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圓鋸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圓鋸,其有鋸片和劈楔。
背景技術:
前述類型的圓鋸在現有技術中以各種設計方案公開。DE 29510061U1例如公開了一種手持式圓鋸,其有殼體,殼體上能回轉地布置著具 有工件支承面的基板。具有相關電機單元的鋸片以公知方式安裝在殼體內,其中鋸片能夠 借助電機單元繞本身并不發生轉動的轉軸旋轉地驅動。鋸片可以穿過基板運動,從而使鋸 片從工件支承面伸出,以便能夠與設置在工件支承面上的工件接合。劈楔支架定位在殼體 的后部區域內,它設置成關于鋸片的轉軸位置固定,并且能夠和鋸片一起上下運動和擺動。 通常由彈簧鋼板材制成的劈楔借助螺栓能拆卸地固定在劈楔支架上,劈楔沿鋸片的外圓周 區域延伸。在切割工件期間,劈楔與加工工件內的切口接合,因此劈楔導引手動式圓鋸。此 外,劈楔還防止工件翹曲或回擊,遮蓋鋸片的一部分以保護操作者。此外在劈楔支架上還固 定著一個包圍鋸片上部區域的防擺動罩,它防止操作者與鋸片的這個上部區域發生接觸。 此外,防擺動罩還防止飛濺的碎屑。防擺動罩也可以配設一個碎屑抽吸裝置。此外還公開了臺式圓鋸,它們具有鋸臺。鋸臺包括一個工件支承面,工件可以布置 在該支承面上。具有相關電機單元的鋸片布置在鋸臺的下方。鋸片可以穿過鋸臺上下運動, 因此鋸片可以布置成從工件支承面伸出,以便與一個定位在工件支承面上的工件接合。劈 楔借助螺栓等能拆卸地安裝在劈楔支架上,所述劈楔支架如前述手持式圓鋸那樣,相對鋸 片的轉軸位置固定地布置,并且能夠和鋸片一起上下運動和擺動。劈楔沿鋸片的外圓周區 域延伸,并且在加工工件時與工件內的切口接合。劈楔也用于導引工件并且保護操作者。若使用前述類型的圓鋸實施一些因為劈楔的存在而受到不利影響的工序,例如進 料切割,即此時鋸片并沒有從工件邊緣起切入工件,而是從中間切入工件表面,那么劈楔必 須在實施這類工序前安裝好。在這些工序結束后,就能重新設置劈楔。不過劈楔的拆除和安裝既費時又費錢,這在實踐中是不期望的。此外,在沒有設置劈楔期間來操作圓鋸十分危險。因此申請人經研究得出,用手持 式圓鋸和臺式圓鋸進行的傳統工序的比值比(OR值)約為1.84。比值比是某一工序中出現 的工作事故的相對數量與所有工序中此道工序所需的相對時間之比,其中當比值比大于1 時,一道工序就已經超過了平均危險程度。實施進料切割時測得的比值比甚至為約25。若 在這道工序中出現特別多的工作事故,那么至少部分說明這里必定移除了劈楔。還要加以 補充的是,在一般的實際情況中,劈楔在結束這種工序后通常不會直接被操作者再次固定 到圓鋸上。更確切的說,通常無意或有意地在劈楔被再次安裝之前就在工件上實施另一些 可能用已安裝劈楔來進行的工序。反之,基于安全技術方面的理由,希望將這類在劈楔拆除 時實施的工作過程的持續時間最小化。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創造一種具有不同結構的圓鋸,它至少部分 消除了之前所述的問題或缺陷。為解決該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圓鋸,例如手持式圓鋸或臺式圓鋸,其包括能 圍繞轉軸旋轉地驅動的鋸片和至少一個第一劈楔。轉軸在當前指的是本身并不轉動,必要 時虛構的軸,鋸片圍繞該轉軸實施其轉動。按照本發明,圓鋸設計為,第一劈楔能夠相對鋸 片的轉軸運動優選擺動。相應地,劈楔在可能用劈楔實施的工序中移動到一個位置(接下 來稱為規定位置),在該位置,它沿鋸片的外圓周區域延伸,并且在處理工件期間與位于工 件內的切口接合。這樣來有利地選擇這個規定位置,即,使得劈楔的自由端與鋸片最突出的 那個邊緣位于一個高度。劈楔可以用此方式按照習慣執行其導向功能和保護功能。