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健身器材領域,尤其是一種能夠鍛煉腿部的坐推器。
背景技術:
坐推器是一種常見的健身器材,其功能在于增強上肢、胸部和肩背肌群力量,提高肩、肘關節靈活性和穩定性,同時對肩、肘關節屈伸障礙,肌肉萎縮,肩周炎、網球肘等有康復作用。現在室外坐推器健身器材,一般采用將座椅焊接到座椅彎管上,容易生銹,對于室外安裝更是如此,縮短使用壽命。在擺桿和立柱之間的兩連桿之間安裝橡膠減震墊做限位裝置,比較容易擠傷鍛煉者的手腳,橡膠減震墊長期曝曬到空氣中比較容易老化,整體結構比較傳統,功能比較單一。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不易生銹,便于更換座椅,安全可靠,增加健身功能,鍛煉手臂的同時可以鍛煉腿部的能夠鍛煉腿部的坐推器。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能夠鍛煉腿部的坐推器,包括座椅組件和立柱焊件,所述座椅組件由座椅、座椅靠背、座椅焊件、把手連桿、上連桿和限位轉動組件組成,其中座椅靠背通過螺栓固定在座椅焊件的上端,座椅通過螺栓固定在座椅焊件的中部,座椅焊件的下端焊接腳蹬管,座椅下方的座椅焊件通過上連桿連接把手連桿,上連桿的一端通過轉軸與座椅焊件鉸接,另一端通過轉軸與把手連桿的后端鉸接,把手連桿的兩側安裝把手,把手連桿的前端連接限位轉動組件,該限位轉動組件由三孔限位軸套、限位減震墊、限位耳板、主軸和限位軸組成,其中三孔限位軸套固定安裝在把手連桿的前端,三孔限位軸套設于兩個限位耳板之間,兩個限位耳板的主軸孔和限位軸孔內分別安裝主軸和限位軸,主軸和限位軸均設于三孔限位軸套內,三孔限位軸套與主軸和限位軸之間設有限位減震墊,限位軸的兩端安裝軸用彈性擋圈;座椅焊件的上端通過轉軸與立柱焊件鉸接,限位耳板固定在立柱焊件上。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限位軸設有三個,以主軸為中心均勻環形陣列分布。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座椅和座椅靠背的材料為PE。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能夠鍛煉腿部的坐推器具有以下優點:一、PE座椅,避免生銹;二、座椅螺栓連接,方便更換座椅;三、新型三孔限位轉動組件,安全可靠,避免擠傷鍛煉者;四、增加健身功能,鍛煉手臂的同時可以鍛煉腿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正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側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分解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4,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能夠鍛煉腿部的坐推器,包括座椅組件和立柱焊件21,所述座椅組件由座椅1、座椅靠背2、座椅焊件3、把手連桿4、上連桿5和限位轉動組件組成,其中座椅靠背2通過螺栓6固定在座椅焊件3的上端,座椅1通過螺栓6固定在座椅焊件3的中部,座椅焊件3的下端焊接腳蹬管7,座椅1下方的座椅焊件3通過上連桿5連接把手連桿4,上連桿5的一端通過轉軸與座椅焊件3鉸接,另一端通過轉軸與把手連桿4的后端鉸接,把手連桿4的兩側安裝把手8,把手連桿4的前端連接限位轉動組件,該限位轉動組件由三孔限位軸套9、限位減震墊10、限位耳板11、主軸12和限位軸13組成,其中三孔限位軸套9固定安裝在把手連桿4的前端,三孔限位軸套9設于兩個限位耳板11之間,兩個限位耳板11的主軸12孔和限位軸13孔內分別安裝主軸12和限位軸13,限位軸13設有三個,以主軸12為中心均勻環形陣列分布,主軸12和限位軸13均設于三孔限位軸套9內,三孔限位軸套9與主軸12和限位軸13之間設有限位減震墊10,限位軸13的兩端安裝軸用彈性擋圈14;座椅焊件3的上端通過轉軸與立柱焊件21鉸接,限位耳板11固定在立柱焊件21上。
進一步,所述座椅1和座椅靠背2的材料為PE。
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點及其原理:一、普通座椅1改為PE座椅1。二、座椅1焊接改為座椅1螺栓6連接。三、采用立柱部件為固定件,把手連桿4部件、上連桿5部件和座椅1部件都為活動件,鍛煉者推動把手8,把手連桿4繞限位軸13套轉動,上連桿5向上運動帶動座椅1向上運動。立柱部件和把手連桿4部件之間采用三孔限位裝置加軸承進行連接,并作為限位裝置限制把手連桿4部件運動位置,該限位在軸套之內,不裸露,可以有效增強安全性和提高限位減震墊10的壽命。四、座下彎管加長增加腳蹬管7,鍛煉腿部力量。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