用于拖布時,油劑不會在清掃時移行進入家具或地板等灰塵被除去物上而產生發粘感,用于踏腳墊時,不會移行進入鞋底而污染地板。另一方面,如果油劑的運動粘度為300mm2/s以下,則灰塵吸附性良好。
油劑通常附著處理于纖維上作為灰塵吸附用纖維制品進行使用。作為該纖維制品的形狀,可以舉出踏腳墊、拖布、地毯、擦拭布等。其中,優選具有干式纖維狀基材的室內用清掃擦拭用具等干式纖維制品。作為能適用的纖維,可以舉出纖維素類纖維(棉、絲光棉、再生纖維素纖維等)、聚乙烯醇纖維、丙烯酸纖維、聚酰胺纖維、聚酯纖維、聚丙烯纖維等以及上述纖維的混合纖維。上述纖維可以以捻絲、細繩、布之類織物、踏腳墊之類簇絨織物、編織物、無紡布等形態進行使用。
作為灰塵吸附用纖維制品的對象的灰塵,可以舉出家庭、商店、事務所等中的花粉、螨或其尸骸或糞便、狗或貓等寵物的毛、房屋灰塵、食物殘渣等。
作為將油劑賦予纖維制品的適當方法沒有特別限定,例如可以在常溫或根據需要加熱至90℃以下直接將油劑賦予纖維或以在油劑中加入水機械性分散后的狀態賦予纖維。作為賦予纖維的方法,可以舉出輥涂法、填充法、浸漬法、噴涂法等。
附著在纖維上的量在每100g干燥的纖維中,換算成固態成分通常為0.3~40g,優選為1~25g。
實施例下面,根據實施例更加詳細地說明本發明,但本發明并不限定于此。制備例及實施例·比較例中,“份”表示重量份,“%”表示重量%。
利用凝膠滲透色譜法(GPC)測定分子量的方法及利用氣相色譜法(GC)測定未反應醇含量的方法如下所示。根據下述測定條件,測定成分(B11)的各制備例的反應物,求出Mw/Mn、未反應的脂肪族類醇量及式(4)中的分布常數c。
《GPC的測定條件》柱TSK gel SuperH4000TSK gel SuperH3 000TSK gel SuperH2000(均為東曹株式會社制)柱溫40℃檢測器RI溶劑四氫呋喃流速0.6ml/分鐘試樣濃度0.25質量%注入量10μl標準聚氧乙烯二醇(東曹株式會社制TSK STANDARD POLYETHYLENE OXIDE)數據處理裝置SC-8020(東曹株式會社制)《GC的測定條件》機種氣相色譜儀GC-14B(島津制作所制)檢測器FID柱玻璃柱(內徑=約3mm,長度=約2m)柱填充劑硅GE SE-505%升溫速度以4℃/分鐘的速度從90℃升溫至280℃試樣50%丙酮溶液注入量1μl定量將比成分(B11)的合成中使用的脂肪族類醇少2或3個碳原子數的脂肪族類醇用作內標物,進行定量。
制備例1在帶有攪拌和溫度調節功能的不銹鋼制高壓釜中加入186份(1摩爾)月桂醇、0.04份高氯酸鎂及0.01份硫酸鎂7水合物,用氮氣置換混合體系內后,在減壓下(約20mmHg)于120℃脫水1小時。然后,在150℃下導入88份(2摩爾)EO直至表壓為0.1~0.3MPa。所得的加成物的Weibull分布常數c為0.42,未反應的醇量為2.2%。
在該加成物中加入0.3份氫氧化鉀,在150℃下使220份(5摩爾)EO反應。在反應物中投入3份“Kyoward600”(協和化學工業株式會社制;以下相同),在90℃下吸附催化劑后,進行過濾。
所得的反應物的Mw/Mn為1.015(滿足式(5’)的Mw/Mn的上限計算值1.049),未反應的脂肪族類醇量為0.02%,由式(4)得到的分布常數c的計算值為0.92。
制備例2使用0.04份高氯酸鎂與0.01份高氯酸鋁9水合物代替制備例1中的0.04份高氯酸鎂及0.01份硫酸鎂(所得的加成物的分布常數c為0.38,未反應的醇量為1.7%),在堿性催化劑存在下使用352份(8摩爾)EO代替220份EO,除此之外,與制備例1相同地進行。
所得的反應物的Mw/Mn為1.052(滿足式(6’)的Mw/Mn的上限計算值1.056),未檢出未反應的脂肪族類醇(檢測限0.001%)。