反之, 若實施一道設置在規定位置中的劈楔成為阻礙的工序,例如進料切割,即此時不是從工件 的邊緣而是從中央切入工件,那么操作者可以將劈楔轉移到第二位置,在該位置,劈楔在加 工工件期間相對工件拉回,從而使劈楔不再妨礙工序的實施。劈楔能夠在這兩個位置之間 相對鋸片的轉軸運動。與現有技術相反的是,不再進一步要求為實施一定的工序而拆除劈楔。更確切地 說,操作者可以根據待實施的工序舒適地將劈楔移動到相應的位置中。這樣做一方面節省 了時間和成本,另一方面基于簡單的操作,當完成一道不利用按規定布置的劈楔就能實施 的工序時,加大了操作者將劈楔移回到可靠的規定位置的可能性。圓鋸的安全性得到相應 提尚。圓鋸優選設計為,第一劈楔能夠人工地和/或借助相應的驅動裝置相對鋸片的轉 軸運動。在后一種情況中,可以例如設置一個能夠由操作者操縱的操作裝置,例如開關等, 緊接著劈楔通過相應的驅動裝置自動從第一位置運動到其它位置。此外,優選設置至少一個保持裝置,它設計為,能夠將第一劈楔固定在至少一個位 置中。這種固定應當防止劈楔違背期望離開定義的位置。保持裝置優選設計為,能夠人工解除固定。在這種情況下,操作者可以在結束相應 的工序后解除劈楔的固定,從而使劈楔能夠運動到相應的其它位置中。作為替代方案,在存在預定義的運行條件時,也可以自動解除固定。因此一旦在劈 楔位于其規定位置中的區域內不再有任何工件材料時,可以例如自動地松開劈楔在相對待 加工工件拉回的位置內(第二位置)的固定,這還將參考實施例加以詳細說明。按照本發明,圓鋸優選設計為,第一劈楔在存在至少一個預定的運行條件時自動 從第二位置朝規定位置方向運動,例如一旦在劈楔位于其規定位置中的區域內不再有工件 材料的時候。為此可以例如設置一種預緊裝置,一旦在劈楔位于其規定位置中的區域內不再有 工件材料時,它將第一劈楔從第二位置出發朝規定位置方向預緊,并且將劈楔自動轉移到 規定位置中。以此方式可以確保,一有可能就立即將劈楔轉移到對操作者來說安全的規定 位置。若例如應在工件上進行進料切割,那么首先人工地或借助相應的驅動裝置將劈楔從 規定位置轉到第二位置,并且必要時通過至少一個保持裝置固定在該第二位置中。緊接著 將圓鋸的鋸片與工件接觸。一旦工件位于劈楔上方并且能夠基于其自重而克服預緊裝置的 預緊力,那么就能解除通過保持裝置產生的劈楔在第二位置上的固定,這可以人工或自動
4地完成。松開通過保持裝置產生的固定后,預緊裝置將劈楔壓向工件方向。當劈楔接著接 合在一個加工在工件內的切口中時或工件在劈楔區域內結束時,預緊裝置將劈楔壓入規定 位置。換句話說,一有可能,劈楔被會被轉到安全的規定位置。以此方式可以將操作者受到 未被導引的和/或露出的鋸片威脅的持續時間減到最少,從而能夠減少工作事故。作為備選,圓鋸可以設計為,第一劈楔作為對檢測出存在至少一個預定運行條件 的至少一個傳感器的信號的回應自動從第二位置轉移到規定位置內。為此,至少一個傳感 器例如設計和布置為,它直接或間接地檢測要用圓鋸切割的工件在劈楔置于其規定位置時 的區域內的工件材料的存在。傳感器首先檢查,劈楔是否能夠從第二位置進一步朝規定位 置方向運動。若結果是肯定的,那么劈楔例如借助相應的驅動裝置朝規定位置方向運動對 應的幅度。這將一直持續到事實上已經到達了規定位置。傳感器可以例如是一種形式為晶體管之類的光敏傳感器,它布置在工件支承面的 下方。當工件上方存在工件材料時,則工件材料遮蓋光敏傳感器,并且防止環境光到達傳感 器。反之,若光線通過工件的切口進入或到達工件的端部,那么傳感器就接收到了環境光, 并且例如向伺服電機發出一個信號,伺服電機讓劈楔從第二位置出發朝第一位置方向移動 一個對應的幅度。不過這種光敏傳感器的缺陷如下,即,它在加工透明材料如普勒克西玻璃 以及切割凹槽時都不起作用。不過也能用機械式傳感器來替代光敏傳感器,例如形式為電鍵之類的傳感器。按 鍵可以例如布置在圓鋸的工件支承面上位于劈楔附近,并且能夠檢測到劈楔區域內工件支 承面上是否存在工件。