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便攜式電動鏈鋸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便攜式電動鏈鋸。
背景技術:
便攜式鏈鋸也稱為截材鋸(切割鋸),它通常用于執行修剪工作或者林木工作,例 如樹木的砍伐、修枝和截斷。這涉及用于切割木材的電機驅動式工具,它主要是由一體化的小型裝置構成,該 裝置包括動力源、切割系統和把手,所述把手布置并構造成在工作過程中能用兩只手抓緊 和保持。更常見的是,動力源由熱機構成,這意味其運行有較大的噪音和污染。還已知這樣的便攜式截材鋸它的動力源由直流電刷電機或交流電刷電機構成, 其功率在400瓦至2500瓦之間并且其運行時比較安靜且污染小。但是,無論動力源的性質(熱或電)如何,目前市場上提供的鏈鋸都必須使用雙手 操作,以便執行修剪工作或林木工作,尤其是因為它們的重量(對于電機式鏈鋸,在空載、 無鏈條和鏈條導板并且無供電電纜的情況下,根據型號重約3. 6kg至6. 2kg ;對于熱機式鏈 鋸,在油箱清空、無鏈條和鏈條導板的情況下,根據型號重約3. 5kg至9. 9kg)。可以想見,重 量較大是頻繁并長期持握該工具進行工作的使用者疲勞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帶有直流電刷電機的鏈鋸的功率完全不足以允許該鏈鋸以集約化或專 業化的方式使用。無論是熱機式還是電機式,鏈鋸都裝有兩個便攜把手,并且根據本領域技術人員 的需要(工具的比較大的重量),一個把手-稱為“前把手”_設置在工具的電機單元上,而 另一個把手_稱為“后把手”-設置在所述電機單元后面或相對于該電機單元側向設置(當 把手由連接于前把手的控制把手構成時),這是在進行垂直切割時所涉及的位置。這種布置 尤其是具有持續占據使用者的雙手的缺陷,且限制了這種工具的可操縱性。文獻US 5,685,080中描述了一種僅包括一個把手的鏈鋸,該把手設置在基本平 行于鏈條導板的方向上,更準確地說設置在電機和鏈條導板組件的后部延長線上,這是在 對樹木進行垂直切割時所涉及的位置。這種機動化裝置操作不便而且容易使人疲勞,其主要原因在于把手的位置以及裝 置的重心位于前部且距離使用者的手較遠。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尤其在于提供一種能克服上述缺陷的便攜式電動鏈鋸。根據本發明,該目的通過這樣一種便攜式電動鏈鋸實現,該鏈鋸包括帶有磁轉子 的無刷直流電機,該電機是電子地控制與轉換(換向)的,該鏈鋸還包括支承把手,在考慮 該鏈鋸當垂直切割樹木時所處位置的情況下,該支承把手設置在包括所述直流電機的電機 組件之下(下方),換句話說,該支承把手垂直或基本垂直于鏈條導板的縱向軸線定向,從而該鋸可僅由一只手保持。有利地,該支承把手設置在與切割鏈接合的驅動齒輪之下。可以制造并使用上述類型的、功率可達2500瓦而重量小于0. 5Kg的電機,以便形 成較輕的工具,例如重量(包括全部部件)約為1.9Kg的工具。因而本發明可通過便攜式鏈鋸減輕鋸削作業的繁重性。本發明的鏈鋸顯著改善了這類工具的可操作性,具有大的功率,可像手鋸一樣僅 由一只手抓握,因而解放了使用者的另一只手,這是很大的優點,例如對于果樹剪枝而言。根據一種優選實施方式,控制動力源的起動和停止的起動_停機銷鍵或開關(以 及安全開關,如果該工具裝有這類的安全件時)位于該鏈鋸的把手上容易接近的位置。根據一種有利實施方式,確保潤滑液循環的泵設置在該工具的把手內,優選位于 該把手的下部部分中。
通過下面結合附圖所做的說明,本發明的上述以及其它目的、特征和優點將更為 清晰,附圖如下圖1是常規便攜式鏈鋸的結構示例的示意圖;圖2是根據本發明的便攜式鏈鋸的一個實施例的剖開的(左側)側視圖;圖3是所述鏈鋸的(右側)側視圖;圖4是所述鏈鋸的剖開且以較大比例示出的(右側)側視圖,其中沒有帶齒的鏈 條并且僅有部分鏈條導板;圖5是根據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的鏈鋸的透視圖,該鏈鋸連接有獨立的便攜式 電池。
具體實施例方式參考附圖描述根據本發明的便攜式電動鏈鋸的非限制性優選實施例。圖1示出常見類型的馬達驅動的便攜式鏈鋸,它構成集成化的小型裝置,該裝置 包括裝在殼體C內的動力源(熱機或交流電機)、包括帶齒的鏈條和鏈條導板的切割裝置D 以及兩個支承把手,即,一個前把手PAV和一個后把手PAR,從而允許使用兩只手來抓握并 操作該工具。根據本發明的馬達驅動(帶有馬達驅動裝置)的便攜式鏈鋸按通常方式包括裝在 殼體1內的動力源和切割裝置,該切割裝置包括帶齒的鏈條2以及鏈條導板3,該帶齒的鏈 條2接合驅動齒輪7,該鏈條導板3支承并保持所述鏈條。根據本發明-確保該驅動齒輪7旋轉的動力源由直流電機4構成,該電機為帶有磁轉子的無刷 式電機,并且具有電子控制與轉換裝置,以及-操作及支承把手5設置在包括所述直流電機4的電機組件6之下,所述把手5垂 直于或基本垂直于鏈條導板3的縱向軸線定向。