制備例3在帶有攪拌和溫度調節功能的不銹鋼制高壓釜中加入186份(1摩爾)月桂醇、0.05份高氯酸鎂,用氮氣置換混合體系內后,在減壓下(約20mmHg)于120℃脫水1小時。然后,在150℃下導入88份(2摩爾)EO直至表壓為0.1~0.3MPa。所得的加成物的分布常數c為0.60,未反應的醇量為4.5%。
在130℃下,在該加成物中依次加入1.3份氫氧化鉀、116份(2摩爾)PO、176份(4摩爾)EO,直至表壓為0.1~0.3MPa。在反應物中投入3份“Kyoward600”,在90℃下吸附催化劑后,進行過濾。
所得的反應物的Mw/Mn為1.067(滿足式(3)的Mw/Mn的上限計算值1.072),未反應的脂肪族類醇量為0.006%,由式(4)得到的分布常數c的計算值為0.91。
制備例4在帶有攪拌和溫度調節功能的不銹鋼制高壓釜中加入158份(1摩爾)異癸醇、0.04份高氯酸鎂及0.01份硫酸鎂7水合物,用氮氣置換混合體系內后,在減壓下(約20mmHg)于120℃脫水1小時。然后,在150℃導入88份(2摩爾)EO直至表壓為0.1~0.3MPa。所得的加成物的Weibull分布常數c為0.42,未反應的醇量為2.2%。
在該加成物中加入0.3份氫氧化鉀,使220份(5摩爾)EO在150℃下反應。在反應物中投入3份“Kyoward600”,在90℃下吸附催化劑后,進行過濾。
所得的反應物的Mw/Mn為1.048(滿足式(5’)的Mw/Mn的上限計算值1.049),未反應的脂肪族類醇量為0.02%,由式(4)得到的分布常數c的計算值為0.92。
制備例5在帶有攪拌和溫度調節功能的不銹鋼制高壓釜中加入186份(1摩爾)月桂醇及0.3份氫氧化鉀,用氮氣置換混合體系內后,在減壓下(約20mmHg)于120℃脫水1小時。然后,在150℃下導入440份(10摩爾)EO直至表壓為0.1~0.3MPa。在反應物中投入3份“Kyoward600”,在90℃下吸附催化劑后,進行過濾。
所得的反應物的Mw/Mn為1.101(滿足式(6’)的Mw/Mn的上限計算值1.056),未反應的脂肪族類醇量為0.7%,由式(4)得到的分布常數c的計算值為3.26。
制備例6
在帶有攪拌和溫度調節功能的不銹鋼制高壓釜中加入186份(1摩爾)月桂醇,用氮氣置換體系內后,在減壓下(約20mmHg)于120℃脫水,在40℃下投0.3份三氟化硼二乙基醚,用氮氣置換混合體系內。然后,在50℃下,依次加入88份(2摩爾)EO、116份(2摩爾)PO、264份(6摩爾)EO,直至表壓為約0.1MPa,用堿中和。
所得的反應物的Mw/Mn為1.096(滿足式(3)的Mw/Mn的上限計算值1.072),未反應的脂肪族類醇量為0.04%,由式(4)得到的分布常數c的計算值為1.60。
該制備例6中確認副反應生成了約7%的聚亞烷基二醇。
過敏原失活化成分的制備例將特開2003-55122號公報中記載的橄欖葉提取液(將20g橄欖的新鮮葉片投入到100g水中,用攪拌器粉碎,用濾紙過濾該液體而得到)進行干燥,得到過敏原失活化成分。
實施例1將下述各成分投入安裝有槳式攪拌機的配合槽中,在20~30℃下混合,得到1,000份均一的黃色液體狀油劑(1)。
礦物油(在30℃下的粘度為30mm2/s) 850份月桂醇EO7摩爾加成物(制備例1)50份失水山梨糖醇三油酸酯EO20摩爾加成物 65份甲醇EO5摩爾加成物 5份過敏原失活化成分2份水 28份實施例2使用下述各成分,與實施例1相同地操作,得到1,000份均一的黃色液體狀油劑(2)。
礦物油(在30℃下的粘度為95mm2/s)860份月桂醇EO10摩爾加成物(制備例2) 50份失水山梨糖醇單油酸酯 45份椰子油脂肪酸二乙醇酰胺 5份過敏原失活化成分 4份水 30份乙醇 6份實施例3使用下述各成分,與實施例1相同地操作,得到1,000份均一的黃色液體狀油劑(3)。