一旦傳感器檢測到了在劈楔區域內工件的支承面上不存在工件的狀 態,那么傳感器例如就向伺服電機發出一個信號,伺服電機將劈楔從第二位置朝第一位置 (規定位置)驅動。另一個備選的測量原則在于,在劈楔區域內在工件的應當生成切割的區域中投射 一個光點。所述光點被反射到工件上,因此一個相應的傳感器元件確定,是否有光點被反射 以及光點被反射到了哪個高度。借助反射點的存在和距離能夠確定,是否在工件上進行切 割。若是這種情況,那么可以向相應的驅動裝置發射一個信號,驅動裝置將劈楔從第二位置 朝第一位置方向運動。應當明確的是,可以考慮一系列其它的測量原則,例如通過用聲波(例如超聲波) 或光(例如激光掃描儀)進行的運行時間測量的距離測量,借助三角測量法或通過空氣流 的空氣阻力進行的距離測量等,氣流同時也能用于碎屑清除。此外,除第一劈楔外,還可以設置無法相對鋸片的轉軸移動的、能移除的第二劈楔。這些劈楔能夠設計為,它們能夠選擇性地安裝在圓鋸上。作為備選,可以這樣來提 供和設置第一劈楔,將它設置在第二劈楔之前或之后或之內。此外,當第二劈楔安裝在第一 劈楔在其第一位置中所占據的位置時,第一劈楔還可以設置在第二位置內。此外,按本發明的圓鋸還有利地包括至少一個信號裝置,它提示操作者,劈楔已經 離開了第二位置。這在槽鋸中特別重要,在槽鋸中,鋸切深度要小于工件的材料厚度,因為 操作者之后會沒法看到劈楔和鋸片。信號裝置在此可以發送光學的和/或聲學的和/或觸 覺的信號。這些信號可以例如是一種能夠很清楚滴被人聽到或感受到的機械式卡鎖噪音, 從而使得盡管鋸正在運行,信號仍能被覺察到。此外,也能夠考慮由鋸本身發出的噪音作為 信號,例如鋸片轉速瞬間的改變。也能使用用于電磁地產生能聽到的振動的電機繞組。此外,也能使用光信號。但在此也需注意到,光信號裝置設置為,使其始終能讓操作者看到。此 外,光信號應當相應較強,從而使其能夠在明亮的環境光下仍能被感知到。
下面例如借助不受限制的實施形式并參考
本發明。附圖中圖Ia至Ic示意性示出了傳統的臺式圓鋸在切入工件期間的各個狀態的視圖,其 中切割從工件的一個側邊開始進行;圖2示意性示出了圖Ia至Ic所示的臺式圓鋸在開始進料切割前不久的一個狀態 的視圖;圖3是按本發明的臺式圓鋸的第一種實施形式的示意性視圖;圖4是按本發明的臺式圓鋸的第二種實施形式的示意性視圖;圖5是按本發明的臺式圓鋸的第三種實施形式的示意性視圖;圖6是按本發明的臺式圓鋸的第四種實施形式的示意性視圖;圖7是按本發明的臺式圓鋸的第五種實施形式的示意性視圖;圖8a至Se示意性示出了按本發明第六種實施形式的臺式圓鋸在進料切割期間的 各個狀態的視圖,其中在工件內產生一個連續的切割;圖9a至9e示意性示出了圖8a至Se所示的臺式圓鋸在進料切割期間的各個狀態 的視圖,其中在工件內沒有產生一個連續的切割;圖IOa至IOb示意性示出了按本發明第七種實施形式的臺式圓鋸在進料切割期間 的各種狀態的示意圖,其中在工件內產生一個連續的切割,以及圖Ila至Ilc示意性示出了按本發明第八種實施形式的臺式圓鋸在進料切割期間 的各種狀態的視圖,其中在工件內產生一個連續的切割。
具體實施例方式相同的附圖標記在下文中指的是相同的或同類的構件。圖la、Ib和Ic是在工件內產生一個連續的切入期間傳統的臺式圓鋸的各個狀態 的示意性視圖,其中切割從工件的一個邊緣起進入到工件內。臺式圓鋸在所述附圖中都用 附圖標記10標注,它包括一個帶工件支承面14的鋸臺12,工件16定位在該工件支承面上。 此外,臺式圓鋸10還包括一個鋸片18,鋸片可以借助未示出的電機繞一根自身無法轉動的 轉軸19旋轉地驅動以及能夠上下運動。此外,鋸片能夠以公知的方式繞軸線20擺動,以便 實施斜切。從操作者觀察,一個用于導引工件16和保護操作者的劈楔17,在符合規定地操 作臺式圓鋸10時,設置在鋸片18的后面(在圖Ia至Ic中的右邊),并且通過裝置23相 對鋸片18的轉軸19保持位置固定。