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組合凳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屬于家具【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多功能組合凳。它解決了現有技術存在的功能性不強,設計復雜等技術問題。本多功能組合凳包括至少一個柱狀凳體和一條由可塑形材料制成的片狀體,所述的片狀體的寬度大于柱狀凳體的高度,所述的片狀體與柱狀凳體相鄰設置。與現有的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優點在于:設計更簡單合理,創新且實用。
【專利說明】多功能組合凳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家具【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多功能組合凳。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于家具的需求不僅僅在于其本身的功用上,而更多的著眼于創新的設計和便捷的使用方式上。然而,市場上出現了許多所謂的新型家具,這些家具僅僅在外觀上對傳統的家具進行了一些改進,使其在造型上較為新穎,而其本身的功用或者使用方式上依然無法稱為創新。
[0003]為了解決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人們進行了長期的探索,提出了各式各樣的解決方案。例如,中國專利文獻公開了一種多功能小凳,[申請號:201220697458.3],包括凳面及凳腿,所述凳腿為帶瓶蓋的飲料瓶,該凳腿共四個,分布在凳面的四角;所述凳面為長方體盒,即該凳面下有空間收納平時生活中的小物品,比如書籍、眼鏡等,該凳面底部設置有四個飲料瓶蓋,該飲料瓶蓋與凳腿的飲料瓶蓋的位置相對應,并通過螺釘固定連接。
[0004]上述的方案在一定程度上改進了現有技術的部分問題,但是,該方案還至少存在以下缺陷:結構不夠牢固,功能性不強。
【發明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上述問題,提供一種設計簡單的多功能組合凳。
[0006]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下列技術方案:本多功能組合凳包括至少一個柱狀凳體和一條由可塑形材料制成的片狀體,所述的片狀體的寬度大于柱狀凳體的高度,所述的片狀體與柱狀凳體相鄰設置。
[0007]在上述的多功能組合凳中,所述的柱狀凳體的數量為一個且橫向設置,所述的片狀體的一端搭設在柱狀凳體上。
[0008]在上述的多功能組合凳中,所述的柱狀凳體的數量為兩個且分別豎直設置,所述的片狀體豎直設置且彎曲呈S型,所述的柱狀凳體設置在片狀體的彎曲部內側。
[0009]在上述的多功能組合凳中,所述的柱狀凳體的數量不少于3個且分別豎直設置,所述的片狀體豎直設置且彎曲呈C型,所述的片狀體將各個柱狀凳體圍于其內側。
[0010]在上述的多功能組合凳中,所述的柱狀凳體呈圓柱體狀,在柱狀凳體的頂部設有坐墊。
[0011]與現有的技術相比,本多功能組合凳的優點在于:1、設計簡單合理,僅僅只有凳體和片狀體就組成了該組合凳;2、創新而實用,凳體和片狀體通過若干種不同的組合方式衍生出不同的使用方式。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是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柱狀凳體數量為I時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2是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柱狀凳體數量為2時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3是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柱狀凳體數量為3時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中,柱狀凳體1、片狀體2、坐墊3。
【具體實施方式】
[0016]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0017]實施例一:
[0018]如圖1所示,本多功能組合凳包括至少一個柱狀凳體I和一條由可塑形材料制成的片狀體2,所述的片狀體2的寬度大于柱狀凳體I的高度,所述的片狀體2與柱狀凳體I相鄰設置。柱狀凳體I的數量為一個且橫向設置,所述的片狀體2的一端搭設在柱狀凳體I上。所述的柱狀凳體I可作為枕頭,枕于片狀體2下方。該實施例將本組合凳組合成簡易的床墊,提供給在辦公室等特殊場合休憩時使用。
[0019]實施例二:
[0020]如圖2所示,本實施例的組成結構與實施例一類似,不同之處在于,柱狀凳體I的數量為兩個且分別豎直設置,所述的片狀體2豎直設置且彎曲呈S型,所述的柱狀凳體I設置在片狀體2的彎曲部內側。該實施例將本組合凳設置成簡易的二人座椅,所述的片狀體2可作為靠背。
[0021]實施例三:
[0022]如圖3所示,本實施例的組成結構與實施例一類似,不同之處在于,柱狀凳體I的數量不少于3個且分別豎直設置,所述的片狀體2豎直設置且彎曲呈C型,所述的片狀體2將各個柱狀凳體I圍于其內側。該實施例將本組合凳安置呈簡易的討論座椅,所述的片狀體2可作為圍欄將若干的柱狀凳體I圍合在一起,形成一個小型的空間以供小范圍的談話或會議等。
[0023]以上所有實施例中,柱狀凳體I呈圓柱體狀,在柱狀凳體I的頂部設有坐墊3。坐墊3提高了一定的舒適度。
[0024]本文中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精神作舉例說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做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補充或采用類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會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權利要求書所定義的范圍。
[0025]盡管本文較多地使用了柱狀凳體1、片狀體2、坐墊3等術語,但并不排除使用其它術語的可能性。使用這些術語僅僅是為了更方便地描述和解釋本實用新型的本質;把它們解釋成任何一種附加的限制都是與本實用新型精神相違背的。
【權利要求】
1.一種多功能組合凳,其特征在于,本組合凳包括至少一個柱狀凳體(I)和一條由可塑形材料制成的片狀體(2),所述的片狀體(2)的寬度大于柱狀凳體(I)的高度,所述的片狀體(2)與柱狀凳體(I)相鄰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組合凳,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柱狀凳體(I)的數量為一個且橫向設置,所述的片狀體(2)的一端搭設在柱狀凳體(I)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組合凳,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柱狀凳體(I)的數量為兩個且分別豎直設置,所述的片狀體(2)豎直設置且彎曲呈S型,所述的柱狀凳體(I)設置在片狀體⑵的彎曲部內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組合凳,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柱狀凳體(I)的數量不少于3個且分別豎直設置,所述的片狀體(2)豎直設置且彎曲呈C型,所述的片狀體(2)將各個柱狀凳體(I)圍于其內側。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多功能組合凳,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柱狀凳體(I)呈圓柱體狀,在柱狀凳體(I)的頂部設有坐墊(3)。
【文檔編號】A47C3/00GK204032803SQ201420518909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11日 優先權日:2014年9月11日
【發明者】李雪蓮, 王繡麗 申請人:浙江理工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