礦物油(在30℃下的粘度為110mm2/s) 850份氫化蓖麻籽油 15份月桂醇EO2PO2EO4摩爾加成物(制備例3) 40份月桂醇EO2摩爾加成物磷酸酯 5份失水山梨糖醇單油酸酯 50份失水山梨糖醇三油酸酯EO20摩爾加成物 30份過敏原失活化成分 3份水 7份實施例4使用下述各成分,與實施例1相同地操作,得到1,000份均一的黃色液體狀油劑(4)。
礦物油(在30℃下的粘度為120mm2/s) 800份月桂醇EO7摩爾加成物(制備例1) 25份異癸基醇EO7摩爾加成物(制備例4)30份氫化蓖麻籽油EO20摩爾加成物30份失水山梨糖醇單油酸酯 70份過敏原失活化成分 10份水35份實施例5使用下述各成分,與實施例1相同地操作,得到1,000份均一的黃色液體狀油劑(5)。
礦物油(在30℃下的粘度為95mm2/s) 860份月桂醇EO10摩爾加成物(制備例5) 50份失水山梨糖醇單油酸酯 45份椰子油脂肪酸二乙醇酰胺5份過敏原失活化成分 4份水30份乙醇 6份比較例1使用下述各成分,與實施例1相同地操作,得到1,000份均一的黃色液體狀油劑(6)。
礦物油(在30℃下的粘度為95mm2/s)900份十六醇EO3摩爾加成物磷酸酯二乙醇胺鹽80份過敏原失活化成分 4份水 10份乙醇 6份比較例2使用下述各成分,與實施例1相同地操作,得到1,000份均一的黃色液體狀油劑(7)。
礦物油(在30℃下的粘度為265mm2/s)800份氫化蓖麻籽油15份月桂醇EO2PO2EO4摩爾加成物(制備例6) 40份月桂醇EO2摩爾加成物磷酸酯 5份失水山梨糖醇單油酸酯80份失水山梨糖醇三油酸酯EO20摩爾加成物50份水10份性能試驗使用上述實施例及比較例得到的油劑(1)~(7),進行作為灰塵吸附用油劑的性能試驗。其結果如表1所示。


(*)30℃時的運動粘度&lt;油劑賦予處理條件&gt;
作為未處理的拖布,使用丙烯酸/人造絲纖維=70/30(質量比)的油劑未處理灰塵吸附用拖布。
使用噴霧器使該未處理拖布附著用20倍量的甲苯稀釋的油劑。然后進行風干,制作油劑處理拖布。油劑處理拖布上的油劑附著量相對于拖布質量以固態成分換算為10%。
&lt;測定方法&gt;
灰塵吸附性以5cm的長度裁取3g油劑處理后的拖布,將其與試樣質量的4倍量的JIS2種(硅砂JIS Z 8901試驗灰塵用)一起在聚乙烯袋中振蕩1分鐘。然后,將試樣放置于JIS網篩(20目JIS Z8801標準篩),用萬能混合器以3.5cm的振幅振蕩10分鐘,測定灰塵附著量。灰塵附著量1g以上判定為A,0.5g以上、小于1g為B,小于0.5g為C。
經時穩定性將油劑放入300g的玻璃瓶中,在室溫下靜置1周,肉眼判斷外觀。沒有生成沉降物、并且不發生成分分離的試樣判定為A,成霧狀或帶狀分離的試樣為B,生成沉降物或發生成分分離的試樣為C。
過敏原失活性使含有約0.05g螨過敏原的灰塵分散在板上,用油劑處理拖布和未處理拖布擦拭。然后,從油劑處理拖布與未處理拖布中提取過敏原,用ELISA法定量過敏原。根據失活率=100-(油劑處理拖布經ELISA測得的過敏原量)/(未處理拖布經ELISA測得的過敏原量),計算失活率,將上述式的計算結果為50%以上的試樣判定為A、10以上小于50%的試樣為B、0以上小于10%的試樣為C。
廢水處理性(水分離性)在100ml量筒中加入80ml水、4g油劑,上下振蕩10次。測定振蕩后上層恢復至4ml為止的時間(秒)。將小于120秒的試樣判定為A,120秒以上、小于180秒的試樣為B,180秒以上的試樣為C,完全不分離的試樣為D。
產業上的可利用性本發明的油劑由于具有優良的過敏原失活化成分的分散性或溶解性,故作為具有干式纖維狀基材的清掃擦拭用具、踏腳墊等的灰塵吸附用油劑是有用的。
本申請的公開與2004年12月28日申請的日本專利2004-381680號及2005年8月26日申請的日本專利2005-246058號記載的主題相關,引用上述公開內容于此。