劈楔相應地跟隨著轉軸19上下運動以及擺動,其中劈 楔始終相對轉軸19保持位置不變。若當前放置在鋸臺12的工件支承面14上的工件16沿 通過箭頭22標出的進料方向朝鋸片18移動,那么就如圖Ib所示,工件16與鋸片18接合。 接合期間,鋸片18切入工件16內。如圖Ic所示,一旦工件到達劈楔17,它就侵入連續的切 口中。工件16相應通過劈楔17導引,此時防止了工件16和鋸片18的翹曲。此外還避免 了工件16的擊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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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劈楔17借助裝置23關于鋸片18的轉軸19保持位置固定。不過若應實施進 料切割,則可以移除劈楔17,進料切割時,鋸片18不是從工件邊緣切入工件,而是從工件16 的表面的中心處置入。工件16移除劈楔17后設置在工件承接面14上,因而旋轉的鋸片18 從位于工件支承面14下方的位置起向上沿箭頭24方向運動,以便在工件16內實施進料切 割,如圖2所示。然而前述劈楔17的拆除在時間上以及因而成本上所耗甚多,這在實踐中是不期 望的。若在結束進料切割后還進一步用臺式圓鋸10實施其它能夠用已安裝的劈楔17進行 的工序,那么必須重新固定劈楔17,但這又耗時耗錢。此外在實踐中,一旦可能,通常故意或 基于舒適性的原因而不會去立即重新安裝劈楔17。在這種情況下,操作者會遭受不必要的危險。圖3是一個示意性視圖,并且示出了按本發明第一種實施形式的臺式圓鋸30。與 如在圖Ia至Ic和2中示出的臺式圓鋸10類似,臺式圓鋸30包括一個具有工件支承面34 的鋸臺32和一個鋸片36,該鋸片能夠以和臺式圓鋸10的鋸片18相同的方式繞自身并不轉 動的轉軸37轉動,并且能夠與轉軸37 —起上下運動,以及能夠繞軸線33擺動。然而與臺 式圓鋸10相反的是,按本發明第一種實施形式的臺式圓鋸30包括一個劈楔38,它布置在第 一(規定的)位置和(在圖3至6中始終用虛線示出的)第二位置之間,在所述第一位置, 劈楔38在工件加工期間沿鋸片36的外圓周區域延伸并且能夠與待加工的工件接合,在所 述第二位置,劈楔38在工件加工期間相對工件拉回,能夠相對鋸片36的轉軸37運動。劈 楔38相應地能夠在劈楔不構成阻礙的工序中布置在規定的第一位置,實現其導向和保護 功能。反之,在其它無法用按規定布置的劈楔38進行的工序中,劈楔38被轉移到虛線示出 的第二位置,在該位置中相對定位在工件支承面34上的工件拉回。相應地,這些工序能夠 毫無困難地不受劈楔38阻礙地實施。基于能夠相對轉軸37運動設置的劈楔38,就不需要 重復設置和移除劈楔38,因此能夠節省時間和成本。此外,因為劈楔38的位置的改變僅需 要少量時間,所以操作者不太可能基于舒適性的原因而不做這種位置的改變,因此提高了 臺式圓鋸30的安全性。必要時,能夠在劈楔38上設置未示出的承接裝置,在承接裝置上可以根據需要固 定一個覆蓋鋸片36上部的護罩,護罩在圖中并未示出。這種護罩非常利于安全。當然,它 必須被拆除,以便將劈楔38轉移到虛線示出的第二位置,這顯然惡化了對劈楔38的操作。 這種護罩在現有技術中業已公開,因此不作詳細說明。圖4是按本發明第二種實施形式的臺式圓鋸40的示意性視圖。這種臺式圓鋸40 具有和臺式圓鋸30基本上相同的結構,并且包括一個鋸臺32、一個鋸片36以及一個能移動 的劈楔38。不過與臺式圓鋸30相反的是,在臺式圓鋸40上設置一個附加的第二劈楔42。 該第二劈楔42相對鋸片36的轉軸37位置固定地設置,因此它跟隨著轉動軸37上下運動 和擺動。此外,在當前的實施形式中,第二劈楔定位在第一劈楔38和鋸片36之間。在這種 劈楔42上同樣能夠設置一個未詳細示出的保持裝置,用于固定前述類型的護罩。在正常運行實施一些劈楔不會構成阻礙的工序時,劈楔42和設置在其上的護罩 處于安裝狀態。劈楔38此時可以處于第一位置,從而使它能支撐劈楔42。但劈楔38也能 設置在第二位置中,從而使它無法使用。反之,若應實施一道劈楔會構成阻礙的工序,例如 進料切割,那么第二劈楔42和布置在其上的護罩一起被移除,從而基本上達到如圖3所示
