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游樂場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板,
投籃裝置,所述投籃裝置包括氣流鼓出組件及籃框組件,所述氣流鼓出組件包括支撐架、鼓氣球及放置筒,所述鼓氣球設置于所述支撐架上,所述鼓氣球開設有鼓氣口,所述放置筒設置于所述鼓氣球上,所述放置筒內形成籃球放置區,所述籃球放置區與所述鼓氣口連通,所述籃框組件包括安裝架及籃框,所述安裝架設置于所述底板上,所述籃框設置于所述安裝架上,且所述放置筒朝向所述籃框設置;
防護裝置,所述防護組件包括背擋板、防護網及兩個側擋板,所述背擋板設置于所述底板上,且所述背擋板與所述安裝架連接,兩個所述側擋板分別設置于所述底板的相對的兩個側邊上,且所述氣流鼓出組件位于兩個所述擋板之間,所述防護網的兩端分別與兩個所述側擋板連接,所述防護網開設有避位口,所述放置筒遠離所述鼓氣球的一端穿設所述避位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游樂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擋板與所述底板相垂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游樂場設備,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側擋板分別與所述背擋板垂直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游樂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籃框及所述鼓氣球分別位于所述防護網的兩側。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游樂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避位口的邊緣與所述放置筒的外側壁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游樂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置筒具有中空圓臺狀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