本說明書中記載的所有文獻的各公開內容引用于此。
應注意的是,除已經說明的內容之外,可以在不脫離本發明的新穎且有利的特征的前提下,對上述實施方案進行各種修改或變更。因此,上述所有修改或變更均包含在權利要求書中。
權利要求
1.一種灰塵吸附用油劑,含有基油(A)、非離子表面活性劑(B)及過敏原失活化成分(C)。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灰塵吸附用油劑,其中,所述成分(B)是脂肪族類醇的烯化氧加成物(B1)及/或脂肪族類羧酸酯(B2)。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灰塵吸附用油劑,其中,所述成分(B)是通式(1)表示的脂肪族類醇的烯化氧加成物(B11),R1-(OA)k-OH(1)式中,R1是碳原子數為1~24的脂肪族烴基或碳原子數為3~24的脂環式烴基,A是碳原子數為2以上的亞烷基,k是平均值為1~50的0或1以上的整數。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灰塵吸附用油劑,其中,所述成分(B11)滿足式(2)或(3),由式(4)求得的c為1.0以下,Mw/Mn≤0.030×Ln(v)+1.010(其中,v<10) (2)Mw/Mn≤-0.026×Ln(v)+1.139(其中,v≥10) (3)c=(v+n0/n00-1)/[Ln(n00/n0+n0/n00-1)](4)式中,Mw為重均分子量,Mn為數均分子量,v表示通式(1)的k的平均值,Ln(v)表示v的自然對數,n00表示用于成分(B1)的合成反應中的脂肪族類醇的摩爾數,n0表示未反應的脂肪族類醇的摩爾數。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灰塵吸附用油劑,其中,所述成分(B11)是通式(1)表示的加成物,A為亞乙基,且滿足式(5)或式(6),Mw/Mn≤0.018×Ln(v)+1.015(其中,v<10) (5)Mw/Mn≤-0.026×Ln(v)+1.116(其中,v≥10) (6)式中,Mw為重均分子量,Mn為數均分子量,v表示通式(1)的k的平均值,Ln(v)表示v的自然對數。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灰塵吸附用油劑,其中,灰塵吸附用油劑中的所述成分(C)的含量為0.01~15質量%。
7.如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灰塵吸附用油劑,其在30℃時的運動粘度為10~300mm2/s,所述運動粘度是根據JIS Z8803-1991、5.2.3.使用烏別洛德粘度計測定得到的值。
8.一種灰塵吸附用纖維制品,是用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灰塵吸附用油劑處理而得到的。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一種含有基油(A)、非離子表面活性劑(B)及過敏原失活化成分(C)的灰塵吸附用油劑。該灰塵吸附用油劑可以適用于拖布、擦拭物等具有干式纖維狀基材的清掃擦拭用具中。
文檔編號A47L13/17GK101094911SQ20058004518
公開日2007年12月26日 申請日期2005年12月28日 優先權日2004年12月28日
發明者木村澄, 加加良靖之, 三橋弘和 申請人:尤妮佳股份有限公司, 三洋化成工業株式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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