7的配置。圖5示意性示出了按本發明第三種實施形式的臺式圓鋸50的視圖。臺式圓鋸50 與圖4所示臺式圓鋸40的區別如下,即,第二劈楔42從鋸片36出發布置在能移動的劈楔 38的后面。圖6示意性示出了按本發明第四種實施形式的臺式圓鋸60的視圖。這種臺式圓 鋸60與圖4和5中示出的臺式圓鋸40和50的區別在于,第二劈楔42設計為,能運動的劈 楔38在其第一(上部)位置能容納在所述第二劈楔42中。圖7示意性示出了按本發明第五種實施形式的臺式圓鋸65的視圖。這種臺式圓 鋸65與圖4至6中所示的臺式圓鋸40、50和60的區別在于,第二劈楔42布置在這樣一個 位置中,即,在該位置,第一劈楔38位于其規定的第一位置內。只要第二劈楔42如圖7所 示那樣布置,那么第一劈楔38就布置在其第二位置中,在該位置,它不起任何作用。然而一 旦移除第二劈楔42,則獲得圖3所示的布置,從而使第一劈楔38能夠發揮其作用。此外,在圖3至7中所示的各臺式圓鋸30、40、50、60和65具有至少一個(未示出 的)保持裝置,第一劈楔38能夠借助該保持裝置固定在第一和/或第二位置中。這種保持 裝置例如可以是一種鎖止裝置,它與第一劈楔38嚙合并且將其保持在相應位置中。作為備 選,也可以使用保持銷釘、使第一劈楔38在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的伺服電機等作為保 持裝置。在此能人工或自動地解除通過這種保持裝置產生的固定。在后一種情況下,設置 一種形式為開關之類的對應的操作裝置,它能夠被操作者操縱,因此能夠用相應的裝置自 動解除鎖止。所有在圖3至7中示出的臺式圓鋸30、40、50、60和65可以設計為,第一劈楔38 能夠人工地從第一位置轉移到第二位置,反之亦可。作為備選,可以設置相應的驅動裝置, 它們將第一劈楔38例如作為對操縱如開關之類的操作裝置的響應,從一個位置轉移到另 一個位置。這些驅動裝置和操縱裝置有各種設計方案,這些設計方案原則上是技術人員已 知的,因此在下文中不再詳細闡述。此外,所有在圖3至7中示出的臺式圓鋸30、40、50、60和65具有至少一個在圖 中僅示意性示出的信號裝置62,該信號裝置提示操作者,第一劈楔38業已離開其第二(下 部)位置。這一點在槽鋸或非連續切割的鋸中尤其重要,在這些鋸中,鋸切深度要小于工件 的材料厚度,因為操作者之后會無法看到劈楔38和鋸片36。信號裝置62在此可以發送光 學的和/或聲學的和/或觸覺的信號。這種信號可以例如是一種能夠很清楚地被人聽到或 感受到的機械式卡鎖噪音,從而使得盡管鋸連續運行,信號仍能被覺察到。信號也可以是其 它的能清楚聽到的噪音。此外,也可考慮由鋸本身產生的噪音作為信號,例如鋸片轉速瞬間 的改變。此外,可以例如使用用于電磁地產生能聽到的振動的電機繞組。也能使用光信號。 當然在此必須要注意的是,光信號裝置設置為,操作者始終能夠見到這種裝置。此外光信號 應當相應地強,從而使其在很明亮的環境光下也能被感受到。此外,按本發明的圓鋸可以設計為,能移動的劈楔38在有至少一個預定運行條件 的情況下自動從第二位置轉到第一位置。這一點在下文中將借助附圖8a至8e、9a至9e、 IOa和IOb以及Ila至Ilc詳細說明,這些附圖示出了按本發明的臺式圓鋸的其它實施形式。圖8a至Se示意性示出了按本發明第六種實施形式的臺式圓鋸70在實施進料切