更進一步且優選的,該支承把手5設置在與帶齒的鏈條2接合的驅動齒輪7之下 (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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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一種有利的實施例,驅動齒輪7與電機4的轉子軸同軸地安裝。直流電機4可以提供的有效功率在600瓦至2500瓦之間。它的重量可小于0. 5kg,例如小于0. 4kg。根據一種示例,電機4的重量為0. 3kg,并且提供1200瓦的功率,該工具的重量 (總重)為 1,880kg。該工具的起動_停機銷鍵或開關8a在該把手5上容易接近的位置并且在該把手 的前部。該銷鍵或開關例如可樞轉地安裝在該把手5的上部部分。另一方面,如常見情況且由生效的規定所強制的,當該鏈鋸裝有安全開關8b時, 該安全開關也可安裝在把手5上,優選安裝在該把手5的后部。所述便攜式鏈鋸還包括用于該工具的活動部件的潤滑系統,該潤滑系統安放在電 機的殼體內,并包括用于容納潤滑液-通常為潤滑油-的貯存器以及由電機驅動的分配泵。根據本發明的一種優選實施方式,裝有該工具的潤滑液的所述貯存器9可以有利 地安放在所述殼體1內,并位于電機4的后部。另一方面,確保裝在貯存器9中的潤滑液的分配的泵10可以有利地容納在把手5 內,并位于所述貯存器9下方,優選設置在所述把手的下部部分5a內,由于這種布置,電動 分配泵10持續地處于自激勵狀態。直流電機4和/或潤滑液泵10的運行的控制和管理由電子電路板確保。根據一種實施方式,該控制用電子電路板集成在該鏈鋸的操作及支承把手5中。連接于該工具_優選連接于把手5的下部_的供電電線12使得該便攜式鏈鋸的 機動化能與直流電源相連,該直流電源可以由獨立的便攜式可充電電池13構成,該電池放 在使用者的背包14內或由其腰帶承載。根據另一種實施方式,用于控制或管理的電子電路板集成在該電池13中。
權利要求
馬達驅動的便攜式鏈鋸,該類型的鏈鋸包括裝入殼體(1)中的動力源以及切割裝置,該切割裝置包括與驅動齒輪(7)相接合的帶齒的鏈條(2)和鏈條導板(3),其特征在于 該動力源保證該驅動齒輪(7)的旋轉,該動力源由直流電機(4)構成,該直流電機是電子地控制和轉換的無刷型電機并且具有磁轉子,以及 在所述驅動齒輪(7)之下設有操作及支承把手(5),該操作及支承把手(5)垂直于或基本垂直于該鏈條導板(3)的縱向軸線定向。
2.根據權利要求1的便攜式電動鏈鋸,其特征在于該驅動齒輪(7)與該電機(4)的轉 子軸同軸地安裝,以及,該支承把手(5)設置在包括所述直流電機(4)和所述驅動齒輪(7) 的電機組件(6)之下。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便攜式電動鏈鋸,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該工具的活動部件 的潤滑系統,該潤滑系統包括貯存器(9)和分配泵(10),裝有潤滑液的該貯存器(9)放在該 殼體(1)內并位于電機(4)的后部。
4.根據權利要求1-3之一的便攜式電動鏈鋸,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該工具的活動部 件的潤滑系統,該潤滑系統包括貯存器(9)和分配泵(10),所述泵(10)放在該工具的把手 (5)內并位于該貯存器(9)之下。
5.根據權利要求4的便攜式電動鏈鋸,其特征在于該電動分配泵(10)設置在該把手 (5)的下部部分(5a)內。
6.根據權利要求1-5之一的便攜式電動鏈鋸,其特征在于包括該工具的起動-停機 銷鍵或開關(8a),該銷鍵處在所述工具的把手(5)上容易接近的位置并且處在該把手的前 部。
7.根據權利要求1-6之一的便攜式電動鏈鋸,其特征在于包括安全開關(8b),所述安 全開關位于所述工具的把手(5)上容易接近的位置并且處在該把手的后部。
8.根據權利要求1-4之一或根據權利要求4-6之一的便攜式電動鏈鋸,其特征在于 包括電子電路板,該電子電路板確保該直流電機(4)的控制、轉換和功能管理和/或該分配 泵(10)的控制與管理。
9.根據權利要求1-8之一的便攜式電動鏈鋸,其特征在于包括獨立的便攜式可充電 電池(13),連接到該工具上的供電電線(12)可將所述工具連接到所述電池上。
10.根據權利要求8的便攜式電動鏈鋸,其特征在于該電子電路板集成在所述鋸的把 手(5)中。
11.根據權利要求8的便攜式電動鏈鋸,其特征在于該電子電路板集成在該電池(13)中。
全文摘要
馬達驅動的便攜式鏈鋸,這種類型的鏈鋸包括裝入殼體(1)中的動力源以及切割裝置,該切割裝置包括帶齒的鏈條(2)和鏈條導板(3),所述鏈鋸的特征在于,該動力源是無刷直流電機(4),該電機是電子地控制和轉換的并具有磁轉子,該鏈鋸的操作及支承把手(5)設置在電機組件(6)之下,該電機組件支撐該鏈條導板并包括所述直流電機(4)。
文檔編號B27B17/08GK101918183SQ200880121792
公開日2010年12月15日 申請日期2008年12月17日 優先權日2007年12月20日
發明者R·佩朗 申請人:佩朗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