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音裝置及鳴音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鳴音裝置,所述鳴音裝置包括控制蓋和鳴音部,所述鳴音部分為上部和下部,上部和下部可拆卸,二者通過螺紋連接,所述鳴音部內部設有振動片,鳴音部底部設有進氣孔,所述鳴音部頂部設有一個或多個出氣孔,所述控制蓋可覆蓋住出氣孔,所述鳴音部底部外側設有與進氣孔相連的進氣通道,所述鳴音部底部內側的進氣孔周圍設有一圈凸起,所述凸起設有與振動片相適應的卡槽,所述振動片固定于卡槽中;本實用新型還公開了一種鳴音蓋,包含有蓋體和上述鳴音裝置,所述蓋體設有通孔,所述進氣通道外徑與通孔內徑相適應;本實用新型不使用報警功能時,鳴音裝置可取出,該鳴音蓋可當普通炊具使用,且方便鳴音裝置的清洗與更換。
【專利說明】
鳴音裝置及鳴音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烹調用具輔助用品,尤其涉及一種鳴音裝置及包含該鳴音裝置的鳴音蓋。
【背景技術】
[0002]作為常見的烹飪用具,壺、鍋等通常用來煮水、煲湯,但水沸時通常不帶有報警功能,假如不慎忘記,就會導致水因沸騰而流出導致熄滅火焰煤氣泄漏,或者水被煮干而導致鍋具炸裂,發生各種危險情況。市面上也有帶報警功能的炊具,但通常一體成型于炊具上,清洗與更換皆很不方便,且不欲使用報警功能時也無法當普通炊具來用。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鳴音裝置及鳴音蓋,不使用報警功能時,鳴音裝置可取出,該鳴音蓋可當普通炊具使用,且方便鳴音裝置的清洗與更換。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5]—種鳴音裝置,所述鳴音裝置包括控制蓋和鳴音部。
[0006]所述鳴音部分為上部和下部,上部和下部可拆卸,二者通過螺紋連接。
[0007]所述鳴音部內部設有振動片,鳴音部底部設有進氣孔,所述鳴音部頂部設有一個或多個出氣孔,所述控制蓋可覆蓋住出氣孔。
[0008]所述鳴音部底部外側設有與進氣孔相連的進氣通道。
[0009]所述鳴音部底部內側的進氣孔周圍設有一圈凸起,所述凸起設有與振動片相適應的卡槽,所述振動片固定于卡槽中。
[0010]—種鳴音蓋,包含有蓋體和上述鳴音裝置,所述蓋體設有通孔,所述進氣通道外徑與通孔內徑相適應。
[0011]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2]1、設有控制蓋,控制蓋用于控制鳴音裝置是否使用,打開控制蓋,水沸時鳴音裝置發出聲響,蓋上控制蓋,水沸時鳴音裝置不響;
[0013]2、鳴音部分為兩部分并通過螺紋連接,可拆卸,當內部的振動片損壞或需要清洗時,可打開更換;
[0014]3、鳴音裝置與鳴音蓋分體設置,取出鳴音裝置時鳴音蓋可當普通蓋體使用;
[0015]4、鳴音裝置設有與蓋體通孔相適應的進氣通道,將進氣通道插入通孔使用,結構穩固。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實施例一鳴音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2為實施例一鳴音裝置的結構分解圖。
[0018]圖3為實施例一鳴音裝置下部的剖視圖。
[0019]圖4為實施例二鳴音蓋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其中,附圖僅用于示例性說明,表示的僅是示意圖,而非實物圖,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的限制;為了更好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附圖某些部件會有省略、放大或縮小,并不代表實際產品的尺寸;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附圖中某些公知結構及其說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0021 ] 實施例一
[0022]如圖1?3所示,本實用新型鳴音裝置I,所述鳴音裝置I包括控制蓋2和鳴音部3,控制蓋2用于控制鳴音裝置I是否使用,打開控制蓋2,水沸時鳴音裝置I發出聲響,蓋上控制蓋2,水沸時鳴音裝置I不響。
[0023]所述鳴音部3內部設有振動片4,所述鳴音部3分為上部31和下部33,上部31和下部33可拆卸,二者通過螺紋連接,上部31設有上螺紋32,下部33設有下螺紋34,上下部可拆卸,振動片4設置于鳴音部3的下部33,當振動片4損壞或需要清洗時,可將上下部打開,取出振動片4更換。
[0024]鳴音部3的下部33底部設有進氣孔5,所述鳴音部3上部31頂部設有多個出氣孔6,所述控制蓋2大小以至少可以完全覆蓋住所有出氣孔6為宜,本實施例中的控制蓋2大小與出氣孔6所在平面大小一致。
[0025]所述鳴音部3下部33底部外側設有與進氣孔5相連的進氣通道7,鳴音部3底部內側的進氣孔5周圍設有一圈長方形狀的凸起8,所述凸起8內邊緣設有一圈大小與振動片4相適應的凹下,該圈凹下即為卡槽9,所述振動片4固定于卡槽9中。水沸時,水蒸汽經過進氣通道7,通過進氣孔5進入鳴音部3,觸發振動片4發聲以作警示提醒,避免水沸時人們不知情,導致發生危險。
[0026]實施例二
[0027]如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鳴音蓋,包含有蓋體10和實施例一所述的鳴音裝置I,所述蓋體10設有通孔11,所述進氣通道7外徑與通孔11內徑相適應,使用時將進氣通道7插入通孔11之中,結構穩固,不易掉落。
[0028]顯然,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而并非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鳴音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鳴音裝置包括控制蓋和鳴音部; 所述鳴音部內部設有振動片,鳴音部底部設有進氣孔,所述鳴音部頂部設有一個或多個出氣孔,所述控制蓋可覆蓋住出氣孔。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鳴音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鳴音部分為上部和下部,上部和下部可拆卸,二者通過螺紋連接。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鳴音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鳴音部底部外側設有與進氣孔相連的進氣通道。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鳴音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鳴音部底部內側的進氣孔周圍設有一圈凸起,所述凸起設有與振動片相適應的卡槽,所述振動片固定于卡槽中。5.—種鳴音蓋,其特征在于,包含有蓋體和權利要求1-4所述的任一鳴音裝置,所述蓋體設有通孔,所述進氣通道外徑與通孔內徑相適應。
【文檔編號】A47J36/06GK205458159SQ201521025928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12日
【發明人】吳維浩
【申請人】吳維浩