8割期間的各種狀態的視圖,進料切割時在工件內產生了一種連續的切入。臺式圓鋸70基本上和圖3所示的臺式圓鋸30 —致,并且包括一個帶工件支承面 34的鋸臺32、一個繞轉軸37轉動的鋸片36以及一個能夠相對轉軸37轉動的劈楔38,該 劈楔通過僅示意性示出的驅動單元39驅動。為實施進料切割,劈楔38首先通過例如可以 是伺服電機的驅動單元39轉移到其第二位置,從而使它在工件16加工期間相對工件16拉 回。現在能夠在工件支承面34上將工件16設置在鋸片36的上方。此外,臺式圓鋸70還包括一個傳感器單元72,它朝工件16方向發送光線74。光 線74在點76上被反射到設置在工件支承面34上的工件16上。反射光又被傳感器單元72 接收。傳感器單元72設計為,它能夠借助接收到的反射光計算出到反射點76的間距h。與 這個到反射點76的間距h對應的是一個到工件支承面34的已知間距H,因此這表明,工件 支承面34上存在工件16,并且工件齊平地平放在工件支承面34上。反之,若間距h大于間 距H,那么或者是工件支承面34上沒有工件,或者是設置在工件支承面34上的工件和工件 支承面34之間不存在自由空間。如圖8b所示,為實施進料切割,現在將能繞轉軸37轉動的鋸片36朝箭頭24方向 向上移動,因此鋸片穿透工件16。以此方式產生一種連續的切割。在這種狀態下,由傳感器 單元72測得的間距h繼續與間距H —致。若工件16接著朝通過箭頭22標注的進料方向運動,那么就能延長連續的切口。圖 8c示出了工件16業已到達某個位置的狀態,在該位置中,切割邊緣78的起點構成了反射點 76。在此,由傳感器單元72計算得出的間距h也仍與間距H —致。若現在工件16仍然繼續朝進料方向運動,那么到反射點76的間距h逐漸地沿切 割邊緣78擴大,直至光線74穿透連續的切割處并且幾乎不再被反射。這表明,在處于其第 一位置的劈楔38占據的區域內不存在任何工件材料。相應地,劈楔38可以通過驅動裝置 39運動到其第一位置,從而使其能夠發揮其導向和保護功能。傳感器單元72和用于將能移動的劈楔38從第二位置轉移到第一位置的驅動裝置 39,使得劈楔38很早就運動到了它能發揮其導向和保護功能的第一位置。相應地,臺式圓 鋸70帶來的潛在危險可以最小化。圖9a至9e是圖8a至Se中示出的臺式圓鋸70的示意性視圖并且示出了實施進 料切割期間的各種狀態,進料切割期間不產生連續的切割。基于圖9a所示的工件16位于 自身轉動的鋸片36上方的狀態,鋸片36朝箭頭24方向向上運動并且置入工件16中,如圖 9b所示。在此,通過傳感器單元72計算得出的間距h與間距H —致。如圖9c至9e所示,若現在工件16朝箭頭22方向前移動,那么切割處逐漸被延長。 在圖9d中示出的狀態中,傳感器單元72測量到切割邊緣78的起點的間距h,其中間距h仍 與間距H —致。從那起,間距h隨著工件16越來越往前移而不斷變大,直至到達最大的切 割深度為止。一旦間距h大于間距H,就操作驅動裝置,緊接著劈楔38向上移入切割處,移 動幅度為Ah,其中Ah是間距h與間距H之間的差。換句話說,傳感器單元72和驅動裝置 致力于使能移動的劈楔38在盡可能早的時間點上導入到加工在工件16中的切割處,并且 能夠相應地發揮其導向功能。圖IOa和IOb示意性示出了按本發明第七種實施形式的臺式圓鋸80的視圖,并且 示出了實施進料切割期間的各種狀態,實施進料切割時,工件中產生了一個連續的切割。臺式圓鋸80基本上與臺式圓鋸70 —致。然而在臺式圓鋸70中,當傳感器單元72將光線74 與工件支承面34成90°角發送時,那么在臺式圓鋸80中,角α不同于90° (α在0°到 90°之間)。若當前角α選擇為,使它平行于鋸片36的切線延伸并且在劈楔38位于其第 二位置的狀態下集中到工件支承面34的一個點上,當劈楔38布置在其規定的第一位置時, 劈楔38的外邊緣73位于該點上。在圖IOa中,這個點與切割邊緣78的起始點疊合,因此 間距h與間距H—致。如圖IOb所示,一旦工件16繼續朝箭頭22方向移動一小段距離,那 么光線74穿過切割處,從而使間距h明顯大于間距H或甚至無法再測量間距h,因為不再發 生反射。因此劈楔38借助驅動單元39從第二位置朝第一位置方向轉移一個相應的距離, 從而使它能夠發揮其作用。傳感器單元72按第七種實施形式的布置相對第六種實施形式 的優點在于,劈楔38在一還很早的時間點上轉移到其第一位置。圖Ila至Ilc示意性示出了按本發明第八種實施形式的臺式圓鋸90的視圖,并且 示出了實施進料切割期間的各種狀態,進料切割期間在工件內產生一個連續的切割。與前 述實施形式類似的是,臺式圓鋸90包括一個帶工件支承面34的鋸臺32、一個繞轉軸37轉 動的鋸片36和一個能夠相對轉軸37轉動的劈楔38,劈楔能夠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期間 相對轉軸37運動,在第一位置,劈楔在加工工件期間沿鋸片的外圓周區域延伸并且與待加 工的工件接合,在第二位置,劈楔在工件加工期間相對工件拉回并且相應地不與工件接合。 在劈楔38下方設置形式為彈簧的預緊裝置92,它將劈楔38沿其第一位置方向預緊。為實 施進料切割,劈楔38首先在其第一位置克服彈簧裝置92的預緊力轉移到其第二位置,這可 以人工地或借助相應的驅動裝置如伺服電機等完成。緊接著劈楔38通過未示出的保持裝 置固定在第二下部位置中,從而使它保持在該位置中。因此工件16在鋸片32的工件支承 面34上設置在鋸片36的上方,接著再次松開由保持裝置產生的固定。現在,劈楔38通過 工件16的自重保持在第二位置中。預緊裝置92的預緊力選擇為,使它足夠弱,弱到讓工件 16無法通過這個預緊力向上擠壓。現在,已經達到了圖Ila中所示的狀態。如圖lib所示,若因此將自身轉動的鋸片沿箭頭24方向向上朝工件16移動,那么 工件16穿過所述鋸片,由此產生一個連續的切割。若工件16現在朝箭頭22的方向向前移 動,那么切割邊緣78的起始部分到達劈楔38。若工件16因此進一步運動,那么基于加工在 工件16中的切割處而在劈楔38的上方產生了一個自由空間,劈楔38基于預緊裝置92的 預緊力壓入該自由空間,直至劈楔到達圖Ilc所示的第一位置。在本發明的這種實施形式 中,圓鋸用最簡單的裝置確保了能運動的劈楔38在盡可能早的時間點上發揮其導向和/或 保護作用。應當明確的是,前述實施形式并不受限制。尤其是本發明并不局限于臺式圓鋸,而 是可以例如用于手持式圓鋸。此外,也能如本文開頭業已闡述的那樣,使用各種傳感器作為 傳感器單元。此外還應明確的是,各實施形式的特征也能夠相互組合,由此產生新的實施形 式。總的來說,前述實施形式僅用作示例,其中專業人員應當清楚,能夠進行修改和改 型而不會脫離本發明的通過所附權利要求限定的保護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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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要求
一種圓鋸(30;40;50;60;65;70;80;90),包括能夠繞轉軸(37)旋轉地得到驅動的鋸片(36)和至少一個第一劈楔(38),其特征為,圓鋸(30;40;50;60;65;70;80;90)設計為,第一劈楔(38)能夠相對鋸片(36)的轉軸(37)運動。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鋸(30;40 ;50 ;60 ;65 ;70 ;80 ;90),其特征為,所述第一劈楔 (38)能夠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相對鋸片(36)的轉軸(37)運動,在第一位置中,所述 第一劈楔在加工工件(16)期間沿所述鋸片(36)的外圓周區域延伸并且能夠與加工到所述 工件(16)內的切口接合,在第二位置中,所述第一劈楔在加工工件(16)期間相對要被加工 的工件(16)拉回。
3.按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圓鋸(30;40 ;50 ;60 ;65 ;70 ;80 ;90),其特征為,所述圓鋸 設計為,所述第一劈楔(38)能夠人工地和/或通過驅動裝置(39)移動。
4.按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圓鋸(30;40 ;50 ;60 ;65 ;70 ;80 ;90),其特征為,設置至 少一個保持裝置,該保持裝置設計為,其能夠將所述第一劈楔(38)臨時固定在至少一個位置中。
5.按權利要求4所述的圓鋸(30;40 ;50 ;60 ;65 ;70 ;80 ;90),其特征為,所述至少一個 保持裝置設計為,能夠人工地或在存在至少一個預定義的運行條件時自動地解除固定。
6.按權利要求2至5之一所述的圓鋸(70;80 ;90),其特征為,所述圓鋸設計為,所述第 一劈楔(38)在存在至少一個預定的運行條件時自動從第二位置轉移到第一位置。
7.按權利要求6所述的圓鋸(90),其特征為,所述圓鋸具有至少一個預緊裝置(92),該 預緊裝置將所述第一劈楔(38)從第二位置朝第一位置方向預緊并且在存在至少一個預定 的運行條件時將所述第一劈楔自動轉移到第一位置。
8.按權利要求6所述的圓鋸(70;80),其特征為,所述圓鋸設計為,所述第一劈楔(38) 作為對檢測出存在至少一個預定運行條件的至少一個傳感器(72)的信號的回應自動從第 二位置轉移到第一位置中。
9.按權利要求8所述的圓鋸(70;80),其特征為,至少一個傳感器(72)設計和布置為, 它直接或間接地檢測待切割的工件(16)的在所述第一劈楔(38)設置在其第一位置中的區 域內的工件材料的存在。
10.按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圓鋸(40;50;60;65),其特征為,除所述第一劈楔 (38)外還設置了無法相對鋸片(36)的轉軸(37)運動的、能夠移除的第二劈楔(42)。
11.按權利要求10所述的圓鋸(40;50 ;60 ;65),其特征為,能夠選擇性地將第一劈楔 (38)或第二劈楔(42)安裝到圓鋸(40 ;50 ;60)上。
12.按權利要求10所述的圓鋸(40;50 ;60),其特征為,所述第一劈楔(38)設置為,它 能夠布置在所述第二劈楔(42)之前或之后或之內或者在設置了第二劈楔(42)的情況下保 留在第二位置中。
13.按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圓鋸(30;40 ;50 ;60 ;65 ;70 ;80 ;90),其特征為,設置 了至少一個信號裝置,所述信號裝置提示操作者,第一劈楔(38)業已離開預定位置。
14.按權利要求13所述的圓鋸(30;40 ;50 ;60 ;65 ;70 ;80 ;90),其特征為,所述信號裝 置是光學的和/或聲學的和/或觸覺的裝置。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圓鋸(30;40;50;60;65;70;80;90),包括能夠繞轉軸(37)旋轉地驅動的鋸片(36)和至少一個第一劈楔(38),其中圓鋸(30;40;50;60;65;70;80;90)設計為,第一劈楔(38)能夠相對鋸片(36)的轉軸(37)運動。
文檔編號B27G19/00GK101903144SQ200880121544
公開日2010年12月1日 申請日期2008年10月31日 優先權日2007年12月21日
發明者S·西蒙 申請人: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